为何提出“维权”这一共同标签(系列四)
回过头来看,中国社会最深刻的问题之一,并不是权利受到侵害,而是权利受到侵害的人彼此孤立。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一个遭遇不公的人都以为自己面对的是一个特殊问题。 工人认为那是劳动问题,农民认为那是土地问题,拆迁户认为那是拆迁问题,宗教人士认为那是信仰问题,记者认为那是新闻自由问题,知识分子认为那是思想问题。 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事情奔走。 每个人都在孤独地抗争。 他们之间很少产生联系。 他们甚至没有共同的语言来描述自己的处境。 当时我逐渐意识到,这种孤立状态本身,就是问题的一部分。 一个个案件看似不同,但在更深层次上,它们都指向同一个事实:公民权利缺乏有效保障。 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遭遇看成特殊事件,那么所有人都将继续孤立下去。 必须有一种新的语言,把这些彼此分散的个案连接起来。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维权”这一概念开始获得特殊意义。 维权不是某一种具体诉求。 它既可以包括劳动权益,也可以包括财产权利;既可以包括宗教自由,也可以包括言论自由;既可以包括程序正义,也可以包括人格尊严。 它所强调的不是案件的性质,而是一个共同事实: 权利正在成为公共议题。 “维权”这个词的重要价值,就在于它第一次为不同群体提供了一个共同身份。 过去,人们首先是访民、工人、教师、律师、记者或者宗教信徒。 而现在,他们还拥有另一个身份: 维权者。 这种身份超越了职业、地域和具体诉求。 它使不同的人开始意识到,自己面对的并非完全不同的问题,而是同一个权利问题在不同领域中的表现。 于是,一种新的连带开始出现。 当某个拆迁户遭遇不公时,声援者不仅仅来自拆迁群体。 当某位律师受到打压时,关注者也不仅仅来自法律界。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与自己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事件。 这是一种重要变化。 因为在此之前,社会更多建立在熟人关系之上。 人们关心亲人、朋友、同乡和同事。 而维权运动所催生的,则是一种陌生人之间的公共连带。 我帮助你,不是因为我们有血缘关系。 我支持你,也不是因为我们拥有共同利益。 而是因为你的权利与我的权利属于同一种价值。 今天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明天也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维护你的权利,也是在维护我自己的权利。 于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再只是一句道德口号。 它逐渐成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实践。 一个人的案件成为许多人的关注。 一个人的呼声得到许多人的回应。 一个人的抗争获得许多人的支持。 在这样的过程中,一个新的共同体开始形成。 它不是建立在民族主义激情之上,不是建立在意识形态信仰之上,也不是建立在组织纪律之上。 它建立在对于权利的共同理解之上。 这种共同体也许并不庞大,也并不总是显而易见。 但它改变了许多人对于社会的认识。 人们开始明白,自己并不是孤立无援的个体。 在自身遭遇之外,还有许多人关心同样的问题,追求同样的价值。 而这,正是“维权”最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是在维护具体权利。 它更是在培育一种新的社会关系。 通过这种关系,孤立的人们彼此发现;通过这种关系,沉默的人们相互鼓励;通过这种关系,分散的个案汇聚成公共议题。 最终,人们开始从“我”的处境出发,走向“我们”的命运。 而一个真正具有公民精神的社会,也正是在这种“我们”的诞生过程中,逐渐成长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