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女孩看演唱会,慈善停捐被质问,现在又来了个“4岁男孩摸臀事件”。简单的总结一下,在长沙的一间餐厅里,一名女子在餐厅前台打算结账,为了后文方便称呼,我们就叫她结账女。结果就在这时候,一名4岁的小男孩拿着玩具枪,在餐厅过道快速奔跑,过道比较狭窄,男孩穿过人群的时候身体失衡,左手不小心碰到了结账女的身上。结账女顿时不爽了,她当场喝止男孩,叫他站住,但男孩依旧往前跑,结账女就追出去,伸手揪住男童衣领把孩子拦下来,孩子当场大哭挣扎,脖颈位置被拽出浅表红痕,现场引来不少食客围观。
很快男童父母赶到现场,双方爆发了激烈争执。
其实咱们大家伙看完视频已经很清楚了:这就是一孩子淘气,走路的时候没长眼睛,不小心碰上的。可是没想到,结账女居然认为:这不是无心之举,根本就是故意,这孩子哪是什么淘气啊?这是猥亵,是性骚扰,他是故意摸了自己的臀部!那孩子家长一听当然就不乐意了,我们家孩子才多大啊,奔跑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你一下,怎么就性骚扰了?你让我们道歉,可以啊,我们可以道歉,但是你在事后扯我们家孩子衣领,把孩子脖子弄出红印,你是不是也要道个歉呢?警方前后一共组织了三次调解,但是两边都不肯让步,始终谈不拢。不过男孩家长倒也挺好说话的,因为在事发之后,结账女说身体不适,还叫了救护车,因此产生了77元的医药费,这个钱,男孩家长居然赔给她了。她说自己就因为这个事,两次因为呼吸性碱中毒被送医抢救了,还出现了失眠,焦虑等等状况,要求男孩父母赔偿精神损失费。 
首先,咱们先把这件事情的责任给理清楚。 那个4岁小孩的这种行为,到底能不能算得上是性骚扰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明确性骚扰的认定标准:除肢体接触行为之外,必须存在与性相关的主观故意,行为目的是追求性刺激、实施性冒犯。意外触碰、过失造成的肢体接触,在法律上直接排除性骚扰的定性。 4岁男童心智远未成熟,属于无行为能力人,缺乏控制和辨认能力,其从事触碰行为无法评价性骚扰。不具备性意图和性意识,其行为更可能为嬉戏打闹中的意外触碰,难以满足性骚扰的故意要件。 而在国内外司法实践中,均不存在将4岁低龄儿童奔跑意外剐蹭认定为性骚扰的判例。 当明确了法律层面上的问题之后,我们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在外面碰到了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做? 顶多就是让对方父母道个歉就得了,何必这样小题大做呢? 又没给你撞坏,你也没有因为这一次的碰撞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为什么还要揪着不放呢? 是不是很不符合逻辑啊? 除非,你另有目的。 什么目的呢? 两个字:炒作。 其实大家看到这里,应该都很好奇,这么一件小事,怎么就能上热搜,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呢? 因为这个结账女先起了个头。 9月7日,她把这件事情的录音和相关情况发到了自己的抖音账号上。 于是,这件事情,迅速冲上了热搜。 因为事情闹大了,为了避免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误解,过去几年,我们吃过很多这样的亏,我们总是会先入为主的相信第一个发声的人,从而扭曲整件事情的本质。 所以,在第二天,9月8日,涉事餐厅公布了完整的监控视频,也就是我们上面所看到的那个。 网友们这才得以了解到整件事情的全貌。 再然后,我们又发现这个结账女居然不只是发过这一条视频,她的账号里现存的8条视频里,有好几条都是和别人发生争执吵架的。 有和宿管吵架的:“大战宿管之破解道德绑架教程” 有和滴滴司机吵架的:“因为顺风车拼客而与司机争吵的过程。” 还有这一条,说是被4岁小孩猥亵了,和对方父母吵架的。 如果只是单一案例,我们只能说是偶然。 可你现在这么多吵架视频,咋的,你也想学宫下玲奈,做长沙吵架王啊? 大家很难不去联想,你这是不是在故意炒作呢? 故意揪着一些小事不放,然后发到网上去,制造话题,从而给自己博取流量呢? 对于网友们的质疑,结账女居然还出来回应。 她说:“我就是干自媒体的,当然希望流量,但不会被流量裹挟颠倒黑白。” 不过,抖音这一会倒是干得不错,已经把她的账号给禁止关注,并且下架橱窗商品,关闭打赏,暂停营利权限了。 抖音方面的回复是:为避免因争议行为获取流量后与商业利益捆绑,引发更大争议讨论或违规营利,平台对争议热点当事人在热点事件期间予以“冷静关注,限制变现”管控。相关账号已禁止关注、暂停营利权限。 
看到这里,大家心里面其实都跟明镜一样,都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在流量时代,有一些心思不纯的创作者们,为了火,为了博取关注,总是喜欢参与到一些社会话题中。哪怕是4岁的小男孩,她们也不放过,甚至可以拿来当做男女对立的筹码。毕竟,上面的法律条文都给大家解释过了,不构成性骚扰,她就算去起诉,也没啥用。但是我真正担心的是: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呢?如果撞到她的不是一名4岁男孩,而是8岁,12岁的男孩,或者是一名成年男士呢?这个风气如果不刹住,人人都想着去炒作,人人都想着制造一点社会话题,那么走在大街上谁还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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