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莫斯科国立大学的二鬼子陈某某吧。之前他身披日本鬼子军服犯了众怒后,不仅被学校光速开除,还被俄罗斯光速遣返了。或许很多人觉得这足够解气了,但这才哪到哪,在听闻陈某某被遣返后,目前至少有数百起针对陈某某的实名举报,南京警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已有专门的部门介入处理“,并直言“这不是小事” 靴子落地,“这不是小事”五个字意味着这件事绝不是陈某某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能糊弄过去的。从“这不是小事”的定性来看,他大概率是要进去的,无非进去多久的问题。 或许有人会说,陈某某已经认错了,为何还要揪着不放呢?这么说的人不是傻,就是坏,更多的是坏。陈某某就连摆拍的动作、姿势都是精心设计过的,这种死硬的“精日”怎么可能会认错呢?他之所以“道歉”,无非是害怕被开除、被遣返,害怕丢人现眼,害怕成为众矢之的罢了。他不是知道他错了,而是知道他完了。 陈某某的落网对“精日”无疑是重大打击,兔死狐悲是肯定的,但迄今为止,连一个站出来为陈某某“喊冤”的“精日”都没有,这足以说明“精日”都是怂货中的怂货了。 “精日”都快憋死了,他们想给陈某某“喊冤”,想给日本鬼子洗地,但他们又不敢,所以,他们只能憋着。我早就说过,用给以色列鬼子洗地的方式给日本鬼子洗地才是他们的“舒适区”。这不是我猜的,而是事实摆在眼前,“精日”给以色列洗地的话术和汉奸给日本鬼子洗地的话术别无二致。 以色列说他们在加沙大屠杀是哈马斯的错,“精日”则说日本鬼子侵略中国是义和团的错;以色列说加沙的屠杀不存在,所谓8万多平民的死亡数字是假的,“精日”不敢否认南京大屠杀的真实性,但他们对30万平民的死亡数字表示“怀疑”,宋庚一就是其中的代表,当时多少“精日”为宋庚一“打抱不平”,大家还都有印象吧。 “精日”不只向以色列看齐,还向汉奸看齐。“精日”污蔑哈马斯、真主党是“恐怖分子”,而汉奸则污蔑八路军、新四军是“匪”,“精日”声称哈马斯、真主党是伊朗的“代理人”,而汉奸则声称八路军、新四军是苏联的“代理人”。 “精日”和汉奸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上的“合流”绝不是历史的巧合,而是某种历史的“传承“。“精日”和汉奸的本质都是“中国人的败类”,所以,给以色列洗地的“精日”,我不只怀疑他们收了以色列的钱,我还怀疑他们收了日本的钱。 或许大家也发现了,“精日”的“小作文”,只要是给日本鬼子又或以色列鬼子洗地的,哪怕写得再烂都能轻易收获几十个打赏。这不是偶然的,如果把以色列换成日本,把巴勒斯坦换成中国,你会发现,“精日”这是在借着以色列给日本鬼子洗地呢。 别以为我这在夸大其词,陈某某在莫斯科国立大学的所作所为让我们见识了“精日”到底能有多疯狂。怪不得“精日”总哭着喊着“不自由”,这要是让他们“自由”了,那还得了? 对陈某某的处理是个风向标,如果陈某某被重判了,那些口口声声以色列“最道德”,日本“最文明”的“精日”一定会有所收敛,反之,如果陈某某被轻判了,“精日”只怕要更无法无天了。好在,“这不是小事”五个字给陈某某的“精日”行为定了性,“精日”想必瑟瑟发抖了吧,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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