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舉行會議,審議和刑事訴訟法修訂有關的議案。有“小憲法”之稱的刑訴法修法工作啟動以來,陷入刑訊逼供爭議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簡稱“指居”)是存是廢,成為中國法學界關注焦點。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星期五(10月30日)舉行記者會,發言人黃海華介紹,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十四次委員長會議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下周一至五(11月2日至6日)在北京舉行。
委員長會議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檢察公益訴訟法草案、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草案、水法修訂草案、反跨境腐敗法草案、國有資產法草案、金融法草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可再生能源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議案。
《南方周末》星期五報道稱,此輪刑訴法修改被列入立法規劃,是在三年前。2023年9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任期內立法規劃,刑訴法修改被列入“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此後,學者們召開研討會、組織寫書、起草建議稿,希望推動一些多年懸而未決的問題得到解決。
刑訴法修改已列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026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作為程序法,刑訴法又被稱為“小憲法”,是一部直接關係公民權益和基本權利的刑事訴訟法律,決定公民的生命、財產、自由等基本權利。
報道稱,修法工作啟動後 ,“指居”的存廢之爭成了刑訴法學界的熱點話題。2024年7月,中國全國刑事司法制度專業論壇年度研討會召開時,與會者普遍贊成刑訴法修改時應該刪除“指居”。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永生在9月的一場公開論壇上說,指居制度的完善目前處於一個十字路口。他介紹,指居過去幾年被中國一些地方公安機關作為刑訊逼供的新手段,原因在於隨着拘留和逮捕以後訊問制度的不斷完善,在拘留、逮捕以後刑訊逼供的難度越來越大,於是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就開發出新的刑訊逼供的方法。
陳永生說,由於指居的過程中辦案機關和監管執行機關沒有分離,偵查人員利用指居的機會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訊逼供,造成了不少嚴重後果,甚至致嫌疑人死亡。“近年來,媒體披露了至少10件相關案件,最著名的就是石家莊暴欽瑞案件,這些案件的曝光引起了最高層的重視。”
陳永生還透露:“目前聽說一個版本,指居制度在《刑事訴訟法》修改時只有一條,限制其適用範圍,僅適用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動犯罪,其他犯罪廢止指居適用。如果這條能夠得到落實,當然是值得肯定的,但我認為,僅僅限制適用範圍是不夠的。”
他進一步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動犯罪經常是比較敏感的案件,如果在指居適用上不規範,不僅會帶來人權侵犯,而且可能引發輿論關注甚至引發外交爭議。所以我認為,即便這兩類案件適用指居也應該實現合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