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本来是要贴在博主“孤独的牧羊人”的博文“丧钟为一国两制而鸣”之后的,无奈打从昨晚到今天早上,多次尝试都无法贴上,只好在自家的院子里发布。
牧人兄两番点名,个人虽然并无高见,还是说几句吧。其实大陆权贵炒香港房地产确实合法合规。因为香港房地产的炒风不自九七起,既符合殖民地政府的土地政策,也符合特区政府的土地政策。大陆资本把在国内炒地炒物业的资金挪到香港来炒,只不过是顺势而为。 至于打着”以国家的名义“而虚抬售价然后中饱私囊的例子固然是数不胜数,但大家都沉浸在芝麻开花节节高的喜悦之中,没有哪个不开窍的人会去把那泡泡捅破。 我基本上不认同有些朋友把香港年轻人的愤怒单纯归咎于居住环境和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因为香港地少人多,居住环境一向逼仄。由于没有完善的福利政策,香港人深知一切都要靠自己,承受压力的能力也都不算差。我觉得香港人最难以忍受的是,失去自由。我是七十年代初到的香港,我在被誉为“平民夜总会”的“大笪地”看到既有“毛主席诗词三十七首”,也有“我的奋斗”同时出售;“大笪地”的歌摊,既有人唱“梅花”,也有人唱“我的祖国”。这些现象给我带来极大的震撼,我觉得这就是“自由”。一向以来,香港人的“自由”体现在思想上。譬如,当他们觉得要为“钓鱼台”的归属发声的时候,民间可以自发地筹募经费,招募同道中人到那里宣誓主权,不必理会殖民地政府的态度。当他们认为八九六四是一场政府对老百姓的屠戮,他们可以上街游行,表示他们的态度,也无需得到殖民地政府的支持。 在香港,虽然没有人规范你的思想,但有一套公开的法律规范大家的行为,而且这套法规是大家都要遵循的。法律的普适性,可以通过以下这个实例体现出来。话说有一位市民因为把烟头丢到地下而被环卫署员工当场抓到,开了一张罚单。那位环卫署员工过人行道的当口却被该市民叫住,指出他没有按交通灯指示穿越街道,他要报警。那位环卫署员工只好乖乖地站住等警察到来。警察到场之后,给那位执法人员也开了一张罚单。那位市民本来以为警察只不过做做样子,那人未必真会受罚。没想到两个月后,竟然收到法庭给他寄来了一封信,提到他检举环卫署员工违法的案件,说是由于该位工作人员知法犯法,所以重罚了500元。(当时扔垃圾罚150)。我认为这就是法治。 曾经有一段时期,虽然物业升值及“自由行”给香港人带来繁荣,但是他们能感觉到一向秉持的价值观被一步步侵蚀,他们也感觉到自己越来越像元朝的“南人”,于是嫌隙渐生,并且逐步深化。至于对民主诉求的日益迫切,是伴随着思想自由的空间一再被挤压而萌生及发展。由于本届政府无能,与好大喜功的“港澳办”沆瀣一气,未能向中央准确反映港人日渐升温的反对情绪,影响了中央政府对形势的判断。当事态逐步失控,为了维护政府权威,又一味采取高压手段,引来更大反弹。这就是我对香港抗争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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