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指鹿为羊
我是90年代初上大学的。刚入学就有挨班扫起的“交际舞扫盲班”,让我们这帮钻在书本里的乖乖女第一次领略了跳舞和交际为何物。三步、四步是最基本的交际舞技巧,其实很简单。尤其是女生,有个好舞伴是成功的一大半,只要自己身体轻盈好带,就能在舞场中无往而不利。潮一些的人则学伦巴恰恰等快舞,跳起来很吸引眼球,自己也从中得到很大的满足感。在大学简陋的舞场里,我们克服着胆怯和羞涩,怀着对大学生活的好奇,进入了交际舞的实践中。
90年代初,大学里没什么娱乐。没有网络的世界空白一片,我们也没有很多钱去吃馆子逛街。除了看电影,大学舞会就是枯燥学习生活里不多的调剂之一。扫盲班毕业后,我们寝室7个女生经常结伴去参加舞会。我们很团结,用有限的经费打扮,除了衣裳鞋子互借,还互相给化妆,务必要将每个人打扮得花枝招展,以最美面目示人。其实充其量,我们就是仗着青春无敌,基本化妆品也就是口红和眉笔各一支,红与黑的加重轮廓而已。
不要戴眼镜去舞会已然是共识,于是我和寝室另一名眼镜妹得眯着眼化妆,还得眯着眼跟在其他姐妹后面去舞场。视野模糊一片,高跟鞋也有点磨脚,我的心情却是愉快的,带着隐约的期待。舞会结束回宿舍后,我们还要开“卧谈会”,兴奋地将舞会见闻讨论个不停呢。
90年代初那会儿,大学舞会是什么样子呀:在体育馆甚至是食堂,夏天时就在户外的小操场,门票2元。场地清空,天花板上挂几串彩纸垂下来,再将灯光调暗就成了。场边一圈椅子,是女生和情侣的地盘。场子周围是好几层的工科男,其中不乏刚给扫过盲的初学者,还没有勇气实践,就站在外围跟着节拍挪动步子,学舞池里那些动作。也有的是因僧多粥少、还轮不上邀女生跳舞的人。舞曲多半是流行歌曲,一般是三慢一快:3支慢歌夹1支快节奏曲子。最后一支舞总是魂断蓝桥里的“友谊地久天长”,旋律优美舒缓,又特别应景。
我们寝室的室花是上海土著(我们学校在上海,又是文科院校,本地美女很多,室花在班里和系里都还排不上名次),有着上海女孩天生的嗲劲和对付男生的手段,个子娇小,有女人味,很会打扮。她总是在这类舞会上最出风头的。每次舞曲一响,收获邀请无数,甚至有男生提前好几支曲子就守在附近等着邀请她。有时,她懒懒靠在椅子里,对男生们半真半假地笑着说抱歉,太累了,不跳了。可是有时她倒又欣然起身,只是因为那邀舞的男生长得还帅。这对那些失败的男生的自尊心,简直是莫大的摧残,可是又没有办法。
女生在这类舞会上总是有心理优势的。除了邀舞人众多外,一般还能收获到几次请喝汽水的机会:男生逮住个心仪的女生,除了可以作为她余下几支舞的舞伴,还能请她去场边喝汽水,专利地献殷勤。要是女生对他也有好感,甚至可以要到她的地址(那会电话很少用,整个宿舍楼往往只有一部电话,很难打通,还要看管楼阿姨的心情),订出下一次的约会。这个成功,简直是男生莫大的骄傲,值得他回宿舍对着众兄弟大吹牛皮一晚不止。
舞会除了让象牙塔里的青年人学习交际外,更助长了青涩的恋情萌芽。当年那些懵懂的爱情,在舞曲中完成相识和试探的过程,纯真而美好。在舞会里初步接触后,下一次约会就如期而至。虽不至于夸张到现在网友见面所谓的见光死,回到现实中的男女,也难免发现舞会特定环境中没发觉到的对方缺点,如昏暗灯光下被忽略到的姿色平平和满脸粉刺,或者完美的男舞伴其实手足无措,既不潇洒也不迷人。那些在舞场的幻影里造成的假象,得容两个人在现实中一一击破。虽然如此,还是有相当一部分通过舞会成了情侣,变成下场舞会里霸住椅子的那一对。他们专利地享有对方的共舞权,整夜在简陋的舞场旋转,在简陋的音响旋律里甜蜜依偎,直到响起最后一支“友谊地久天长”。
我们那位广受欢迎的室花,就是在舞会上找到了她的男友,一个非上海非英俊非有钱的三非青年。上海人总是有点瞧不起外地人的,他们把上海以外的中国地方,一律称之为乡下。那位三非青年自然是室花家人眼里的乡下人了。其实他还不错,相貌中上,温柔体贴,研究生在读,立志毕业后赴美留学,穷虽穷,但前程远大。那时,20出头的小女生眼里,还会有什么更高的要求呢。据室花说,当年她坐在椅子里对邀舞的众男生挑剔时,他也是其中之一,却不像别人那样知难而退。他不屈不挠地守在她旁边,即使她和别人共舞也不气馁,坚持下去终于让她不好意思再拒绝了。他们终于共舞时,她惊讶于他的舞姿之娴熟,在舞曲缠绵的旋律催眠和幽暗灯光下,一舞倾心。室花家里是祖孙三代蜗居10几平米的正宗上海人,室花虽然因舞生情却还保持清醒,为了不让家里人提出反对,一直没敢把男友带回家见父母。
男生毕业前夕,他们演绎了悲欢离合的一段故事,在我们寝室引起很大轰动,但最终还是以分手告终。男生立刻按原定计划去了美国,没有下文。室花则在娘家附近找到了一份银行的工作,很早就结婚生子,生活安逸。多年后我路过上海时见过一面,她还是显得很年轻妩媚,说明过得不错。女人见面总是叽叽喳喳什么都聊,提起当年我们寝室倾巢而出去参加舞会的盛况,她只是淡淡笑了笑,说早就不跳舞了,最多为了减肥,去跳跳健身舞。其实我们寝室7个女生,如今散居世界各地,都已为人妻为人母,当年舞会情怀早已随着生活的奔波而消失了。但提起舞会,难免让我联想起室花的前男友。刚想不知好歹的八卦一下,室花的电话响,她接听时一口娇柔婉转的上海话:侬啥辰光到?好额呀,伐要忘记特。等散场出门,我看到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在车边等着她,给她披上外套,两人非常恩爱的样子。她介绍是她老公。和我分手时,室花一时忘了我是外地人,上海话脱口而出:和侬一道交关开心,再会。看来她已经对这个城市熟到心底了,从各个方面。当年如果她追随那个舞会前男友,难免不漂泊四海。也许能闯荡出一片新局面,但不如和家人相守,和一个普通上海男人结婚,在熟悉的环境里安逸生活,不要太适宜呀(很舒服)。能不吃苦干嘛要吃苦?从这点看,我觉得室花的选择非常正确。可是她说,他们夫妇已经决定把儿子送到美国了,从中学读起。在她的心目里,上海还是不够大,好男儿还是要志在四方吧。
随着时代的变迁,娱乐丰富到让人找不着北,现代大学生是否还有我们当年的心境?是否还有当年那种舞会?移民国外后,某同事的女儿中学毕业舞会,还专门去买跳舞衣。不能和别的同学撞衫,也不能重复穿2次以上。化妆品要全套,也不是自己随便抹两下就算数的,从衣服到鞋子以至手包都要配套的,务必要闪亮登场。我们当年那种寒酸的舞会恐怕在国内也不会再出现了,而我自己,过些年就得加入广场舞的行列了。现在想来,交际舞这个名称起的真好:为了交际而跳的舞。那已经是过去式了,但那些年我们去过的大学舞会,还一直留在我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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