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摘今朝不易为 感恩包子发慈悲
少年未许剖肝胆 喜见朝廷新法规
中共国家卫健委公布条例,称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的;公民生前未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而摘取其尸体器官的;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的,都要追究刑责……原来中共国一直有活摘器官,而且一直不算犯法。拐卖人口量刑太低的原因就在这里!有多少孩子被拐卖走并摘除了器官?包括拐卖人口的人贩子为什么判刑那么低?这样的犯罪已经泛滥成灾,丛林法则加上利用驱使,整个社会出现断崖式堕落。利益链应该在最顶端。中共不亡,中国不保。//唐靖远:这话信息量太大了……是想说,此前这类行为都不负刑责吗?还是想证实,活摘器官与乱摘尸体器官早已普遍存在?这个《条例》还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有医生从官方器官捐献系统之外的途径获得器官进行移植,那么这些途径都是什么?医生勾结犯罪组织?或是存在“捐献系统”之外的另一个系统?要知道,移植手术不是私人场合可以随便就做的,胆大到敢直接从罪犯手上拿器官的医生,能有几个?
这一消息传出后,海外社交媒体就炸锅了。
《北京之春》荣誉主编胡平在推特上写道,“这个标题莫非是说:1、以前摘取未满18岁公民活体器官是不追究刑责的。2、摘取18岁以上公民活体器官过去和今后都不追究刑责。”
知名财经评论人士“财经冷眼”也发推文说,“这算是承认了,摘取18岁以上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