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反腐的一个尴尬难题,是官员的财产申报与公布。试想号称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们,竟不能像西方政客那样公布自己的财产,使其受到全民的监督,让党国的面子情何以堪?长期在美国生活的人,会自然地认为这不过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然而,事实可能出人意料。网上查到一篇《中南海高官财产“申报”》【注1】,其时为2005年5月14日。不过人们对这样的财产数据大为怀疑。由此推知,百姓对这样的申报数据,或因小而不信,或因大而愤怒。百姓不信,报之何益?百姓愤怒,则政府危矣。美国的所谓财产申报,百姓与官员没有区别。但作为百姓,财产收入是个人隐私,而官员则必须牺牲这种隐私。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其实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此期望过高的人们也许忽略了一些重大的文化差异。
首先,美国财产申报的可信性是建立在相对成熟而完善的法制基础上,尤其是在严格的税收制度上。美国有句俚语说,在美国有两样东西是不可逃避的,一个是死亡,另一个就是纳税。如果一旦被税局查出逃税漏税,其惩罚是非常严厉的。所以一般人的心态,宁愿先多扣,也不愿冒漏缴的风险。每人每年的税表清楚地标明了你一年的工资收入,银行的利息收入,股票交易收入等等。工资上的税收,雇主已经事先为你扣下,银行每年年底会寄来专为交税用的报表,里面有你的利息的年总收入。政府工作人员即使贵如总统也不能列外。这种严格的税收制度有相当高的信息技术的支持。每年的报税工作也是许多家庭一个不小的压力。所以要使中国人的财产申报具有可信性,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配套措施,尤其需要建立独立而健全的税收制度。否则连纸上谈兵都做不到。
其次,关于灰色收入。据说许多中国人实际上有三种收入,即白钱、灰钱和黑钱。白钱即大家公认的正当收入如工资,黑钱即明显的非法收入如直接贪污,灰钱即介于两者之间,如红包、回扣等,既可非法亦可合法。中国人的灰色收入占有很大的比例,这是法制不健全的一个结果,也是美国人永远难以搞懂的,长期在外的华人也未必能懂。灰色收入明显不在纳税的范围之内,也是许多中国富人在国内没有安全感而想移民的原因之一。相对而言,美国人的灰色收入要小的多。在美国只要你的收入交易有记录,就难逃被查的可能。我所知道的在美灰色收入的几种情况有:打工收现金者,如餐馆的侍者,少报小费收入;生意人把许多个人的消费打入经营成本,这是为什么美国人愿意创业的原因之一;有些服务行业要求顾客给现金以便逃税。至于回扣、红包或利用工作之便而为自己谋利,在美国是很少有的。比如,美国医院的收费昂贵,但都在明处。医生是不能收取红包的,否则一旦遭人起诉而得不偿失。政府的工作人员,每年被要求完成一个所谓的“道德培训”,里面对以公谋私、利益冲突、收受礼物、请客送礼、举报同事等的各种规定,细致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注2】。所以要增加中国人的财产申报的可信性,必须完善行业的道德规范和相应的法规。
最后,人们通常忽略了美国财产申报的可信性与可行性是建立在美国的个人主义文化基础上的。比如,美国法律上严格定义的家庭是夫妻及其子女。而且子女在成年独立以后,父母的税表上需要划掉作为被供养的子女,子女也没有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这样父母与子女之间再没有经济上的相互依赖。你很难想象,一对美国父母会把自己的私房钱藏在子女的名下,也很难想象美国人会把自己的灰色收入托付给所谓的铁哥们儿。而在中国特有的浓厚的集体主义文化下,父母可以把钱存于子女或自己的父母名下。如果要求官员也申报其直系亲属的财产,他可以把财产转移到兄弟姊妹的名下。如此扩展开去,一个官员可以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其他亲戚甚至好友名下。我相信,中国人在这方面有足够的创造力,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解决这个难题的方法之一,是不仅要求官员的财产申报,还必须要求官员的消费申报。如果消费明显大于收入,则必须说明。
最后一点难以有较好的解决方案,因为这涉及到中国文化的深层问题。但如果前两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加上高级官员的以身作则,社会道德的普遍回归,良好的媒体监督,则中国官员财产申报的可信性与可行性或有相当的希望。归根结底,官员申报财产所提倡的道德价值,是官员们主观上不想、客观上不能利用公共权力而谋取私利。如果社会的共识到了公务员无私利可谋,且谋者必败,则中国的政治昌明至矣。
(若退/2012年11月26日)
【注1】读者不妨网上搜寻《中南海高官财产“申报”》。以下是链接之一:
http://bbs.vsharing.com/recreation/Life/358328-1.html
【注2】作者曾被要求参加过这样的培训。未通过这样的培训,雇佣合同可能被取消。
参考消息:
《吴官正离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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