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四大殘忍名菜-活燙駱駝 生吸猴腦
摘自《羊城晚報》
清朝官場的吃喝風尤盛,一些貪官在吃喝上,可謂窮奢極欲。在當時的權力社會中,權貴們總想比富豪更富有、比富豪更享受。
1.以宴席爭奇鬥富,甚至動用軍隊
說起清代的吃喝風,清人袁枚《續新齊諧》錄有一則譏謔的文字:“康熙間,河道總督趙世顯,與里河同知張灝鬥富。”
一次,張灝請河台趙世顯飲酒。在酒宴的四周,“樹林上,張燈六千盞,高高下下,銀河錯落”。而且,動用兵役三百人,專門點燃燈燭,剪除燭煤。“呼叫嘈雜,人以為豪”,場面蔚為壯觀。
半個月後,趙世顯回請張灝。宴席四周,加燈一萬盞之多,“而點燭剪煤者,不過十餘人”。當時,內外人等都擔心人手應付不來。但等到吩咐亮燈時,“則颯然有聲,萬盞齊明,並不剪煤,而通宵光焰”。目睹恁般場景,張灝不覺大慚,但又弄不明白其中魔術般的謎團。
張灝用重金買通趙府的使役,總算摸清當晚酒宴上萬燈齊明的“謎底”。原來,趙世顯使人用火藥線,穿連燈燭心的首端;每條線穿一百盞,點燃一條線則霎時間百盞齊明。所用燈燭,皆為金屬特製。並用輕羅為燭心,每燭半寸,暗藏微弱的爆炸,爆聲“畢卜”,燭煤盡落,根本不用剪煤。為着一頓酒宴,在燈燭上爭奇鬥巧,可謂煞費心思。
而袁枚的此則文字,沒有正面描摹酒宴的豐肴佳饌,卻盡力鋪陳燈燭的奇巧奢靡,由此,可窺見清朝官吏侈汰的吃喝風。況且,僅憑官吏的俸銀,是無法應付這種狂吃胡喝的。
於是,《續新齊諧》還記下一樁納賄醜聞。“鹽商安麓村請趙世顯飲酒,十里之外,燈彩如雲”。安家裡珍奇古玩,羅列無數,趙世顯卻“顧之如無有”,壓根看不上眼。
直到酒酣席撤,安麓村延請趙入內室小坐。“美女二人捧雙錦盒呈上,號‘小頑意’”。當面無表情的趙世顯打開錦盒,盒內兩隻關東貂鼠,活脫脫地躍然而出,齊齊向趙拱手揖拜。這時候,趙世顯才啞然一笑,輕道:“今日費你心了。”
趙世顯,自康熙四十七年(1708)十一月,從山東巡撫任上調河道總督。至康熙六十年(1721)十二月,被免去河道總督一職,在任十三年。對於正二品大員的趙世顯來說,雖然年俸銀僅有一百五十兩,可揮霍吃喝已算作“小菜一碟”,珍奇古玩入眼的亦無幾何。而敢於鬥富的同知張灝,則區區正五品而已。
2.貪污河防經費,窮奢極欲地吃喝
道光二十年(1840)鴉片戰爭之後,清王朝逐漸走下坡路。道光末,“國用大絀”。然而,每年的河防工程費用有增無減。
史載,“道光年,東河、南河於年例歲修外,另案工程,東河率撥一百五十餘萬兩,南河率撥二百七十餘萬兩。逾十年則四千餘萬。六年,撥南河王營開埧及堰、盱大堤銀,合為五百一十七萬兩。二十二年,南河揚工撥六百萬兩。二十三年,東河牟工撥五百十八萬兩,後又加”。
光緒重臣李岳瑞在《春冰室野乘》中說:“南河歲修經費,每年五六百萬金,然實用之工程者,不及十分之一,其餘悉以供官吏之揮霍。一時飲食衣服,車馬玩好,莫不鬥奇逞巧,其奢汰有帝王所不及者。”書中還詳細輯錄了道光年間南河河道總督的數款菜式。其選料、烹飪和吃法,無不令人瞠目結舌。
菜一,豬背肉。“其法閉豕於室,屠者數人,各持一竿,追而抶之。豕負痛,必叫號奔走,走愈亟,撻愈甚”。待豬力竭仆地,不能動彈,才割取其背肉一塊。大約五十餘頭豬,才夠一席之用。豬因背受鞭打,以全力護痛,全部精華皆萃於背脊處,餘下的肉則腥惡失味,只能丟棄不用。有賓客知道後,不覺慘然,屠夫咧嘴一笑說:窮措大眼光,怎麼小氣到這樣?我掌勺才兩個月,已經親手割了幾千頭豬了,真是少見多怪!
菜二,烹鵝掌。將鵝趕進大鐵籠,籠底放置熾熱的炭火,籠旁盛有調製好的醬汁。不一會,鐵籠底灼紅,鵝在籠內環走,不勝掌痛,不時需飲用醬汁自救。直到鵝死,“則全身脂膏,萃於兩掌,厚可數寸,而余肉悉不甚食矣”。
菜三,食駝峰。選取壯健駱駝,縛在立柱,然後,以滾燙的熱湯澆在駱駝的背上。“立死,菁華皆在一峰,而全駝可棄”。一席所需,往往要殺死三四頭駱駝。
菜四,吸猴腦。挑選俊俏的猴,給它穿上錦衣。在方桌上挖一圓孔,恰好容下猴頭,再用木柱固定,使它不能進退脫逸。剃去猴頭頂毛,刮去顱皮,“猴不勝痛楚,叫號聲極哀。然後以沸湯灌其項,用鐵椎擊破顱骨,諸客各以銀勺入猴首中,探其腦吸之,每客所吸,不過二三勺而已”。
甚至,製作豆腐也有數十種之多。“且須於數月前,購集材料,選派工人,統計所需非數百金不能餐來其一箸”。
一席酒宴,常吃上三天三夜,“故河工宴客,往往酒闌人倦,各自引去,從未有終席者”。而且,十天半個月則來一次宴客,貪污公款吃喝之風恣肆橫行。連李岳瑞也不禁哀嘆:“河如是,普通吏治,益可想見,宜乎大亂之成,痡毒遂遍於海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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