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看罷老譚《狗日的簽證》後,舊傷復發,遂發評論,卻越寫越多,乾脆單發。想必有此遺憾的同胞大有人在。大家一起“控訴”吧!
同時提醒同胞們千萬別忘了咱“外國人”的身份,請密切關注多變的大陸法規,及早做準備,以備急需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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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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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譚兄節哀順變,以後到天國與老人家再續天倫之樂!
我的情況跟你一模一樣,也是剛剛返美才一個多月母親就去世了。當時根本就沒有兩年或多年多次往返的簽證,所以也沒能趕回去給慈母送終。再往前幾年,家父病逝,在醫院平安間裡等了我整整一個禮拜才出殯。雖然為父親送了終,但卻因為“外國人”的身份而不能最後見他一面,遺憾終生。去年秋有急事想回國,但因辦簽證時受到刁難,亦沒能成行。
幾次折騰,俺已經沒有多大的欲望再次踏上那被共黨強姦了幾十年的生我養我的故土了。
但是,大陸還有我的根,我的哥哥姐姐,我年老的泰山泰水,親情鄉情文化情是萬萬不敢忘,也永遠斷不了的。
妻子接受我的教訓,早早就“寫”好邀請信,辦好兩年多次往返的簽證。一旦到期,她馬上就會不計成本換成十年多次往返有效簽證。
當然,即使如此,也還有遺憾,即每次她探親都只能呆30天,否則會被罰重款,並有被拒簽的危險。今夏她趕回去照顧病重的父親,花了大力氣才獲中共當局同意居住60天。後來因父親沒能及時出院,還是超期了 6 天。離港那一天,被扣在機場,硬要罰 3000 元 (即每日500,特此更正),不得不給醫院和一“上級領導”朋友幾通電話才算了結,差一點兒沒誤了登機。
寒心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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