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也談在美國的退休生活》一文曾講到medicare 額外醫保的好處。我這裡再強調一點以提醒接近退休年齡的網友: 按照法律規定,在你滿65周歲三個月內,額外醫保公司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絕你參保,包括你以前有重病(有一條例外,就是你的重病是在你申請前六個月內發現的,這時他們可以推遲你參保)。而且,一旦他們接受了你參保,他們不准以任何理由把你踢出去,或者給你增加保費。如果你超過了這三個月的期限,保險公司有權給你體檢,並拒絕你參保。 我是在朋友的提醒下,及時參保的,所以很順利。從經濟上講,其實我參加額外醫保並不划算, 因為這三年來保險公司實際替我付的醫療費用比我給他們繳的保金還要少很多。但是我準備堅持保下去,主要是怕我一旦退出來,將來再想進去就難了。我想這一條有道理,如果大家都等到生了大病再去買額外醫保,保險公司不就破產了嗎?只有在有很多花錢不多的人參加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能賺錢。這也是買任何保險的根本道理:參保者平時花錢以防出大事。 每個人的情況不同,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老人醫保(額外醫保也有七,八種不同的選擇)。但是無論你怎樣決定,都請不要錯過時機,不然後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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