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大学还能出几个人文学者? 范学德
清华大学教授许章润的文章最近挺火的,题目叫做“哪有先生不说话?”一看题目我就笑了,现在还有“先生”吗?哪里有啊?清华吗?又有个教授写了回应文章:“哪有学者不表达?”这位教授也是清华大学的,还是女士,名叫郭于华。我们是微信好友,但没见过面,是通过微信认识的。她所谓的“表达”,准确地来说是指表达自己的观点。 看了于教授的题目后我又笑了,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有的人文与社会科学学者真的是不表达自己观点的,他们有观点,但没有自己的观点,只有上面的组织的观点;或者有自己的观点,但不敢公开说;只有极少数学者,有自己的观点并且敢于公开地表达出来。不管怎么样,这三类学者都被社会称为学者,如今,大概凡是有了教授、专家头衔的,理所当然就成了学者。 至于什么叫观点,我就不说了。 郭于华教授的文章让我想起了两本书:《论人的使命》和《论学者的使命》,作者是德国哲学家费希特,他因为在耶拿大学中宣扬被当局视为无神论的观点而逐出耶拿大学,费希特对朋友说:“您几乎无法想象人们怎样对待我。” 据《论人的使命》一书的前言介绍,费希特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得不离开魏玛政府管辖下的耶拿,来到普鲁士首府柏林,但他到达柏林的第二天早晨,普鲁士政府就决定对他严加监视,当天就有警察出现在费希特身边,并且盘问他对此地是否满意。当局还要费希特发表一个声明,要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公民。 《学者的使命》发表于1794年,在当时被认为极其激进。 这两本在我书橱里都放了很久,因着清华大学教授的缘故,我拿出来看了一看,一看,原来是1980年7月10日买的,那时我在吉林大学哲学系读书,连书的封面我都包了皮。当年读这本书时,我还划了许多红杠杠,一晃,39年过去了。 费希特在前言说,我“在自己的研究中考虑的并不是某种东西令人喜欢或令人讨厌,而是这种东西是否合乎真理;他竭尽自己的所能,说出了他凭自己的良知视为真理的东西。”(第3页,引自《学者的使命》,商务印书馆1980年,以下只列出页码)我想,郭于华教授所说的表达观点,就是指“凭自己的良知视为真理的东西”,而不论他人如何认为。 好玩,那个时代一个教授还能把自己的观点看成是真理。 费希特提出了一个原理作为全部论证的前提:“既然人确实有理性,所以他就是他自己的目的。”(第7页)人应该是他所是的东西,而不应当是他所不能是的东西。 他还有一句妙语:“任何把自己看作是别人的主人的人,他自己就是奴隶。”因为他“具有奴隶的灵魂,并且在首次遇到奴役他的强者面前,他就会卑躬屈膝。”(第19页) 他的目光真厉害! “要竭尽你的所能,完整地、均衡地发展你的一切天资。”(第 28页) 费希特认为,这就是学者的“真正使命:高度注视人类一般的实际发展进程,并经常促进这种发展进程。”(第37页) “学者的使命主要是为社会服务,因为他是学者,所以他比任何一个阶层都更能真正通过社会而存在,为社会而存在。”(第38页)因此,“学者应当把自己为社会而获得的知识,真正用于造福社会。”(第39页) “就学者的使命来说,学者就是人类的教师。……学者仅仅应当关心人类不要停顿和倒退。”(第39/40页)韩愈老先生也有这个意思:“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提高整个人类道德风尚是每一个人的最终目标,不仅是整个社会的最终目标,而且也是学者在社会中全部工作的最终目标。学者的职责就是永远树立这个最终目标,当他在社会上做一切事情时都要首先想到这个目标。”(第40页)谁不是善良的人,谁就不会致力于这个目标。 最后,费希特作为一个学者宣告:“我的使命就是论证真理; 我的生命和我的命运都微不足道; 但我的生命的影响却无限伟大。我是真理的献身者; 我为它服务; 我必须为它承做一切, 敢说敢作, 忍受痛苦。要是我为真理而受到迫害, 遭到仇视, 要是我为真理而死于职守, 我这样做又有什么特别的呢? 我所做的不是我完全应当做的吗?”(第41页) 对于他的学生——大学生们,费希特想“以一种大丈夫的道德学说向他们的灵魂深处灌输一种感情, 这种感情直到将来也能使他们防止这种麻木不仁。我完全坦率地承认, 我正是要从天意安排我去的这个地方开始, 做出某种贡献, 在讲德语的地方, 向一切方面传播一种大丈夫的思想方式, 一种对崇高和尊严的强烈感受, 一种不怕任何艰险而去完成自己的使命的火般热忱, 而且只要我能够, 我就继续这样做下去。 因此,当你们离开这个地方, 分散到各地去的时候, 不管你们生活在什么地方, 我都总有天会听说你们是大丈夫, 这些大丈夫选中的意中人就是真理; 他们至死忠于真理; 即使全世界都抛弃她, 他们也一定采纳她; 如果有人诽谤她, 污蔑她, 他们也定会公开保护她; 为了她, 他们将偷快地忍受大人物狡猾地隐藏起来的仇恨、愚蠢人发出的无谓微笑和短见人耸肩表示怜悯的举动。过去, 我抱着这个目的说了我已经说的话, 将来我还要抱着这个最终目的说我将在你们当中要说的一切。”(第42页) 写到这里,我休息了一会儿,看看微信,有人转了清华大学一位学生举报老师吕嘉的一条消息,在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中,吕嘉老师在PPT打出了一段话:“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学生认为违宪,等等。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记得这句话是陈寅恪在清华国学院时期提出来的,陈当年是清华的四大导师之一。 那是1929 年 6 月 3日,在王国维自沉于昆明湖两周年之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立纪念碑纪念,碑上刻有国学研究院导师陈寅恪所撰的《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全文如下: “海宁王先生自沉后二年,清华研究院同人咸怀思不能自已。其弟子受先生之陶冶煦育者有年,尤思有以永其念。佥曰,宜铭之贞珉,以昭示于无竟。因以刻石之词命寅恪,数辞不获已,谨举先生之志事,以普告天下后世。其词曰: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呜呼!树兹石于讲舍,系哀思而不忘。表哲人之奇节,诉真宰之茫茫。来世不可知者也。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章。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这是清华大学最著名的一段文字,因此全部抄录。 据清华大学著名教授陈来在“略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与大学精神”一文中透露: 1953 年12 月 1日,陈寅恪口述,由汪篯记录了他的《对科学院的答复》,陈寅恪说:“我认为研究学术,最主要的是要具有自由的意志和独立的精神。……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学说有无错误,这是可以商量的,……但对于独立精神,自由思想,我认为是最重要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是必须争的,且须以生死力争。……一切都是小事,惟此是大事。碑文中所持之宗旨,至今并未改易。” 壮哉,清华还曾有过这样的学者、大师、先生。 2019.3.26于芝加哥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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