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上帝”,腦袋裡剛冒出這句話時,我還有點害怕,有人會說我褻瀆上帝。但轉眼又想,死都橫在眼前了,人言何足懼。 難道歷史不正是這樣嗎?
自從啟蒙運動以來,人類不正是一再地審判上帝嗎?尼采甚至寫下了判決書:“上帝死了”;而在昔日的紅色陣營中,判決上升到了國家的高度:“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鴉片”,這是人民必須接受的真理。信上帝是迷信,是心靈空虛,是自我欺騙。信仰者成了落後分子,殉道士則為社會公敵。 那不就是我自己嗎?
在信耶穌之前的四十年間裡,我甚至連一頁聖經也沒讀過,但卻敢斷言它是胡說八道。



好吧,那信主之後哪? 這二十多年來,我沒有懷疑過上帝嗎,一點也不懷疑,一次也沒有?這怎麼可能!許多時候,我正像阿奎那說的那樣,對於我而言,上帝不是答案,而是問題。或者像路德說的:對於上帝,我有時相信,有時懷疑。這兩句話的出處我都找不到了,如果你說我瞎編,那就算是我說的吧,不過我絕對說不出這樣深刻的話。 退一萬步,就在我自信堅信耶穌時,我也未能將我所信的完全付諸於日常生活之中。我沒有力行我所相信的,這句話是從克爾凱郭爾來的,我知道出處。

說實話。 哪一次大災難來臨時我沒有質疑過上帝,從九一一、到汶川大地震,到新冠病毒,我都質疑過,我問上帝你在哪裡?你的慈愛在哪裡,你何時才拯救世人,你還要沉默到幾時? 不過,在以往的審判中,我是旁觀者,並且無論上帝怎麼回答,都不會干擾我。但今天不同了,死亡正從四面八方威脅着我和家人,我的兄弟姐妹,親朋好友、我的鄰居。上帝阿,我們禱告了這麼久,你為什麼還忍心看着你的孩子在求告中一個個死去? 我知道,就跟以前的審判一樣,這一次上帝也註定缺席。對此我早有心理準備。反之,如果上帝出席了,那才無比殘酷。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過上帝,見上帝面者必死無疑。我還不想死的那麼早。再說了,就連一個小小的鎮長我都不可能召之即來揮之即去,何況上帝。 實際上,審判上帝就是審判我自己。我是原告,也是被告;我是律師,也是是法官,同時還是陪審團成員。我是在審判我信主這二十五年的經歷。審判我所經歷到的上帝是幻覺,是我瞎編的故事,是我用上帝來串聯一些不可思議的事情,還是實有其事,我親身經歷到的上帝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他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耶穌呼求他“阿爸!”
審判開始。 第一個證據。在過去的二十多年中,這個故事我在世界各地講了無數次,但除了對幾個知己外,我都模糊了一個重要細節,現在我全部道來。 我能夠信耶穌的決定性事件是1995年1月9日那個深夜,在激烈地質疑了基督教幾年後,我第一次跪下來,獨自祈禱。其中我求了一件事,就是上帝如果你真的存在,就求你醫治我的痼疾。求過後我還給上帝留下餘地,如果你不醫治我,那就當病發時讓我能夠忍受住就行了。 我自命清高,我不會也不想死皮賴臉地苦苦哀求。 我從十四五歲就得痔瘡,一直不好,時常發作,挺疼的,有時排便時還流血,很嚇人。1994年回國探親後返美時,我還帶回了許多痔瘡栓,放在淋浴間的抽屜里。 怎麼也沒想到,也就一周左右,這病沒了,我好了。怎麼可能啊?我趕緊用排除法來思考,情緒激烈變化了嗎?沒有。為這件事反覆禱告了嗎?沒有,就那一次。對自己進行心理暗示了嗎?也沒有。只有一件事我怎麼也無法排除,一周前我做了一個信心不足的禱告,如今這個折磨了我二十多年的慢性病沒了。 真的有上帝。這位上帝是愛之神。他傾聽了我的禱告。 但我是一個信心不大的人,還是怕病會復發,過了差不多半年,我才把抽屜里的藥全部扔掉。從那以後直到今天,這病只復發了兩次,最後一次是十五六年前,原因都一樣,我吃了太多又麻又辣的川菜!於是我趕緊認罪。然後,病發一天后,好了,沒事了。
但上帝並沒有應允我的每一個禱告,哪怕我認為這禱告合情合理。 最令我痛苦的是我為母親的禱告。那年八月中旬母親在中國病危了,而那幾個周末我要四處布道,無法回國去探望她。我甚至跟上帝交易,我好好為你傳福音,你保守我母親能再等兩個多月,等到我十一月初返回中國。 在一次禱告中,有一句話來到了我心中:“孩子,你放心吧,我已經救了你的母親,我必定救她救到底。”我以為這是保證,我們母子會再見面。 但是沒有,我母親沒有等到那一天,我沒有見到慈母最後一面。2006年9月3日下午,我媽媽被主接走了。 我心中留下了永遠的遺憾。
對上帝不利的證據不止一個。 保羅說,有一根刺,加在他身上,這個刺是什麼,他沒有具體地說,只是說他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他。但是主並沒有拔掉這根刺。而是告訴他:“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我生命中的刺實在太多了,我跟上帝求過何止三十次、三百次,有的刺,上帝拔去了;但有的,並沒有。我怎麼真誠地苦苦求告也沒有用。上帝並沒有賜下夠我用的恩典,我怎麼軟弱還是依舊軟弱。有時覺得自己似乎已經堅強了,可就過了幾日,又垮了。 這讓我有時不得不說,上帝你好狠,就忍心看着我這樣苦苦地掙扎!
上帝,到底存在,還是不存在?不,問題早已經改變了,主啊,你到底在不在乎我?我知道你在,但你真的愛我嗎?你心疼我嗎? 好難的一場審判,書桌成了渡口,我好像雅各一樣,與看不見的上帝摔跤。 真累!
站起來。有人正在散步,不寫了,這麼好的天,我也要出去走走。 我在家門口來來回回地走着,走着走着,突然冒出來一個想法:“你沒有拿走我最恨惡的,卻給了我最渴望的。” 我趕緊把它寫到手機上。, 是這樣嗎? 難道不是嗎?
我最恨惡的什麼?是我生命中的邪惡,殘缺、軟弱,是那一根根的刺。的確,上帝沒有全部拿走。
那我最渴望的又是什麼?是愛,是喜樂,是平安,是我覺得自己活得有意義,這一切,上帝已經給予了我,並且,他所給予的遠遠地超出了我所想所求,有的甚至是我想都不敢想的。 主啊,你成全了我。 我曾經是一個多麼悲觀的人,如今卻有了喜樂;昔日何等地驕傲,現在卻慢慢學習着謙卑。雖然生活中依舊還面臨着困苦,但即使在苦難中也有一份平安,能放聲歌唱,讚美主。
記得信主十多年後我還問兄弟姐妹:“請告訴我實話,你怎麼能夠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上帝實實在在的愛。”如今,我巴不得每天來分享我今日經歷到的上帝之愛。今日之我,在一粒露珠上,在一片綠葉上,竟然都看到了天使之舞,他們的每一個舞姿都閃光,那是上帝之愛在照耀。 我是一個新造的人,一個新我在我的生命中正慢慢成長,他就是耶穌基督,我的主,我的神。 上帝就在我心中。他以永遠的愛愛我。 審判結束。 好開心。

春天到了,水仙花的花苞好飽滿啊,那黃色如此嬌嫩。這幾隻鳥兒好小,在樹枝上叫來叫去,飛來飛去。多麼燦爛的陽光,暖身,還暖心。看看手機,零上9度。昨天就把藤椅搬到了涼台上,為何不坐一坐,好好享受此刻的春色。 就不能更狂一點嗎? 我回屋子裡拿來枕頭和小被子,鋪好,躺下。剛一閉上眼睛,就滿目金光,幾乎感覺不到一絲春風,只有溫暖的光線在臉上輕輕地移動。
我想起了歌德的一句詩,立即把它改編了一下: “這個春日午後, 我在大光中春眠。” 我睡着了。 2020.4.5 於美國·芝加哥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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