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盲點之二:替人思考而不是換位思考
在“下跪:捅到了華人的痛點和盲點”一文里,我指出了華人思維定式里的誤區之一,即枉顧他人言行的緣起和意義,只按照自己的理解,來解釋他人的言行,然後就義正辭嚴地按照自己的解釋來批判他人的言行。這個錯誤在邏輯思維和邏輯推理中叫“偷梁換柱”。譬如,這次黑人白人的單膝下跪行為,一些大博名博連這個行為的緣起和所表達的意思都懶得去想一想查一查,就先按自己的理解,把它解釋成“臣服”,“求饒”,“感恩”,“懺悔”,“謝罪”,等等,然後就臉紅脖子粗地奮力鞭撻單膝下跪的行為。 同樣的“偷梁換柱”伎倆,也見於華川粉們對“BLM”的討伐文章中。譬如,華川粉之一就大叫大嚷:“黑命貴,華人的命就賤嗎?”。看似義憤填膺正氣浩然,其實是如假包換的“偷梁換柱”。BLM這個說法裡,根本就沒有“華人命賤”這樣的意思。是華川粉自己發明創造了這個意思,再把這個意思按到“BLM”頭上,然後就名正言順地作正氣浩然狀。 這“偷梁換柱”的行為,有些人也許是因為認知的缺陷而無意落入了這個盲點。而有些人則是明知故犯,惡意栽贓,以便渾水摸魚,來兜售自己種族歧視的陰暗心理。 在和網友的交流中,我發現許多華人存在着另一個思維定式,即“替人思考,而不是換位思考”。在這個思維定式里,“我是這麼想的,你為什麼就不這麼想”;“我是這麼做的,你為什麼就不能這麼做”。 譬如,圍繞着“李將軍的雕像該不該拆”這個議題,一些華人反對拆雕像的辯論之一是這樣的:我們認為李將軍的雕像是歷史,是有紀念意義的歷史性的東西,不能拆。雕像放在那裡,還有教育意義,讓人們了解歷史。拆了,對你們黑人有什麼好處呢? 在黑人要求拆除李將軍雕像的祈求中,我們華人,尤其是新近移民來的華人,就是個第三者。我們沒有親身經歷過黑奴們的悲慘,和他們的後代遭受的屈辱。我們無法切身體會到黑人社會對李將軍雕像的真切感受。如果我們是稍微聰明一點的話,我們會說,我們是第三者,我們不能真切地感受到黑人的感受,不能全面地理解黑人的這個祈求,所以,我們對這個運動不予置評。如果我們是明智的話,我們應該換位思考,把自己設身處地地放到黑人的位置,去思考黑人的這個要求。要做到這一點,一個首要條件是,必須毫無保留地認同“人人平等”的原則,必須毫無保留地認同黑人和黃人白人,是同等的同樣的人。如果不能毫無保留地做到這一點,那麼,一切的有關黑人和黑人運動的評論,只能是偏見,甚至是歧視。 換位思考本來不是那麼難的事,因為人人都有同理心 (empathy)。看到弗洛伊德被警察跪死的照片,更不要說看到那個視頻和聽到求饒的聲音,正常的人都會對警察的行為憤怒,都會對弗洛伊德產生同情。因為我們能感同身受。我們能感到自己都呼吸困難。我們能感受到生命流逝的悲哀。 但為什麼會有為數不少的華川粉,似乎對弗洛伊德被孽殺不僅無動於衷,還反過來覺得弗洛伊德是罪有應得呢?這在有關empathy的實驗裡早就被證實過:同理心的前提是“同”。我們對“同類”能夠感同身受。同的程度越高,感受就越同越強烈。但對異類,我們是感“反”身受。異的程度越高,相反的感受便越是強烈。 譬如,看一個手被刀砍的照片或視頻,如果這個手和觀察者屬於“同類”,觀察者的感覺就像是自己的手被刀砍了而產生痛感和恐懼感同情感。如果觀察者是個白人,被砍的手是個黑人的手,觀察者感受到的痛感和恐懼感同情就會降低。如果在看照片時,觀察者被告知,這個手是一個罪犯的手,那麼,觀察者的痛感和恐懼感同情感也許就會消失。如果觀察者被告知,這個被刀砍的手是一個罪大惡極的殺人犯的手,那麼,觀察者體會到的,很可能不再是痛感和恐懼感同情感,而是正義感和愉悅感。 所以,同樣是弗洛伊德被警察孽殺這樣一件事,如果觀察者本來就十分歧視黑人而沒把他當作自己的同類,那麼觀察者的痛感和恐懼感同情感就少了許多。如果這樣的觀察者再把注意力聚焦在弗洛伊德的犯罪前科,和他用假鈔,拒捕等等上面並且把這些行為無限放大,觀察者產生的,不僅不是恐懼感和同情感,反而是正義感和愉悅感。說弗洛伊德是“罪有應得”的華人不少。 所以,同理心人人都有,可一旦偏離了“人人平等”的原則,不能毫無保留地把黑人當作和我們是同等同樣的人,同理心就失去了作用。人就會變得邪惡無比。因為給人貼上異類的標籤,是很容易做到的事,而且是非常有效的消滅人們同理心的辦法。希特勒對待猶太人,土共對待地富反壞右等,都是採取的這種辦法。而這種辦法,在華人當中更容易奏效。華人的傳統文化中,一直是教導“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對此深信不疑的華人也大有人在。只要把黑人歸為“非我同類”,那我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歧視黑人,對他們遭受的不公不僅可以視而不見,還可以心安理得地去消遣,甚至享受他們被孽殺。而黑人是我們的異類的證據,那可是俯拾皆是啊。黑人懶黑人笨,黑人犯罪率高,黑人離婚率高,黑人單親家庭多,黑人。。。。只要你想找,什麼樣差異都能找出來,以便證明黑人和我們不是同類。既然不是同類,那黑人遭受再大再多的苦難,也不會打動我們的心。黑人遭受再大再多的歧視,那也是他們罪有應得。 同樣的道理,當一些華人把黑人視為異類來歧視的時候,他們也不把白人視為平等的同類來看待,而是當作高人一等的主子來膜拜,當作靠山來依賴,當作大腿來擁抱,把自己當成了二鬼子。因為一旦產生了“黑人非我同等同類”的觀念,那麼就一定產生了等級觀念,就一定會找個比自己更強大更高級的族群來崇拜。欺下的必定媚上,媚上的也必定欺下,這是定律。 回到李將軍的雕像話題。李的雕像該不該拆,主要要看受害者,即黑人奴隸後代的感受。而黑人後代的感受,如果我們有這個能力的話,必須通過換位思考而獲得。不能站在我們自己的角度,按我們自己的理解,來推論出黑人“應有”的感受。要獲得“換位思考”的正確結果,必須首先毫無保留地認同“人人平等”的原則,毫無保留地認同黑人和我們和白人是同等同樣同類的人。任何對黑人的歧視都會導致認知和推論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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