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设国安法执行部
据港府透露,香港警察将成立专门的国安法执行部,类似港英时代的政治部,而北京确定派出国安专业部门代表长驻香港领导。 英治时期的警务处政治部是由英国伦敦的军情局直接领导,97后人马撤回英国保密。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0日表示,警方将设立新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新部门由警务处长邓炳强领导。
李家超接受访问时表示,警方会设立新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由警务处长邓炳强领导,负责收集情报、调查和培训人员,日后会考虑加入其他纪律部队的成员。
李家超透露,警队已展开成立新部门的前期工作,包括审视资源调拨、人力及器材规划。
对于全国人大的决定列明,中央维护国安的机关可根据需要,在港设立机构,李家超没有透露新部门将如何与有关机构合作,但表示澳门的经验可以是一个参考。 李家超还说,中央有更广的情报收集网络,以及更高层次的分析,有助于香港了解全局,而任何在香港执法的人,都要符合一些普通法的原则,包括无罪假定、保持缄默权利、以及有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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