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今日正式审议香港国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員長會議提請18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審議。
北京国安执法机构是否立即进驻香港,必然是香港和国际关注的焦点。
香港警方已奉命组建国安法执行部门,待人大通过法律后立即开始执行。
负责审讯违反国安法犯罪的国安法庭推出的时间地点,也令人瞩目。
香港近日仍有呼喊港独等分裂口号的活动,有工会扬言发动反国安法立法罢工,国安法通过后的香港第一案也是新闻焦点之一。
香港律政司司長下午會見傳媒時表示,人大在制定法律時會跟法律去做,亦會符合憲法及基本法條文。她又指,相信人大在草擬條文時,透過網上等渠道及媒體知道外界的意見及關注點。
被問到草案的字眼由「干預香港事務」變成「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有何實際的影響時,她則指目前未有具體條文,因此難以對比。她亦舉例指,香港有法例涵蓋「串謀」的罪行,亦未必等同「勾結」。
她又重申,草案清楚提到要完善「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以及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並會在這情況下制定法律,市民可以安心。 北京媒体下午報道,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辦公室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 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員長會議提請18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其中,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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