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社会主义那篇博文,我想作为初篇,应该有一定的改进空间。 比如: 恩格斯在说,马克思提示了 “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规律时,应该还有所指,指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本私人占有之间不可克服的矛盾,这导致了私有制必然被公有制社会所代替”。您文中似乎未明确提及这一矛盾。它和您文中后续提到的“经济干预主义”,“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及相关矛盾克服都有关联,影响到您的论证。 在提及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时,似也应加上生产社会化理论(或社会化生产理论),并加以分析判断。 此外,还有一些细节,如: “他们是从人的理性出发,抨击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基础,”中理性是否应为感性?我不能确定,请您核实一下; 之下的细节都和第三段有关: 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或许应改为60-7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等更准确描述; 这一段提到的“消灭私有制”我认为实为:进一步压缩个人所有与私有经济的存在空间;因为一直就是公有制,只是存在私有成份,私有成分时大时小,时宽时严而已; 个人认为,中国不是威权社会,而是极权社会; “以王沪宁为代表”这样的描述似不妥。客观上王沪宁不是那个代表者,它只是更高权威意志的背书者,阐述者,具体化者和推行者,如果有所顾虑,也许指出这些迹象就可以了,不必列出代表者。 最后是一个延伸思考。 您第二段提到按劳分配。我个人认为,按劳分配不是一个严谨的经济学概念。按劳分配如何量化,是否存在广泛认可的公允标准?如果它难以保证客观性,从而极大程度上只能主观人为地规定,人为处理,灵活处理,那么就是丧失了标尺性的公正性,并成为人治、权治的工具。 以前考虑过,没考虑清楚,没考虑透,看到您的文章,又想起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