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为二”之局限及滥用的危害 很多人看到这个题目会感到惊讶,因为“一分为二”在中国人的脑海里,早就把它当真理了,哪里有局限、缺陷、及危害呢? 老师告诉我们“看问题不要走极端,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任何事物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任何事物既有对之处也有错的地方。” 一、“一分为二”是以偏概全 “任何…都是…”,错就错在这里,这句话本身就是走极端,因为世界非常复杂,事物有一分为二,也有一分为三、一分为一、一分为零、一分为十、一分为无穷多…等等各种情况,一分为二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虽然占的比例可能高过其它情况,但是用它来概括所有的事物就会出现巨大的漏洞,甚至是指鹿为马。 先来看看“任何事物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这句话,在哲学教科书中是这么说的,书中举例说:“下雨,对于被干旱困扰的农民来说就是好事,但是对于外出旅游、踢足球的人来说就是坏事。所以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有好坏两方面,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所有的问题。” 这是用列举法证明命题,从逻辑上就是错误的。这里并不否认在下雨这一个问题上可以一分为二,它本身有好坏两方面,但是不能因一个特例,就认为所有的事物都是这样的,就算是举出几千个、几亿个正确的例子,也无法证明永远都是这样,这就好比我们能找到几十亿个人是男性,不能由此证明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男性,就算我们能找到几亿亿个氧气分子,不能由此证明空气都是氧气。 这里就举几个不符合既是好事也是坏事的例子,天下雨可以说既是好事也是坏事,那么天下沙子(沙尘爆)呢?地震呢?海啸呢?不过在中国,真有不少被一分为二洗坏脑的人会说地震也有好的方面、海啸也有好的方面,这种人应该在唐山地震前他全家去唐山,让他领略在倒塌的房子下找亲人的滋味;他还应该在东南亚海啸前他全家去那里海边游泳,让他知道瞬间成为孤家寡人感觉,否则他不会正视事实。再举两个更坏的例子,全世界核大战爆发把人类毁灭;超大颗彗星撞地球,使地球上的生命彻底毁灭,并且把地球撞离原来轨道,永远不适合生命生存。不知道这时有谁还能坚持认为也是好事呢?一分为二崇拜者们赖不下去了吧!如果还坚持,那就请给希特勒搞个一分为二或者三七开之类的评价吧。 我们又来看看一分为几的问题吧。在实际上,一分为三的例子不少,以人群为例,有些人是你的亲友,有些人是你的敌人,还有非敌非友的人,你总不会将非敌非友的人全变成敌人,或者全当成亲友吧?这不就是三种人了吗?“人群中都有左中右”,这不是一分为三吗?还有年龄可以分得更多。十以内的自然数是一分为十,所有的自然数那是一分为无穷多。二进制是一分为二,三进制是一分为三,八进制是一分为八,十进制是一分为十,十六进制是一分为十六,八卦是一分为八……不一而足。 二、“一分为二”的漏洞 “任何事物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事实上这句话不能成立,且漏洞百出,甚至是荒谬的。譬如“希特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杀戮犹太人”就不能“一分为二”,因为它不存在“好的一面”。再譬如,真理就是真理,只有对的一面,不能说真理“既有对的一面,也有不对的一面”。 希特勒成為德國的元首,他的經濟政策使德國的經濟連續多年高速增長,德國的失業率從30%降到0%,德國當時的國際地位大大提高。但是不管希特勒在經濟上做了多大的努力,在軍事上取得多大的成功,有人說他是軍事家或是經濟學家,這些都不重要了,因為他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造成了全球几千萬人的傷亡,造成了巨大的经济的損失,同時他在集中營裡面殘酷屠殺了六百萬猶太人。這些事情就足以給希特勒和納粹定性了,所以今天你要是到德國去的話,沒有人說我們要對希特勒和納粹進行一分為二,而且包括現在擁有納粹的標誌,或者對希特勒崇拜都是違法的。 “任何事物既有对之处也有错的地方”是悖论。现在中国人很流行打拖拉机,我就用它来举例吧,打拖拉机或者打桥牌时,别人出主牌(将牌),你有主牌却给副牌,无论如何这都是错的,不但被罚分还得重新出牌。如果这也有对之处,凭什么罚分和重出牌。又说下象棋,马是规定走“日”字的,如果你的马不走“日”字,走“田”字或者走直线,你说对在哪里呢?如果是比赛,立即被判输棋,如果是在玩,坚持下去就会打架,象棋没法下了。反过来看,打拖拉机时,别人出主牌你也出主牌,哪里有错?你按象棋规则下每一步,哪里又有错呢?下棋的要求是每下一步都对(按规则走),对之后才考虑高明不高明的问题。高明不高明的问题是站在我方利益(立场)上考虑的,而对不对的问题是站在双方立场上判断的。最起码要求的是每下一步都对,这里就不存在“既对又错”的问题。只有对没有错。生活中的事例多如牛毛,但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们视而不见呢? 有的东西是有与之对偶相待而成,如大对小、上对下、动对静、贵对贱、高对低等等。但这种对偶关系并不是普遍的,如“桌子”,不能说“椅子”是其反面;又如“方”,不能说“圆”是其反面;“黄金”,不能说“黑铁”是其反面;如“树”,亦不能说“草”是其反面;如“4”,不能说“5”是其反面。二进制中,“1”与“0”可以说是互为反面,十进制中的“1”与“0”就不能说是互为反面。总之并不是天下一切东西都有反面、能对偶出现的。一分为二容易造成对偶思维,认为世界任何东西都是对偶而成的这种以偏概全思维。 以一分为二定义世界,漏洞处处可见。 三、用数学方法证明“一分为二”不是普遍的和永恒的 “所有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按照这句话来推演,事物A可以一分为二成事物A1和事物A2,那么事物A1和事物A2也是事物,也必须符合一分为二,事物A1一分为二成事物A11和事物A12,继续分下去,A11分成A111和A112,A1111和A1112……,这还只是一条线,所有的元素都必须符合一分为二的原则,就象一个倒过来的二叉数,而且是无穷无尽分叉下去。这符合二进制规律,2的10次方是1024,约等于1000,就是说事物A一分为二10次,就变成大约10的3次方个事物,一分为二50次,就变成10的15次方个事物,再继续分下去,整个宇宙都装不下事物,还要无穷无尽地一分为二下去,这怎么可能呢?总有一个尽头吧,那么这个尽头不就不符合一分为二的原则了吗?于是一分为二到那一步就停止了,也就是再也不能一分为二了,于是“所有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就不再适用了、被戳破了,这句话就成了悖论。从逻辑上都可以戳破滥用的一分为二。 “所有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如果从数学方面来考虑,这句话是绝对的悖论。事物指的是元素,既然能一分为二,说明它必然也是集合,才能分开,既然一分为二那么肯定是性质相对立的才有意义。这句话就是一个命题,用数学语言来描述就是:“任何一个元素都是一个集合,并且每一个集合一定由两个性质相对立的子集组成”,这样的命题,是很荒谬的。世界上有个别集合由两个性质相对立的子集组成(能一分为二的),但绝大多数不是(不能一分为二的),元素更不可能全是集合,可见这个命题是多么荒谬。 四、用指鹿为马法治疗“一分为二”泛滥症 有一记妙方可治一分为二泛滥症——指鹿为马法。先问泛滥症患者贵姓,然后对患者说他是其它姓,如对一个姓陆的患者说他姓马,或者对泛滥症患者说他的父亲是女的,再让患者用他所崇拜的一分为二来分出这句话的正确部分来,这时患者可能会昏过去,醒来后也许能觉悟。 五、“一分为二”既是打人的棍子又是护短的工具 从上可以看到,世界很复杂,事物有一分为二,也有一分为三、一分为一、一分为零、一分为无穷多…等等各种情况,就象集合一样复杂,一分为二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用它来概括所有的事物就会出现错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有些人对别人的成就总是一分为二,说肯定有错误的地方,就算没有任何毛病他也这样说。还有些人做错了事,就用一分为二来狡辩,说也是对的,总是三七开、四六开、五五开之类来做定论,为自己推卸罪责,这是狡辩,是强盗逻辑,一点科学性、准确性都没有。 在历史上,即便是十分推崇一分为二的人,却经常是一分为二只能自己用不能别人用。在庐山会议上,彭德怀正是用了一分为二这样的法则,说:“大跃进有失有得”,于是被打成反党集团,被迫害致死。可见提倡一分为二的人也不是真的什么事都是一分为二的,很多时候,是用来为自己开脱罪责,或者是打人的棒子而已。“一分为二”很容易成为流氓法,既可以枉打别人,也可以庇护自己,想怎用就怎用。 在另外一方面來講,鼓吹“一分为二”的人,做事情它也常常不一分為二,它常常把事情做絕了。比如它在鎮反的時候,為什麼不對原來國军的官兵一分為二呢?在迫害劉少奇、打倒林彪的時候,怎麼不對他們一分為二呢?所以從表現上來講,所謂一分為二,實際上是掌权者為它維持統治所找的一個藉口,讓大家對它有一定程度的認同而採取的一種策略罢了。 六、滥用“一分为二”增加犯罪率和复罪率 据观察,在监狱中坐牢的人对一分为二很崇拜、用得很纯熟,问起什么事情的对错时,总是非常肯定的说又对又错,对于贩毒他们也称有错也有对,不是说笑,而是很顽固地坚持。我说:“既然贩毒也是又对又错,你为什么不对法官讲。”这时他就不吭声了,看来理智很清醒。敢对法官用一分为二讲又对又错,肯定多判几年;现实中,贩毒者会在法官前面表现出泪流满面地忏悔——知道错了、求情。我认为“一分为二”是人的一种自我欺骗,因为人都有善良的一面,当一个人犯罪时,必然受到良心的谴责,那么把罪责说成又对又错,能降低被良心的折磨程度,于是他能稍为心安一点。这些都在不自觉中完成的,因为他本人在一分为二中迷失得太深。但是“一分为二”就是一种狡辩,是非常有害的,他在心底可能认为他坐牢有被冤枉的成份,甚至可能下次还会再犯同样的罪行。这样的想法与结果很可怕,这是滥用一分为二所造成的。可见滥用一分为二,会增加犯罪率和复罪率。 做人是有标准的,不符合标准就不是人。孟子说:“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羞恶之心是指当自己做错事坏事时,自己会有羞愧之心,当看到别人做坏事时,自己会有厌恶之心。如果连这些都没有了,那就不是人了。滥用一分为二,就是消除人的羞恶之心,让那个人变成不够人的标准。“无是非之心”的人也不够人的标准,一个没有是非对错的人,就会勇敢地去犯罪;一个没有是非对错的民族,离罪族已经不远了;一个没有是非对错的世界,很快就灭亡。如果世界上真有魔鬼,魔鬼要毁灭世界,那么魔鬼首先要做的就是泯灭人的是非之心,搞乱人的是非观和善恶标准,让人类社会变成一个没有是非对错、没有羞恶之心的世界。这一点,滥用一分为二就能实现,可见滥用一分为二是在与魔鬼同行。 七、滥用“一分为二”将寸步难行 对于法官来说,以法律为依据,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存在中间状态。对,就放嫌疑人回家(自由);错,就把嫌疑人送进监狱。如果按照一分为二者所说的“任何事情既有正确的一面,又有错误的一面——任何事情既对又错”,那么,法官怎么判案?让每一个嫌疑人既不能自由又不能关起来,这做得到吗? 世上恐怕找不到一個正常人,會認為殺人犯在法庭上能用一分為二的理由,來為自己的殺人罪行進行開脫。“日本侵略中国是极大的犯罪”,虽然日本在東北三省還辦了很多實業,在这个问题上不能一分为二。也不能用一分为二为纳粹发动战争和屠杀犹太人开脱。按照逻辑常识,是非判断的“是”或者“非”是不容含糊的,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不能模棱两可(不能说“既是又不是,既不是又是”)。不能把是非判断命题转换为“有好的一面,但也有不好的一面”,或“七分是不好的,三分是好的”,或“既不能全盘肯定,也不能全盘否定”。把基于公理的“是”与“非”,转换成基于不同立场的主观评价的“好”与“不好”,无疑是对“日本侵略中国是极大的犯罪”这一命题的歪曲。事实上,转换视角的“从两方面看”,并不能改变或推翻一个可以成立的是非判断命题。一些诡辩者企图用转换命题、将不同的命题混同为一的方式,且以“辩证”、“全面”的假面目出现,以便达到歪曲、遮蔽乃至于消解原命题的目的,故意造成认识上的混乱。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绝对不可以说某事物有“好的一面”与“不好的一面”,而只是说,这种表述有其特定的适用对象与范围,不能违背逻辑地滥用,更不能藉此模糊、歪曲事物的性质,使其成为混淆是非的诡辩语。如果不去分辨事物的真伪是非,而把是非判断命题转换为不同视角下的好坏问题,给人的感觉只能是“万事好坏参半”。滥用此种意义上的“一分为二”,不仅不利于认识事物的本质,而且有可能让我们失去最基本的是非观及正确的价值判断。 如果任何事情都是既对又错,那就是任何事情都没有对错,做任何事情都不用考虑对错,也不用对其结果负责,那么我们的社会就成为一个没有对错的社会,就会变成一个上有劫夺国家财产的强人、下有拆铁轨去卖的贫民――“上失其道下失其守”的社会。这是非常可怕的,这是一个没有未来、一个没有资格有未来的社会。禅宗的“无佛无像无法”也是无对无错、无是无非的逻辑。相信“无对无错、无是无非”的人一定会变成狡辩者,狡辩的人是非常可怕的,谁家里有个狡辩的人,真是家无宁日。可以说,一分为二对中国人的思维扭曲的非常利害,对中国人危害巨大,滥用一分为二的人,就是狡辩者。一个没有对错的社会,是非常可怕的社会。 八、最正确的法则:“一是一,二是二” 一分为二有漏洞,滥用有危害,所以,我们反对滥用一分为二,而提倡:“一是一,二是二”这个响当当的口号,这才是最正确的态度。中国人从来都没缺乏一分为二的思维,缺乏的是“一是一、二是二”。 九、一个古老的错误 一个与一分为二有关的伪命题: 《庄子天下篇》里说:“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这是一个错误、一个错觉,是一个伪命题。首先木头的最小单位是分子,当切割到小于分子时木头就不存在、竭了。按一米长来计算,把最小的原子当作“棰”最小单位,氢原子是最小的,大小只有31x10的-12次方(米),仅仅切割不足五十天原子就不存在了。如果是木头分子,它比氢原子更大,那就更快。大家可以自已计算,1/2的十次方为1/1024,约1/1000。也就是说,每天切割一半,切割十天只剩千分之一(10的-3次方米),切割五十天,剩下的只是10的-15次方大小,比最小的原子还小接近1000倍,已经切开原子核、造成核爆炸了,就是到夸克也用不了多久,用心算都能算出来。我们应该明白一个事实:物质是有最小粒子、不是无限可分的。既然不是无限可分,那么就有截止之时,绝对不会有“万世不竭”的可能。“一尺之棰”,什么“万世不竭”,五十天就完了,万世与五十天是多么大的距离,我们被骗得多惨啊! 《庄子天下篇》提出这个命题时,中国人的物理数学都处在很低的水平,后来的人又不喜欢刨根问底,终被他骗了二千多年,它对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影响巨大,造成模糊的思维模式,我们今天的哲学课本上还把它当成真理来供奉,可悲! 可怜的号称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学会最简单和最正确的法则:“一是一,二是二”! 金剑 2017年6月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