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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體操隊幾位小姑娘的年齡,有很多說法。小姑娘們不到十六歲,這是基於常識的判斷,人們對此幾乎沒有異議,問題在於明知其假,應當如何對待這種作假。
有人認為,雖然幾位小姑娘的年齡有假,但既然查無實據,就萬事大吉。這種態度不可取。自以為聰明,公然把全世界的人當做傻瓜,絕非明智之舉。倘若再擺出一付“你抓不住證據,又能把我怎麼樣”的架勢,那就跡近無聊無賴,與泱泱大國的身份極不相符。作假已是犯錯;由當局出面,明目張胆地作假,是錯上加錯;公眾支持當局作假,並為作假高聲喝彩,則不僅大錯特錯,而且令人擔憂。如果明知金牌是靠作假得來,卻仍以為這種金牌能為祖國增添光彩,則只能自欺,而不能欺人。民族尊嚴和榮譽從來都不是、也不能靠奧運金牌支撐維繫。
談及在中國作假已成常態,誠信日漸式微,人人痛心疾首,然而為了追求奧運金牌,又奉作假為良策,將誠信棄如敝屣。依照很多人的價值觀念,規則誠可貴,誠信價更高,若為金牌故,二者皆可拋。其實,愛國主義絕不是置金牌於誠信之上的好藉口,誠信才是維護民族尊嚴、增強民族自信、捍衛民族榮譽的根本,奧運金牌只是錦上添花而已。“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淺顯明白,然而一旦面對實際,往往皮毛不辨,因小失大。
有人或許以為,平素盡可注重誠信,但既然事關金牌,不妨採取變通態度。須知,秉持誠信是極難之事,時刻惕勵,尚且難免有失,何況有意放鬆標準?張三說,為了錢財可以放棄誠信;李四說,為了地位可以放棄誠信;王五說,為了金牌可以放棄誠信。千瘡百孔的誠信,不成其為誠信。作假是投機取巧,常常會有所得;堅守誠信原則,必然會有所失。為了金牌,丟失誠信,不值;為了誠信,少拿幾枚奧運金牌,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