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陳水扁海外洗錢案攪得紛紛揚揚。看到一向標榜清廉的“台灣之子”或許竟是並不清廉的台灣蛀蟲,很多人對台灣民主嗤之以鼻,認為陳水扁以權謀私,貪污腐敗,所以台灣民主是冒牌的假貨。其實不然。
所謂“民主”,就是多數統治。所謂“民主制度”,就是與獨裁制度相對的制度。多數人的意志並不必然代表正確,然而可以避免獨裁制度的更大弊端。丘吉爾說:民主制度並不完美,但與其他制度相比,則是最好的制度。台灣的情況,恰可證實丘吉爾論斷正確。
八年前,台灣選民一人一票,選出陳水扁做總統。國民黨多年一統天下(先是大天下,後是小天下),作為執政黨,一旦本黨候選人落選,便鞠躬下台,更無二話。阿扁當權八年,政績不彰,連帶民進黨慘遭選民拋棄。有人曾經預言,以阿扁之冥頑老辣,斷乎不肯輕易下野,定會使出非常手段,阻止國民黨“前度劉郎今又來”。然而,這種預言落了空,馬英九順順噹噹接掌大權。台灣兩度和平完成政權交替,民主制度已很成熟,就總統直選而言,甚至好過美國。
在民主制度下,台灣選民不喜歡阿扁,就可以讓他下台。阿扁借權謀私,一旦查出,就要交付偵辦。如是獨裁專制,慢說洗錢兩千萬美元,就是盜空國庫,甚而將祖國領土與外國私相授受,百姓又能如何。陳水扁貴為總統之時,岳父、女婿罪名一經坐實,便淪為階下囚。換做獨裁專制者,岳父、女婿自不必說,就是七大姑、八大姨,貪污一座金山、兩座銀山,誰能動他一根毫毛。在台灣,民選總統得以中飽私囊而未被查獲,這是規章制度的缺陷,可以改正彌補,所謂“亡羊補牢,未為遲也”。在獨裁制度下,掌權者則可以永遠為所欲為。二者高下優劣,判若雲泥。
台灣立法院開會,委員們動輒怒目相向,彼此諷刺、挖苦、爭得面紅耳赤是家常便飯,有時情急之下,老拳、耳光一齊招呼。再看人大、政協開會,委員們個個正襟危坐,該鼓掌時一齊鼓掌,該舉手時一齊舉手,井然有序。台灣立法院的亂像一向引人垢病,但這是民主制度中的小問題,癬疥之疾而已,雖有礙觀瞻,但無傷大體,容易糾正。極權制度下的整齊劃一,看上去冠冕堂皇,卻往往掩蓋着大問題,會對國家民族造成極大危害。
台灣民主是真不是假,足供大陸學習借鑑。先指出民主制度的缺陷,然後否定民主制度,這似乎不是理性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