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与耶稣的分歧--老子言之四,耶稣言之五
玄野
生之蓄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
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耶稣,约翰福音
以上这两句是很多人耳熟能详的名言,仔细思考你会得到惊人的结论。老子的观点认为神生养万物却不向万物索取什么;耶稣的观点认为神要以人的生命为工具来显现自己,神似乎在索取人的全部。人神关系的这两个表述几乎已经不是分歧,而是理念上的尖锐冲突了。到底是两位圣人中一位出了差错,还是真如某些人所认为的,对于不同的宗教不同的民族和地域,存在不同属性的神?下面我们简要分析一下。
宗教庸俗化以后,世人对因果律多有曲解。这不单是两千年前的情况,时至今日,包括高级知识分子和社会精英在内众多的人,当他们面对难以承受的困境的时候,都会质问是否自己有罪过要遭受如此惩罚。而耶稣说这句话的情境正是面对这样的疑问:"门徒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稣的回答可谓精妙,但是也带来了另一个疑问:耶稣行神迹救人到底是为了拯救那些生命,还是要借这些案例来传播福音?一般以为耶稣是为传播福音而行神迹的。而老子天道的救人,是毫无自我的救人。生命是伟大的,天道上帝爱惜生命,是要让生命听从自己的道呢,还是爱惜生命本身?
这似乎构成东西方信仰与宗教层次的核心差异。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一神论宗教信仰,信不信某一宗教构成天堂地狱的差异。中国的道家信仰与儒家思想没有这样的断定。学术界多以来世关照的有无来区分中国信仰和佛教基督教等非中国信仰。而这里我们抛开来世概念,同样可以看到中国信仰的独到之处。我们需要看的就是人神关系。神是否对人有强迫,是否对人有惩罚?因为人的本质是合于天道的,所以神不应该惩罚合于自己的生命。当人们脱离了自己的阳的本质,而过度发展欲望虚荣等阴的承载手段,人就不得不接受惩罚。这种惩罚与其说是神的愤怒,不如说是人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的自断前程。事实是人自身发展悖离了理性和神性,而不是神要发怒惩罚。西方泛神论创始人斯宾诺莎的理念与老子基本相同。通俗的讲,就是恶的本质是理性的不足。如果考虑到老子的理念,可以更正为恶的本质是人悖离了自身本质中的理性和神性。
这样的分歧实际上并非因为耶稣的局限,而是人们对耶稣福音理解的局限。某些基督教会在社会关怀中往往注重传播福音,这与耶稣的理念并非完全一致。救人与传福音的关系,耶稣做法好像是融融一体的,爱惜生命和宣扬福音成为一体两面。而当代某些基督徒似乎过于重视福音,而认为生命是为福音服务的。其实生命本身就是福音,割裂二者是不合适的。救人本身就是传播福音,如果在救人之外要特别向对方验证他们是否接受福音,那当是画蛇添足之举了。
以福音书的记载,耶稣治病救人的过程中,没有要求任何被救治者皈依成他的门徒。也就是说,信仰与皈依不构成耶稣救治的交换条件。耶稣的福音体现的是神对生命的厚爱,而生命的载体--人,是否信仰神,信仰中的神被描述成什么,则是另一回事。耶稣的这句话,的确是强调了神的一个侧面,关照人类整体灵魂的这个侧面。但这没有牺牲那人的生命或者其他,而是在成全。不能将治病和显示神的大能分成方法与目的。
我想,耶稣是中正不偏的,耶稣是针对那样的疑问而表述了神的一个侧面,而从耶稣的事迹来理解他在关照生命与注重灵魂这方面的理念,与老子没有冲突,而是基本一致的,是同样的神性在不同文化背景和语境下的不同表述。老子说,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本质上是天人合一。耶稣的意思应该包含着救人和救灵魂两层意思,而且,二者完全不可分,拯救生命与拯救灵魂分离了,二者也就都破灭了。
生命是灵魂的载体,灵魂是生命的主宰。任何剖离二者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只关注生命不关注灵魂,人将被欲望吞噬,现代危机是典型。只关注灵魂不关注生命,人将被谎言与欺骗所埋没,于是欲望就披上灵魂的外衣纵横驰骋,欧洲中世纪就是典型。
当然,神以人为工具来彰显天道是无可抱怨的,这应该是人的荣幸。历史中神的显现也多以人为工具。神使用人是从人的内心着力,不会从肉体上强制,违拗人的意志。问题在于,神的存在总是通过不同的宗教信仰而表现出来的,那么不同宗教的手段也就成为献身于道的不同方式。在漫长的历史中,许多宗教曾经以教条化的理解,甚至于个别人的私欲,假借神的名义来强暴他人意志,以献祭等形式污损天道。诸如中国春秋时期的河伯娶亲,美洲阿兹特克人的祭祀方式,以及中世纪欧洲的火刑,等等。
任何人对于自己成为证道的工具都会是喜悦的,因为其内心必然充满神圣。当你没有这份神圣,没有这份喜悦的时候,当然你自己的心灵不会认为自己是证道的工具,如果你在某个宗教圈内被别人怂恿成证道工具,或者被别人吹嘘成证道工具,都是不合适的。那都是对道的片面理解甚至歪曲。
将救助别人当成传播福音的工具是不合适的,因为福音和生命是不可分的。只有将救助本身当成真正的目的,救助才能最终成功,同时福音才能得到表达。将救助当成传播福音的工具,最可能的结果是这个救助工作半途而废。如果目光就盯在传播福音上,为别人做了一点工作就期待着人家感恩或者皈依,而将对生命的关照弃置在一边,那总不好。这和福音书中记载的耶稣救助别人不同,耶稣在帮助人和拯救人的时候,何时要求过对方要跟从他了?他救人根本就不问对方会干什么,即使对方反过来害他,他该拯救的还是要拯救。生命和福音的关系就是这样。如果一心放在救助上,不考虑自己的宗教倾向,不考虑被救助者是否最终会皈依,当生命成就以后,你让他不感恩都不行。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道本身是这样的属性,而人也只有依据道的属性去传道。耶稣的事迹恰恰契合了老子表达的道。
当然,老子不可能有神爱人的理念,因为老子的神和爱人还有两个层次的差距。基督教中的爱人基本可以对应成中国儒道文化中的仁爱,而老子认为神对人这一方向上的关系是"生而不有"的道。"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无法参悟道,又暂时难以驻于德,就只好坚守仁爱了。此处不对这句话展开讨论,留待日后专文研习。至于"神爱世人"的话也出自耶稣门徒,并非耶稣语录,所以本人也并不认为耶稣对神的理解只停留在仁爱这一层次上。
老子的理念是天道造生生命与人类,却并不具有人类的感情和意志,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老子的道对于人是否信祂,是否称颂祂的名毫无兴趣。基督教的说法是"让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更有甚者,后世基督教认定:不信基督,必将下地狱。人神关系是顺畅自由的,还是焦虑紧张的?人们应当有所认识。
此文为<圣道三百言>之一章,全书在以下网址陆续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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