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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萬富豪的“捐贈承諾”行動 2010-08-09 20:59:00

最近讀到“財富”(Fortune)雜誌上一篇文章,介紹美國最富有的兩個人(三個人)比爾。蓋茲夫婦(Bill & Melinda Gates)和巴菲特(Warren Buffet)正在悄悄地籌劃一個野心勃勃的計劃。如果這個計劃成功將大大促進美國以及世界的慈善,公益事業,進而促進整個社會的改變。

 

文章透露,在去年5月以蓋茲夫婦和巴菲特牽頭,95歲的約翰。洛克菲勒(John Rockefeller)做東,在紐約開了一個會。參加的人中還有紐約市長彭博(Mickael Bloomberg),著名主持人歐普拉(Oprah Winfrey)等少數最據影響力的億萬富豪。本來這次會議和參加人都是“保密”的,不想消息還是被透露了出來。其後在不同的地方舉辦了幾次同樣的會,參加的人雖然不同,但都是擁有億萬資產的各界大亨。

 

這一系列的會議都圍繞一個主題,即開始啟動和逐步實現蓋茲夫婦和巴菲特擬定的宏大目標:鎖定全美最富有的400名富豪,爭取這些人承諾在有生之年或死後將自己財富的至少50%貢獻出來用於慈善事業。這是一筆巨大的資金。按2009年的資產計算,前400名富豪共有資產1.2萬億美元(1.2 trillion),如果其中一半捐出來就是6000億美元。這筆巨大的資金運用得噹噹然可以大大地造福於社會。

 

當然,現在只是開了一個頭,要將所有的富豪都拉進來並非一件容易的事。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比如不想現在就為死亡做準備,顧慮是不是需要請專人管理,沒有時間來考慮這種事情等等。美琳達說,近期的目標是讓他們消除顧慮,開始朝將財富貢獻出來的方向去思考和運作。遠期的目標是讓每位富豪都承諾捐獻50%的財富。當然,這種承諾不是簽訂合同,不具法律效力,僅僅是一種意向。

 

令人欣慰的是,如比爾。蓋茲所說: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人說已經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說明這些人都有意願將財富貢獻給社會,只是還沒有找到合適和可靠的方式而已。可能正是看到了這一點,巴菲特說:很多人雖然還沒有做出決定,但是肯定想過。如果等到90歲以後再作決定,那時候我們的腦力和判斷力一定不會比現在強。

 

在如何對待和安排自己的財產方面,巴菲特應該是堪稱楷模。巴菲特即將年滿80歲,前妻於2004年去世,現在的妻子是他多年的老情人,他膝下有三個孩子。他曾經說過:我只想給我的孩子們留下足夠的財產,使他們能做他們想做的事。但是不能給他們太多,太多會使他們不想去做任何事情。

 

巴菲特已經承諾將自己資產的99%捐獻給慈善事業。從2006年開始他承諾將83%的資產,以每年大約50億美元向比爾/美琳達基金會捐款,除此之外還有另外四個(包括他自己的巴菲特基金會)捐款基金會。他的前妻2004年去世時也將她的26億遺產捐給了巴菲特基金會。

 

巴菲特2009年的總資產大約是470億美元。他將1%的資產留給他自己和孩子,也就是說大約4.7億。我不知道他將如何分配這些財產,可以估計他會留給他的每個子女數千萬元。這些錢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是一個天文數字,可是對億萬富翁來講就只是零頭罷了。正如巴菲特所說,這些錢可以讓他的孩子們衣食無憂,也可以拿來做一些事,但是並非多得可以一輩子坐享其成,要想成為億萬富翁還得靠自己努力。

 

比爾。蓋茲和巴菲特都是依靠自身的聰明才智和勤奮努力取得了超凡的成就,積累了巨額的財產。他們的財富的獲得在現行的制度下是合理合法的,但就根本來說還是取之於民。現在他們要把這些財富貢獻出來用於慈善和公益事業,可以理解為是對財富的第二次分配。這種第二次分配的原則和方式與第一次分配全然不同,可以用來彌補第一次分配的不合理和疏漏,從而為社會財富的公平,合理分配,人們的和諧相處提供有力的補充和幫助,其意義和影響力將不可估量。

 

前幾天剛好看到一則消息,蓋茲夫婦和巴菲特公布了一份名單,已有四十名富豪簽署了“捐贈承諾”,而且在“捐贈承諾”的網站上發表了各自感人的捐贈宣言。網站是http://givingpledge.org

這裡將這四十人的名單轉貼如下。看看萬維的網友中有沒有人會受到“牽連”。

 

值得一提的是這裡面有一對華人夫婦Michele Chan and Patrick Soon-ShiongPatrick是在南非出生的中國移民從南非取得醫學學位後又進入英國和美國學習然後執教於UCLA醫學院。1991年離開UCLA開創了自己的製藥公司。目前淨資產約70億。太太Michele Chan從前是一位演員,與Patrick結合後,除了支持丈夫的事業,也積極參與與健康有關的公益活動。

CALIFORNIA

Eli and Edythe Broad

Michele Chan and Patrick Soon-Shiong

Ann and John Doerr

Larry Ellison

Barron Hilton

Joan and Irwin Jacobs

Lorry I. Lokey

George Lucas

Alfred E. Mann

Tashia and John Morgridge

Bernard and Barbro Osher

Herb and Marion Sandler

Jeff Skoll

Tom Steyer and Kat Taylor

GEORGIA

Bernie and Billi Marcus

Ted Turner

HAWAII

Pierre and Pam Omidyar

WASHINGTON, D.C./MARYLAND

David M. Rubenstein

Vicki and Roger Sant

MICHIGAN

Thomas S. Monaghan

MISSOURI

Jim and Virginia Stowers

NEBRASKA

Warren Buffett

Walter Scott Jr.

NEW YORK

Michael R. Bloomberg

Barry Diller and Diane von Furstenberg

Elaine and Ken Langone

Ronald O. Perelman

Peter G. Peterson

Julian H. Robertson Jr.

David Rockefeller

Jim and Marilyn Simons

Sanford and Joan Weill

Shelby White

OKLAHOMA

George B. Kaiser

PENNSYLVANIA

Gerry and Marguerite Lenfest

TEXAS

Laura and John Arnold

T. Boone Pickens

UTAH

Jon and Karen Huntsman

WASHINGTON

Paul G. Allen

Bill and Melinda Gates

Source: http://givingpledge.org

瀏覽(1217) (1) 評論(9)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山梓 留言時間:2010-08-19 21:21:46
沁霈:謝謝你的鼓勵。也謝謝你對“悄悄進行“的解釋。很有道理,我以前沒有想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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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沁霈 留言時間:2010-08-18 15:16:56
山梓好文啊!

美國社會良性互動的表現之一,就是“捐贈”,這是我們中國文化中嚴重缺乏的。至於你說的為什麼要悄悄進行,我認為應該是基於信仰上的考慮。因為基督徒的捐贈,必須要捐的樂意,不能有任何的強制性,而且“左手做的事不要讓右手知道”,這是與慈濟等其它宗教大張旗鼓式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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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梓 留言時間:2010-08-12 22:04:23
百草園,不用害怕,這裡是在討論如何處置多餘的錢財。你可以設想你也在這400位富豪之列,如果你被邀請,你將如何表態,體會一下當富豪的感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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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草園 留言時間:2010-08-11 15:21:37
山梓,你這裡像學術討論,看了幾次不敢發言。

如果富人們能慷慨解囊,支援國家或者一些做公益的組織,當然好。不過發起來的人,不一定個個都大方和有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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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零加一中 留言時間:2010-08-11 09:48:19
多思: 我想,"悄悄的"是他們的行事風格,不想對富翁們造成壓力,張三參加了,李四沒參加等等

西岸: "並不減少收入"應為誤導,應該說減少的不象人們想象的那麼多. 象 Bloomberg, 捐掉100元,其中的51元本來就是要交稅的.人們不會說他只捐了49元.許多建築或地標的命名,是看捐款的%或絕對數額,不會考慮其中有多少是從國庫挪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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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梓 留言時間:2010-08-10 19:55:59
西岸:同意你的看法。從制度上給予捐贈者一些好處的確是促進慈善事業的動力之一。
在中國除了制度上的原因外,其他如大量財富的來路不能見光,傳統觀念,世俗觀念的影響等等。

如我文中所談,可以把慈善事業看作是社會財富的再分配,這種第二次分配的原則和方式與第一次分配全然不同,可以用來彌補第一次分配的不合理和疏漏,從而促進社會的公平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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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梓 留言時間:2010-08-10 19:42:53
多思:據報道這個計劃剛開始時確實是“悄悄”進行的。可是他們午餐會的消息被Chuck Feeney (免稅商店集團的創始人)泄露了出去,被媒體曝光。之後雖然儘量保持低調,但是很難逃過媒體的追蹤。時至今日他們將名單公布出來,也就將計劃公諸於世,成了世人矚目的舉動。

我想當初他們開始時並無多少把握,也會顧及到很多富人不願過早暴露自己的觀點,保持低調可以進退有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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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0-08-10 13:54:41
很多年前,我問過一個中國財主,為什麼中國的慈善事業不能發展。他當時的回答是財主們不是不願意捐錢,而是中國的稅法不許捐款減稅,因此財主們沒有積極性。

美國有兩個關於稅務的政策“逼得”財主們捐款給慈善機構,一個是捐款可以降低稅率,因此把錢捐給慈善機構並不減少自己的收入,因為降低了稅率,給政府的就少,還能撈個好名聲。因此每到年末,就要讓會計計算捐多少錢可以最大限度地保住自己的收入。

美國的遺產稅到了這個檔次是70%,就是你的絕大多數錢無法留給後代繼承,而是進了政府的腰包。
因此捐給慈善機構用在自己想用的地方,比如非洲的疾病防治(蓋茨基金),總比讓政府拿去打仗要好。

從美國慈善事業的鼻祖卡內基梅隆開始的一句話,慈善事業是富人按照自己的意願改變世界的方式。而這廝當年對工人的剝削是最殘酷的,其名言就是,把錢給了工人發工資,他們會拿去喝酒,給我留着可以建幾個圖書館。

別忘了蓋茨的基金會是由自己家的人管理的,是他父親,因此捐出去的錢還是自己控制,包括給自己發天價的工資。

如果中國有這種稅法,可以預見也會出現這樣的慈善事業。
這個世界上會“自覺革命”的,只有當年信奉共產主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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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時間:2010-08-10 10:15:55
“如果這個計劃成功將大大促進美國以及世界的慈善,公益事業,進而促進整個社會的改變。”。既然這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為什麼要“悄悄地籌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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