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给我们在中国的用户发运去了一批零件,其中有一件是一个snap ring, 扣环; 止动环; 卡环,直径65毫米,厚度2.5毫米,是德国工业标准DIN 471*FST的标准件,也是我公司的标准件。其材质是弹簧钢C67,C75,或Ck75,按德国工业标准DIN 17 222。因为这次发货是为机器保修期之内的维修所用,一切费用均由我们承担。
这个卡环的价格为一欧分(八分钱人民币)的零件,与其他货物一起发运的,只有一个卡环在这批零件中。
这个卡环连同其他物件一起我们发往给我们中国代理,他们帮我们办理海关进口手续。
我们的中国代理具体办理此事是凯西小姐。凯西小姐告诉我中国海关要求我们提供着批零件的材质。我便让技术部的同事一一给她写出了这批货物的材质。
看到这个卡环的材质是弹簧钢C67后,凯西小姐说中国海关要求我们提供“原产地证书”。我找我公司发运部门签发了一纸我们公司自己写的“原产地证书”。
凯西小姐说中国海关要求我们提供正式的正规的“原产国证书”,还给我们发来了样本。
我问了我们发运部负责这项事务的同事,能不能也为这个卡环发行一分这样的“原产地证书”。
也许是这样的“原产地证书”过于正式,发运部的同事分别去库房和采购部打听了这个小薄片卡环的来历,尽管我已经找价格计算部的同事打听过了,也把我们最后采购时的供货商的名字告诉了他,可他还是找采购部的人问了个清楚。
采购部的人告诉他:这个零件属散装货物,对于这类物品是没有供货商说明的。最后一次购入时间是2011年,单价为0,015欧元。
发运部的同事给只好跟我说:基于上面采购部陈述的情况,对此物品我们无法签发正式的“原产地证书”。
没有供货商说明,当然就无法出具证明其原产地了!以德国人对事情认真严谨的态度,还有这一环扣一环的查询,这样得出的结论是不可推翻的。要知道出具假证书是要坐牢的。
我只好告诉凯西小姐:我们无法提供她所需的原产地证书了。我忍不住问她:对这样一个价值仅为一欧分的卡环,中国海关要我们上多少税啊?我们公司的这一通折腾,这些人工费远比一欧分物品的海关税还高的吧?
凯西小姐告诉我说:如果没有原产地证书,那就要缴纳反倾销进口税。
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
我问凯西小姐:如果我们进口一千片这种卡环,还有可能有“倾销”的嫌疑, 我们只进口一片也要缴纳反倾销进口税?
凯西小姐说这缴纳反倾销进口税跟物品的数量无关,只跟物品的材质有关。
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逻辑啊?
我再次文凯西小姐:如果这片卡环是装在机器上,与机器一起进口的话,海关是不是要把机器上的每个零件都查一遍材质,然后一一按材质课税的?
凯西说:不是的,机器进口和单一零件进口是不一样的。
这还用说吗?
照此来看,是不是我们不一一列出单一零件,发货之前把这些零件都串在一起,说是一种机器,是不是就没这些麻烦事儿了呢?
中国海关的官员该不会是这般教条吧?
这种丢了西瓜捡芝麻的事儿干多了也能熬出芝麻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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