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立宪与共和 英国的小王子威廉大婚,引来中国人的围观,同时也引发立宪与共和的话题。这其实是个很老的话题。 从立宪与共和的本身出发,站在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看,立宪显然次于共和。两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社会发展的进步性和彻底性上,也就是说,立宪与共和虽然都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但在促进社会进步的推力上表现为不同的两条线,立宪所呈现的发展预期基本是一条阴线,而共和所呈现的发展预期基本是一条阳线,阴线表示生命力衰落和下降,阳线表示生命力强劲和向上。当然,这种生命力的弱与强只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由具体国家的国情发展来决定。 反过来说,虽然共和强于立宪,但从具体国家的发展实践看,选择共和并非是件易事。共和首先比较适应于在新型国家里面产生,因为新型国家不存在历史包袱,没有历史传承和接续问题,比如美国就可以很容易地一步到位。而英、法、日、中等传统国家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它们由于存在历史包袱,有历史传承和接续问题,因此它们必然要在立宪与共和之间做出抉择。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这些国家由于各自的实际国情不同,传统不同,所以得出的结果也自然不同。 英国的特殊性在于:英国当时并没有参照系可以借鉴,能走上立宪道路完全取决于英国本身的发展需要。首先仰仗的是贵族被皇权所培养,然后促成贵族势力的不断强大并促使贵族成为阶级,于是贵族阶级便开始对皇室产生不满进而要求皇室分权,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还是要得益于皇室的妥协精神。可以这样说,贵族阶级的强大和皇室的妥协精神是英国实现君主立宪的两个基本原因。 法国的特殊性在于:法国将借鉴与创新并举了,英国的立宪缓解了英国的社会矛盾,所带来的发展让法国新生资产阶级羡慕不已,于是新生资产阶级开始酝酿借鉴英国的先进经验,但遭遇路易王朝的拒绝和不妥协,这样新生资产阶级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最终只好走上暴力革命的道路。不难看出,正是由于路易王朝的拒绝和不妥协,才导致法国创新出了一条比英国立宪制更进步更彻底的共和制道路来。可以说没有路易王朝的拒绝和不妥协,就等于没有法国共和制的创新之路。 日本的特殊性在于:日本是天皇万世一系,而且两千多年从一不变。日本从武士幕府时代就已经开始分权了,而且国家权力逐渐实际掌握在武士幕府手里,皇权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日本国民都普遍存有敬畏思想,敬畏皇权等同于敬畏神权,而且视皇权与神权为同样的神圣;同样的不可侵犯;同样的不可取代。假如有一天全世界的所有国家都共和了而只剩下一个国家,那么这个国家就很可能是日本。所以,立宪制已经是日本的最好选择了。 中国的特殊性在于:中国的历史悠久而曲折,这自然养成了一种不易察觉却又深入骨髓的傲慢情结。由于中国人天生的无神论意识,致使产生出“天人合一”思想。中国人对皇权的敬畏也只是对人的敬畏,而且敬人与敬神无关,所谓的神都不过是人的化身。人人觊觎皇权,如果条件允许皇帝谁都可以取而代之,造成历史上“家天下”的更迭频繁。中国人主观上对任何制度的创新都是排斥的,对立宪与共和都是如此。即使是被动的接受,也多是拿来当作借口或当作大旗,然后再将它们束之高阁,走回原来的老路,形成一种专制的历史惯性。 从规律上看,1、英国和日本属于同一类型,英国皇室王位必须具有皇族血统否则无法继位,日本天皇更是一脉相传始终如一,这种相对的永恒性和稳定性形成了一种对皇权的威信,皇权有了这种威信就不易被别人取代,所以英国皇室与日本天皇都不担心会被别人轻易取代,这样一种规律自然引导英国和日本走向立宪制;2、法国和中国则属于另一类型,法国和中国都是皇权更迭频繁的国家,更迭频繁的结果直接造成皇权总是岌岌可危,总是有忧患意识,于是便人为地无限夸大皇权的不可侵犯性,诡异的是越是夸大皇权的不可侵犯性就越是容易被别人所推翻,因为,事实上这种靠改朝换代来维系的皇权统治,其地位随时随地都存在着被再推翻再更迭的风险。 从特点上看,1、英国做为先发展国家,通过立宪制确实取得了成就,但随着共和制的出现,原有立宪制的优势已经不在,英国应该还有上升空间。从现实皇室越来越被边缘化的趋势看,皇室最后很可能被彻底平民化而削去封号俸禄,这样一来英国很可能会转型为共和制;2、法国是靠暴力革命实现共和制的,所以法国具有革命的原罪,法国的高明之处是通过不断地共和(现在是第五共和国),尽量将暴力革命的原罪痕迹漂白,然后再洗刷干净,法国因祸而得福,实现了真正的共和;3、日本是一个民族特点突出的国家,这个国家因敬畏而服从,由于复仇心理极强反而湮灭了反抗意识,日本讲复仇却不讲反抗,日本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后取消皇权的国家;4、中国已经错过了立宪的机会,能走向共和也完全是被逼出来的,中国的共和之路任重而道远,还会有一段相当长的路要走。 中国的立宪没有成功的原因很多,在国内学界有两种普遍说法,一种是清廷皇权属异族统治,才造成汉人不愿接受所致;一种是孙中山发动辛亥革命,捣乱作祟废黜了皇权破坏了立宪制的基础条件。我个人认为,这两种说法只在表面上有道理,经不起推敲,一推敲会发现这两种说法的本身其实是矛盾的。 一、不满清廷的异族统治是一个表象,是汉人不接受立宪的托辞。 不能否认汉人有不满异族统治的传统,但汉人更深刻的传统是对任何人的统治都容易不满,包括对汉人自己的统治也是一样,这才造成汉人自己对自己的皇权也频于更迭和改朝换代。1、主要根源在于无神论意识,无神论意识导致汉人缺乏敬畏思想,对皇权都可取而代之,一旦取代讲的是斩草除根不留后患;2、由无神论意识派生出来的不敬畏,由不敬畏派生出来的不妥协,所谓的敬畏也大都是表面上的敬畏,在灵魂深处总是感觉谁也不比谁多什么少什么,将平权思想绝对化极端化;4、绝对化极端化了的平权思想表现在行动上恰恰是不给他人平等权力,甚至剥夺他人的平等权力,只相信和认可你死我活的零和游戏法则;5、结合汉人的实际,结合当时清廷社会发展的实际,就算把满人皇权换成汉人皇权也同样不会因汉人皇权而出现妥协,成功实现立宪制。 二、辛亥革命虽是偶然的,但对皇权统治的革命却是必然的。 中国从明中期就开始了解西方接触西学了,但当时只视西方为蛮夷之地,没把西学及西方制度放在眼里。直到十九世纪中叶,外国势力快速进入中国,中国才突然从坚船利炮的炮声中惊醒,从统治者到有识之士开始被动地学习研究西方,就连慈禧也开始支持李鸿章搞起洋务运动和外派留学生培养人才,康梁变法是一个高潮。慈禧的矛盾心理纠结于不能接受因变法而使皇权削弱或旁落,为了维护绝对的统治,她以牺牲变法为代价向改革派举起了屠刀,于是谭嗣同等六君子便成了屈死的刀下鬼。1、康梁变法的失败是必然的,因为归根结底满人的皇权统治还是继承了汉人的衣钵,事实上满人皇帝的汉学学养一点不比历史上的汉人皇帝差甚至更强;2、清廷皇权的不妥协已经堵死了社会变革的道路,有识之士都已清醒地认识到,不扳倒清廷皇权任何的变法都没有出路;3、孙中山的 “驱逐鞑虏”只是他针对清廷因势利导而提出的漂亮口号,如果不是清廷他自然也会换成另外的口号,制造口号本来是所有革命家的共犯,“恢复中华”才是他的目的,孙中山的最大缺憾是死得太早;4、退一步说,就算没有孙中山发动的辛亥革命,也会有其他人发动的其他革命,对任何不妥协和不愿变革的旧势力而言,暴力革命是唯一的出路。这点上,当时中国的情况与法国大革命的情况大体相似。 三、综合一下我的观点。 清廷皇权的异族统治和孙中山革命造反;清廷皇权的不妥协和甲午战败,这些都只是中国没有立宪成功的表面原因。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无神论文化传统作祟,没有敬畏思想,造成皇权更迭频繁,要么是谁都可以争夺皇权,要么是皇权夺到手就不轻易放弃和妥协,这和英、日形成巨大反差。那么英、日为什么会妥协呢?主因是英、日的皇权者知道,他们的皇权没有人能取代,对立反对者窥视的只是他们手中的政权而非皇权,皇权和政权可以分离,即使政权上妥协了也不会影响到皇权的存在,甚至不影响国民对他们的拥戴。中国就不同了,无神论导致人人都可以做皇帝,只要有野心。这样一来皇权被不断更迭,政权与皇权密不可分,没有政权也就等于没有了皇权,中国人敬畏皇权是出于对皇权手里政权的敬畏,一旦没有了政权的皇权还不如猫狗。这种残酷的中国国情从根本上决定了即使中国具备再多的理由和条件也不可能走上立宪之路。政权与皇权的不能分离才是中国立宪没有成功的根本原因。 中国的立宪制没有成功即是一种缺憾,也不是缺憾。一方面缺憾在中国没有抓住历史机遇,错过了发展机会。做为一个传统国家历史包袱过重,如能选择立宪制即可以迎合世界发展潮流也可以缓和社会矛盾,同时又可以节约社会变革的成本,以小的代价换取大的进步。另一方面也不是缺憾在立宪毕竟只是权宜之计,立宪是妥协的产物,而中国根本没有这样的文化传统,更不具备立宪制的社会基础——贵族阶级的存在。所以彻底推翻皇权统治只能由暴力革命来担当和完成,事实上直接过渡到共和是历史的一次彻底进步。 但遗憾的是,中国今天并没有出现这样可喜的结果,共和还是成了新的口号和借口。在中国,既然共和制统治的合法性已经偏离了发向,那么重新明确和修正这一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就变得十分的必要。最现实的做法绝不是向已经死去的立宪制招魂,而是向以民意为诉求,以公民参与为特征的现代民主社会转型,这才是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