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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做过房东,并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打过交道的业主都知道,租屋法及法官都偏向房客,这至少在加国是如此,在卑诗省温哥华绝对如此。
在与房客发生争执并且开始缠斗的过程中, 每一步所牵涉的条令,文字间表面上是公正的,但即使房客再坏,再罔顾法令,再凶恶害人,其不可侵犯的权力远远多于房东,一路打到最高法院,直至雇请法警驱 除悪客,不但总是费长时,而且破大财,最后受损倒霉的绝对是业主。简直是毫无公正可言。
了解分析,其中原因很简单,那些制定,修改租屋法的大小政客,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选票,为了避免得罪特定公民团体,明知其中欠缺公正,也会全力讨好房客,从而保持或树立自己政治正确的民主形象。换言之, 无论你厌恶喜欢与否,房东怕房客乃是民主社会的一个普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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