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主流媒體不被允許對美國人使用宣傳,民主黨選民就不會存在。 恢復《史密斯-蒙特法案》。 解析巴拉克·奧巴馬如何將宣傳合法化: “2013年,美國將宣傳其公民合法化。這就像是某些可怕的第三世界國家正在發生的事情。那是人們用來推翻政府、剝奪自由的那種東西。 是的,你沒聽錯。幾乎十年前,美國通過了《史密斯-蒙特現代化法案》的通過,將宣傳合法化,而你可能從未聽說過這個法案。 《史密斯-蒙特現代化法案》被隱藏在2012年的《國防授權法案》中,這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它廢除了1948年的《史密斯-蒙特法案》。1948年的法案授權國務院和主流媒體對外國進行宣傳,但禁止將同樣的宣傳在美國國內發布供公眾消費。 當《史密斯-蒙特現代化法案》由巴拉克·奧巴馬簽署成為法律時,這一禁令被解除。很簡單,奧巴馬在2012年重啟了它,所以無論宣傳多麼離譜,它都是完全合法的。 宣傳。換句話說,為了某種特定目的編造的虛假敘述,現在對人民實施起來要容易得多。 由於《史密斯-蒙特現代化法案》於2013年7月2日生效,精心編排和策劃的宣傳現在可以作為事實新聞呈現給美國公眾。” https://x.com/WallStreetApes/status/1905262739205116185
今天美國的主流媒體早已不是獨立公正的自由媒體了,他們和黨媒差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