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做中英文翻译的时候,人们通常把中文里的“文化”翻译成英文中的“culture”而把英文中的“culture”翻译成中文里的“文化”。其实,与英文相比,现今中文里的“文化”包含了两个意思,一是英文里的knowledge所对应的意思,二是英文里的Culture所对应的意思。 我这里讨论的不是文化的本身,而是做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是文化的基础的“语言”中的一个概念上的问题。在今天的中文语言中似乎不存在一个单纯对应着英文中的“culture”的词汇,我们在中文里所说的“文化”所对应的是英文中的“knowledge”加上“culture”的混合体。 我们常把一个不识字的人叫做没有文化的人,把上过学读过书的人叫做有文化的人,而把读过很多书,知识面很广的人叫做文化水平很高的人,我们对“文化”一词的这种用法其实是把文化与知识等同了,也就是英文里的knowledge的意思。 另外,我们又把戏剧电影的工作者小说的作家等叫做文化界人士,把京剧中餐等叫作我们的传统文化,我们这里对“文化”一词的用法就是英文里的culture的意思了。按照这个意思,所谓文化,是指一个群体的生活交往合作的方式及对该方式的概括提炼及写照。唱歌跳舞吟诗作画作为不同的表达手段,反映出的是我们真实生活的方式和由此产生的心理感受;而我们的生活方式的本身便是我们的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一切表达方式的基础。一个国家有那个国家的文化,一个地区有该地区的文化,一村庄有该村庄的文化,一个公司有该公司的文化,公司里的每个部门都有各部门自身在运作过程中形成的文化,每个家庭甚至都有该家庭内部的文化。 把知识(knowledge)与生活方式及对之的表达(culture)这两个意思合并在一起而称之为文化虽说在需要把知识与某些文化表达方式一概而论的时候可以起到简化的作用,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青少年的教育中,这种状况却具有混淆概念的作用,不利于我们对自己的及他人的文化的认识及反思。比如,由于我们的“文化”含有“knowledge”的成分,而在我们心目中知识丰富的人(即有很多knowledge的人)都应该是有品味的,因此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文化”的概念就成了一种具有超乎英文中的“culture”所指的意思的品味标准的概念。这样一来,虽然中文里“文化”的含义比起英文里的“culture”的含义来要广(它是culture+knowledge+品味标准等)了,但是,它所能定义的对象的面却窄了。前两天我刚在网上看到一篇博文,题为“网络文化算是文化吗?”。如果我们把文化理解为culture,那么网络文化毫无疑问地当然是一种文化(一种culture),但是如果我们要把文化打上品味的标签,那么由于不同的人的品味不同,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大家在网络上说的就是一种文化,而有的人则可能觉得网络上的内容够不上文化的档次,从而把网络文化从他们的“文化”概念中排除了出去,也就是说他们的“文化”比起英文中的culture来所涵盖的面要窄了。 如果有人问“鸭梨算是梨吗?”,大家可能会觉得很可笑,因为那样的问法是把一类东西中的特例排除在总的类别之外,那样的思维显然在逻辑上是不清楚的。但是,当出现“网络文化不算文化”这样的论断时,众人似乎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这是因为当大家在心目中加上了一个品味标准之后,大家就不把“网络文化不算文化”这样的论断与“鸭梨不算梨”看成是一样的,而把它看成是与“鲸鱼不算鱼”一样的了。这样的结果便是,在今天汉语中实际上不存在一个能够明确地表示英文中的culture的意思的简单词汇(当然用复杂的句子还是可以表达出来的),而这一缺陷,使得我们很多人在思维上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捕捉了“culture”这个意思的概念,造成对文化生活的认识上的观点的混淆。另外,由于不同人的品位不同谁也说不清什么样的内容是够品味的,什么样的内容是不够品味的,我们的“文化”概念便实际成了一种无法确定的人人都想说一说但谁也说不清的虚无概念。所以说这是语言本身的一个缺陷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