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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之否定 2012-06-19 10:55:04

接觸過黑格爾的辯證法的人一定對“否定之否定”的說法不會感到陌生,因為這可以說是使黑格爾的辯證法揚名於世的一個關鍵內容。儘管有人指出這個說法所反映的思想其實在兩千多年前就存在,但黑格爾畢竟是第一個將其作為一個事物發展的公式而提出來的人。

否定之否定的現象確實是存在於事物的發展過程中,不過我倒不願象黑格爾那樣試圖把這背後的原因弄得過於玄乎,而更傾向於從這樣兩個方面來看事物發展過程中的否定之否定現象:1)客觀自然過程的否定之否定現象。對於客觀自然我認為我們談否定之否定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那實際上只不過是對於自古以來的眾多哲學家們一貫強調的客觀自然一直在不斷變化的描述的同義反覆而已,因為任何事物只要變化一次,你就可以說它是對過去的否定,然後接着再變化,你又可以說是對否定的否定;除非變化後的結果中一點原來的痕跡都沒有了,你甚至總可以說第二次的否定又在某個方面對原來的起點進行了肯定,等等。2)主觀對於現實的否定之否定。在這個層次上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是有它的實際意義的。但是,我認為這也只不過是我本人曾在網絡博客不止一次地提到過的人類極端性思維特點的一個表現而已,而不是象黑格爾或其辯證法的跟隨者們所說的那樣的是什麼宇宙的深刻規律的表現(這一點我在前面第一點中已經“否定”了)。人類思維的一個基本特點是總要走極端,要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這是人類思維的一個基本特點,雖然不同的個體可能在這方面的表現有所不同,但是作為社會文化卻非常明顯的表現出在不同的極端之間跳躍的特徵,這種特徵便可用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來描述。

對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就先評論這麼多。接下來我們來考慮一個與否定之否定相關的邏輯問題。小學數學課老師會告訴同學們一個基本的算術規則,那就是負負得正。負1前面再加一個負號就變成正1。老師又會告訴同學們,負號的意思是一個數的反面。長大以後,當我們學習基礎數理邏輯的時候,老師又會告訴我們一個類似於負負得正的概念,叫做非非得自己,也就是說如果B是非A,那麼非B(即非掉那個非A,或簡稱非非A)就是A自己。人們又常把非非得自己的概念歸於亞里士多德早在兩千多年前提出的不矛盾律(也就是一個事物不可能既是A又是非A)聯繫起來,因為他們說既然一個事物A不可能同時又是非A,那麼非非A一定就是A自己。當然,這裡又牽扯到了亞里士多德提出的另一個相關的排中律的概念,即A與非A之間沒有任何重合。不矛盾律與排中律合起來又可用邏輯學的術語表達為A與非A不可能同時正確。

讀者朋友可能會很着急地告訴我,這裡用這麼複雜的非呀非的,還不如用黑格爾的否定來得簡單。如果用黑格爾的否定來表示剛才所說的非非A =A的話,就應該說否定之否定等於不否定,問題是這顯然又與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的意思相悖。但是,如前所述,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上確實存在着否定之否定的現象,也就是說存在着非非A不等於A的邏輯。換句話說,如果有人想要用數學將黑格爾的體系進行模式化的話,他會告訴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着非非不得自己的邏輯。

另一方面,上世紀中葉波蘭數學家Jan Lukasiewicz就創立了這樣一個邏輯系統,在這個體系中儘管負負仍然得正,或非非仍然得自己,但是,A與非A卻可以同時成立。在介紹他的這個邏輯系統之前,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最基本的邏輯運算。假設我們用&代表邏輯的和,V代表邏輯的或,而~代表邏輯的非。那麼我們可以得到如下關係:

正確 &正確 =正確,正確V正確=正確,正確&錯誤=錯誤,正確V錯誤=正確,錯誤&錯誤=錯誤,錯誤V錯誤=錯誤,~正確=錯誤,~錯誤=正確,~~正確=正確。人們通常喜歡用1代表邏輯的正確值,用0代表邏輯的錯誤值。所以我們有如下的邏輯關係:

1 & 1=1,

1 V 1=1,

1 & 0=0,

1 V 0=1,

0 & 0=0,

0 V 0=0,

~1=0,

~0=1,

~~1=1.

從這個結果里我們可以觀察到這一現象:假如我們有兩個邏輯變量,一個是p,另一個是q,那麼p&q的值是p的值與q的值中最小的那個(比如,p=1 q=0 那麼p&q=0),p V q的值是p的值與q的值中最大的那個(比如,p=1 q=0 那麼p V q=1),而~p=1-p(比如,p=1,則~p=0,而p=0,則~p=1)。這個系統中的最大特點是,任何一個邏輯變量p與它的負面~p不可能同時正確,這就是亞里士多德的不矛盾律與排中律的反映。

Jan Lukasiewicz在上述這個邏輯系統中加入了正確與錯誤之外的第三類值:可能。這個可能可以取不同的數值,假如我們允許 可能取兩個值:1/32/3,那麼我們就得到一個有12/31/3,和0的系統。在這個系統中,假如我們有兩個邏輯變量,一個是p,另一個是q,那麼Jan Lukasiewicz他做如下的定義:

p & q = min(p, q),即pq中最小的那個,

p V q = max(p, q),即pq中最大的那個,

~p = 1 – p

 

比如,p = 1/3, q=0, 那麼 p & q = 0, p & q = 1/3, ~p = 1 – 1/3 =2/3。所以,p~p都是可能值所允許取的數值。從哲學上來說,這表明當在一定與一定不之間引入可能之後,我們不再能說如果一個變量是正確的話,那麼它的反面一定是不正確,因為,一個可能性的反面可以是另一個可能性。

 

有的讀者朋友可能會認為Jan Lukasiewicz這只是在玩數字遊戲,不具備嚴格的邏輯意義。那麼我們接下來看一個不是簡單的數字關係的而是相對來說具有比較具體意義的例子。

“哲學是什麼?”是一個一般哲學家都不易回答清楚的問題。不過我上中學的時候的教科書上卻給出了一個其實還很不錯的定義: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

說實在的,儘管“哲學是什麼?”是一個我很感興趣的問題,在過去的幾十年裡我基本上沒有把上面這個定義當回事過。原因很簡單,要想使上述回答有意義,人們需要先把什麼是世界觀和方法論解釋清楚,而我上中學的時候的課本上對世界觀和方法論的解釋可以說一塌糊塗,世界觀被解釋成了對於世界的根本看法的唯物還是唯心,辯證還是形而上學的區別,而把方法論則解釋為在上述世界觀指導之下如何運用辯證的思維來處理事務的方法。在對世界觀和方法論這種解釋基礎之上的“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答案顯然就失去了任何實際的意義,所以我也就沒有把它當回事。

但是,不久前有一次,我突然意識到其實“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還是相當有道理的,只不過我們不能把世界觀解釋成對世界的根本看法(當然更不能用什麼辯證與形而上學的對比來解釋了),也不能把方法論解釋為什麼根本的方法;如果我們打算用“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對“哲學是什麼?”進行回答的話,那麼這裡的世界觀是對於整個世界的方方面面的看法,而方法論是日常一切活動的方法的特點。也就是說,兩個哲學觀點相差很遠的人不是說僅僅在世界是否為物質的,形而上學是否有價值的這些問題有區別,而是大到人類文明到底有什麼局限,小到我們應該如何吃每一頓飯,說沒一句話,甚至如何走路,如何洗澡等一切問題都有可能會反映出兩個人的思維和觀點的不同以及處事方式的不同。也就是說,在兩個都承認世界不是唯物的,都否認黑格爾的辯證法是根本真理的人當中,不同的哲學素養可以使整個世界在他們的心目中呈現完全不同的圖像從而使得他們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可能有不同的觀點及反應的方式。

在對世界觀與方法論作了上述的詮釋之後,我便覺得“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是對“哲學是什麼?”這個問題的非常精彩又高度概括的回答。

我們現在來從邏輯的角度來看我上面的這段對於“哲學是什麼” 的回答的討論。用邏輯的語言我們可以把上述討論說成“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既是錯誤的答案,也是正確的答案;它到底是錯誤還是正確取決於對於這個答案的底層結構中的世界觀與方法論的解釋。這告訴我們,在亞里士多德那裡,一個結論要麼是對的,要麼是錯的,沒有中間選擇,而兩千多年後,我們已經學會了對於亞里士多德的邏輯進行一些補充。

儘管亞里士多德非常強調理性對於基於感性的經驗的依賴,他本人的文風卻是以嚴格的抽象思辨而著稱,因此我們不太容易從他的文章中看出他所給出的邏輯理論與當時的社會文化之間的關係。但是,亞里士多德的老師柏拉圖的文章則比較喜歡提到具體的生活和人物背景,而在柏拉圖的著作中我們可以相當清楚地看到在他那個時代的人們的思維當中,的確就貫穿着一種非黑即白非白即黑沒有中間選擇的邏輯。所以,亞里士多德把非矛盾律和排中律作為人類思維的基本是與他那個時代的文化背景是一致的。

其實,非黑即白非白即黑沒有中間選擇這種邏輯就是在今天也是我們進行思維的基礎,是我們理解任何邏輯的起點。今天整個計算機科學就是在這個邏輯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計算機中的與非門就是用電路來實施這個邏輯。但是,經歷了兩千多年的風風雨雨之後,人類的思維比起亞里士多德那個時代來變得更加複雜了一些。如果說亞里士多德那個時代的邏輯是:

一件事要麼是對的,要麼是錯的。

那麼我們今天在繼續承認這個邏輯的前提之下,這個邏輯之外多加了一條:

1) 一件事要麼是對的,要麼是錯的。

2) 一件事可以既是對的,也是錯的,只要你能給出理由來。

對於亞里士多德的老師的老師蘇格拉底來說,如果我先說“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是對的,然後再說“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是錯的,那麼他一定會指出我是自相矛盾,因為在他們那裡,一件事要麼是對的,要麼是錯的。但是,我們今天卻可以說“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是錯的,因為人們說世界觀是關於世界的根本特性的觀點;然後再說“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 是對的,因為世界觀是人們關於整個世界的方方面面的認知而方法論是根據這個認知做出的方法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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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慕容青草 留言時間:2012-06-22 21:23:11
陶朋友好:

今天我可能總算猜出你為什麼會提到那個“度”了。。。昨天沒猜出來有幾個原因,一則就如我在本文提到的哲學是對整個世界和人生的看法,而我們在這方面的差別較大,所以我一時沒能明白為什麼你提到了“度”,二則是你在評論的時候提到了兔子朋友的評論,我不知他的想法是否與你一樣,但是我從他給本文的評論中並沒有看到與那個“度”有什麼關係,第三是你舉了生物數學的例子而我又一時看不明白你的那些例子與本文有什麼關係。。。。。。

今天我忽然想到你之所以提到“度”可能是針對我所說的哲學不僅僅是對所謂的宇宙大問題的看法而是對於人生的方方面面而看法這麼一說而來的。。。你可能是想說雖然世界很多樣且人生有很多方面,但是這裡有個度的問題,在一定的度的範圍內我們可以說兩個人的哲學是一樣的儘管他們在很多方面不同。。。。。如果我沒有猜錯而這確實是你的意思,那麼我又要說這本身表明我們倆的哲學非常不同,而且哲學對於我們倆的意義也非常不同。。。。。。對你來說,哲學是什麼可能是個純概念性的問題,因此你可以抽象地去考慮在一定的度之上的哲學的相同的問題。。。而對我來說,哲學就是現實的人生,並非抽象的概念,就是此時此刻我對世界對人生的看法,因此不需要有什麼度的問題。。。。。

度的概念本身是個一維的概念,而人生及世界是無限多維的,因此很難用度來對不同的人的世界觀來進行衡量。。。比如,你我之間對於什麼是哲學的看法顯然不同,我相信我們對於什麼是公平的概念的看法也非常不同,對於什麼造成了目前的經濟危機的看法非常不同,對於宇宙的根本的看法也一定不同,對於人性的弱點的看法肯定不同,對於如何實現個人價值,如何看待中國或世界的局勢動態也一定會有非常大的區別。。。。。。我這裡舉出的只是世界或人生的無限多維中的很有限的幾維而已,而我們的看法我相信已經是有很大的區別,而這些維數很難用一個抽象的綜合指標來衡量,因此也就無法用“度”的概念來表達。。。。。。當然,我們也一定有相同的,比如我們都相信牛頓定律在經典範圍的有效性,我們都知道開車看見紅燈要停車,等等。。。。。。當我們在無限多維的世界與人生中選定某幾個具體的指標的時候,我們可以用度來對彼此的在這些具體方面的哲學上進行衡量,如果在一定的度之內大家彼此的看法很接近的話,我們可以說在這些具體的方面我們的哲學是一樣的,比如或許我們對于禁煙的哲學是一樣的。。。。。。但是,作為一個一般的哲學概念來說,我們卻很難用度來衡量兩個人的原本是無限多維的表現的哲學,除非兩個人在人生的幾乎所有的方面的看法都非常一致(有些夫妻可能能做到這一點)。。。。。。

而我昨天之所以猜不出你為什麼花了那麼多的筆墨來談度本身也表明了不同的哲學所導致的對於人生與世界的具體問題的看法可能會是非常的不同。。。。。。

關於歷史上的一些哲學理論過時的問題。。。很多時候,當一個理論被業內人士批評過時的時候,有些了解內情的人知道這個過時是什麼意思,但是更多的時候很多人跟在潮流後面並不一定知道過時的確切意思。。。哲學上當一個哲學家批評某個前人的哲學過時時往往是指某個方面過時了,但他本人卻已經繼承或非常熟悉那些沒有過時的方面,這時如果別人也說那個理論過時卻沒有熟悉那個被認為是過時的人的沒有過時的部分,那麼會出現很多偏差。。。事實上,這正是在人類歷史上社會文化經常出現在不同的極端之間搖擺的一個重要原因。。。曾幾何時西方哲學界批評亞里士多德的哲學且說他的哲學過時成為一種時尚,但是今天的哲學界人們仍然要承認亞里士多德在西方哲學界的不可動搖的地位。。。。。。

我的公平分析法最早的雛形是我2006年寫的一本《公平人生》,但是當時的很多思想並不成熟。。。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初我花了5個月的時間,將其用英文改寫,其中一些基本的概念沒變,但是整體上有相當的改動。。。紐約的一個出版商與我簽約,但是他根本讀不懂,不是讀不懂我的英文,而是讀不懂我的哲學。。。但是又不願虛下心來聽我解釋。。。說句實在的話,那本書裡的內容,就算我在課堂里講,今天能聽得懂且過的了我出的考題的人都不會多,更何況根本不虛下心來學還要硬扯呢。。。所以我把他推掉了。。。。。。推掉之後原想再自己修改補充一下,因為經過幾個月之後,自己在這方面的認識又有很多突破和提高。。。但是,生活所困,根本沒有這個條件來做這件事,所以就一直放在那裡。。。。。。前幾個月我也曾根據該書中的內容寫過幾篇文章帖子博客,如果你有興趣可以在這裡找到:1)http://blog.creaders.net/murongqingcao/user_blog_diary.php?did=112715 2)http://blog.creaders.net/murongqingcao/user_blog_diary.php?did=107334。。。。另外還有幾篇再早些的。。。

至於我的英文,我在開始寫的時候是有些缺乏信心,但是當我寫完該書時對於自己的英文寫作的自信已經基本沒有什麼問題。。。主要原因是我過去讀現在流行的那種報告文學或科普哲學的書籍較多,而那些作者比較重視寫作的文學性。。。在這方面我自然比不上他們。。。。。但是,後來隨着我讀的英文哲學原著的增多,包括上世紀60年代以後的當代哲學家的原著增多,我就對我的英文的寫作能力的信心大大提高,因為我發現那些真正的哲學家與報告文學或科普哲學不同,他們的書的可讀性還比不上我的呢。。。。。。

謝謝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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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容青草 留言時間:2012-06-21 12:17:21
陶朋友好:

謝謝大篇評論。。。儘管我讀不太懂。。。。。。等着看你的大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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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斜眼陶淵明 留言時間:2012-06-21 09:28:52
唔, “公平分析法”,是你發明的物種?可否說個大概來聽聽? 請你不要再拿黑格爾辯證法做比較的基線了,那玩意不是過時了?速度之快,與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在現代精神治療體系裡的過時,有得一拼了。再說了,用集合了各種蝦兵蟹將語言的英語寫作,尤其是寫哲學論述,似乎是文體不對語種。馬克思為了研究俄國問題,50多歲了還在學俄語。難道您不可以在下無法猜度的高齡,來學習一下語法嚴格並且詰屈聱牙的德語,然後就可以和黑老並駕齊驅了。假如一定用英語寫,你同樣可以讓世界了解你的想法。現在網絡無遠弗屆,自我出版的軟硬件一應俱全, 完全可以自費出版,和Amazon或者別的賣書網相連,定價99美分下載,如果到了信仰危機的關頭,肯定會有人來看來買你的見解。屆時你可就無心插柳,而腰纏萬貫了,豈不是“財”“色”雙馨嗎?條件現在成熟了,可以跨過這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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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斜眼陶淵明 留言時間:2012-06-21 09:01:35
如碳原子的排列規則是決定其物質集合體是柔軟的石墨還是堅硬的“石英”------------ 本意是指金剛石,手指下打出的,竟然是石英。那可是個“硅”兒子啊!道歉。評論中有些例子,信手拈來,很多不確切,望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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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斜眼陶淵明 留言時間:2012-06-21 08:51:59
這個“度”就如同生物構成中一層細胞膜那樣,隔開兩種溶液,並由它兩邊滲透壓的差別而決定溶液滲透的方向。這在宏觀物質的微觀里確乎非此即彼,黑白分明,無此薄膜則無滲透壓,則個體生命運動必將瓦解並重新與大自然渾然一體。但是畢達哥拉斯數學派之所以瓦解,卻是因為太執着於黑白分明的“萬物皆數”,而且都是整數和有理數,所以對它來說,一個僵硬的“度”,即零和根號二,就可以讓它走上不歸路。因為萬物不但有數,數里還有無理數,物質世界的表達,由於外延的不同,還有更多的模糊。所以僅僅依靠精確數學與隨機數學,是不能解釋的,還得在黑白分明的二進制0和1的組合成計算機語言的基礎上,構造基於模糊數學的人工智能和其他數學模型,來表述在非黑即白之間的混沌狀態,比如“第幾根頭髮的掉落使人正式跨入‘禿子’的行列”?再比如不同的大氣壓為平原水的沸騰和高原水的沸騰賦予了不同的溫度。“度”有其天生模糊的精神依據以及後天精確的物質條件,是“程度”與“限度”的有機結合,前者決定量變,而後者代表着質變。至於個體理性與集體非理性的悖論,則包含了時間,空間和心理等更多的外在條件,比如時間既可以治癒一切,可以經過沉澱來顯露出理性,這是指需要很長時間,但在緊急情況下,可能等不到理性的出席,個體就只能訴諸各自“感性的邏輯”,孤立地看可以造成個體的非理性,如丁玲在描述與其叛徒男友一度攜手時的尷尬情形,“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隨”,而規模上造成集體的非理性,比如德意日對人類的屠殺。再比如空間也可以決定理性與非理性的物理排列與組合所造成的不同性質,如碳原子的排列規則是決定其物質集合體是柔軟的石墨還是堅硬的石英,再如比較清朝綠營的軟與紅朝軍隊的硬。心理上更是說不清,因為人心險惡之處,不再善惡,而在於其本身靈活多變,自有其本身的“測不準原理”,你朝它看一眼,就有可能改變其結果。無法精確把握,充其量只能在一個範圍里進行猜度,例子有表現欲的所謂“人來瘋”,與恐懼心理,逐利心態,理想主義,理性態度,犬儒行為的心理因素,都可將人群糾結到一塊堆兒,而各自表現為各自種類的集體。當然在人生態度上相對主義思想流行的當下,還是應當遵守一些心物精神底線上絕對主義的永恆。至於現世,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或者說,極端的好,沒有任何水土與條件,就會被充滿缺陷的人,弄到對立的方面去了。比如共產主義理想的純水,濾過了所有的無機鹽,無法造成薄膜內外的滲透壓,生命活動只得在理想狀態里進行,所以只能在現實中,一會兒暫寄心中,一會兒永懸天上。

http://my.backchina.com/home.php?mod=space&uid=260411&do=blog&id=3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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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容青草 留言時間:2012-06-20 13:48:12
陶朋友好:

也可以說象你所說的是“歪打正着”。。。不過這個歪打本身的前提比那個主軸更正規。。。因為,我那兩個評論所涉及的思想是長期以來的累積,而本文所打算主寫的邏輯內容則是最近一段時間寫形而上學的邏輯的一種慣性所致吧:)

不過你所提到的‘千萬理性的個人集成以後達到了的“集體非理性”’卻是我非常認真的研究的一個內容,是我的‘公平分析法’(我自我感覺那比黑格爾的辯證法的應用背景要廣多了)的一個重要的解釋內容。。。。。。可惜呀,沒有機會讓這個世界了解。。。雖然我也曾將其中的一些內容拿到網上,但是一方面博客文章的表達形式本身有局限,另一方面我的這方面內容主要是用英文寫的。。。有一個出版商和我簽了出版合約,結果他根本讀不懂我的書,還一個勁地和我瞎扯,我就將他們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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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斜眼陶淵明 留言時間:2012-06-20 13:15:23
你的感想歪打正着,文章主軸有時因為行文的拘束,會顯得在達意之外,乏善可陳。反而是看似帶稍着發表的邊際評論,會由於自由揮灑而變得充滿機鋒,閃現智者的光芒。正如有的主治某類頑症的藥,有時卻會在無意中,產生對另一類症狀的邊際適用性的療效。兔子先生的評論,也是深思的提問。萬事都是個“度”的問題。度就是跨越量變和質變的分水嶺。小到單個原子的性能與兩個量以上則產生質變的原子們新的性能,大到一個人的理性比較於千萬理性的個人集成以後達到了的“集體非理性”, 概莫能外。再接再厲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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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容青草 留言時間:2012-06-19 13:32:34
兔子朋友好:

哲學與宗教的關係的一個特點是它對於不同的人來說是不同的。。。主要是對於有宗教信仰的人與沒有宗教信仰(包括對宗教感興趣但是沒有信仰)的人來說的不同。。。對於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宗教是哲學的一部分,宗教理論是哲學理論的一部分,宗教實踐是哲學實踐的一部分。。。。。。對於有信仰的人來說,哲學成為了宗教的一部分,或至少是在宗教指導之下來理解宗教的工具。。。。。。

本文寫完之後,我自己覺得本文有些頭重腳輕。。。。。。乍看起來,本文似乎是在以否定之否定開個頭然後討論邏輯上的負負不得正的現象。。。但是實際上本文真正有價值的卻是兩個非主軸的部分,第一是後面對於“什麼是哲學”的討論,第二是前面對於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的評論。。。。。。

其它的部分(也就是文章主軸的部分)對於改變不熟悉哲學的人們的一些固有的思維方式或許有積極意義,但是就其在哲學領域本身的價值來說卻無法與本文對於什麼是哲學”的討論以及對於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的評論相比。。。。。。

其實,這種文章的非主題的部分的價值遠超出主題部分的價值的現象在人類歷史上的哲學文章中常可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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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inger 留言時間:2012-06-19 11:22:55
寫的挺好,尤其是用符號邏輯解釋形式邏輯部分。(可能有一兩個小筆誤)

不過後部分,我認為還是缺點什麼。如果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的話,宗教又怎麼解釋呢?宗教難道不是“世界觀和方法論“嗎?

我個人認為,必須加上”邏輯和理性“來修飾”世界觀和方法論“,才可以區別哲學與宗教。

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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