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能够在社会上共存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彼此都能分享同样的感受。比如,一个人看到别人被火烫着了,就能从自己的类似经历中体会到那个人的痛苦,一个人自己吃好吃的东西时能想到自己的朋友肯定也会喜欢,一个人看见漂亮的东西就会觉得旁边的人肯定也觉得那东西漂亮。更一般地,我们看到红灯的时候会假设旁边的人与自己感受到的是同样的颜色。这种对于人类对同样的外界具有同样的感受的认知实际上是我们的文明的基础,它不但是小孩成长过程中大人与小孩之间沟通的基本依据,也是人类的正义,文化,政治,商业经济发展的基本依据。
但是,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你我之间真的彼此都能享有共同的感受吗?
我们知道世界上有一部分红绿色盲的人是无法区别红色与绿色的,那么一个简单的逻辑推论就可以告诉我们这些人至少对于红与绿色中的一种的感受与其他没有红绿色盲的人是不同的。另外,生活的经验也告诉我们,不同的人之间的饮食品味可以有着非常大的不同。同一盘菜,有的人觉得很咸,有的人尝了之后可能觉得淡而无味。可见,我们前面提到的,作为人类文明的一个基础的,人们面对共同的状态可以彼此共享同样的感受的假设是一个在大范围内众多事务中的大几率的统计性假设,也就是说它并非严格地成立于世界上的任意两个人所共同经历的任意一个事件中,而只能说在人类的整体中的绝大多数人面对相同的状态时都能有比较一样的感受。
但是,如果我们再进一步问,即便不是红绿色盲的所谓的正常人之间看到红色和绿色时的感觉都是一样的吗?有谁曾经感受过另一个人看到红色时的感觉,不论他是自己的配偶或父母或子女,甚至自己的双胞胎兄弟姐妹?这个问题在实践上的答案是很简单的:没有。这是因为从没有人承认他能够做到这一点。如果万一有人自称能感受他人的感觉的话,一个最简单的检验就是把他与他所感受的人分开来,如果他连最基本的诸如对方看到什么样的颜色都说不出来的话,那么就根本不会有人相信他能感受对方看到具体颜色时的感觉。实际上,即便他的视神经能串联到对方大脑中(或者具有某种传说中的超感能力)而看到对方看到的是什么颜色,那还是以他自己为中心的感受,并不能表明他感受到对方的感觉。当然,如我们将在本文末尾的讨论中看到的,严格地说,这里在逻辑上存在着一个悖论,所以我们不认为任何人能够感受到他人的感觉的最终理由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足够的理由让我们相信他能够感受到他人的感觉。
其实,个人对外界的感觉既是一个心理学问题,更是一个哲学问题。在西语中有个词汇叫做Qualia,它的意思是人们接触到外界时的一个感受,当然这里所说的外界是相对于Qualia来说的外界,它也可以是个人自己的体内甚至思想内的状态。没有一个人能够体会到他人在面对任何状况时的Qualia,就好像没有人能替他人吃饭呼吸一样。中国民俗甚至用“吃肉吃菜,各有所爱”来表示人们对生活中包括审美在内的各种事物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但是,即便两人都说同样的东西好吃,也无法表明这两个人所感受的好吃是一样的,就好比无法证明两个都看到同一个红色的人对于那个红色的感受是一样的。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现任NYU教授的美国哲学家托马斯纳格尔(Thomas
Nagel)曾针对本文前面所讨论的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状态的不同感受(Qualia)这个话题,发表了一篇题为“一个蝙蝠的感受是什么What
Is it Like to Be a Bat?”的著名文章。在文中他指出不论我们对蝙蝠有多么的了解我们无法真实地体验作为一个蝙蝠到底是如何感受的。
既然我们并不能真正知道彼此的感觉,那么前面提到的,作为人类文明的一个基础的,人们面对共同的状态时会彼此共享同样的感受的假设就不但是不能严格地成立于世界上的任意两个人所共同经历的任意一个事件中,而且是根本无法严格地成立于世界上的任意两个人所共同经历的任意一个事件中。当然,唯物主义者可能会对此提出这样的异议:意识是物质的运动结果,因此我们可以从包括核磁共振在内的各种脑电图中推断人们在面对相同的状态时的感觉是一样的。但是,一方面不论你做什么样的脑电图,你仍然只是一个外界的推断假设而无法得知那个被测试的人到底是怎么感觉的。另一方面,我们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自己在不同身体状态下接触到同样的外界刺激(比如事物,气味,甚至颜色)时会有略为不同的感受,而人的大脑本身是非常复杂的高度非线性的系统,并且没有两个人脑电图会是完全一样的,因此在无法从脑电图直接得出每个人的真实感受的情况下,我们甚至不具备根据两张类似的脑电图得出两个人感受应该是一样的逻辑依据。
所以,我们需要把前面提到的,作为人类文明的一个基础的,人们面对共同的状态可以彼此共享同样的感受的假设修改为:在人类的整体中的绝大多数人面对相同的状态时的表现(或表白)可以被解释为有比较一样的感受;或者说,在人类的整体中的绝大多数人面对相同的状态时的感受都能用比较一致的语言或表情来表达以至于我们可以认为彼此的感受是基本一样的。
其实,别说我们无法得知别人对于包括自己在内的客体的状态的感受,就是自己处在不同的立场上对于自己的状态的感受也会非常地不同。科技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从外界来观察自己的手段,录音录像就是自己从外界来观察自己的最有效的手段。很早以前我就发现我说的话一旦被录下来之后再回放的话,听起来与我自己在说话时感受到的非常地不同。我自己平时讲话时感觉挺好听的,但是一听自己的录音就感觉非常难听,难听到我不得不用掩耳盗铃的心态来对待这一事实。因为我知道这就是别人听见我说话时的感觉(根据上面讨论的假设),所以就一直下意识地尽量回避听自己的说话的录音,好像只要我没有听到我自己的说话的录音,别人听我的说话时就会如同我平时讲话时自己感受到的那么美妙了。
人总是要成长的。虽然即便是进入了不惑之年之后我仍然一味地回避自己说话时的真实的语调和吐字发音,最近的一个机缘让我开始从心理上正视自己的这一不足,尽管我知道在我这个年龄已经不太可能对之作什么纠正了,但是至少可以让自己更坦诚地面对真实的自己。这是因为最近在别人的建议下我也开始使用华人圈中已经红火了一阵的微信,而微信的最基本的语音通话是先录下来一段再给对方发出去,因此我经常会有机会听到自己说话的录音,而且能从比较即时的对话中体验到自己说话的不同的语调和吐字发音可能会给对方带来的什么不同的感受。
这一现象学(Phenomenological)的亲身感受也让我联想起了我以前就曾经想要写文讨论的人类文明中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自我中心导致的沟通误差。
我们常在电影的镜头中看到直直的海平线,那是因为摄影师用远距离镜头截取了海平线的一段。如果我们到海边的沙滩上去,看到的海平线一定是以我们自己为中心的一个圆弧(更确切地是一个稍微扁了一些的圆弧)。那是因为我们向外观察时的最大视野是有限的,而又一定是以自己所在位置为观察的几何中心的(几何知识:到一点等距离的曲线是圆)。我们观察事物的时间点也都是以自己当时所处的时间点为参考点的。虽然人类的想象能力可以使我们站在时空上远离我们的遥远的地方在历史上或未来的某一时刻来看待世界,但是所有的这些想象的内容最终还是连接到自己的亲身经验上,也就是打自己离开母体来到这个世界那一刻起以自己为中心对世界的观察。
当然,我们不是生活在一个单纯的时空中,而是生活在一个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复杂的社会历史中。因此,当我们彼此之间进行交流时,我们都是基于自身所处的时空和文化背景来理解对方的处境和表达的意思。这一自我中心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是这样地天然以致于我们不但就象常常忽略了我们还需要有脉搏一样地忽略了这种自我中心的必然性,并经常会努力使自己以为可以完全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思考和交流甚至还常会要求别人完全摆脱他的自我中心思考。但是,人类在彼此的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这种自我中心的影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人们在交往中常因为以为对方和自己的对同一事物有着同样的感受而造成彼此的误解。
实际上,如我在前面提到的那个我说话时自己所听到的语调节奏和音质与别人听到的(也就是我自己从录音中听到的)极为不同这个例子所表明的,交谈中的双方所掌握的与彼此的包括身心和社会历史状态有关的第一手数据(data)是严格地不可能相同,有的时候这种差异不但可能很严重而且当事人可能会几十年如一日地没有意识到或有意地回避之(如我前面提到的我自己的例子)。这就是我前面提到的自我中心导致的沟通误差。
由于这个自我中心导致的沟通误差是人类的一个跨民族跨文化跨国度的基本特性,而且对于人类的社会性的沟通,不论是熟人之间还是他乡偶遇之间,都是一个永远无法完全回避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正视无疑会帮助提高人类整体的文明素质。其实,所谓熟人和朋友之间交往时,他们彼此所假设的对于对方的了解与彼此对于对方的真实(数据)的了解之间的误差会在相当的程度上影响并型塑着他们之间彼此关系的模式。所以,我认为我们甚至有必要在学校的课本里将它作为人类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性来介绍给正在成长的青少年们。
在本文结束之前,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前面提到的没有任何人能够真实地感受到他人的感觉这一问题所面临的逻辑上的悖论。中国的庄子其实在两千多年前就在他的《庄子。秋水》中记载了他与惠子之间有关这样的悖论的一个讨论: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这个故事说的是:
庄周和惠子俩人在濠水桥上散步。庄子随口说道:“河里那些鱼儿游动得从容自在,它们真是快乐啊!”一旁惠施反问道:“你不是鱼,怎么会知道鱼的快乐呢?”庄子回答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了解鱼的快乐?”惠施又问道:“我不是你,自然不了解你;但你也不是鱼,一定也是不能了解鱼的快乐的!”庄子安闲的回答道:“我请求回到谈话的开头,刚才你问我说:‘怎么会知道鱼的快乐的?’,这说明你是在已经知道我了解鱼的快乐的情况下才问我的。那么我来告诉你,我是在濠水的岸边知道鱼是快乐的。”
我们应该说惠子说的是实在的,但是庄子看到了这里所存在的一个逻辑上的悖论,因而就用这个悖论来为难惠子。不过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我们不相信有人能感受他人的感觉的基本理由是:没有人能够有足够的理由让我们相信这一点,但是我们却有大量的实际经验告诉我们每个人的感觉都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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