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为哲学爱好者们提供了一个了解以语言晦涩难懂而著称的黑格尔哲学的捷径。这不但是因为他的《历史哲学》语言通俗易懂,并对世界历史提出了他个人的非常独到有趣而且很多时候又颇为深刻的见解(比如对中国历史的独特分析介绍[1],[2]),更是因为那是他一生中最后的一部著作,因此他在其中对于他的哲学体系中一些基本概念的解释可以被看作是他对自己的哲学概念的最终的解释。本文将结合着对于他的历史哲学的简介来特别总结一下书中作为黑格尔哲学的最核心也是最特殊的概念,理念(Idea)及精灵(Spirit,经常译作精神,但是在历史中谈精神不如精灵更为恰当。而这一点又可帮助我们了解他的其它著作中的Spirit的意思)的意义。 黑格尔将历史哲学定义为对历史的深思(thoughtful consideration of history)。他认为我们有三类不同的方法看待历史,第一类是原始历史(original history),也就是对于人们所亲历的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记载。第二类是反思历史(reflective history),是超越了记载者自身经历的历史,它又可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历史调查者所获取的关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整个世界的完整的历史的知识,我们可以称之为“宏观历史”(universal history),这种工作的要点是历史工作者从自己的主观出发来收集整理历史的资料。一个试图反映整体过去的历史文献不得不放弃以历史的实际原貌来记载历史,有时一段历史仅表现为一句话而已。这里的一个着眼点是历史事件背后的关联与动机,在这方面不同国家的历史工作者各有其特点。第二种是实用主义历史,也就是将历史按照现实的观念进行改变以服务于现实的需要。但是,民众时常不喜欢这种依据历史工作者个人观点来编写的历史。黑格尔认为日耳曼历史学家比较重视对真实历史的重现,而法国历史学家则比较善于让历史具有现代的特色。第三种是批判性历史。这一类的文献关心的不是如何呈现历史,而是对已有的历史文献的真实性及编写者的动机进行分析批判。黑格尔对那一类的历史学派基本持否定的态度,他认为那一类的历史分析常从现实出发来主观地看待历史(making the past a living reality; putting subjective fancies in the place of historical data),以胆大的特点令人眼花缭乱(fancies whose merit is measured by their boldness)。他们经常可以把他们的理论建构在微弱的特例上,以武断地颠覆已定论的历史(the scantiness of the particulars on which they are based, and the peremptoriness with which they contravene the best established facts of history.)第四种是文化历史,即从艺术,法律,宗教的一般历史来综合看待历史。 这里可以看出,很多被认为是所谓后现代的历史观甚至是被某些文章[3]认为是二十世纪才出现的分析及批判的历史研究其实早在黑格尔的时代已经存在,只是在后现代得到进一步发挥而已。比如,“不存在客观历史及历史没有统一的价值标准”这些说法恐怕在当时是不会有太多市场。 而历史哲学则是黑格尔所讨论的与上述两大类不同的第三类看待历史的方法,它的目的是探索历史所反映出的理性。这里黑格尔将历史的理性看作是上帝运作的表现,从而把历史哲学与神学连结起来。但是,他又在哲学的层次上引入了他在其它的著作中已经引入的精灵(Spirit)和理念(Idea),并对精灵(Spirit)做了非神学性的定义:自知自由自足的存在 (the essence of Spirit is Freedom, Freedom is the sole truth of Spirit, self-contained existence, none other than selfconsciousness — consciousness of one’s own being)。至于理念与精灵的关系,他既称理念为精灵的理念(its Idea)或自由的理念(Idea of Freedom)作为精灵的特性的自由理念(Idea of Freedom as the nature of Spirit),又说作为宇宙的本质的理念存在于精灵的穿透之中(the Universal essence, the Idea, which reposes in the penetralia of Spirit)。很显然,黑格尔的上述哲学层次听起来既不同于包括他自己的相关论述在内的神学论述,又因为引入了具有意识的灵魂而不同于一般的哲学。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的特点。在这样的哲学框架下,黑格尔哲学所讨论的历史是发展的历史,而他对历史的发展主要有两个彼此相关的说法。 一是说历史是一个理性的过程(that Reason is the Sovereign of the World; that the history of the world, therefore, presents us with a rational process),理性是宇宙的基质(Reason is the substance of the Universe),是事物的无限复杂性,是它们的本质与真理(It is the infinite complex of things, their entire Essence and Truth),它为自己提供能量与材料,不需要任何外在的资源与对象(not needing, as finite action does, the conditions of an external material of given means from which it may obtain its support, and the objects of its activity),它就是自己的存在基础与最终目标 (it is exclusively its own basis of existence, and absolute final aim),是真实的永恒的具有绝对力量的实质,是人类历史所展现的全部(That this “Idea” or “Reason” is the True, the Eternal, the absolutely powerful essence; that it reveals itself in the World, and that in that World nothing else is revealed but this and its honor and glory)。 另一个说法是,人类历史是精灵实现其理念的过程。宏观历史是对精灵使自身的潜力表现出来的过程的展示(the exhibition of Spirit in the process of working out the knowledge of that which it is potentially),是对于自由的意识的进步(the progress of the consciousness of Freedom), 而作为精灵的特性的自由理念就是历史的绝对目的(the Idea of Freedom as the nature of Spirit, and the absolute goal of History), 世界历史就是将不受约束的自然本能愿望归化为服从宇宙原则并听从于主观自由的驯化过程(The History of the World is the discipline of the uncontrolled natural will, bringing it into obedience to a Universal principle and conferring subjective freedom.)。 基于上述的哲学观点,黑格尔对于世界历史有一个奇怪的看法:世界历史就像太阳一样从东方升起然后在西方落下,那个东方就是亚洲,而 西方就是欧洲(最主要是日耳曼),就好像美洲(当时美国已独立建国)及其它地方不存在似的。他说历史始于中国和蒙古的独裁政体(With China and the Mongols — the realm of theocratic despotism — History begins),第二阶段是印度,然后是波斯,然后是埃及,然后是希腊,罗马,最后截止于西欧。这种说法听起来有些古怪,因为他不是按照考古的历史年代发展或文化间的相互影响来看待历史的发展,而是把太阳的升落与他对于个人意志的自由度与文明成熟度之间的关联理论结合起来看待他所谓的历史的阶段。 当然,他的另一个的考据是根据文明所具有的官方正式历史记载来看待历史的久远。不知他那个时代是否已具有今天人们所一般认为的两河流域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的知识。如果没有,他或许真的以为中国是历史最长久的国家;如果已经有了,他仍把中国作为历史最悠久的国家,那么他主要指的应该是有官方系统记载的历史,而不是文明的发展史。黑格尔认为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完整的历史记录,而印度则不同。他说,“任何一个刚开始了解印度文献宝藏的人都会对一个拥有丰富的智慧产品包括有关思想的最深层的产品的国度没有历史文献而感到震撼;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 --- 一个拥有如此惊人的最古老的历史记载的帝国。”(It strikes every one, in beginning to form an acquaintance with the treasures of Indian literature, that a land so rich in intellectual products, and those of the profoundest order of thought, has no History; and in this respect contrasts most strongly with China — an empire possessing one so remarkable, one going back to the most ancient times.) 他说太阳升起的地方是最年轻的地方,如同一个小孩,太阳落下的地方是最成熟的地方;与之类似地,东方文明就如同小孩一样还没有成熟,而日耳曼的文明就如同一个成熟的成年人一样。相应地,人类社会的政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独裁政治,其次是民主与精英政治,而第三阶段便是君主政治(The first political form therefore which we observe in History, is Despotism, the second Democracy and Aristocracy, the third Monarchy)。很显然,他的这种看法与日后的世界历史发展不符。 虽然他那样的说法肯定是因为当时的日耳曼正处于君主政治,他的划分却也并非完全随意,而是有着他的哲学思辨理由:自由发展的程度。 他认为当时发展最早的东方(中国)只知道一是自由的因此他们的政体便是独裁政体,那个一便是皇帝,只有皇帝的意志是自由的,其他人的意志都不是,所有人的意志都以皇帝的意志为核心。这样的帝国是一种实效性(Substantiality)的体制,一种基于家庭关系的国家,一个父系政府,它通过提供公益(provident care),训诫,报应或干脆管教式的惩戒(admonitions, retributive or rather disciplinary inflictions)来维持法统 (constitution)--- 一个缺乏浪漫(prosaic)的帝国,因为形式的反面,即无限及理想还没有被确认;古希腊与罗马则只知道某些人的意志是自由的,因此他们还有奴隶;而日耳曼则由于基督教文化的原因而认识到所有的人都是自由的(The East knew and to the present day knows only that One is Free; the Greek and Roman world, that some are free; the German World knows that All are free. )。可见黑格尔时代的日耳曼君主政治(Monarchy)是不同于当时中国的帝制(Empire)的。 最后对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与神学的关系再稍加讨论。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一书中将宏观历史看作是上帝运作的表现,从而把他的历史哲学与基督教神学联系了起来。但是,他在神学与哲学之间又引入了他的精灵(Spirit)与理念(Idea)从而使他的哲学与神学之间仅仅存在一个抽象的概念性的关联。而很显然,之后历史并非按照他的分析来发展(尽管他对过去的历史的很多分析是独到而深刻的),也就是说他个人对于上帝的运作的表现形式的具体理解出现了误差,这就使得他的历史哲学(乃至他的所有哲学)与神学之间的关系更加局限于抽象的概念层次。另一方面,即便在概念的层次上,虽然把宏观历史看作是上帝运作的表现符合基督教的神学,但是黑格尔对于基督教神学中关于世界上的具体事物的发展中同样有着上帝的运作的认识有所忽略。他只是在作为人们通常忽略了将宏观的历史看作上帝运作的表现的对比中,提到人们会在日常的事件中体会上帝的运作。而从神学的角度来看,他的这一偏颇其实也是导致他的哲学与神学之间只具有遥远的概念性关联的原因之一。
[1] 平等但不自由----黑格尔眼里的中国,慕容青草,201701(http://blog.creaders.net/u/980/201701/279698.html) [2]黑格尔会讲中文?慕容青草 201701 (http://blog.creaders.net/u/980/201701/280023.html) [3] 从奥古斯丁到汤因比 ——思辨的历史哲学,张文杰,作者张文杰|慧田哲学 编|原载《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第3期,url:https://mp.weixin.qq.com/s/WR41Tkycrv6ydA4RdxRO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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