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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从八一宣言到皖南事变 下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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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从八一宣言到皖南事变 下B
C
[要点:曹甸战役-齐电-展期北移手令-原地北渡命令]
29日,刘少奇、陈毅下令30日拂晓对曹甸发起总攻击。中共参战部队为新四军苏北指挥部第一、第二纵队,八路军第五纵队一支队共2万余人。当晚,先头部队向韩德勤部第一线马庄、北宋庄、丁苑岗等地发起进攻,曹甸战役正式打响。
国军猝不及防,在损失89军一部后,其余国军退向曹甸、平桥、安丰一线。
29日当天,叶挺、项英向中共中央请示:“苏北动作如何?如与大局无碍,可否延至我安全北渡后?”
11月30日,毛泽东、朱德复电叶、项,并告周恩来、叶剑英、刘少奇、陈毅:苏北动作不碍大局,只要淮安、宝应间打一缺口,以便隔断韩(德勤)、霍(守义),打通苏皖,顾、韩会要叫几声的,你们敷衍一下就完了。。。日蒋决裂,日汪拉拢,大局从此有转机,蒋对我更加无办法,你们北移又让他一步,以大势判断,蒋、顾是不会为难你们的,现在开始分批北移,十二月底移完不算太迟。
同一天(11月30日),项英致电中共中央请示:就目前情形,我是否能经重庆来延?如形势无好转,则无保证。。。部队转移,是否需我随队行动?至皖南部队北移时归何人指挥及北渡后(如果向皖北移)归何人率领?因北移至皖北后,恐有战斗。。。我是否随队过江,再听命决定行止?
同一天(11月30日),韩德勤致电何应钦、蒋介石告急:二十九日淮安、宝应、临泽之敌与保7团及33师等部激战,有犯兴化企图。三十日东台匪伪三团向我保6团猛犯,盐城匪伪五千余向兴化北的89军徐旅进攻,另一部与我保3团、10团激战中;我各部均伤亡甚大,弹药消耗殆尽。查敌匪东西策应,相互夹击,(我)断难维持。拟令89军主力,霍守义112师、李明扬、陈泰运各部,分向盐城、海安出击,作死中求生之计。务恳速派大军增援,派机送款、弹以挽危局。
同一天(11月30日),毛泽东、朱德、王稼祥致电彭德怀:国民党的政策是将我封锁于敌后与敌拼消耗,防我南移,以隔断我军。我在华北的主要方针是坚持斗争。南线黄克诚及彭明治、朱涤新支队移华中。华中是国共必争之地。目前南移是最好时机。
同一天(11月30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刘斐向周恩来口头转达蒋介石关于宽限北移期限的命令: 一、 在黄河以南长江以北之十八集团军于本年12月底以前一律移至黄河以北; 二、在江南之新四军于本年12月底以前一律移至长江以北,至明年1月底止移至黄河以北服行任务。 周恩来当即表示: 江南新四军调动问题,经与顾长官商谈,现正准备北渡,我保证可以办到。 (注:10月19日《皓电》中规定的原期限是“限于电到一个月内”北移,即截止于11月19日或11月底。)
12月1日,毛泽东为周恩来、叶剑英起草了12条和蒋介石谈判的条件,同意皖南部队北开,但要对方保证道路安全,并要求给八路军发饷发弹,否则只能渡河南下。
12月初,皖南新四军北移先遣队1700余人,携重要物资1300多担,经第三战区国军五十二师和一零八师驻地,分三批东移苏南后北渡。
12月2日,因韩德勒部遭新四军、八路军猛攻,国民政府军令部拟令汤恩伯部迅速东进增援曹甸。何应钦批示:“可令汤恩伯东进,但仍恐缓不济急。故对在江南之n4a(新四军)不准由镇江北渡,只准由江南原地北渡。或另予规定路线,以免该部直接参加对韩德勤部之攻击。若江北异军竟敢攻击兴化,则第三战区应将江南新四军立予解决。”
12月3日,军令部长徐永昌将何应钦的意见写入正式呈文上报蒋介石: 一、韩德勤(11月30日)电称:。。。 二、拟办意见: 1、拟令汤恩伯即日率部东进,并请将前次签呈之剿灭匪伪计划早次[日]核准办令。 2、汤部东进仍恐缓不济急,故对江南之新四军拟不准其由镇江北渡,只准由江南原地北渡或由顾长官另予规定路线,以免该部直接参加对韩德勤部之攻击。 3、如若江北匪伪竟敢出击兴化则第三战区立即将江南新四军予以解决。 4、派机救(助)接济一项已令军政部速办。 右拟是否有当,敬乞核示祝遵。
不晚于次日,蒋批示照办。 (注:自镇江北渡是指由云岭所在的泾县往东,走泾县-宣城-郎溪-溧阳-金坛-丹阳-镇江这条路线,然后由镇江渡长江至江北扬州。此为皖南新四军北移的东线;由江南原地北渡则指由云岭北上,从铜陵、繁昌直接渡江至江北无为。此为皖南新四军北移的北线。)
12月4日,在北宋庄、蒋营、陶家林等地相继失守后,国军将兵力收缩在曹甸、平桥、安丰一线顽强抵抗。中共军队将平桥、曹甸、安丰三地国军分割包围。刘少奇、陈毅等下达第二道作战命令:“韩主力已向西北曹甸方向溃窜,估计有可能与车桥、泾口之东北军靠近并有向北逃窜之可能。该军粮款无济、弹药甚缺,军心动摇,为我歼灭该军之良机。”
华中总指挥部要求各参战部队攻击前进,在曹甸一线会合,力求在此彻底消灭韩之主力。
曹甸是宝应县东北的一个集镇,西临宝应湖,周围是水网地带,沟河纵横。镇内有碉堡、暗堡四处相通,工事坚固,易守难攻。曹甸驻有韩德勤保二旅一部、八十九军三十三师两个团及直属工兵营、特务营、炮营等约5000人。身为国民政府苏鲁战区副总司令,苏北游击总指挥,兼江苏省政府主席的韩德勤,在中共的迭次打击下,此时所控制的区域,已只余兴化,高邮,宝应三地的部分地区。在这三地的韩德勤部共一万余人,其中5000人正困守曹甸一带(平桥、曹甸、安丰),还有5000余人为驻守兴化的保六旅、独六旅等部队。
同一天(12月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就目前形势发言,认为: 目前国共磨擦有和缓的可能,小的冲突不可免,但大的战争不会有。 日本方针是承认汪精卫,打倒蒋政权,但日、蒋仍有合作的可能。日本可能先关大门(即南进占海口),后扫房子(即进攻重庆等),也可能先进攻中国内地。 去年反磨擦斗争取得了很大胜利,创立了华中各处的根据地,我军扩大到五十万人。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所以蒋介石这一次不敢大举“剿共”。此外还有外部原因,就是日汪协定、英美援华、苏联的政策等使蒋不易投降。。。 在武汉失守前,国军溃退,我们可以猛烈发展。在日军进攻时和靠近日军的地区,我军可以大发展。这个认识目前只有项英还不懂得,因此军队少,且没有钱花。这就是没有了解夺取政权的重要性。 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发得太迟了。在建立政权和吸收知识分子问题上,我们曾经失去了一些时机。。。
5日晚,八路军第五纵队一支队两个团向曹甸发起猛攻,国军利用对日军作战时构筑的坚固工事,曹甸易守难攻的地势,水网纵横的复杂环境,拼死抵抗,苦战一夜,击退中共军队。国共两军在曹甸战场形成对峙局面。
12月6日,中共中央指示,项英先去重庆,然后和周恩来一起于1941年1月15日前到延安参加“七大”。
12月间,国民党中央党政军联席汇报会制定了《对特种问题党政军联合行动纲要》,以应对国共关系现状。纲要规定:「对中共分子及18AG,N4A与其变相部队之一切非法行为,党政军各机关应配合一致,逐步施以纠正,以达到(使)其确实履行37年9月22日之宣言(注:指中共《共赴国难宣言》),並恪遵政令、军令为目的」。「若中共公然背叛中央,破坏抗战,即断然制裁之」。为此,「目前无论党务、政治、军事各方面,均以40年7月16日中央提示案为准,促使中共就范」。。。
12月7日(一说6日),蒋介石批准了22天前军令部拟定的《剿灭黄河以南匪军作战计划》。但同时,蒋介石批示延缓下令实施该计划:“此部署与计划可照办,但日期当略暂缓,须本月下旬再定实施时间,故本计划可暂缓下令。”
12月8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副参谋总长何应钦、白崇禧针对中共佳电再发齐电,对中共所提各节,严加驳斥,并再度劝令八路军、新四军遵令北调。齐电内容摘要如下。
(特急)第十八集团军办事处叶参谋长剑英,即转朱总司令玉阶、彭副总司令德怀,叶军长希夷、项副军长英均凿﹕ 密,佳电诵悉,已转呈委座,另有命令由刘次长(注﹕即军令部次长刘斐)嘱叶参谋长传达饬遵。惟应钦、崇禧深觉兄等来电所陈各节,大都以对外宣传之词令,作延缓奉行之口实;似此呈复命令,未免太乏真诚!
夫坚持抗战,争取胜利,必须有澈底统一之军令,使各部队分工合作,共同一致,而后防战攻守,乃能悉中机宜;必须有严格整齐之军政,使各部队质量配备,皆遵规定,而后抗战御侮乃能集中有效;同时地方行政系统,不容擅加割裂,袍泽同心杀敌,不容阴谋兼并;是皆克敌致果不易之原则,亦即全国各军所应必守之纪律。兄等身为军人,自必深明此义。今披阅来电,按之事实,则兄等对统帅命令,仍以推诿延宕为得计,迄无确切遵从之表示;而凡所指陈,更以避实就虚为掩护,绝无平心静气之反省;此实应钦、崇禧之所大惑,且对兄等不胜其痛惜,而愿再竭精诚,以相告语者也。
来电不云乎?该军所有部队,莫不以遵照国策,服从命令,坚持抗战,为唯一之任务;倘事实洵如所言,是乃统帅之所殷切期勉,举国之所共同仰望;然而兄等部队之实际行动,果何如者?第十八集团军,自抗战之始,即列入第二战区之战斗序列,新四军自成立之初,即列入第三战区战斗序列,均各有指定之作战目标与作战地境。乃对此命令规定之范围,迄未始终遵守,以求达成任务,始则自由侵入冀、察,继则自由分兵鲁省,终则阴移新四军,渡江而北,明派扰鲁部队,伺隙而南,桴鼓相应,夹击苏北;似此擅离规定之战区,夹击苏北之友军,究系遵何命令?而且所到之处,凡属友军,莫不视同仇敌,遍施袭击,苟非意存兼并,宁至一无例外;此种任意相残之战争。又系遵何命令?其尤可痛者﹕各该省区,原有各军,受命抗敌,对于兄等部队之突来攻袭,事前既略无猜疑防范之心,临时复力避冲突为志;因之当受不意之夹击,竟由忍让而被创;及至事后又须恪遵中央严禁阋墙之旨,未敢稍存报复之心,祇有纷向中央呼号哀诉,佥谓﹕苦斗前方,不败于当面凶悍之敌寇,而将亡于并肩作战之袍泽。应钦、崇禧每览前方此类报告,既不胜一一上闻,复无词可以相慰,往往揽电踟蹰,咨嗟累日;而兄等部队侵袭之计已售,割据之势坐成。来电所谓龃龉事件,所谓摩擦纠纷,胥属于由此而生。祸端谁启,责有攸归,通国皆已共见;盖无论苏北或鲁南各区域,实与新四军及十八集团军所指定作战之地区,固风马牛不相及也。如果贵军能服从命令,不作此规外行动,则摩擦何由而起,纠纷更无由而生,此固不待智者而明矣。
且自兄等自由行动以来,统帅迭有命令制止;讵兄等部队于提示案送达后三个月内,反愈变本加厉,相继大举攻击鲁、苏,统帅又严令制止,然兄等遵令撤出鲁村之报告甫来,而苏北喋血之钜变踵起。默察兄等部队之所为,不惟不体念中央委曲求全之苦心,且更利用中央一再优容爱护之厚意,冀逐渐扩充而一气贯通晋、冀、鲁、苏,完成其外线长蛇之势,又无与敌寇纠缠之劳,驯至师行所至,见敌则避,遇友则攻,得寸进尺,更无止境;既存兼并之心,遂忘寇患之亟;我之所痛,即为敌之所利。河北方面,自鹿、朱、高、孙等部,因兄等积极攻袭,奉令调开以后,我军实力遽行薄弱;敌遂得舒其喘息,布署军事,发展交通;故一面兄等部队,方庆握手苏北暨正炫染宣传百团大战之时,一面敌人横断河北之德石铁路,自本年六月中旬动工,未受丝毫障碍,竟得迅速完成者,且于十一月十五日大事铺张,举行开车典礼。此即兄等排除友军,自残手足,养寇资敌,所谓团结抗战中实际行动之表现也。
至于对政治方面,在兄等部队所到之处,凡县以下之基层机构,则假借民意以摧毁之,凡主管全省政务之省政府,则罪以摩擦口号,滥用暴力以破坏之;上自地方军政当局,下至县乡工作人员,该军欲加排除,则一律诬以投降妥协之恶名,驱迫残戮,极人间之至惨!在晋、冀各地如是,在苏鲁战区亦复如是,闻者惊人,见者错愕!而身受迫害之军民,间关幸免,怨愤相訾,至谓该军在晋、冀、鲁、苏之所为,迹其手段,几与敌人到处残戮我同胞与制造傀儡维持会之方式,如出一辙。揆其居心,则凡敌后各地,非属该军设置之政治组织与民众力量,必须一网打尽,为虎作伥,为敌前驱。此言虽激,亦既为道路所彰闻;而兄等乃至称为「驱除倭寇之后,建立抗日政权」;其实,凡在中央命令系统下设置之地方组织,何一非抗日政权,该军特为标揭,显存彼此之心,别抱扬抑之见。况若干敌后地方,原无敌人盘踞,该军开至其地,放弃原来任务,已违作战本旨;即该地系为该军所收复,如果服从命令,亦应将其行政组织,交由中央设置之省政机关,负责建立,不容别立系统,辄自把持;否则,全国各战区作战部队,设均效法兄等所为,到处自由建立政权,则中央对于各省之行政组织,岂不根本解体,再无维持余地。不惟此疆彼界,形成封建割据之局,而当前领导全国民众艰苦抗战之大业,岂非网纽尽解,再无提挈可能。此则兄等部队在抗战之中,破坏政治军事之实情也。
抑兄等来电所称之防地,竟并指华中敌后该军所到地区而言,似谓该军由攻袭友军,破坏行政系统,而自由调入之各地方,均应为该军所据有,亦且有移动之困难,非中央所得而区处,否则且影响人心。夫部队作战地境及任务,皆由统帅部命令所指定,决无固定而不能遵命移动之防地;如非别具作用,则任何部队,皆应奉命开调,更无失去地方人心之理由。须知冀、察、鲁、苏、豫、鄂、皖等战区内,中央均于敌军后方,配置正规军及大量游击队,其余地方团队及民众武力,则规定由地方政府统率,在军事统一指挥之下,一致抗战。实施以来,军政双方,极为协调,民众配合,亦极融洽,抗绩昭著,实力增强;若无兄等自由行动之部队擅自侵袭其间,不使各友军受腹背攻击之忧,民枪被收缴之害,民粮被征光之苦,损伤军民作战力量,逼其自相抵消,则在敌后方之战绩,庸讵止此!
至兄等谓﹕「华中敌后,多属地方人民为抵抗敌寇,保卫家乡而组织者,欲其置当面敌军奸淫掳掠之惨于不顾,转赴华北,其事甚难」云云。将谓此项部队为正规军耶?则正规军队岂有不能遵令调动之理?信如所云,则凡籍隶战区各省,如冀、鲁、豫、苏、湘、粤、桂等省之部队,均将不能调赴其它战场作战,有是理乎?将谓此为地方团队及民众游击武力耶!则中央早有明令,概归地方政府负责统率管理,非兄等职权之所应过问,更不能谓与兄等所部发生关系,遂应将其人数武器全部纳入兄等部队编制之内,反使各地民众倍增胁从之痛也。因此,又证明兄等来电所谓编制方面,因任务与组织之连带关系,因而超过原来编制,现在有五十万人之说者。。。第十八集团军原在晋北作战,新四军原在江南作战。。。乃兄等均不遵照命令,擅自放弃规定任务,而肆意越境略地,夺枪勾兵,自由扩编,故十八集团军遵令改编之始,原仅四万五千人,而至今竟称为五十万人。。。而事前既未照章核准,事后又不许中央过问,仅要求中央照数发饷;现在全国集团军总司令总计不下数十人,从未有未经奉准,而自由扩编者;敌后游击队,且不下百余万,亦未有不经点验编组,而自由领饷者。兹兄等所称人数,若为未奉核准,而擅作毫无限度之扩编,恐再阅几时,势必号称百万;中央安有如许财力,地方安有如许民力,供给此核定数目以外,无限制之兵员?若本无此数,而漫为虚报。。。更无不经点验而滥发之理。苟有其一皆悖抗战建国,统一军政之原则。
至于补给方面,该军年来新领子弹、药品,中央均按照该军法定编制及作战消耗状况,充分发给,与其它国军一律待遇,毫无差别;乃兄等来电竟谓﹕「十四个月未发颗弹片药,有一枪仅余四发五发者,有一伤仅敷一次两次药物者」。倘果如所言,则此十四个月来,该军在河北连续攻击鹿钟麟、朱怀冰、高树勋、孙良诚各部,在山东连续攻击沈鸿烈等部,在苏北连续攻击韩德勤等部,以及其它各地攻击友军之一切行为,其弹药从何而来?而且最近第八十九军军长李守维等多数师旅团长,皆被新四军与十八集团军不意袭击南北夹攻以殉职矣。国人方谓中央以抗敌之饷粮、弹药,赍为该军攻击友军,蹂躏地方之资,多加责难,而来电抹煞事实,尚以久未补给为言,其将何以自解?
再如来电语及边区问题称﹕「边区二十三县一案,悬而未决,四年于兹」;又称﹕「群相惊移,纷纷揣测」及「悬而未决,又加封锁」云云。查所谓边区,纯系兄等自由破坏地方行政系统之不法组织,中央迭经派员与兄等商洽,蕲求正当解决,而每度洽商结果,均以兄等坚持特殊组织,不容中央一切政令实施于该区,体制规章必欲独为风气,复对地域范围争执固执,以致迄无成议。此何得视为悬案?且中央虽不认所谓边区之法律地位,固始终为抗战大局而曲予优容,初未尝因该军之侵凌压迫,而有一兵一卒相还击;而兄等部队,则已驰突数省,军政大员之被残害者,已不可数计。以视兄等动辄夸大宣传之平江事件,确山事件,重轻之去,何啻天渊!何况平江、确山等处,皆非兄等防地,无论中央与地方,亦未有明令之许可,贵部更无任意擅留之理由;而且当此敌探汉奸潜伏各地,甚至冒称各军名义,肆意扰乱,为害后方之时,若不严格取缔,谁能认其真伪,辨其邪正!各地政府职责所在,自不能不依法处理。如果贵部能严守法纪,不越规擅留,则此等平江、确山事件,即无从发生。乃兄等不自反省,竟以此为口实,颠倒是非,信口雌黄,此岂团结一致,精诚抗战之所为乎?今中央提示案,对于边区已示宽大解决之道,若仍有意违延,不肯接受,专图散布蜚语,中伤中央,冀达扩张割据地盘之私欲,则视听昭彰,是非俱在,岂能尽掩国人之耳目?
此外,来电中最足令人骇诧之点,即谓「国内一部份人士,正在策动反共高潮,肃清投降道路,内外相煽,欲以所谓中日联合剿共,结束抗战局面,以内战代抗战,以投降代独立………」又称:「求中央对于时局趋向,明示方针,拒绝国际之阴谋,裁抑国内之反动…………」等语。查中央执行抗战国策,一贯不变,迩来敌伪势蹙力穷,我抗战方针之正确明显,抗战决策之坚强有效,不唯全国妇孺所共知,即友邦人士与国际舆论亦皆一致称颂,今不意兄等乃竟不察事实,而尚有请中央明示方针之要求,至所谓「中日联合剿共结束抗战局面………」恐祇有汉奸伪组织发此呓语,即敌寇亦已不敢再存此妄想;而兄等反为此言,诚何异为敌伪张目!更不知兄等曾否计及此言之将摇惑人心,而贻抗战以极不利之影响?抑兄等迭次对于各地友军之攻击,均先被以妥协投降之名,今观来电所称,诚又未明意向之何在矣?
溯自抗战开始之时,中央以精神团结,一致御侮相倡导,兄等以取消原来特殊军政组织,实行三民主义,归属于中央统一指挥之下,矢诚矢信,胥以国家民族利益为前提,用能使举世刮目,敌寇丧胆,以奠抗战胜利之始基;诚使兄等率循初志,服从命令,尊重法纪,督率所部恪守军人本分,发挥军人天职,终始一贯,为国效命,事之可幸,孰逾于斯!不意抗战方及中途,而兄等部队渐有背离国策,玩忽军令之行动。兄等不加戒饬;致使迷途日远,举措益非,诚不能不引为痛惜!检讨最近一年以来,兄等部队之行动,弃置当面之敌寇,惟务地盘之扩充,遵照国策之谓何?踰越指定之战区,阻挠军令之执行,服从命令之谓何?日寻攻残之纷争,抵消作战之效力,坚持抗战之谓何?然而中央为顾全抗战之大局,统帅为爱护抗战之实力,对于兄等部队种种违令干纪之行动,不惟迄今大度包容,不加罪谴,而且始终顾全,期以精诚相感,始则改划作战地区,屡将被兄等攻击之国军,设法他调,以避免摩擦;最后,且不惜将抗战有功之冀察战区总司令鹿钟麟与该战区抗战有功之国军各部,均予调开,而如提示案中所示,准予玉阶兄指挥冀察区内军事指挥之大权,俾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全数集中该区域内,得有广大之作战地域,尽量发展抗战之功用,并免与友军杂处,根本消除所谓摩擦之因素,藉使全国各军,同仇敌忾,无所牵制,得以各对当面之敌,专心作战。中央之所以维护兄等所部,委曲求全,盖已无微不至矣。切望兄等迅即遵令将黄河以南之部队,悉数调赴河北,厚集兵力,扫荡冀察残敌,完成抗战使命,全国军民同胞,所蕲求于兄部者,惟此而已矣!
总之﹕提示案中对于兄等希望之一切问题,均已体切规定,平停至当,应钦、崇禧十月皖电复本革命大义,开诚规劝;此次委座续发命令,又更逾格体谅,宽展限期,务盼兄等确切遵照,依照实施,应钦、崇禧所以不惮再三申告,纯为贯澈抗战国策,争取最后胜利,确认军令法纪之尊严,必须坚决维持,始能策励全国军民,共趋一鹄;亦惟有冀兄等听从军令调度,忠实执行任务,始能有俾于抗战。中央对兄等所部自必爱护扶持之有加。若仍放弃责任,专以扩地凌人为目的,任令智辩如何动听,而前方袍泽鉴于晋、冀、苏、鲁之前车,势必人人自危,中央亦难终遏其悲愤。所愿兄等:推察本源,抚躬循省,屏绝虚矫,怀念时艰,勿为敌伪所称快,勿为同胞所痛心,深惟覆巢完卵之戒,切悟焚萁煮豆之非;同仇御侮,必出以真诚,善始全终,宜持以贞信;本急公忘私之义,求追来谏往之功,时机不容再误,遵令公忠,一枪一弹,皆为杀敌而施,同德同心,永绝萧墙之隙。现在举国军民皆对抗战抱有必胜信念,而所鳃鳃引忧虑者,厥为兄等部队之纵横争夺,以损及军事之效能,倘得由兄等翻然悔悟,放弃规外之行动,负起抗敌之大任,将见寰宇鼓舞,精神愈奋,胜利愈近;来电所谓「国家民族成败之所关,万世子孙生存之所系。」其在斯乎!其在斯乎!尚希兄等熟思而深察之,幸甚!幸甚! 参谋总长何应钦、副参谋总长白崇禧。齐。秘。
12月9日,陈毅、粟裕、彭明治、朱涤新、韩振纪等亲抵曹甸西北的小马庄指挥作战,新四军第一纵队主力向曹甸之东安丰镇的国军第350旅发动猛攻。国军利用坚固的防御工事,顽强抵抗,激战一夜,再次击退新四军。
12月9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颁布《展期限新四軍北移手令》,命令中共军队北移,但对北移期限予以放宽。手令原文为﹕「前令第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各部,展期开到黄河以北作战。兹再分别地区,宽展时期。凡在长江以南之新四军,全部限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开到长江以北地区,明年一月三十日以前开到黄河以北地区作战。现在黄河以南之第十八集团军所有部队,限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开到黄河以北地区。希即遵照参谋总长十月皓电所示之作战地境内,共同作战,克尽职守,毋得再误,此令。」 (注:即命令江南新四军12月底前开至江北,明年1月底前开到黄河以北;黄河以南八路军12月底前开至黄河以北。)
当天,刘斐将手令交付周恩来,称“奉命转交委座9日子启电令,即展缓移动之命令。此令曾于11月30日由本人口头转达,因未见具体答复恐口无凭,特补发笔记命令,务请转达”。
12月10日,蒋介石致电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下令新四军不得东走苏南经镇江北渡,而应原地北渡: (一)查苏北匪伪不断进攻韩部,为使该军江南部队,不致直接参加对韩部之攻击,应不准其由镇江北渡,只准其由江南原地北渡或由该长官另予规定路线亦可。 (二)该战区对江南匪部,应按照前定计划,妥为部署,(并准备)如发现江北匪伪竟敢进攻兴化或至限期(本年十二月卅一日止)该军仍不遵命北渡,应立即将其解决,勿再宽容。 (三)右二项仰即遵照具报为要。
同一天(1940年12月10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令部长徐永昌就拟将“剿灭黄河以南匪军作战计划”下达至国军一事,致电何应钦、蒋介石。电报内容如下。 事因:为使各部按照预定计划准备,不致受匪伪各个击破,拟即将“剿灭黄河以南匪军作战计划”以命令下达。。。 一、十一月十四日拟呈之“剿灭黄河以南匪军作战计划”经奉钧座十二月七日批示:“此部署与计划可照办,但时期当略展缓,须待本月下旬再定实施时间,故本计划可暂缓下令.”等因:自应遵办。惟查展缓期限为十二月卅一日止。现已届十二月中旬,如迟迟下达,恐各部队准备不及,因汤部尚在平汉以西,其他李品仙、孙桐萱各部,均在原防末动,即到达预定之地点亦须相当时日。又苏北匪军现已先发制人。为避免国军被其各个击破,及声援鲁苏,立于主动地位计,均有先行下达命令之必要。计现在下令至实施扫荡,进入鲁苏时机,当在十二月底以后,与先期下达命令断无抵触也。 二、观察江南新四军行动,仍不外推托延宕,且现在距十二月卅一日之时期不久,该军是否能遵命北渡长江,尚成问题。此时仍应即时下令第三战区,妥为准备。如发现江北匪伪,竟敢攻击兴化,或届时(十二月卅一日)尚未遵令北移,应即将江南新四军立予解决。
右二项是否可行,仍乞钓裁示遵。 谨呈总长何 转呈委员长蒋
12月12日,蒋介石电令李品仙,要其配合新四军于12月底之前由皖南移江北之行动。李品仙电令正向皖东开进的莫德宏部138师,“对匪应暂行停止攻击并缩小正面”,“俟新四军态度明了再行处置”;一面让“其北渡后再令移运河西岸,续开鲁北”,“一面宣传送新四军赴黄河北岸抗战”。李品仙还指示江北无为一带的第176师各部:对新四军北渡开赴河北作战一事,各团政工人员会同当地党部切实宣传,不要使他们继续潜伏滋事。 (注:李品仙时为第五战区副司令长官,国民政府安徽省主席,国民革命军第21集团军总司令,豫鄂皖边区游击总司令)
中共发动曹甸战役后,国民政府停发了八路军、新四军军饷、弹药。
12月13日,华中总指挥部下达了总攻曹甸的命令。16时,新四军一二纵队和八路军第五纵队第一支队开始运动,19时半总攻开始。国军利用水陆地形,依托工事拼死防御。至14日拂晓,中共军队付出了一千又数百人的伤亡,仅夺得部分外围阵地,未能突破国军基本阵地。陈毅下令总攻部队撤出战斗。
同一天(12月13日),项英致电中共中央,报告说: 军部之重要资材1200担,工作人员千余人,已分开苏南,陆续穿插封锁线北运; 北移“消息又已吐露”,“敌与顽均在沿江增兵筑工事,大部渡江困难,仅可偷渡一部,还要等待时机”,“则应再延一时,待敌戒备稍弛,目前当很难求得迅速北渡”; 往苏南要经过日军封锁线,“情况更紧张”、“穿插甚不易”; 国民党方面拒发饷弹,欲以“不发饷弹即不开动”为由拖延北移时间。 请中央指示如何行动。
12月14日,中共中央电告叶、项: (一)蒋介石为使我军移动不生变化起见,确已命令顾祝同通知各军加以协助,故阻碍是不会的,但你们仍须注意警戒。 (二)移动时间蒋限十二月底移完,我们正交涉展限一个月,但你们仍须于本月内尽可能移毕。 (三)速向顾祝同请领应得之饷弹。 。。。
当天(12月14日),中共中央还指示(亦为回复项英11月30日电):项随军队渡江,然后经华北来延安。。。叶、项二人均以随主力去皖东为适宜;资材及后方移苏南者,可由周子昆、饶漱石负责指挥。
同一天(12月14日),根据12月10日蒋介石“应不准其由镇江北渡”的电令,顾祝同向叶挺、项英发出“寒午电”,以“经过苏南不免迟缓”为由,拒绝了叶项要求经苏南至镇江北渡的要求,命令皖南新四军“应以主力就近北渡皖北”。
12月15日,刘少奇致电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叶挺、项英等: 我攻曹甸未下。此次战役,我伤亡共约两千人,消耗甚大,平桥虽被我占,韩德勤及东北军尚有八千多人在车桥、径口、安丰、曹甸一带。。。此次战役大概只能如此结束。苏北问题已成僵局,急切不能彻底解决。 而皖东吃紧,必须增加兵力才能阻止桂军前进。目前,为了确保皖东津浦路以东地区,阻止桂军东进,以便逐渐求得苏北问题的解决,建议部队作相应部署。。。 苏北问题的解决,仍须执行以前战略,吸引韩德勤对我进攻而消灭之,或围攻其一点而消灭其增援部队,并以政治方法瓦解之。
12月16日,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复电,同意照刘少奇十五日电部署,指出:华中斗争是长期慢性斗争,我们要有决心与耐心。苏北部队亟须整训扩大一短时期,然后以主力一部增援皖东。皖南部队务须迅速渡江,作为坚持皖东之核心。其大批干部分配苏北、皖东两处建设根据地。
12月18日,毛泽东、朱德、王稼祥致电叶挺、项英: (甲)重庆形势严重,项、曾(注:指曾山,时任中共中央东南局副书记)二人暂勿离开军队。 (乙)希夷及一部人员北上,望速作部署。 (丙)秘密文件必须烧毁,严防袭击。
同日,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再次致电叶挺、项英,强调:你们的机密文件电报须一律烧毁,切勿保留片纸只字,以免在通过封锁线时落入敌人手中,你们的密码须由负责人带在自己身上。
12月19日,中共方面参战各部队返回原防区。历时18天的曹甸战役结束。苏北国军顽强守住了曹甸等地,但伤亡8000余人,韩德勤部仅余数千人,控制地区被进一步压缩,对日军和中共军只余苦苦防守之力。
据统计,到1940年底,华中八路军、新四军根据地面积已经高达4.4万多平方公里,超过华中地区国军敌后控制区,也超过了日伪的控制区,根据地人口有1400多万人。新四军正规军增加到9万多人,民兵武装高达数十万人。
另有资料称,至1940年底,新四军全军兵力达到13.61万人,装备各种枪7.44万支(挺),迫击炮30门,与新四军诞生时兵力1.03万人,枪0.6万余支相比,兵力增长13倍,枪支增长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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