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楊之爭近半個世記,當然基本局限在華人圈中。本該是學術爭論,但既然是在華人圈中,大多人靠政治,女人,私人關係來評判,外人一定覺得哭笑不得。
現在兩人都已逝去,至少不用耽心得罪一方了。查考當時的歷史,尤其是 Feynman 提供的歷史,不得不說,李錯了,楊不是搭便車,因為學術研究課題沒有專利,那個問題那時早就公開討論的,楊或任何人都可以獨立進行。
相反,李跟楊合作是太幸運了,才會快速進展,否則再慢幾個月,就大概率跟諾獎無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