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關心我的人,同事、朋友、家人,都反對我年底回國。 反對得最激烈的是父親。 他自幼父母雙亡,兩歲時由叔叔帶到菲利賓撫養,六歲回國,算是一個有“污點”在身的“歸僑”,加上抗戰後期十六七歲的他響應政府的號召,填表申請了“三青團”組織,雖未被批准,但因有此表在案,五零年“鎮反”時差點兒沒被當作“反革命”給槍斃掉。幸虧有良心者作證說他解放前“為黨做過一定的貢獻”,才得以功過相抵保了命。反右時期,他在上海讀書,那段歷史又一次被翻了出來,整得他五臟六腑都“不知到哪兒了”(父親原話),終因“經查無任何反黨言論”而過了關。(後來父親跟我說,他是“死”過一回的人了,豈敢再“亂說亂動”?) 六零年初,他與中學裡的教導主任合編了一冊《數理化自學叢書》,尚未正式出版,就碰上了“文革”。 這一次,“歸僑”、“三青團”、“白專道路”三頂大帽一起砸到他的頭上,雖免牢獄之災,卻被罰帶領一幫子最調皮搗蛋的學生,到鄉下勞動改造三年。留在大上海的教導主任就沒有那麼“運氣”了;他因受不了精神上的極端侮辱和肉體上的非人折磨,“自絕於人民”了。因為被貶到鄉下,父親又“撿了一條命”。 父親的觀點很簡單:GCD出爾反爾,言而無信,雖有鄧大人坐鎮,但難保再來一次“鎮反擴大化”。既然出去了,就不要再回來。 後來的事實證明,中國進步了,“六·四 鎮反” 沒有搞得太離譜,但當時國內迅猛的、大張旗鼓的搜捕和鎮壓卻使在國外的留學生們涼透了心。 我,也不能倖免。 “就這樣定了”的愛情受到了嚴峻的考驗。 七嫂通情達理。她主張“暫不回國,靜觀其變”,甚至勸我“另覓她偶”,但深情款款地表示“無論如何,我會一直等你”。 如此佳偶,哪裡“另覓”去?! 我回不去,她能不能出來呢? 在當時的狀況下,將七嫂辦出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它花了我們一年零7個月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