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按照组织原则,野狼拉姆丁结束阿比琳娜之前,应该首先打电话请示他的在美国的顶头上司雪豹的。但是,拉姆丁不相信这些美国人,即使这人是由组织指定给他的“上司”!所以,他就自作主张,先斩后奏了。他不怕“雪豹”指责他。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呢?他只是以他认为对《星火》组织最有利的方式去做事的。况且,他不是科学家,也不懂科学,不能理解他刚才的举动扼杀了一个科学界的明星,若干年才能出一个的科学天才! 秘密组织的利益高于一切! 雪豹听到拉姆丁的汇报后,在电话的另一端沉默无言地呆了好几分钟才说出话来。他知道自己对这个人的违反组织原则的举动没有任何办法。他还得利用他!《星火》组织也需要他!况且,他这么做也许真是符合组织的利益的,只是…… “目前的紧迫任务,是要找到隐身衣的下落,先让我考虑考虑,想想办法!你首先在纽约住着,休息休息,等候命令吧!” 最后,雪豹只好对野狼这么说。 与雪豹通完电话后,野狼把掉落在他身边的一个女式手提包放进了他带来的皮箱里,又进到别墅内去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 琳达搞不懂阿比琳娜姑姑为什么总是不接电话,再过两天就是柏克莱大学的毕业典礼了。姑姑早就答应要来参加的!那天,阿比琳娜飞到纽约,在开车回家的路上,给琳达来过一个简单的电话,再后来,就一直没有消息了。琳达给她打过几次电话,包括手机和家里的座机,可是都没有人接。琳达还给两个电话留言系统都留了话,请姑姑打回给她,也从未接到回音。最后,琳达又给她寄去了电子邮件,也没有回音。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不像阿比琳娜平时做事的风格。阿比琳娜是一个严谨的科学工作者,处事井井有条。有留言和邮件是一定会回复的。 琳达想不出个所以然,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越想越觉得害怕。又想到阿比琳娜那天在三藩市飞机场里神神秘秘的样子,便有些怀疑和担心。担心姑姑是不是卷进了什么复杂的事件中去了?到底会有什么复杂的事件呢?琳达实在不明白。 ………… 纽约市警察局那两天同时接到了好几个电话,都是报告有关阿比琳娜神秘失踪案件的。哥伦比亚大学来电话说,该校物理系教授阿比琳娜已经好多天没有来学校了。自从两星期之前,她去德国参加一个学术会议,就没有见到过她,本来是上星期就应该回学校上课的,可是,据修课的学生们反映,好几次了,教室中满堂的学生干坐着,等了一个多小时,却一直不见人影。一般来说,任课的教授如果生病了,或者是有紧急情况不能按时到学校上课的话,都会告诉系里的教务部门,系里便会找人代课或者是临时取消几节课。阿比琳娜是一个称职的教授,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这次,系方和校方都试图通过电话和电邮联系她,也都没有反应,因此希望警察局协助寻找。 第二个电话是从加州打来的。一个自称是阿比琳娜侄女,叫琳达的柏克莱大学的学生,报告的内容与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所说的大同小异。不过,据琳达说,一星期之前,在三藩市飞机场,她还见到过阿比琳娜。 警察局还没有来得及对此事采取任何行动,第二天上午从纽约州某某警察局来的消息却使人觉得此事颇为蹊跷。 某某警察局报告说,昨天晚上9点钟左右,接到一通奇怪的911报警电话,电话中是一个女人微弱的声音: “……刚才……一伙人……十几岁的……抢走了……” 声音突然就停止了。经过查询,电话是从距离17号公路不远的X X区的一栋别墅里打过来的。警察局长当时立即派人前往别墅查看,五分钟之内就赶到了现场。结果是:别墅的确是遭到了匪徒的抢劫,被翻抄得乱七八糟地。但是,当时在别墅里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迹象,既无匪徒,也不见打911电话的女人!后来,警察还到别墅外面院子里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任何人的踪影。之后,警察对电话机进行了一些检查,发现警察局刚才收到的女人的报警电话,应该是在五天之前就已经预录在电话机里了!估计作案人在录音之后,又利用了这个电话机的自动拨号开启录音的功能,设定了昨天晚上9点钟的时间来拨打911,并同时播放了那段录音。 某某警察局之所以与纽约市警方联系,是因为后来查证出,这栋别墅是属于在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工作的一个女教授的。某某警察局希望与纽约市警方在破案中互通消息,另外,也请市局协助验证911电话的声音是否真是这个女教授的声音? 说到这儿时,某某警察局局长的声音中断了一会儿,说是还有件很重要的事情,也可以说有个重要的疑点吧,想和纽约市警察局的副局长,同时又是联邦调查局官员的德威特先生谈谈。 电话立刻转到了副局长的办公室,德威特先生听完电话后,立即就开车奔赴哥大女教授神秘失踪案的现场。 ………… “你知道吗?上星期六,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有个女教授在家里被人杀了……”杰夫那天在学校里,碰到他的同学纽曼,纽曼神秘兮兮地对他说。 杰夫发现,纽曼的外貌有点像上星期六去抢劫别墅时碰到的约翰,两人都是长了一脸雀斑的白人男孩。不同的是,约翰说话直截了当,纽曼说话却总是神秘兮兮地。今天也是如此,杰夫认为他喜欢危言耸听、故弄玄虚,开始没怎么在乎他的话。 “……听说她的家也被抢了……还据说,杀人的是……十几岁的人……”纽曼还在继续他的新闻报告。 纽曼边说边抓脑袋,似乎觉得应该说出点更隐秘的内容,来吸引杰夫的注意。于是,他把声音压得更低,对着杰夫的耳朵边说道: “……你知道吗?我听见我爸爸悄悄地对我妈妈说,那几个杀人的人从别墅里抢走了一件很重要的物品,是那个女教授在她的秘密实验室里造出来的……好像是件什么衣服……穿上后,会具有一种特别神奇的能力的衣服……” 听到这儿,杰夫差一点就蹦了起来,花了好大的定力才压住了心里的冲动,极力装作镇静地问纽曼: “咦?你刚才说什么?女教授在家中被杀?她的家在哪里呀?” 看见这件事引起了杰夫的注意,纽曼得意起来:“那个别墅……好像是在纽约上州,离曼哈顿不太远,据说……开车过了华盛顿大桥后40多分钟吧……就到了……” 纽曼的爸爸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好像还是个系主任,这就可能是他听到这个消息的原因吧,杰夫想。然后,杰夫问纽曼: “……是一件什么衣服,有什么特别神奇的能力,会这么重要?” 纽曼摇摇头说:“我不知道……我就听见我爸爸说了这些……” 过了几分钟,纽曼又神秘兮兮地补充了两句: “你可不要对别人说这件事哦!我可是把你当成最铁的哥们儿才告诉你的哦!……我爸爸对我妈妈说,这个事是需要绝对保密的,警方不会公开这个案件……” “为什么?” “因为……因为……好像我爸爸说,这件事和什么……什么恐怖攻击活动有关系……” 纽曼结结巴巴地,说不出个名堂,看样子也就只听到了这些了。 不过,就这么些话,已经让杰夫无心上课,在学校的一整天都晕晕乎乎的。 难道纽曼说到的抢劫就是他们那天那件事吗?时间、地点,还有所谓抢了“一件衣服”之事,都很符合。只有一点不符合,怎么变成“杀了人”呢?杰夫记得那天的情景,当他们离开之前,泰勒只是推了一下那个女人。难道,就那么推一下,就摔死了么? 杰夫心中忐忑不安,不知该不该把这件大事告诉别人,比如,是否应该告诉好朋友本杰明呢?本杰明这几天都在忙着往百老汇去演节目,杰夫连他的面都没有见到过,只打过一次电话。所以,本杰明完全不知道杰夫和辛巴勒他们那天都干了些什么?杰夫又想,既然如此,人命关天啊,这件事就不用告诉他了。然后,杰夫又决定不要再去找那一伙流浪汉了,反正他们根本不知道他是谁,除了知道他叫杰夫之外,对他便是一无所知了,自己何必去惹这个麻烦呢? 至于“那件衣服”,看来的确是件宝贝,留着慢慢研究吧。想到他的宝贝,杰夫不由得又窃窃自喜起来…… 上一篇:纽约命案-11-拉姆丁风流纽约城 返回目录页 下一篇:纽约命案-13- 联邦局情急招疯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