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奧秘(三)
耶穌基督成全聖愛(Agape) 上帝藉著摩西頒佈的律法以十誡為綱,擴展和延伸為“律法書”中的613項規條。後來,這些成文的律法中又衍生出許多口傳“妥拉”(口傳律法),其中僅僅規定在安息日“不可做”的工,就有79類之多。如此詳細的規條是要讓民眾不至於因意外和無知而干犯律法,但也常常叫人無所適從。 而且對許多人來説,這些繁文縟節往往成為律法本意的屏障,遮蔽了律法中人與上帝、人與人愛的關係。在舊約不同時期,上帝多次藉著先知如撒母耳,以賽亞,耶利米,何西阿、彌迦等向以色列的領袖和百姓傳達“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太9:13)的信息。上帝再三警告,祂不喜歡他們只是表面遵守律法,依規獻祭,内裡卻沒有愛心。上帝要的是聽從祂愛的誡命,“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7-8) 耶穌對猶太律法非常熟悉。福音書記載了他七次在安息日“做工”,給人醫治疾病,驅趕邪靈,以致有人指控他明知故犯,蔑視律法,甚至要廢掉律法。但耶穌卻對他們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太5:17-18, 和修)。 什麼是“成全律法”?耶穌在安息日醫病,就是“成全律法”的典範。十誡中第四誡規定:“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本意是上帝出於對人的憐憫和慈愛,要人在勞碌做工六日後,在第七日不做任何工,向上帝守安息日;這是效仿上帝創世時,在六日中完成創造聖工,“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創2:2)。既然安息日的設立是顯示上帝對人的愛,使人得以享有安息,那麼在安息日解除人的病痛,不正是彰顯上帝的愛嗎?若是拘執律法外在的字句,就會喪失其內在的愛心。因此,耶穌在駁斥控告者“安息日治病合不合法”的質問時說:“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合法的”(太12:12)。 從福音書中可以看到耶穌是如何“成全律法”的。耶穌把整個律法系統,提綱挈領,縂結成兩條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如己。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太22:37-40, 和修)。如此簡潔明瞭地叫人明白,律法的核心是人與上帝、人與人愛的關係。同时,凸顯了要“盡心、盡性、盡意” 地去愛;這就把外在的律法規條,化為內在的心靈需要,成全上帝藉著先知耶利米的預言,上帝要與祂的子民立新約,“那些日子以後……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耶31:33)。 在耶穌的教訓中,有幾個“内化(Internalizaion)”律法,即把律法“寫在心上”的例子,都記在《登山寳訓》,又被稱爲《天國大憲章》(馬太福音5-7)中。比如,對“不可殺人”的誡命,耶穌說,只是行爲上“不殺人”還不夠,連咒駡弟兄,對弟兄動怒都不可以,要被審判。如果與人有嫌隙、懷怨恨,就要儘快與人和好(5:21-26)。論到“不可奸淫”,耶穌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要在心中抵擋這種惡念,與之一刀兩斷(5:27-30)。律法說“要愛你的鄰舍”,耶穌說“要愛你的仇敵”,這樣才能如同天父那樣完全(5:43-48)。耶穌的教訓表明,要從心裏斷絕仇恨、貪婪等惡念。 “十誡”中,戒律大多以“不可”的否定方式消極表達;而耶穌卻用肯定方式,積極表達人與人關係的“金律”:“無論何事,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和修)。 耶穌所説“愛上帝”和“愛人(鄰)如己”,并非無本之木,而是來自律法書。《申命記》把十誡的前四條總結為“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6:4-5)。《利未記》總結後六條為:“要愛人(鄰)如己”(19:18)。耶穌卻把這兩條出自不同書卷的誡命結合在一起,藉著“第二條也如此”的連接,把“愛人(鄰)如己”提升到與“愛上帝”近乎相等的高度。其中的意涵,在於二者並列,互為表裡。彰顯了“愛”是律法的核心。 愛上帝與愛人不可分割的關係,在《约翰福音》的末了和《约翰壹书》中更爲顯明。當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時,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在彼得十分肯定的囘答後,耶穌三次說“你餵(牧)養我的(小)羊。”愛上帝者,必當愛祂的羊。對此,《約翰壹書》有充分的論述。約翰說:“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約4:20-21)。“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生的。我們若愛上帝,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上帝的兒女”(5:1-2)。 耶穌“成全律法”,宣告上帝永恆的愛不仅是首先的,主動的,而且是普世的。《約翰福音》3:16概括了基督的福音:“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如果說“舊約是新約的預表,新約是舊約的成全(或“應驗”Fulfillment)”[1],那么,耶穌所説“上帝愛世人”,就是上帝對以色列愛的成全;表明上帝不單愛以色列,而且愛“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9)。在希臘化末期成書的《新約》是由希臘文寫成。全書論到與上帝相關聯的愛將近250処,都是用Agape (n. ᾰ̓γᾰ́πη agape; v. ᾰ̓γᾰπᾰ́ω agapáō )一詞。 在古希臘詞語中,Agape 是“愛”的最高形式,在《新約》用於上帝對人的愛,以及將上帝對人的愛,延伸擴展到人與人之間的愛。上帝對人的愛是完全的愛,無“私”可言,超越、並理應統領人間的一切愛,因此可以稱之爲“聖愛”。聖愛(Agape)在耶穌“彼此相愛”的命令中得到最完全的“詮釋”。 聖愛來自上帝,要把上帝愛人的愛延伸到人與人之間。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聖愛是捨命的愛。耶穌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15:12-14)。使徒約翰進一步說:“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3:11, 16)。 聖愛在人與上帝之間也是“彼此相愛”,但以人遵行上帝命令為前提:“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約14:21)。 綜上,聖愛是從上帝而來,是上帝愛人的愛。上帝的愛通過聖子耶穌的捨命彰顯出來;捨命的愛是無條件的、完全不求回報、自我犧牲(捨己)的愛。耶穌捨命的愛賜給一切生在世上的人;是否接受並囘應上帝的愛,則在於人的選擇[2]:“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上帝賜愛予人,人當以愛回應。相信耶穌的應許,並遵從他的命令,就是愛上帝。正像亞伯拉罕那樣“因著信”,行出了與上帝愛的關係,就是“因信稱義”了。 耶穌在世三年的傳道事工,時時處處向世界表明上帝的聖愛。面對“用嘴唇尊敬上帝,心卻遠離上帝”的百姓(以賽亞書29:13, 馬可福音7:6),耶穌以振聾發聵的呼召,開始了他的傳道:“上帝的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信福音!”(可1:14)。耶穌直擊人的心靈。叫人藉著悔改潔净自己的內心,倒空一切的污穢,向上帝的國敞開心門,讓“上帝愛世人”的福音寫在心版上(哥林多後書3:3, 耶利米書 31:33)。耶穌在十字架上最完全地彰顯了上帝的聖愛:“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2:20),“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啓示錄1:5)。 耶穌復活後在加利利山上賦予門徒大使命:“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愛是耶穌全部教導的核心。他多次吩咐(Command, 命令)門徒“你們要彼此相愛”;并説“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和修)。
因此,作耶穌的門徒必須彼此相愛;彼此相愛是耶穌門徒的内在特質和外在記號。耶穌差遣門徒去“使萬民作基督的門徒”,就是叫萬民都彼此相愛。耶穌說要與門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與“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是同樣的應許。 世界在改變,時代在改變。在人類歷史上,仇恨、沖突、分裂、暴力、各種各樣的邪惡時起時伏,形式多變,從未間斷。但上帝的愛永恆不變。唯有愛能夠使人脫離罪惡和死亡的黑暗深淵,唯有愛能夠拯救世界。每一個相信上帝應許的人,都負有宣揚上帝聖愛的使命,讓萬國萬民都能聽到基督的愛,活出基督彼此相愛的命令,用言行彰顯愛的福音。
(引論完)
[1] 參見路加福音24:44。耶穌復活當晚,在“以馬忤斯”的路上對兩個同行的門徒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2] 參閲《約翰福音》3:17-21。當救恩來到世間,人須在滅亡和永生、黑暗和光明、被定罪和被拯救之間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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