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平等、博爱”真义 所谓“西方文明”的普世价值实则以基督福音为根基。以“自由、平等、博爱”为例—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自由、平等、博爱”是表达普世价值的信念格言(Motto),或政治口号(Slogan)。但是,人们对这格言或口号的理解,通常是文化、社会和政治层面上的。 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1975)把“社会”定义为“个人行动的场所”他说,“社会是一个‘行为的场所’,但是一切行为的泉源是组成这个 社会的个人”(中译《历史研究·节录本(上)》曹未风等译p.267)。 可见,“自由、平等、博爱”,无论是作为信念格言还是政治口号,都来自个人,来自人的心灵;因为社会是人行动的场所,世界是由人组成,人的心思意念及其所产生的行为方式,决定了社会和世界的状态。一句话,社会是人的社会,世界是人的世界,根本而言,正是人的心灵状态决定了社会和世界的样式。 由此自然得出理性的结论:社会革命和政治运动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世界;要实现文化、社会、政治层面上的“自由、平等、博爱”,必须从心灵层面上的“自由、平等、博爱”入手。只有改变人的心灵,才可能改变人的世界。 耶稣的运动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耶稣来,并非掀起政治运动或发动社会革命,而是改变人的心灵,在人类的心灵层面上建立“自由、平等、博爱”的普世价值,让世界得以重生。什么是心灵上的“自由、平等、博爱”呢?简明来说,这三者互相关联。 1、自由:能够摆脱一切罪、罪性、罪恶捆绑,按着福音真理和爱的金律行事,才是真正的自由。一切人都凭着“人性”即罪性行事。罪性中的首恶,是贪婪、嫉妒、自我中心。人受着罪的奴役,按照罪性的指示去行一切的邪恶—仇恨、毁谤、暴力……因此,保罗说,“人人都犯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耶稣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隶”,然而,“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约8:34,32)。认识基督,遵行福音,人才能脱离罪的奴役、罪恶的捆绑,获得真正的自由。 2、平等: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像造人,无论种族、阶级、性别、贫富、贵贱……,人人都有上帝的形像,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拥有同样的价值和尊严。“上帝不偏待人”,所以说,“人生而平等”。 3、博爱:耶稣把全部圣经(“律法和先知”,主要指旧约)总结 为两条必须遵守的诫命:“爱上帝”和“爱人如己”;耶稣又给他的门徒一条“新命令”:彼此相爱。耶稣论到上帝完全的爱时,说,“天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又说:“要爱你们的仇敌”。这就是“博爱”。
以上是脱离了罪的、心灵层面的自由平等博爱。这是“真义”。
—————————————————————— 以下是没有脱离罪的社会、政治层面的自由平等博爱。
维基百科条目: 自由、平等、博愛(法語:Liberté, Égalité, Fraternité[1],发音:[libɛʁte eɡalite fʁatɛʁnite]),又譯為「自由、平等、友愛」、「自由、平等、兄弟」、「自由、平等、團結」,是法國和海地的國家格言。 此格言首先出現於法國大革命,並在1946年第四共和、1958年第五共和被寫進法國憲法中,現在已成為法國精神的代表。 自由:1789年法國國民議會通過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指出:「自由即所有人皆擁有的,做一切不傷害其他人的自主權。除了保障社會上其他人享受同樣權利外,此天賦的權利不應有任何限制」。「不自由毋寧死」(Vivre libre ou mourir,1775年由美國政治家帕特里克·亨利提出,法國大革命後流行於世,後來成為希臘國家格言)成為共和國的一個重要格言。 平等:平等指所有人視為同等,廢棄各人生來和地位的差別,只考慮各人對國家所作出的貢獻。1793年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795年,平等的定義為「於法律面前,無論受法律保護者,或受法律懲罰者,人人皆平等。平等承認生來的差別,和不受遺傳影響的能力。」 博爱:1795年的法國憲法中,博愛即己所不欲,勿施予人;己所欲者,常施予人的精神。 法國雜誌精神的哲學編輯保羅·泰寶說[2]:「我們有多麼視自由和平等為權利,也多麼有義務以博愛去尊重他人。故此,這是道德的格言。」也有學者認為Fraternité就其本源來看並沒有博愛的意思,強調的更多是兄弟關系或類兄弟關系的社群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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