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君主制衡下的民主
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发表声明,谴责加泰罗尼亚独立公投分裂国家,意味批准中央政府动用武力镇压分裂活动。 回想1981年,因国家经济恶化,西班牙军队策划政变,推翻民选政府,当时的卡洛斯国王以三军总司令和国家统一象征人身份发表声明,制止了政变,维持国家秩序。
西班牙宪法规定国王是国家元首,三军总司令,国家统一的象征人,宪法给予国王任命总理,议员,最高法院大法官,批准法律等权力,并主持日常内阁会议,并有权解散议会,重组政府。
西班牙虽然在西方被评为世界19个完全民主国家FULL DEMOCRACY之一,但国名叫西班牙王国,国体是君主立宪制,宪法一方面限定君主的权力范围,一方面又给予君主监督,管理,和限制民主活动的权力。对于公投这种所谓民主最高形式,如果危害国家完整,国王有权武力制止,西班牙政府派出5000镇暴警察武力制止加泰公投,得到国王批准,是合西班牙法律的。
世界上至今有近50个君主国家,其中包含被称为“完全民主”的英国,加拿大,瑞典,丹麦,荷兰,澳大利亚等等西方发达国家。
英国女王也是国家元首,三军总司令,权力广泛,由任命和撤销首相,到发行护照,宣战,以及优先听取情报。首相每周要向女王报告工作,有次因对撒切尔首相不满,女王不发话,撒切尔就不能坐下讲话,可见君主的威权。1974和2010年,女王在内阁民主僵局时两次出面任命首相,显示实权。女王还是英国国教的领袖,使国内共和民主派动摇其皇家地位很难。与之配套,英国上议院700议员也是由女王指定的世袭贵族和神父组成,直到1999年才改革,但至今仍保留82名非经选举的世袭议员。上议院不但有权审议和否定下议院提交的财务预算等议案,而且担任最高法院的职能,和民主精神是抵触的。
英国女王还是澳大利亚等十几个英联邦国家的元首,女王指定总督代理对各国的领导,总督虽然不经选举,但却握有实权。例如澳洲宪法给予总督解散议会和撤换总理的权力,1975年总督认为澳洲政府发生危机,他即下令解散议会撤换总理,显示女王和总督实权在握,并非虚位。
这些“完全民主”国家保留封建时代的君主制度,君主受到民主法治的限制是事实,但民主法治也同样受到君主的管理和限制,这和西方推行的普世价值大有不同。西方以外的国家,由海地到印度,巴基斯坦,采用西式民主多年却无一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这是一个原因。
亚洲四小龙都是在权威制度下起飞的;日本学西方先变成法西斯,二战后在50年自民党一党执政下起飞,进入政党轮换后,经济长期停滞20年。 美国当然反对君主制度,但是在财政僵局造成奥巴马政府全面关门时,只有国防部被允许维持运作,保有对外开战,对内维持秩序的权力,揭示美国民主的后盾是武力。加州也有独立运动,如果搞公投,1860年的内战可以肖规曹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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