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时代的公有制是实行最极端公有化的公有制,本文称之为原教旨公有制。原教旨公有制有如下特征: 1。公有权力集团(中共)垄断几乎一切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 2。严苛限制个人所有,几乎一切生活所需及社会活动所需都由公有权力系统(中共)分配或支配。社会几乎无处不凭票证,无处不按等级。得不到权力分配,没有权力许可,人便无法生存,无法活动。 3。个人被严格禁止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权完全由公有系统垄断。国民经济中只存在公有经济成分(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则几乎消失无踪,连养鸡、种自留地都成了资本主义尾巴而必须割掉。 4。附骨随形地干预、控制个人生活,通过户籍、编制等措施极严格地限制人身自由,控制人的就业,迁徙,旅行,投宿,探亲访友等等。离开权力许可,人既无安身立足之地,又寸步难行。 5。把《1984》变成现实。早请示晚汇报,随时随地进行政治审查,思想改造,频繁地开展人身迫害和“革命”清洗。
原教旨公有制极度缺乏人性,极度压制、摧残人的自主权、自由和尊严,无视人的生命与安全,人被当成权力系统的机械工具,斗争棋子,盲从玩具和附庸物。原教旨公有制社会其实是一种奴隶制社会。
原教旨公有制社会的第一要旨是阶级斗争(为纲)。斗争是无休止的,专政的对象从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中成规模地反复产生,他们不仅来自地富反坏右,还来自红五类和中共党内,除了最高领袖外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专政对象或阶级敌人。原教旨公有制社会的是非标准,是最高领袖的个人判断,一切罪与罚,都遵从最高指示,连屠杀,也按最高领袖所划的比例执行。毛时代的国民都匍匐为领袖之奴;在近三十年无战争的岁月里,上百万国民如蝼蚁牲畜般被屠杀,数百万平民与民族精英遭迫害惨死(或死于武斗),数千万人被饿毙成为亡魂。这些都不妨碍最高领袖和党永远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永远是中国人民的大恩人,大救星和救世主。
原教旨公有制是不断制造浩劫的灾难机器。
原教旨公有制在文革晚期处于崩溃边缘。文革结束后,中共出于自救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改革开放的主导者是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等,改革的对象是经济体制,改革并未涉及政治基本面,也未从根本上触动公有制。改革虽不彻底,但还是使公有制以新的形式获得了令人瞩目的生机与活力,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了活力。
改革开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改良、修正原教旨公有制弊端的过程,所以本文把改革开放后的公有制称为改良公有制或修正公有制。改良公有制对原教旨公有制所作的改良或修正包括: 1。放开了对个人所有的严苛限制,允许个人拥有自我财产,认可人们对个人财产的一定自主权。 2。放开了对生产经营的排它性公有垄断,允许私人从事部分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法存在。 3。实施局部私有化,将部分公有(权力)财富出让为民间财富。 4。放弃对个人生活直接、赤裸的干预、管制,把私我生活空间还给个人。转微观人身控制为宏观社会控制。 5。放弃了如影随形的思想审查,转微观思想监控为宏观意识形态掌控。
改良公有制远比原教旨公有制人性化,它释放出远大于原教旨公有制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客观地说,相对于原教旨公有制,改良公有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在存在进步的同时,改良公有制依然保留着一些与原教旨公有制本质相同的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决定特征: 1。中共权力系统仍垄断着土地、能源、银行、金融、电信、铁路及空中运输等社会经济命脉(资源、产业)。 2。人必须有驻足立身之所,一切财物必须有存放安置之地。改良公有制虽然允许个人拥有,但土地公有属性没有改变,公众依旧没有可自主拥有的土地,只能向中共请求使用权。因而,民众的财产自主权是不完整的,是受制于权力系统的,中共可以通过土地来干预、摆布甚至决定民众财产。 3。民众虽然获得了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权,但中共通过司法、行政、工商、银行、金融、民政、公安、消防、城管等垄断机构,以全覆盖的审批、检查、证照、手续等手段,保持着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严格的干预、勒索和管控。 4。改良公有制仍然需要以掠夺、吸血来维持公有经济的绝对主体,绝对主导和垄断地位,改良公有制的日常掠夺手段是非暴力且较隐蔽的。这些手段包括:印钞,土地财政-房地产经济,高物价,高资源使用成本(包括土地,房屋等物化资源成本和产业化了的教育、医疗等服务性资源成本),高税费,股市吸血池,易入难支且多轨的社会保障,对劳动力的低人权(廉价)使用等等。 5。除了上述日常掠夺手段,中共还可通过封存、转移、征收、罚没、充公等公开(讲究法律程序)或非公开手段掠夺个人财产或私营企业财富。 6。中共还有其它权力决定财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力寻租等)的方式,中共的每一种行政权力(如准入,审批)都影响财富的获得、归属和流动。 7。改良公有制社会的局部私有化过程处在中共权力严格控制之下,私有化的财富绝大部分掌握在中共权贵集团手中。改良公有制下的权贵资本实质上是(中共)特权的资本化,权贵资本是靠寄生于公有制得来的,它不同于自由产权制度(资本主义)下的资本。 8。仍通过户籍,暂住证能措施控制人的居住和迁徙自由,限制相关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9。改良公有制意识形态的控制方式虽较原教旨宽松、开明,但仍维持着意识形态的严格一元化,公众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也没有现代文明社会公民应享有的其它广泛人权自由(如信息自由,信仰自由,学术自由,教育与受教育自由等等个人权力自由及各种社会政治权力)。中共权力系统始终对意识形态攸关的各个领域,如:教育、学术、科技、传媒影视、文学、艺术等保持高度垄断、操纵和审查。
改良公有制虽然放开了个人所有,放开了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限制,但人们依然没有完整的自主财产权,个人财产与私营企业财产,最终还是中共权力集团说了算,还是人治权力说了算。
改良公有制与原教旨公有制的差异是形式的不同,是公有化极端程度的不同,是对个人所有,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包容度的不同,而非本质的不同。它们有共同的本质:(对财富与资源的)高度一元垄断,高度一元控制,对个人拥有的一元权力干预与操纵。
公有制的本质不是不允许个人拥有,而是不允许人们自主拥有,并代之以高度一元垄断,高度一元控制,一元权力干预与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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