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個人財產是人生存、生活的自然要求,也是人的天賦權利。追求自我擁有而不受制於人是人的天性。人們不僅有權擁有生活所需,也有權擁有生產所需。人有追求自我擁有,自我生活、自我生產的天賦權利。
絕對禁止私有的社會是不存在的,無論改良的公有制(改革開放後的公有制),還是原教旨的公有制(毛時代的公有制),都存在財產私有,只不過私有的程度不同。
絕對杜絕私人生產活動也是不現實的,即使公有制覆蓋了社會各個角落,人們仍可能找到從事自我生產勞動的縫隙,如開荒,種自留地,飼養家禽等等。
因此,是否存在財產私有,是否存在個體經濟或私營經濟,是否存在公有或私有的生產資料,並不是私有制與公有制的本質區別;當然,它們的區別也不在於制度內是否存在公有經濟成分(國有或集體經濟成分)或混合經濟成分;
(生產資料公有之說,我認為是一個幌子,理由詳見:論“生產資料公有制“一說的含混性,遮掩性)
那麼,私有制與公有制的本質區別是什麼呢?
是否認可、保障社會成員的(完整)財產自主(擁有)權,才是私有制與公有制最本質的區別。
私有制更準確的名稱應是自主擁有制;公有制實質上是反自主擁有權的(一元化)權力壟斷、權力控制、權力(干預)決定製。
自主擁有制下,個人財產的正當性及財產自主權要由法律來規約和保障,自主擁有制社會應遵循法律至上和法下平等的原則,法治是自主擁有制的必然要求。
公有制社會則必然是一個極端人治化的社會。
公有制也被人稱作權有制,私有制則被稱作民有制。
只要存在商品生產,就存在資本,公有制並不天然排斥商品生產及資本,公有制與商品生產及資本是可以相容的,資本不是區分公有制與私有制的標誌。所謂的資本主義社會應正名為商品化的自主產權社會或商品化的自由產權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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