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制绝对不是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即分封制,在中国盛行分封制的时期是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制之前的时期,尤其是西周时期,周灭商以后,周天子分封天下。 秦吞六国,建立起郡县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废除了封土建国的分封制,没有王侯可以受封而自行建国。因此,自秦始皇开始至辛亥革命的这段中国历史时期,应被称为中央集权制。而同时期的欧洲经历的中世纪却是真正意义的封建社会,那时的欧洲,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统治,大大小小的君主受到分封后各自为政,建立属于自己的城邦,是一个真正封土地而建国的封建社会。 中国的中央集权制比同时期的欧洲的“封建社会”更加进步,而且这两种社会形态有着根本的区别与对立。也可以说,中国在农业社会时期的社会形态发展是领先于欧洲社会形态。 为什么中国的中央集权制被称为“封建社会”,而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却被称为“奴隶社会”呢?这是因为马克思学者对中国历史的曲解,并以讹传讹。 许多西方及中国大陆史家并不认为中国有过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 1、中央集权制与封建社会比较 要看一种东西是什么,首先要看它的特征。 封建社会的特征 所有土地属于国王,国王把土地分封给贵族、功臣,贵族又把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封给亲信,如此下去。 土地从国王而来,土地不能自由买卖,农民对封建主(地主)有依附关系,身份有阶级性、是固定的。 封建领主不仅占有农田,还把原来生息在这片领地上的农民也囊括入自己的帐簿,使大批农民沦为农奴。农奴则被视为领主财产的一部分,与奴隶类似,但农奴只可使用不可买卖。 封建主拥有很大权利,可以制约国王。每一个大的封建主在自己辖内都拥有军队,俨然一个“国中国”。 封建主有特权,封建主与农民的身份是世袭、继承而来。 有非常鲜明的阶级划分,封建主与农民的矛盾突出。 封建主土地范围内的官员,由封建主自己任命。 封建制度是国王与诸侯国、封建主的分权制。 中央集权制的特征 土地与国王没有关系,是自己或者长辈奋斗而来,完全属于自己,可以自由买卖与赠送。在中国,自从商鞅变法起就实行土地私有制,地主对辖内土地拥有绝对支配权,可以任意买卖。 农民对地主没有依附性,农民有独立的人身,地主与农民的关系是租赁关系,有时间性,是平等、互惠、互助的。这与房东和住客的关系是一样的,今年租明年不一定租,租金双方商定在一个合理水平。农民离开地主的情形也很多。 地主没有特权,与农民的权限一致,都是被统治阶级。其实地主也是农民,是富裕农民。由于经营不善,地主变农民;奋斗成功,农民变地主。所以,地主不一定是继承而来,又没有特权,不是“国中国”,更没有军队。 由于地主与农民之间的身份有切换的可能,所以没有根本的阶级性。地主与农民的矛盾不突出。 所有官员,由国王任命。 中央集权制是国王专制制度。 表1:封建制度与中央集权制的比较表 比较项目 | 封建制度 | 中央集权制 | 比较结果 | 土地的来源 | 国王 | 自己或者祖辈 | 不同 | 土地的属性 | 国王——土地公有制 | 自己——土地私有制 | 不同 | 土地的流动性 | 不能买卖 | 可以自由买卖 | 不同 | 身份 | 封建主的身份是政治性与经济性双重身份 | 地主的身份只是经济性,没有政治性 | 不同 | 身份的来源 | 靠血统、姻亲、军功或其它政治性功劳,是政治性的。 | 只靠祖先与个人的经济奋斗,是经济性的。 | 不同 | 身份的承传 | 世袭、子孙身份不变 农民不能通过勤劳变成封建主 | 非世袭、靠奋斗、子孙身份变化、俗称富不过三代, 农民通过勤劳变成地主 | 不同 | 农民与地主的关系 | 隶属关系、地位不平等 封建主地位高高在上、 | 自由、没有隶属、 农民与地主地位平等, | 不同 | 人身自由程度 | 农民实际是农奴,属于封建主的财产 人身不自由 | 农民不属于任何人, 人身自由 | 不同 | 武装力量 | 封建主有权拥有军队 | 地主无权拥有军队 | 不同 | 官员的任免 | 封建主任命辖内官员,甚至可以制定法律 | 地主无权任免官员 | 不同 | 与国王的关系 | 制约国王 | 不能制约国王 | 不同 | 阶级性 | 封建主属于统治阶级, 农民属于被统治阶级 | 地主属于被统治阶级, 地主与农民是相同阶级 | 不同 | 独裁程度 | 国王与封建主的分权制 | 国王独裁专制 | 不同 | 分封土地 | 封建主还会把自己的土地分封给他人,多级分封 | 地主不会把自己的土地给别人 | 不同 | 土地大小、集中程度 | 土地连片成块、集中、规模大,以平方公里为单位, 中间绝对没有别人的土地 | 土地分散、规模小,以亩为单位。买到哪块是哪块, 中间多数还有别人的土地。 | 不同 |
表1列举的都是封建根本特征,中央集权制与它完全相反。本人花了很大的努力,也没找到它们的相同特征,也许读者能找到,好好找吧。 封建社会就是封土建国(封侯建国),皇帝或者国王把他的地盘分成一块块封给诸侯,诸侯们向皇帝效忠。而中央集权制是废除封土建国,皇帝与农民的中间没有诸侯或大地主,农民通过皇帝的行政机构(郡县)直接向皇帝负责。中央集权制的许多特征与封建社会完全相反,是对封建制度的颠覆,因此它不可能是封建社会,把中央集权制也说是封建制,那是弱智者所为。 中国的地主与封建社会的封建主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从表1中可以看出来。中国的地主其实也是农民,是富裕农民。在真实的历史中,地主与农民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由于经营不善(或抽鸦片),地主变农民,由于经营有方,农民变地主,事例比比皆是。中国一直流传着一个俗语:“富贵传家,不过三代”,就是这种地主与农民身份频繁互换的写照。 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农民通过辛勤劳动能变成封建主吗?不可能的。封建主的身份是政治性的,只有通过政治性的努力才能实现,比如,军功、救了国王、娶了国王的女儿等等,做了这些,国王就把封建主的身份赐给你,并给你土地与金钱。中央集权制里的地主,他们的身份是经济性,想当上地主,很简单,改变经济状况、拼命赚钱就行了,买了土地你就当上地主,没有人赐你身份,全靠自己与祖上的努力。这就是封建社会与中央集权制的最大不同。 中央集权制社会里,大家知道,“富不与官斗”,谁有几个臭钱就哆嗦着去与官斗,很快就死掉,因为地主也是被统治者,官才是统治者。在封建社会里,封建主是可以制约国王的,因为他们之间有契约,一切按契约办事。中央集权制是独裁专制,封建社会不是。 中央集权制既不是封建社会,也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马克思所列举的五种社会形态中的任何一种,这就证明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阶段论”是错误的。总结人类的社会形态,还应该有一个阶段——中央集权制必须加上。马克思把社会只说了五个阶段,马克思理论有漏。 中央集权制绝对不是封建制,而是对封建制的颠覆。 2、秦始皇统一后的中国是中央集权制而不是封建制 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是分封制,是秦朝以前的制度,最起码周代是如此。 秦统一之后,政治上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经济上废除土地王(公)有制,确立个体私有制。土地在农民手中,皇帝与农民中间没有诸侯或大地主,农民通过皇帝的行政机构(郡县)直接向皇帝负责。 汉采秦制,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后来的王朝继续采用汉制,虽然有时封一些王,这时的王多数是尊称,王不一定有封地,有封地并不完全掌握封地的一切权力,无法与春秋战国时的诸侯相比,也无法与欧洲的封建主相比。 是什么制度?我们就与它的特征相比。从表1中可以看出,秦朝以后的中国,各种特征完全符合中央集权制,而不符合封建制。所以说,秦始皇统一之后,二千多年来,中国的社会形态都是中央集权制。 马克思史学家误以为,在马克思的历史观点中社会形态是线性发展的,是越来越进步的,即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最后是共产主义。在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学说之后,中国历史就必须按方抓药,所以秦朝之后必须是封建社会。这就好比先做成一个模子,不管你合适不合适,硬套进去再说。于是中国就有了“封建社会”之学说。套进去后,发现西方的模子不合适于中国,因为秦朝根本不实行分封制,于是马克思者又赋予了封建社会新的定义,为中国量身定做出一个所谓的“中国封建社会”,比西欧封建社会延续的时间都要长一倍以上。 现在马列学者,知道把秦朝以后的中国说成是封建社会这一说法站不住脚,就盗用“封建社会”一词,加入自己的定义。他们如此定义:“封建社会是地主或领主拥有大量的土地(耕地),农民很少有土地。”他们在这里已经撇开“土地的来源、属性、流动性,农民与地主的关系(表1)等等一系列问题。”很显然,这种定义的封建社会与真正的封建社会毫无一点关联,作为一个严肃的社会形态的定义,是荒唐无比的。 把“封建社会”的定义修改,这样做是极端错误的,不断改变名词内涵的做法,就是流氓法。既然用别人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的词,就不能改变其原来的定义,否则会造成混乱。本来“南”是指南针所指的方向,有一天马克思者却把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定义成“西”,这就把世界搞乱了,这是马克思徒子徒孙设的逻辑陷阱,在辩证法与马克思理论里也经常出现这种逻辑陷阱。 就算按照马列学者后来篡改的定义:“地主拥有大量的土地(耕地),农民很少有土地”的标准,秦朝以后的中国也不是封建社会!在中国历史上,自耕农占有大量的土地,一般应该超过70%,只有少量土地(30%以下)在小地主手里,小地主也是半自耕农,家庭成员都参加劳动,很少有大地主,从这个事实出发中国就不是封建社会! 中国自古的继承法是分户拆产,财产在下一代被分小了,形不成大片土地和巨型财产。我们知道,地主过去叫大户人家,是因为没分家,所以财产才多,按人口摊开,也就不是很多了。 二战时,日本人仔细调查了华北地区的农村,写成《中国农民惯行调查》。他们在调查中发现:“很少可以在华北的村落里看到地主,这个阶级在村庄事务中的作用微不足道,他们甚至开始怀疑半封建这样的词是否可以用在中国村庄身上”(注5)。日本人说话比较缩水,实际意思就是:“半封建这样的词用在中国村庄身上不合适,当时的中国不是封建社会,连半封建都算不上。” 反观现在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耕地绝大多数(90%以上)在农场主(地主)手中,那么现在的那些国家就是封建社会啦?可见马列学者篡改后“封建社会”的定义更加荒谬。 全国多数土地在自耕农、半自耕农手中,那种认为地主掌握大部分土地的看法是没有依据的。所谓“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之类的话,是为了政治目的而夸张和歪曲。 无论怎么说,把秦始皇统一以后的中国说成封建社会是说不通的,秦朝以后的中国是中央集权制。 秦始皇统一之前的中国,由于儒家文化的阻击,和中国人的文明与善良,中国的封建制度处在很低的水平上。如果按照欧洲与日本封建社会的标准,中国就是在秦始皇统一之前,都不能算作是标准的封建社会,因为没有那么黑暗,也没有阶级斗争。除了用了法家之后的秦国,其他国家都不黑暗。 中世纪的欧洲与秦朝后的中国就更无法相比了,有学者认为,宋朝汴梁一个看城门的小吏,生活水平就比当时欧洲一个小国的国君强。 在中国历史上也有接近封建社会的时期——东晋门阀世家,“尽管他们拥有足够的私人财富资源使他们能远离有敌意的统治者,然而长久以来确立的士大夫理念却具有持续的影响力,因此在任何可行性的时候,贵族都会谋取卓有名望的朝廷地位。这种态度似乎有效地遏止了贵族家庭成为对国家部分地区拥有控制权的封建领主的任何倾向(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就是说,正是因为中国的门阀世家过于“心怀天下”,才限制了他们“扎根地方”成为封建主的欲望与行动力,也就是说,中国士大夫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志,是使他们不可能成为封建主的根本原因。可见中国人的素质真高。 按照最流行的说法,中国门阀世家的兴盛期仅仅限于魏晋南北朝,随着隋唐统一王朝的到来,门阀世家衰落了,刘禹锡的名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似乎就是此种衰落的写照。连东晋门阀世家时代都不是封建社会,秦朝以后的其他朝代,更没有封建社会的影子。 封建社会是阶级社会。阶级社会里,人的身份是继承的。在中央集权制里,除了皇帝及其家族特殊以外,其他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阶级;皇帝家族人口少,形成不了阶级,整个社会都没有阶级,不是阶级社会。因此,从这一方面来看,中央集权制绝对不是封建制。 秦始皇统一后的中国是中央集权制,而不是封建制。周朝也不是标准的封建社会,与同时代及后的欧洲中世纪相比,阶级性少得多,整个社会光明得多。 作者:金剑 2017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