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以后的中国是半民主社会 ——中央集权不是封建之三 秦朝以后,中国虽然是中央集权制,制度上是专制的,但是除了那些事事亲为的工作狂外,像秦始皇朱元章就是工作狂,中国的皇帝多数并不专制,他们中甚至出现许多甩手掌柜,明朝这种皇帝很多;即使这样,也能保证皇朝正常运转,可见这套制度还是不错的。宋朝更好,从制度上,限制了皇帝的独裁专制。
众所周知,秦朝以后的中国,它的皇权直接管辖到县一级,也就是说中央集权只到县一级,县以下是民众自治状态。可以说,政府统治的活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往下只到县一级官员的正规官僚机构的活动,另一类是由民间自己自治的非正规的网状系统的活动。 中国农民大多是聚族而居、以血缘和地缘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宗族社会群体,是乡村社会群体中的重要部分。它所拥有的强固的内部凝聚力,是其他社会群体所无法比拟的。汉文化独特的格局和传统的生成机制,血缘纽带在几千年的古史乃至于近代史中一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明朝废除关于建祠和追祭的世代限制后,庶民皆有权建置祠庙,以至一村镇中几乎所有农民都被纳入一个族姓的宗祠。在这种群体中,外部的权力根本就伸不进来,自治是唯一途径。 中国人的民主自治时间很早,跨越的时间更长,长时间地与中国人的生活紧密相联,中国人深受其福。那种说中国人没有民主经历、没有民主意识的说法,那是对中国人污蔑,也是对人类历史的歪曲。 咱们以事实说话,以研究成果说话。 北方农村——民主自治 日本人在1939年至1943年,仔细调查了华北地区的中国村庄。搜集到了无数的资料,包括家族、村落概况、水利、税收、买卖、租佃、金融等等,写成《中国农民惯行调查》(也叫《满铁农村调查》)。他们在调查中发现:“很少可以在华北的村落里看到地主,这个阶级在村庄事务中的作用微不足道,他们甚至开始怀疑半封建这样的词是否可以用在中国村庄身上”(注5)。日本人说话比较缩水,实际意思就是:“半封建这样的词用在中国村庄身上不合适,当时的中国不是封建社会,连半封建都算不上。” 报告中记载,当时中国北方农村的民主非常成熟,有回避制度,也有监督机制,还有奉献精神。有人说中国人没有民主思维、没有民主经历,这是污蔑,中国人的民主很成熟,而且开始的时间非常早。虽然没有成文的村规家规,仅靠习俗把北方农村治理得很和谐。 在北方很少有单姓村庄,大部分是杂姓村,每个村少则十多个姓,多则几十个姓。每个姓的家庭和人口所占的比重不大,一个姓最多十几户。这些村庄,用民主的办法选出比较有威望有能力有时间的人担任村长,每年一选。不能给同族的人投票,限制了人口多的宗族控制村庄事务,村长和村副也决不能同族。看清楚了吧?人口多的宗族当村长的几率更低,也不是地主就能当上村长。那种把地主说成是统治阶级的说法荒唐可笑。 村长代表村庄与外界打交道,也摧收田赋和摊款,并处理村庄公共事务,调解各类纠纷,家庭、家族纠纷也得村长调解,当村长没工资,也没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都是奉献,义务地为村里付出,村长事务烦多,许多人不愿意当村长。 村长是村里最高权力者,如果有压迫,一定是村长压迫别人,事实并非如此。既然大家信任你选你,怎么可能欺负人!中国的文化,是以情为纽带的。可以想像,大家乡里乡亲的,从小一起长大,祖祖辈辈住在一起,大家都是兄弟,抬头不见低头见,你当了村长能欺负别人吗?再说你欺负别人,没两天全村人都知道了,怎么做人?明年谁还选你?当了村长被选下来是很丢人的,你敢胡来?阶级压迫这东西是看不到的,连阶级也看不到。 在北京附近的顺义县,日本人调查了34个农村,那里的耕地都在自耕农和半自耕农手里,连地主都很难找到,根本没有“地主拥有大量的土地”这一事实,所以当时的中国不是封建社会!日本人的结论是:“有阶层,但是没有阶级;有变动,没有固化;有富人,没有剥削。只要勤劳,人人都有希望。” 从日本人的报告中可以看到:“中国北方的农村是一片和谐、自由、民主、自治的农村,看不到阶级与阶级斗争,更不存在像马克思和中共所描述的残酷剥削与激烈斗争。生活困难是全体人民的困难,是生产技术落后和耕地少造成的,不是剥削造成的。”这是什么封建半封建社会?真是最和谐的新农村!当时农村的民主程度,超过现在大陆农村的民主程度。 不仅是清末民初的北方农村如此,中国自古农村都是如此。自秦始皇到清末民初,中国历来的中央政权只到县一级,下面就是村自治,与日本人调查时的外部环境相同,内部文化习俗相同,北方农村没有理由出现另外一种情形。二千年的北方农村基本都是这般阳光明媚。 所以,北方农村就是民主自治的农村。 中国的地主只是小地主,称不上大地主,与封建社会的封建主根本不是一个等级,中国地主的地以亩来计算,封建主的地以平方公里来计算。中共当政后,有几十亩地的就打成地主,几十年在耻辱中渡过,连儿孙都无法解脱。其实几十亩地连温饱都很难解决。当年所谓的地主,生活都非常艰难,也很节俭,平时吃不到荤,过年过节才有肉吃。我们现在普通的市民,每天都可以吃到肉,论生活水平比当年的地主高许多,那么我们这些市民都是剥削阶级了? 南方农村——救穷扶弱的仁义社会 南方社会更特殊,台湾学者许倬云先生的文章《延续千年的中国人情社会》,记载了一直到近代,南方农村非常仁义的情形。 南方农村,同村人的血缘、宗亲关系更加紧密,是一个生活共同体,就是结合成亲缘或类亲缘关系的人群,以深度的合作,组织为一个同生死共荣辱的共同体。有公共财产,用以救助弱势群体——鳏寡孤独与贫残病者,还资助无力赶考求学者和嫁娶者,强力地扶起了弱势群体和贫困者,发达者会用自己的能力增添公共财产,回馈小社会。这种亲族圈内的“小共产”,在将近一千年左右,使中国相当一部分人口,免于饥寒,而且还有发达的机会(注6)。许先生讲得非常肯定,中国的南方农村,大概都是如此。 许倬云先生还说:“中国的亲缘组织,扩大为类亲缘的共同体,其渊源甚久,而且又有儒家的伦理,作为其合理性的依据,在世界历史上,中国的注重家族,就成为民族学和社会学上,几乎独一无二的例证。” “与今日西方文明中,个人主义的极度高涨相对比,可以救济个人主义的孤独,也可以防止因为个人主义过度发展,社会必然面临的碎裂与瓦解。而且,这种共同体,并不是出于利益的合约,而是基于人性的感情。利尽则交疏,人性之间天然的感情,却不会因为利益之有无,而就此断绝。这是中国文化中超越性的价值,也可以扩充成为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以补现代文明的不足。” 看中国村庄的名称就知道,李家村、马家寨……多数都是以姓放在前面,一个村庄多数人都是同姓,祖祖辈辈生活在一起,甚至许多是同一个宗族的,每年祭祖的时候更加加深了村民们的情感,成为某种程度的生活共同体。 这种共同体中,不可能有“阶级斗争”,甚至连阶级都不存在,连封建社会的影子也看不到,马克思的阶级斗争不适合于中国的社会现实。在中共上台后搞的“斗地主、分田地”运动中,南方许多地方都普遍出现了,本村人不斗本村地主,农民分了地主的农具生畜,晚上偷偷送回去,中共调外村人来斗。 看看闽南的客家民居,那么多的人住在一起,和谐地生活着,这是多么美好的社会啊! 中国人的情义,已经注入了生命的最深处,时刻发光发热。 在南方,即使是缺乏很亲密血缘关系的农村,人与人之间也是很亲密的,“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最低程度也不比北方农村的民主自治状态差。最近在腾讯大家里看到一篇回忆,一位偏僻农村的学子在改革开放后考上大学,整个村庄都为他感到骄傲,村离有公交车的县城几十里,在离开的那一天,早上四点,全村人自发地打着火把,送他很远很远。这个学子背负的不只是自己的家族,还有整个村庄。 这是人性的光辉,几千年来照耀着中华大地,我们祖祖辈辈就是这么过来的。与存在着“村八分”的日本封建社会农村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呈现出两个极端,难怪内山完造号召日本人向中国人学习。 中国的农村是一片和谐、一片仁义,不是像马克思所描述的阶级斗争农村。 中国人只要仔细回顾,仔细调查,真的就是如此。 自古以来,中国的皇权只是到达县一级,下面的社会处于自治状态,也就是说,很早以来,中国农村的社会就是这么民主与仁义的。古人云:“礼失求诸野”,农村正是中国的礼仪守护所。二千余年来,中国能长盛不衰、中国人口能快速成长,就是中国人的文明与仁义促成的。当欧洲正处于黑暗落后的封建社会时,中国人已经非常民主与仁义了,中国人的素质非常之高。现在世界上很难看到有什么社会能达到中国传统社会的仁义水平。 秦朝以后的中国,社会制度上先进,比同时代的欧洲和日本的封建社会都美好。中国近代的贫穷落后是科学技术落后造成的。 城市也是自治的社会 中国的城市也是自治的。自古以来,由于官员数量稀少,官府的治理达不到社会的底层,就是在城市里,街坊社区全是自治,社会各个行业也靠自治的行会管理。 《许倬云:延续千年的中国人情社会》如是说: “虽然中国号称是大一统的帝国体制,自古以来,中央的权力其实不大,真正的治理实体,各个时代并不一样。远的不必去说,以近古而论,从宋代到清代,大致都是以县级作为真正的治理单位。县级的社会,乃是自主性的共同体。清代县令,单车上任,身边只有三五个秘书,再加上属僚和助手,整个县政府工作人员,也就不过二三十个人。一县人口,通常在十余万到五六十万之间。真正的日常事务,其实不在县衙门,而是在民间(注6)。 …… 每天早晨,管事的士绅们,在‘新公园’的一个茶室聚会,讨论公众事务;外面的大间,则是一些想提出请求的百姓,等候提出请求。也有各行各业的主要人物,随时听取士绅们向他们交代的工作和承诺捐助的款项。一县之长,在将近中午时,才会到达茶室,听取这些士绅们的决定。整个一县事务,基本上是老百姓自己在管,政府奉行他们的意旨而已。 这种形态的组织,不是无锡独有;当时整个的江南,几乎处处都有同样的社会结构,以当地民间力量管理当地事务的体制。江南以外,我相信,中国各处,比较富裕的地区,大概都会有类似的社会。” 在这里再推荐《王笛:从晚清成都人的生活看中国城市自治传统》(注7),写的太生动,不得不大量抄录如下: “过去中外历史学家都普遍认为,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因此传统中国城市被国家权力紧密控制,人们没有任何“自由”。然而,如果我们进入到一个中国城市的内部 、深入到城市的街头和邻里,我们会看到实际上市民们有着相当程度的“自由”,并非通常理解的完全被控制。” “传统中国城市缺乏正式的市政管理机构,由此而产生的地方自治使社会各个阶层的成员都能较为平等地使用公共空间。普通民众在街头自由从事各种休闲和商业活动,与他人分享诸如街头巷尾、广场、庙宇、桥头、茶馆这样的公共空间。街头主要由邻里组织和保甲系统控制。街首和保正、甲正等头面人物从居民中挑选,尽管有时他们也代表政府履行一些诸如治安等“官方”职责,但是他们不是城市管理机器中的正式官员。清朝的地方政府很少直接参与城市的控制,这种管理模式对城市日常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那些由街区邻里组织的活动清楚反映了社区认同和自我控制的程度。正是因为精英没有官的头衔和权威,他们在管理公共空间方面的作用相当有限,其结果便是街头生活事实上并未受到太多的局限,这与过去我们对中国城市的“常识性理解”相去甚远。” “是什么因素导致有清一代中国城市缺乏市政管理?其根源甚多,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当时的政府结构。衙门的正式官员有限,无法满足控制辖区内庞大而分散人口的需要。例如,晚清巴县(即今天的重庆)只有两百多个衙吏,但总人口却超过了99万。另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绝大多数这些衙吏实际上是“差役”,只是县衙雇用的跑腿,诸如壮班、快班、皂班、收发、值堂、跟班等,并非能司其责的官员。因此政府机构只能用于处理最重要、最紧急的事务,诸如地方的税收、犯罪、治安等问题。但即使在这些问题上,地方政府也甚感力不从心,根本无法把它们的触角深入到社会基层,而不得不依靠地方精英来组织社会生活和进行社区控制。其实,直到20世纪初警察的建立,国家权力都基本没能触及城市最基本的层面,市民享有相对较高的自治权,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定的程度上自由地使用城市的公共空间。” 在成都,有“土地会”组织,它们不是由宗族而是由社区组织的,负责筹办拜土地神等活动。会首由本街居民选举。 “土地会不仅仅是社会共同体内人们精神生活的组织者,而且在人们日常物质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清明节期间,土地会组织居民清理阴沟,掏挖水塘。成都由于周围环江且有河道横穿城市,虽然这提供水运的便宜和迷人的景色,但由此也带来了经常的水患。因而成都修有数十池塘如上莲池、下莲池、王家塘和马王庙塘等,以存积雨水和废水。清掏工作必须每年进行,否则在雨季将导致水灾。然而在民国时期,地方政府控制了社区的公共生活和剥夺了土地会的组织之权,这项事务便无人理睬,许多阴沟池塘年久淤积、坏损,逐渐废弛。再加之人口增长,城市生态的恶化导致灾害的频仍(后面是具体的灾情)(注7)。” 也就是说,中央集权的入侵,反而使地方正常治理受到伤害,使社会秩序紊乱,连影响城市如此之大的涝灾都不能治理,中央集体简直是反作为。地方自治比中央集权更有效、更人性化、更有益于地方。 “在晚清新政和辛亥革命之后,虽然土地会的影响逐渐降低,但许多事务诸如公共卫生、赈济、慈善等活动仍多由自治组织负责。慈善机构像慈惠堂、济贫会在社会福利、道路维修、清扫街道等公共事务中非常活跃。如果说土地会主要在其街区和邻里范围内活动,那么慈善团体则有更大的影响范围。开粥厂是它们最主要的责任之一,每当有饥馑出现,即立灶煮粥分发穷人。当自然灾害发生,社会共同体仍起着积极的作用。如在1914年夏的水灾中,当少城被淹,大量人家不能生火做饭,许多小贩也失去生计,慈善团体便挨家挨户登记灾情、捐钱和分发锅魁;当米价上涨而米店囤积居奇时,慈善团体在少城新开一米市以避免米价疯涨;当南门至东门的路失修,雨天泥泞,晴天尘土飞扬,也是慈善团体集资修路。在这个时期,街首仍然扮演着组织社区生活的角色。” “在晚清,像上海、汉口、重庆等大城市,会馆和行会是组织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最重要的社会机构。在上海,会馆卷入社区从经济到娱乐的各项活动;在汉口,行会的事务和权力远远超过对会员和贸易的管理;在重庆,“八省首事”扮演着半官方的角色,负责税收、慈善和其他社会事务。与这些城市不同的是,虽然成都有许多会馆和行会,但它们的活动大多局限在商业事务,而组织社会生活则是由土地会和慈善会来承担的。它们作为一个社会单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其他任何组织都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从民国以及到人民共和国时期,随着中国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国家逐渐取代了过去社会自治组织发挥的各种功能,中国城市才真正进入了中央集权控制的时代(注7)。” 中国的中央集权制,上面是中央集权,下面的、庞大的社会基础是民主自治的社会。所以说,秦朝以后的中国是半民主社会。真正起着最至关重要作用的是民主自治。 民间自治涉及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秦朝以后的中国,政府实行官员任职回避制,加之官员的数量很有限、官员在一地的任期不长(一般为5年)、官员与广大民众的直接接触很少等原因,社会存在严重的“官治”不足问题,需要地方自治来弥补。整个社会的正常运作全靠民众自治,可以说是情势所逼,不自治不行;是中央集权的软弱、政府职能的退缩,才导致民间自治的兴盛,几千年来支撑着整个社会。 知县是政府派来治理一县的唯一行政官吏
,其治理一县数十万民众的确勉为其难。由于县令的俸禄有限,大量使用幕僚辅佐治理是行不通的,因为幕僚没有俸禄而由知县负担。依靠县级官吏治理数十万乡民的乡村社会非常困难,因而自治组织直接控制乡村是其参与行政的主要方式。 中国民间自治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一、搭起官方与民间的桥梁,解决官民纷争。当然,多数时候它作为民众利益的代表,保护地方利益,对政府采取一种对抗态度。 第二、对发展乡里经济有重要职能。对乡里社会来说经济是不可或缺的,因此,自治组织一直把乡里经济发展作为重大事情来抓。主要表现在督促生产、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管理工商等。 第三、调节纠纷、处理疑难和诉讼案件等方面也发挥重要职能。有的案件老是难以解决,最后只能靠自治组织决断。 第四、在文化教育建设上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办学办校、重修重设社学、书院,重视乡里社会的文化教育事业。有的还举行文会,对乡里百姓进行文化教育。另外,修纂地方志,可以说许多地方志是在自治组织参与下完成的。 第五、在公共福利方面、在成立与监督慈善机构方面,也得自治组织来完成。许多官员认为,由民间自治主管的公共福利事业其效率比书吏管理高的多,而其成本却低的多。在发生饥荒或灾害时,自治组织不仅募捐赈灾资金,而且直接操办救济事务。并经营大量的义仓。 第六、维护乡里社会的政治安宁,组建地方民团。在组建地方民团以保卫家乡的过程中,总是自治组织领导。 再往下,在宗族组织系统内部、村庄内部,当然也是自治的。乡村自治,实则由宗法制度负责管理社区的一切事务。 是民间自治而不是绅士自治 在各种自治场合,一个特殊的群体——绅士出现最多,有的研究者就把中国的民间自治说成是“绅士自治”,我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老百姓选择给大家治理的对象当然是大家信得过的,有文化、有地位、人品高大家都信得过。一个地方就一个见过世面、有地位的读书人,当然大家什么事都找他,他就是当然的领头人,治理当地当然是他。但是一个村都是见过世面的、又有文化的人,也就都是绅士了,那么这些都是领头人吗?不可能。就是说,不一定是绅士才能治理,也不是绅士一定都是治理者。所以并不是绅士治理的社会,而是民间自治的社会,只是绅士机会多一些。 只要不是官府任命的,就是民间自治的,与官方无关,因为官方力量不足,民间填补。自治者也不一定是什么社会身份、什么阶级。中国的文字与外国不同,外国是表音文字,会说话几乎就会写字,中文是表意文字,虽然更高级、更优秀,但是门坎高,需要专门的学习,识字率不高,所以识字的人地位一般都比不识字的高,当然获得治理的机会就多。但是,中国人比较欣赏讲义气的人,说某人“很仗义”,是很佩服的,在许多时候,做事公道的人与有江湖义气的人,获得治理的机会更多,比绅士还多。 所以这种形式是民间自治而不是绅士自治。 绅士不等于地主,两者划分标准不同,划分阶级的唯一标准是经济。地主必须占有相当数量土地;绅士之所以为绅士,它主要以智力作为谋生的手段,并不是看其有无土地,而是以有无功名身份而定。绅士因贵而尊,地主因富而显。绅士是靠智力功名界定,地主是靠财富土地界定,是不同的两个类别。如果划分阶级,是划不出来绅士阶级的。好比文化程度靠文凭来划分,籍贯靠地域来划分,是两类不同的东西,用文化程度划不出籍贯来。所以,中国只有绅士,没有绅士阶级,“绅士阶级”与“广东阶级”一样,这种词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不靠经济划出来的都不是阶级。地主与绅士不同,流氓也可以当地主,文盲也可以当地主,但是流氓与文盲都当不了绅士。用现在的标准看,绅士就是地方的文化精英和精神领袖。 《满铁农村调查》中,顺义县的农民认为,光有钱是成不了绅士,光有学问也成不了绅士,一定要有公益精神,品格比较高尚。沙井村村民认为,就只有前村长周绍棠是绅士。百姓对绅士的期许很高,所以才把自治权委给他们。 民间自治,没地主什么事。从这里又可以看到,地主与农民的地位相同,都不如绅士。那种把地主说成是统治阶级,一点道理都没有,还不如把绅士说成是统治阶级更靠谱,其实都是错误的。绅士不一定很有钱与很有地,有的绅士是教书匠。在中国,只有统治家族(皇族),没有统治阶级。绅士、地主、农民都是被统治者,绅士的地位比地主还高,一般来说地主比绅士有钱。 自治者、绅士是代表民间与官府打交道的,是民意的代言人。有的史学家,把绅士划为统治阶级的一员,这又是错误的。绅士是被统治者的代表,而不是统治者的代表。 中国的史学家们,总是以马列理论来分析社会,划分什么地主阶级、绅士阶级、农民阶级,真是无聊。中国人本来没有阶级,硬给他们套上。如果自治者是地主,就会被马列学者说成是统治阶级、就坐实了阶级斗争的佐证。中国的社会现实,不划分阶级才能真正正确地了解中国,划分阶级就搞乱了人的思维。 与政府治理相比,民间自治具有效率高、成本低、速度快、人性化强、安全可靠等诸多优点;二千年来,使我们的社会高效率、低成本地运转着,为我们及人类文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功不可没。 共和国之后,政府的权力渗入基层,民间自治最终消失。中央集权的强盛,是民间自治退缩与消失的根本原因,再次证明民间自治人士包括绅士,是被统治阶级而不是统治阶级。那种把绅士与地主当作统治阶级的说法是荒唐可笑的。 其实什么人当自治者没有必然性。只是我们的史学家不顾社会现实,总是以一种阶级斗争的模式分析社会,恨不得先断定其阶级成份,打上阶级标签,再安上所谓的社会属性,套上阶级斗争学说,把好端端的正常社会肢解,歪曲成阶级斗争史,可恶也。 中国传统社会与极权社会极大不同 “中央集权”不过是政权的组织方式,可以同为民主社会和极权社会采用。中央政府集中权力都是为了高效推行行政命令。传统中国虽然也号称中央集权制,但中央集权只到县这一级,县以下是民主自治的社会。 传统中国的自治非常原始,是官家无能力也不想管,把责任推给人民,人民只好自己管自己而已。与现在西方“平等、自由”的民主社会相比,有一定的距离,若以西式极权国家去类推,未免失之千里。 著名学者芦笛说: “(中国传统社会)无论是官家还是百姓,都不会觉得官府既然收了钱粮去,就有责任兴办公共事业,负责维护治安,赈灾救荒。相反,这些事从来是百姓的责任。造桥、铺路、赈灾得由人民自己募捐解决。如果朝廷能在荒年豁免了赋税,那就已经是皇恩浩荡了。类似地,如果出了罪案,首先必须为之负责的是当地百姓而不是官家。在乱世,甚至保境安民的责任都落到了百姓头上。” “传统社会的君王对百姓基本上没有什么直接控制,如我在旧作中早就解释过的那样,它对百姓实施的主要是所谓‘心治’,即以孔孟之道为士绅洗脑,再通过士绅影响全民,以用佛教因果报应说教加强了的儒教的纲常伦理……这就是传统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秘诀所在,它其实与社会结构乃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没有什么关系,其效应乃是对唯物史观的否定。” “成熟的自由民主社会中,政治只是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内容。极权社会虽然也有经济、文化、教育等等不同领域,但所有这些领域最终都在专制权力的作用下,归结为极权者的政治意志。所以,极权社会是政治社会,极权政治则是阴谋政治。” 德国纳粹是极权社会,政府的权力渗透最底层,那是彻底的中央集权制。现在我们的共和国也是如此。与秦朝以后的传统社会相比,相差是何等的巨大,几乎是完全不同的东西。用现代极权社会去类比中国传统社会,那就谬以千里了。两者控制人民的程度有天壤之别。现代极权社会对百姓的控制无所不包:政治控制(包括思想控制、信息控制、组织控制等等)、经济控制、警特监视、武力威慑等等,与传统社会完全是两回事。 中国秦朝以后的社会,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相比,先进许多,但是如果与现在欧洲的民主社会相比,却落后很多。很不幸,中国的这种社会时间太长,2000多年,跨越欧洲的这两个时代,我们本来比别人先进,后来却落后了。这是我们近代落后于世界的重要原因。腐烂就腐烂在朝廷到县这段中央集权上,而不是在民间自治这一段,是中央集权向封建社会倒退。 中国人原本素质很高 中国人本来非常的善良诚实,素质非常高,即使是战乱频繁的民国时期,也是如此。 日本人內山完造在中國生活了35年,写了不少关于中国人的书。中国人——从商人、知识分子到普通店员,甚至是那些挣扎于社会底层的农人、纤夫和苦力,他们身上的真诚、善良、勤勉、乐天、隐忍、向上的品性,默默地感染着内山完造,令他深深地震撼。 他的一本叫做《花甲录》中记载:内山原本带着“中国人低”的偏见来到中国,他认为世界五寸高,他自己四寸五分,来到中国这个四寸高的地方,更容易生存与发展。内山从社会的底端起步,在中国社会不懈打拼、上升的过程,他從老百姓生活細節中發現,中国這個有著悠久歷史的古老民族並非像世界想像的那樣愚昧,而是個有智慧的先進民族。 比如一·二八事變(淞滬抗戰),看到(中国)“避难者成群结队涌过,却全然不见任何混乱迹象,卡车穿过马路时,也平安无事。与日本人动辄歇斯底里状相比,完全不成问题,实在是平静如常”,完造的内心其实很难平静。特别是眼瞅着“周建人先生一行被带走时,也淡定自若”,而“躁动不安的是日本人,两相比较,自然不难看出民族的轻率与持重。” 他还在书中提到,1914年,他去長沙行商,順道訪問城裡的英華大藥房。這家店在五六年前曾寄售他所代理的眼藥水。他想了解一下售賣情況並回收貨款。但萬萬沒想到,這家店已經在四年前易主。貨款多半是拿不回來了。正當他準備離開時,現任的店主卻表示,前任店主當時跟他交接店鋪時,還專門留下了一個紙包,裡面是賣眼藥水的所得貨款。內山完造打開一看,裡面分別包著寫有明細的紙條和余剩的殘品及貨款,分毫不差。紙包外面嚴實密封的封蠟,還有裡面大清銀行的鈔票,都表明這確係前任店主四年前所包 儘管店家易主,銀行已倒閉,貨款卻一文不少,完璧歸趙,令關西商人出身的完造內心受到很大震動,而且他相信,此等事體並不限於湖南人,在中国普遍存在。可以說,正是這種作為行商的四處遊歷和與中下層民眾的廣泛接觸,構成了內山其人中國觀的底色。 在內山書店,他也感受到了中國人的偉大。 那時,上海內山書店的中日方店員曾組織過一個內部儲蓄會,每人每月繳納一元,並把錢存進中南銀行。可後來,那家銀行因公債暴跌而蒙受巨額虧損,其所發行的紙幣被外國銀行拒收了。於是内山向書店的中國人主管王寶良建議:「中南銀行比較危險,還是把儲蓄會的存款取出來,轉存正金銀行比較保險。」可王寶良卻說:「沒關係,先擱在那兒吧。」他不解,「萬一銀行破產怎麼辦?」王寶良答道:「人家虧損時去提款,銀行便會破產。還是在人家賺錢時去取錢比較好。」内山听罢,顿感羞惭。要知道,王寶良只不過是一個13歲就進店當小夥計的普通中國人,他都能有這番見識,不計較個人得失。原來,普通中國人身上,也不乏偉大之處。 這也可以解釋,當抗日戰爭爆發時,會有那麼多中國人毅然毀家紓難,抗擊侵略者。国军在抗战中,成营成团成师全部牺牲,一个人都没活的例子比比皆是。当时日本是现代化的军事强国(二战时日本有航空母舰29艘),中国是落后的农业国,连步枪都不能自给自足。如果多数中國人是貪圖小利不顧大義的鼠輩、没有正义思维者,那中國還不知道亡了多少次!如果中国当时都相信鼓吹民族内部窝里斗的阶级斗争,那中國還不知道亡了多少次! 我們都認為日本人手藝精緻,器物皆有美感。內山卻覺得這只是小聰明,而小聰明成不了大事業,「日本人之所以工作細緻、擅長製作精巧的東西,原因正是在於他們只重視手的動作,而非全身。」所以,日本人很擅長像園藝、盆栽、盆景這種手上的活計,但是人生的一些大事,需要全身心的投入。日本人應該向中國人學習。 他認為,中國人在漫長的歷史裡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因而非常睿智,「懂得忍辱負重的人才是真正的大丈夫」。所以他在書中告誡日本人說,中國人在歷史中已經掌握了很多東西,「而我們只有2000年,是人家的一半而已。我們需要學習的第一步就要從這裡開始:不要自殺(日本人喜欢自杀),要堅強地活下去,用實際行動做到盡人事、聽天命」。 他在另一本书《隔壁的中国人》中也提到,“日本人去别人家做客吃饭,第二天再见面时会说起昨天的事情并感谢对方。过几天再相遇的话,还会说前些日子多谢招待。甚至于一年之后还要为这件事道谢。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只要当场表达过谢意,这件事情就算告一段落了。”那么,日本人就是重情重义,中国人就是忘恩负义了?其实不然。内山完造为我们辩驳说:“将施助之类妄作恩德,方是大误。君子之交淡如水,岂仅指古圣人之言呢。若一言谢,何等减色。” 你看,连一个日本人都在为我们的伟大而感叹,我们真没理由妄自菲薄。 古话说:“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正法难遇,全此三者,善莫大焉。”我们中国人才是最珍贵的,日本人看到了,我们不要辜负了自己。 中国自古被称为“中华上国”,道德与科技引领世界,让人羡慕。近代虽然科技落后了,道德还在。1949年后,道德才被摧毁。 中国人的素质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那场世界最大的民主诉求中也充分体现,那时不但党政机关、公检法人士上街要求民主,连不少地方的小偷,也宣布“罢偷”支持正义,这是世界小偷史上最伟大的创举,堪称世界小偷的光辉典范。在经过多年的马列主义、辩证法、进化论与无神论灌输之后,在三反五反、反右、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之后,还有这样的表现,可见中国人的素质非常之高。 注5:日本人做的社会调查改变了中国学界? http://www.toutiao.com/i6195158383639626242/ 《满铁农村调查》阅读指南(一)_高山仰之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e1384ef0102wcub.html 《满铁农村调查》阅读指南(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e1384ef0102wcuc.html 注6:对什么人可以期待援手?每个中国人都懂其中的分寸——许倬云 http://dajia.qq.com/original/category/xzhy161202.html 延续千年的中国人情社会——许倬云 http://dajia.qq.com/original/category/xzhy20161209.html 注7:王笛:从晚清成都人的生活看中国城市自治传统 http://dajia.qq.com/original/category/wd20160831.html 金剑 201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