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日治台七大罪之二、赤裸裸的经济掠夺》 https://blog.creaders.net/u/13614/202101/395224.html 日治台七大罪之三、阴森森的警察统治 日本殖民者在台湾建立了一套十分凶残严密的警察制度。 日本于1896年颁布了第一个专制统治的第63号特别法令,简称“六三法”。该法令进一步扩大了台湾总督的“立法”授权,总督对台湾的治安、政治、经济有专制性的权力。其后,日本驻台总督公布了所谓“匪徒刑罚分”,使总督拥有肆意镇压台湾人民的特别权力。后藤新平在短短的5年间,利用了《匪徒惩罚令》处死的台湾民众就有33000多人,超过当时台湾总人口的百分之一。 警察队伍不断扩充,从1895年的840人增加到1898年的3375人。平均每160个居民就有一名警察,到1902年,全台警察机构除在10个厅设有警察课外,还在97个支厅派有992个派出所。警察大多由日本人充当,只有极少数被日本人信任的台湾人可以进入警察队伍,且基本为低级职员。相同的岗位,日本人与台湾人的工资相差60%。 日本总督还不断扩大警察的职权范围,除执行一般公务外,还负责监视公共集会、审理刑事案件、管理户口、征收税捐、管理卫生、管理土著部落等种类繁多的事务。几乎台湾地方的任何行政事务和台湾民众的日常生活都有警察介入,使台湾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警察社会。人民稍有不满的表示,动辄就被加上“行为可疑”、“违反政令”等罪名,任意拘捕监禁,轻者叛处罚金,重者施以种种酷刑直至枪毙。 日本警察权力之大,令人恐惧,台湾民众把日本警察叫做“大人”,一说“大人”来了,大家马上就害怕,立即循规蹈矩,连哭泣的孩子都得禁声。父母吓唬哭泣的小孩说:“大人来了”,小孩便不敢发出声响。民众见警察,叫:“大人,我来了”,我叫什么名字,都哆哆发抖,不敢坐,跪在地下回话(注69)。警察的处罚很凶,一个巴掌打过去,身体晃一下马上得站直,又一个巴掌打过去,又一个……。李登辉的受虐应该也是这样,李登辉说:“当(日本)兵后,在军队里,有时被反覆掴掌,或被迫洗丁字布(内裤)。” 日本多数人具有酷吏资质。 日本殖民者还把保甲制度移植到台湾,并加以强化。1898年的《保甲条例》规定,保甲内所有居民都要订立保甲规约,互相保证遵守执行;如出现所谓“犯罪”行为,“保甲内的人负有连坐责任”。保甲制度的实质,是让台湾人民自己支付经费、自我进行管理、自相监视告密,以实现日本殖民者“以台制台”的恶毒目的,方便日本在台湾的“皇民化”统治。日本人利用台湾人中的所谓的「御用仕紳」来监督台湾人,使得每一个台湾人都被监督,没有遗漏。在这些殖民各种手段的统治下,台湾人民被剥夺了一切自由和基本权利。 日本的“皇民化运动”也是建立在一系列严刑酷法之上的,如从桦山资纪时期颁布的《匪徒刑罚令》、以后的几任总督颁布的《台湾刑事令》、《法院条例改正令》、《保甲条例》、《治安警察法》等,在镇压、屠杀和威吓之下,日本统治者把“皇民化”政策在全台湾铺开。 对台湾人行恶的,除了治安警察,还有专卖官员,有时专卖官员比治安警察还凶残。 總督府把专卖权给對當局統治臺灣有貢獻者,也是毫不掩飾地將販賣特許權給予一些能配合政令的「御用仕紳」。總督府透過遍佈全臺的專賣經銷店,利用這群「御用仕紳」來協助作政令的推行和宣傳,使經銷店作為推行政令的輔助組織。這樣子,總督府就可以免去語言隔閡、種族猜疑,以及行政人手不足的煩惱。比如國語(日語)推行運動、獻金(捐款)運動、節米運動等,總督府的確都曾透過專賣經銷商此一通路網絡的協助來進行。 專賣局官吏作威作福。日治時期,對臺採取高壓統治,官吏對待臺灣人可說相當嚴酷,自然專賣局官吏在處理煙酒事務時,也經常會發生官民糾紛。 如1930年9月,新竹州大湖郡大坪林發生疑似秘密製酒事件,新竹專賣支局員山下書記,僅憑一位賣酒原料者的口供,便召喚全庄百餘戶來審問,有回答不知者,隨即加以拷打。其逼供手法之殘酷,連當地警察課也無法坐視而發出警告。 又如1929年12月,臺中支局員幸地書記赴大甲搜索,查緝走私煙酒者,對嫌疑犯徐火盛、林鳳池、王再興拷問,最後,嫌疑犯被刑求成重傷嘔血送醫,還是查不出任何結果。 再者,專賣局官吏在檢查專賣品零售店時,也經常會以煙酒準備額不足、缺少華麗的櫥窗、或是指控其酒中攙水等理由來刁難零售商,甚而取消其販賣特許權,往往令零售商苦不堪言(注63)。 鸦片专卖更是盘剥、控制、毒化台湾人民,从而达到留岛不留人的目的。 总督府通过威权政治,颁布《台湾鸦片令》,将非法的鸦片贸易合法化、制度化。后藤新平再通过建立卫生警察制度,将台湾鸦片的制造及销售都置于鸦片警察的严密监控之下。由于当时台湾吸食鸦片者众多,卫生警察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控制台湾社会、麻痹民众抗日意识的重要力量。 後滕新平還擬訂「生物原則」治台,就是把台湾人当成动物来治理。尤其是他最着名的明禁暗纵的“鸦片渐禁论”的贩毒模式,是一项新型的三光政策,在日本殖民统治中国台湾、东北乃至全面侵华时期都得到了运用和实践。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台湾鸦片令》明文规定,所有鸦片营业人绝不可以提供给日本人鸦片烟、吸食器、吸食场所,任何违规行为皆得处以“死刑”。再比照日本政府当时颁布的对日本国民彻底禁烟的《鸦片法》,显见“鸦片渐进论”的伪善。 为了配合在台湾进行的鸦片销售,日本人建立了为鸦片专销的专门警察——卫生警察,由接受过专门鸦片业务培训的卫生警察来管控岛内的鸦片贩卖与取缔业务。,垄断鸦片的制造、供应及销售, 鸦片警察政治体制让鸦片专卖制度合法化、组织化,达到了利益最大化。掌管鸦片相关事务的卫生警察被称为“鸦片警察”,渗透到全岛各个角落,严密监视着鸦片走私、严查销售商身份、严格执行《台湾鸦片令》业务。 日本人利用鸦片利益链,在台湾人中建立起所谓的「御用仕紳」队伍,把鸦片零售和低级批发权给他们,再利用这些「御用仕紳」分化监视控制台湾人。因此部分台人为了“特许销售”谋取利益,不惜手段“竞争御用”,互相出卖情报,努力和当局配合协助共同镇压抗日分子,当上实实在在的汉奸。据统计,台湾总督府利用“贩毒利饵”施行鸦片专卖“特许”制,驱使过的“御用绅士”人数高达37844人,其中臭名昭着的有辜显荣、杨吉臣等。根据“御用绅士”的谍报,总督府对抗日义军进行“诱降骗杀”,至此抗日义军大致瓦解崩溃(注62)。 「御用仕紳」实际上多数就是汉奸,他们帮助外来民族戕害自己民族。可惜,台湾光复后,由于紧接而来的国共内战,国民党主要精力用于对付共产党身上,国民政府没有能力清算这些汉奸,使得在日本统治下得到实际好处并且出卖自己民族的这些人,心里一直感激日本的殖民统治,导致日本阴魂不死,这是媚日台独的重要来源。 日本人官卖鸦片这种卑劣手段不仅极大地破坏了台湾民众的团结,瓦解了大量抗日力量,重创了台湾民众的抗日活动,成为分化台湾民众抗日意志、稳定台湾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为后来的日本奴化教育、文化灭绝运动提供极大帮助。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以华制华”的殖民手段被日后的侵华日军纷纷效仿。在数十年之后的抗日战争中,日本将这种手段移植于中国的日占区中,通过鸦片销售的利益链和其它威逼利诱的方式扶植汉奸与伪政权,打击抗日力量,给当地民众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这是违反国际法的犯罪!日本在华推行的毒化政策的目的是想摧残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和抵抗意志。通过贩毒大肆搜刮社会财富、筹集军费、以战养战,欲毒杀中国人,想亡国灭种,维持占领区的殖民统治。其隐性征服的破坏力远大于战场上的血腥屠杀,日本在中国的毒化政策严重削弱了中国战斗力量的聚集,严重摧残了中国的劳动生产力。 日本在台湾实施警察统治,加上各种专卖制度,日本人把台湾人牢牢地捆绑住了。 阴森森的警察统治下,台湾人随时都可能被杀及各种惩罚,在如此阴森森的气氛下,台湾人处于战战栗栗之中,皇民化运动才得以实施。 所谓“大东亚共荣圈”,不过如此。 且看这个《匪徒惩罚令》是如何带血的。 后藤新平拟定的《匪徒惩罚令》纯粹是一张杀戮宣言书,其残忍的程度,在日本内地是无法想像的,会让日本人感到毛骨悚然。其规定不仅抢劫、伤人,连破坏建筑物、道路标志、电波塔者,皆判死刑,即使未遂也以同罪论处,只要被总督府警察认定为匪徒即死罪,即使未遂也被判处死刑(注64)。根据《匪徒刑罚令》被处死的台湾人,在短短的5年间就有33000多人,超过当时台湾总人口的百分之一。为根绝反抗日本统治的活动,从后藤开始在台湾人中建立起所谓的「御用仕紳」队伍,监督每一个台湾人,一个不漏,把台湾变成警察社会。 日本人为了嚴格壓制思想與言論,制定了一系列残酷的恶法,企图从思想上消灭正常人的思想。 台湾“瑞芳事件”(又稱為五二七事件、五二七瑞芳思想案),发生在台北州基隆郡瑞芳,有人誣告礦業大君李建興與重慶國民政府方面有所聯繫,1940年5月27日,日本方面下令逮捕在瑞芳鎮地方仕紳李建興等人,共得李建興一族及職員、礦工一百餘人(有一说500余人),皆收獄,连累七十二人死亡。三弟李建炎被从监狱抬回家的时候已经死了,全身都是用烟烫的、用香烫的、用铁丝穿过手脚,死状甚惨。李建興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此案足见日本人多么残暴。所谓“首犯”李建興才判12年,可见不是什么大罪。既然“私”通重庆,那么旁人是不知道的,能抓到三个四个已经够多,如何能牵连之广?所有人都是1天大牢都不该坐的,又如何使七十二人死亡,这七十二人全是冤魂。既然是“五二七瑞芳思想案”,那只是心向祖国,那时日本人已经像中共一样有思想罪了。此事可见日本人的残暴。 又有一起著名的思想罪事件高雄州特高事件,它是台湾日据时期晚期(1941-1945年)于高雄州发生的白色恐怖事件,是先后发生的凤山事件、东港事件、旗山事件、旗后事件的统称。对当时南台湾4、500名社会精英造成伤害,当时高雄州特别高等警察课所使用的统称是高雄州不逞阴谋事件(“不逞”翻译成中文为“不服从”之意),其中以东港事件规模最大。本是一起日本警察为了打击报复而无中生有的诬告,却成了牵连甚广、多人死亡的冤案。即使是存在“不服从”,也不是罪。 而根據負責偵辦旗山事件的特別高等警察寺奧德三郎的說法,在臺灣對思想犯進行偵訊時,對这些思想犯來說要他招供效果不佳,刑訊才是唯一的良法。使用了诸如不让睡觉法、水政法、井字架刑法、細鞭抽打全身法、火燒陰毛法、浸水法、通電法、讓人痛苦不堪的鹽水針法等等,使用這些刑訊方法時一不小心就會讓嫌犯喪命。 寺奧德三郎提到,日本人通常被刑求到某個程度就會招了;但臺灣人即使到了半死不活的情況也堅決否認,直到快要死了才招認,但稍微一鬆手就又改口否認,如此倔強的心理令日本人相當難以理解。 在如此残暴的警察统治之下,即使是有议会,也是像中共的人大一样当花瓶而已,不能为民众争利益。如果有议员敢为被冤枉者说话,他马上也会成为被刑求的冤枉者。日本人这次本来想将台湾“不服从”的社会精英一网打尽,包括陳逸松與林獻堂、陳炘等人。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1945年8月)前,於審訊期間死亡的有鳳山企業家李元平與地方名人黃宇宙、黃德、莊榮愿等人,其中以李元平遭遇最慘,被警察以刑械攻擊並以老虎鉗硬拔去六齒,最後被警方放出的四條軍犬啃食撕裂而死。另外經過日警嚴刑拷問,審判入獄後在1945年9月釋放前便去世者有歐清石、許明和、張朝輝、王永漳、洪雅、黃允南、黃石松、李水、陳寄生、林園庄等等。 其中偵辦旗山事件当事人、亲自指示给嫌疑人打讓人痛苦不堪鹽水針的寺奧德三郎未被惩罚,一年(1946年)后表示他「只是依據日本的法規,以堂堂正正態度遂行職務而已」,並認為「過去正正當當依據日本統治下嚴正法規處理,一審、二審皆確定並且正式結案的事件,怎麼可以扯到我們在執行職務上的瀆職呢?」他在12年后的1957年写了「特高懺悔錄」,里面还说:“作為在當時日軍敗色已濃的情況下對於安定臺灣民心與維持治安有所貢獻,要是能接受真正的神聖裁判明定是非,其「特高懺悔錄」或許會變成「特高功名譚」吧。” 那么残酷的刑求、那么多人死亡的“思想”冤案,在当事的日本人嘴里竟然是“堂堂正正”的、是功名,日本这个民族真是没有是非、惯于狡辩,要在他们身上找到“良心”、“真诚”这种东西,太难了。 有人说,台湾人不抗日,真是瞎了眼。这些事件就证明了台湾人在利用各种机会反日,“不服从”就是反抗,只是日本人太残暴,结果很悲惨。看看台湾人载歌载舞地欢迎国军,就知道,他们心向祖国而恨死日本人。 如此残暴的统治产生了不少斯德哥尔摩患者,由于战后没有对这些残暴的日本警察进行彻底清算,致使台湾社会的怨气难消,一直影响后来的台湾社会,斯德哥尔摩患者也没有全部清醒。 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末期,由于日本军在东亚战场已经败象毕露,因此,对于台湾的控制和压迫愈趋紧缩、升高,在最后几年内,非常神经质地罗织了好几件牵连广泛的间谍案。比较轰动的这类案件,有基隆炸弹案、众友会叛乱案、东港事件、瑞芳事件、苏澳间谍案等等。 台湾人的小命都捏在日本警察的手里,一不小心就被捏碎。难怪台湾人要叫日本警察为“大人”,跪在地下回话。 连学校这个教书育人、传播真理、人间最纯情的地方,也成了警察统治的阴森之地,天真无邪的学生,却被日本人诱导成探子,迫害他们自己的同学,甚于大陆文革。下面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事例。 日本在台湾设立“国语(日语)家庭”,来进一步诱惑、强迫台湾人学日语。他们将学日文、讲日语的台湾人称为“皇民”,准许他们就业和升迁等;把经常使用日语的家庭称为“国语家庭”,颁布奖惩条例,给所谓“国语家庭”在升学、就业和生活必需品的配给等方面以“优待”等。总督府规定“对不学日语的人要罚款,对不讲日语的公务人员要撤职,在火车站不给不讲日语的人售票”等。 学校亦成为主要的实施地。1955年,十六岁的台湾姑娘陈宝桂在回忆时说: “十年前,我刚上‘国民学校’(小学)的时候,日本正在积极推行‘皇民化运动’。为了让台湾完全日化,学校绝对禁止学生讲台湾话。 有一天,先生对孩子们说:“从此以后,讲台湾话的学生要罚站!”说完话后,大家就开始一面打扫教室,一面叽哩咕噜地说着日本话。忽然间,我在桌子下发现一个五毛钱的铜币,当时情不自禁地用台湾话喊着:“哎呀!这儿有五毛钱!”我立刻感觉到糟了,用力地把自己的嘴巴打了一下。但是,讨好的同学迅速去报告老师。于是,先生罚我站在走廊下。 放学后,同学们都回家了。偌大的校舍,只有我这个刚刚六岁的孩子在看守着。夕阳渐渐下山了,教室里的桌椅慢慢地由灰暗变成漆黑一团。四周像死一样的静寂,我幼小的心里充满了恐怖;我浑身冷汗直流,眼泪簌簌地淌着。等到母亲打着电筒来接我的时候,我一头埋在她的怀里,放声地哭个不停。”(注65) …… 有的媚日者骂国民党的戒严,说是“白色恐怖”。但是,国民党的戒严,有一点点日本人的警察统治那样的“白色恐怖”吗?有日本人的《匪徒惩罚令》“白色恐怖”吗?《匪徒惩罚令》就是找借口杀戮,并以此来消减台湾的人口,且培植与增加台湾人的奴性,这种残忍的暴力是日本奴性文化的发源点,是非常罪恶的东西。而国民党的戒严是为了对付共产党的,是对付共产党的颠覆与暴动的,是保持台湾社会的和平与公正的功德政令。 国民党会“在火车站不给不讲普通话的人售票”吗? 注62:1898年日本在台湾实行鸦片专卖制度的意图及影响 http://www.lunwenstudy.com/tongshi/32391.html https://blog.creaders.net/u/13614/202101/394749.html 注63:第二章日治時期臺灣的煙酒專賣事業 https://www.google.com/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cad=rja&uact=8&ved=2ahUKEwjZm9bWjqXuAhXaIDQIHVyFA7sQFjAAegQIARAC&url=https%3A%2F%2Fnccur.lib.nccu.edu.tw%2Fbitstream%2F140.119%2F34377%2F6%2F26150406.pdf&usg=AOvVaw0o_ob5gwJlmbM2TwdWMdLx 注64:「日本放送協會(NHK)」:歧视与同化——日本治台50年 https://tv.sohu.com/v/cGwvNTQ0MjE2NC81NjE5MDk1OC5zaHRtbA==.html?spm=a2h0c.8166622.PhoneSokuUgc_1.dtitle 注65:日本据台半世纪,比武力镇压更可怕的是奴化教育 https://read01.com/Q3N6P8E.html 金剑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