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爱 2011-2-8 --《突然心动》观后感--男人上错床的后果 看这部作品是真真的自找苦吃,没想到我还能这样能吃苦耐劳,竟然把它还看完了! 不明白剧作者为什么要把海龟写成这样,难道国人眼里的海龟竟是这个样子的?况且这个“简” —丛芳菲也代表不了海龟,或者根本就说算不上什么海龟,留学完了,回国当了个市场总监,也还不就是个打工的,有什么值得那么傲气的呢。演员选得那么尖嘴猴腮的,让人第一眼看了就不舒服!她演的这种谁都瞧不起,谁都不放在眼里的人倒还真是挺惹人恨的。 可再怎么“海龟”,她也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啊,剧作者怎么可能会让她做那样离谱的事儿呢? 爱情是自私的,可这位“简”自私得连在自己危难中无私地帮助了自己的人,她都不在乎,还恬不知耻地扬言要抢人家的丈夫;更有甚至的是,当跟她有过“一夜情”的她的所谓“情人”,给了她工作上、法律上很多帮助的能干律师肖关鹏跟她表明她根本就比不上他自己的太太,就是从头再来一次,他也会选择自己现在的妻子时,“简”--丛芳菲仍不罢休,竟然以绑架其女儿来要挟他们夫妻离婚—这种爱情,用她所谓“情人”肖关鹏的话来说,也未免太可怕了,太不着边际了:爱一个人就是要一辈子来折磨他吗? 后来,肖关鹏的妻子终于提出了离婚,因为她再也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和自己的生活被这样一个不可理喻,蛮横耍赖、恩将仇报的丛芳菲而搅乱。这样丛芳菲似乎就是赢了这场情场之争。 在叶霜就要与肖关鹏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前夕,他俩去吃了应该是最后一顿的“烛光晚餐”,丛芳菲偏偏也出现在同一餐厅。叶霜“大度”地将肖关鹏留给了丛芳菲。当肖关鹏得知叶霜已经撇下了他,一个人走掉了时,喝得酩酊大醉的肖关鹏对丛芳菲痛痛快快地指责了一通,说:在表面上,她丛芳菲是取胜了,可她得到的只是一个并不爱她的空空的躯壳,没有了叶霜,他肖关鹏也就如同一具行尸走肉了。面对丛芳菲这种自私得可怕的“爱”,他肖关鹏就是打一辈子光棍,也不会接受她,更不会去跟她一起生活的!她的这种所谓的“爱”,不仅毁了一个原来很美满幸福的家庭,也毁了她自己! 或许是肖关鹏从来没有对丛芳菲说过这种话,这些话别人也跟丛芳菲说过,可她就是不听也不信。在这种时候,作者安排肖关鹏酒醉后吐真言了,让她放弃了这个她不惜一切,拼命追求的而且马上就要到手的肖关鹏,悄然离开了这个城市,我觉得有些勉强,这并不像那个盲目自信,傲得不可一世的丛芳菲。可不这样写,这个故事的结局就难了。 再说说那个貌似成功人士的律师肖关鹏吧:他家有爱妻娇女,怎么就会刚见过几次面,只是偶然在机场相遇被雨天所留就跟人家那么轻易地上床了?这与他的身份所应具有作风是截然不同的啊。就是世界上诱惑再多,像肖关鹏这样的“无缝蛋”不应该能被丛芳菲这个“苍蝇”叮上的。若说这男人或许都是这样,也会有个因人而异的差别吧?当然,如果没了这一幕,这戏就无法开场了。可以说故事的开场就是个无稽之谈。 为此,作者还把这肖关鹏写成了个情种,一夜情后还真真把自己装了进去,尽管都是“简”—丛芳菲的一厢情愿,肆无忌惮地施矫情,送秋波。可如果不是肖关鹏那么“怜香爱玉”,纵有她万般妩媚,若无肖关鹏的理会也是无济于事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嘛。每当丛芳菲问肖关鹏:以后是否还能见面,肖关鹏总是模棱两,含糊其辞;每当丛芳菲用那一夜的愉悦来质问肖关鹏时,他总是不置可否,无语可答;看到丛芳菲流泪,肖关鹏便想:这个女人毕竟是跟自己有过肌肤之交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真是个当代的贾宝玉! 当然,在丛芳菲新婚丧夫,自己也双目失明的危难中,肖关鹏出于正义和怜悯来帮助丛芳菲也无可非议,只是接其道自己的家里来,让妻子伺候她,还亲手给她按摩,也太过分了。 在经他和自己的妻子的辛勤而精心的看护下,丛芳菲伤病医病治好了,眼睛复明了,她在公司的一切待遇也都由肖关鹏给她争取回来了之后,丛芳菲不再是个可怜的人了,反而扬言要与自己的妻子来“公平竞争”自己,肖关鹏这才对丛芳菲采取了不再理睬的态度。可他以前的那些所作所为,早就足以让丛芳菲想入非非了,到了这种时候再这样做,只能是逼丛芳菲去做傻事儿、蠢事儿。 一个能像柳下惠那样“夜遇女子,拥揽御寒,坐怀不乱”的男人,是不会也不可能做那些暧昧的事情的。或许当今这世上,柳下惠那样的人根本就不存在了,要不怎么都在传:“十个男人九个花,剩下一个出了家”呢。 直到最后,自己的妻子严肃地向自己提出了离婚时,肖关鹏却感到那么突然,可见他对自己妻子了解的肤浅了。也只有在这时,只有在酒醉中他才对丛芳菲说了那些“肺腑之言”,他才告诉了丛芳菲:他恨那个雨夜,恨那次“一夜情”,恨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被她丛芳菲迷住。这样一个懦夫,真真叫人恨得心痛。 当然这是作者的安排,不然就没有好戏了。作者还精心安排肖关鹏和丛芳菲冥冥中的一些默契:他想着她时,她也在想念他;她做梦梦到他时,他便来到了她的身边;等等,以此来衬托他俩孽情的合理,可算是用尽心思了。 肖关鹏原配十五年的妻子叶霜,应该说是这剧中的一个正面人物。出事前,她对丈夫是大撒手,什么都不问不管,好一个大度。出事后她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时时处处事事是谈“简”色变。丈夫背叛自己的气愤,一时难以消去也是合乎情理的,可她在丈夫公司的门口,当众打自己丈夫的耳光;自己因为赌气险些上了别的男人的床;被简堵在门口后,两人的厮打谩骂,后来她还在床上跟丈夫说了此事儿,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也在精神上已经背叛了自己的丈夫,还跟丈夫说:咱们扯平了。这种做法也未免太俗气了。 后来她还去医院打听简是否怀孕,得到证实后,就不由丈夫解释,将丈夫扫地出家。这样全然不顾自己丈夫和女儿的情感,只为了自己的那点儿可怜的尊严,就把自己的丈夫往其情人的怀里推—这与原来那个大度的叶霜相比,简直就是两个人了。 可后来,当简受到意外,失明后又险些失去工作时,叶霜又那么“大度”起来,竟然“引狼入室”,将丛芳菲接到自己家里来住。剧作者这一安排我看是不太合乎情理的:原来那么谈“简”色变的叶霜,即便就是知道自己的丈夫老是在惦记着这个“处于危难”中的人,也不会忘记他俩是曾经有过肌肤之交“一夜情”的。像叶霜这样明白的人应该知道这两个人是不能再有近距离接触了的,不然只能是促使这种由“一夜情”而生的孽情越演越烈。作者这样来写剧情,我想,恐怕并不是想宣扬叶霜的这种“超凡”,“无私”和“高尚”,而是要用以此导致的后果来警告人们吧。 叶霜自己是想以此来迎合丈夫肖关鹏,就如她自己问自己:“关鹏能领会得到我的这份心意?”可那么明智的她怎么就会没想到,即使就是她的肖关鹏能领会到她的心意,从中得到好处的丛芳菲就会更觉得叶霜是“人善任人欺”的了。当然如果叶霜能够当着简的面,跟自己的丈夫亲密,以此来刺激简的话,或许也能有些作用,可叶霜却让自己的丈夫睡在书房,而让简跟自己睡在一张床上,这不明明就是让简在家里跟自己平起平坐吗?就算国人能接受这种安排,可海龟是应该是不会的,不管怎么说,一般来说海龟是要自己的“隐私”的,尤其是有身体障碍的人,更不会去跟另外的同性人(同性恋除外)睡在一起的。尤其是眼睛看不见的,摸来摸去的,就更不应该。显然,剧作者对海龟是不怎么了解的。 叶霜最后做出与自己圆满婚姻15年的丈夫离婚的决定,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与其说将自己的生命搅入与丛芳菲这样的人的无味争端中,还不如拱手让出丛芳菲想要的东西,而自己能得个安静的生活。可何不知,这一举的代价是让孩子失去父亲,自己成为拖着油瓶子的黄脸婆!而且,若丛芳菲得不到肖关鹏的心,知道肖关鹏的心一直在叶霜身上的话,就凭丛芳菲的性格和为人,她也不会让叶霜有安宁的日子过的。幸亏,剧作者让丛芳菲悄悄地走掉了。即使就是这样,在她和她丈夫之间,这是一道难以消失的伤疤。剧结尾以肖关鹏与白主任再次出差,叶霜在家门口送他俩,白主任玩笑地说,要是回程时老天又下雨,误了飞机怎么办? 剧作者把类似的事情也编置到了叶霜的父母身上:叶霜的父亲在四清中与一女同事相好入情,其母发现后便对这个女的毫不客气,不仅告状到了双方的单位领导那里,还把一双破鞋挂这个女人的家门口。那个年代,出了这种作风问题的人就别再想能抬起头来了。因而,叶霜的父亲,按他的本事当个处长级的官儿是不成问题的,可就因为这“一失足成千古恨”,干到退休也没混到个一官半职的,而其母也只得跟着“受穷”。像叶霜母亲这样的做法,虽然自己出了口气,可伤害了自己的丈夫,也就等于伤害自己。我不明白,整天对自己的丈夫吆喝着过日子,就那么有味道吗?如果把对方的脸都撕破了,还有什么意思再跟他生活下去?就算是破镜重圆,那上面的裂痕也是无法消除的。如果还想跟他生活下去,明智点儿的人就不会在已经出现的裂痕上再多加碎片了。 当叶霜母亲得知自己女儿的丈夫也犯了与自己丈夫同类的错误时,她便用她当年对待她自己丈夫的那一套来对付女儿的丈夫肖关鹏:在大街上,当着众人之面指责他,用扫帚打他,让他的名誉、自尊扫地而去。这一幕简直就是俗不可耐了。而肖关鹏却像个受气包似的无声无息地忍容了,直到自己的上司+好友白主任因此把他从“十佳”律师评选中撤了下来,他还不知好歹地责怪人家,却对自己的丈母娘只字不提,他倒不是那种“耗子扛枪—窝里逞能”的人,可这位丈母娘也有些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儿了。老人觉得自己是“过来人”不愿让自己的孩子走弯路,可老人为什么就不明白,这种事情是外人无法能帮忙的,只有两个当事人自己来救自己。老人看着自己的孩子走弯路,走苦路,为自己的孩子心痛、操心,都是可以理解的。可想想自己年轻时,不也是让自己的父母心痛过吗?怎么就不知道这种事情,自己没有亲身经历是难以被说服的呢?尤其是父母要拿自己的经历来教育儿女时就更加显得苍白无力:时代不同了不说,儿女们也未必愿意走父母走过的路;做父母的认为是辛苦的,做儿女还会认为是甜蜜的呢。 白主任及其妻子柳所长还算是能凑合的一对儿。白主任是典型的墙头草,丛芳菲得势时,巴结得低三下四,丛芳菲出事后险些被公司解雇时,他便落井投石,不闻顾其死活不说,还故意让别人也管不上;柳所长则是爱憎分明,火眼金睛,不给丈夫一点点空间,发现了丈夫在酒吧与别的女的一起喝咖啡,就往咖啡里放盐,还揪着丈夫的耳朵,一揪到家;对她认为是其害死自己亲弟弟柳大为的丛芳菲丝毫没有一点点怜悯心,即便是丛芳菲要流浪街头了,她也毫无收容之意:怎么说她也曾是她的亲戚了(弟媳)啊。--当警察的都是这样吧?看这两个人的生活,说和谐也和谐,说别扭也别扭。生活就是如此吧。 叶霜的领导毕总,又是叶霜的倾心人,在叶霜感情受伤乃至危机时,他竟差点儿“乘虚而入”了。作者将这一段写得合情合理,而且在叶霜拒绝了与他“亲热”之后,他仍能保持对叶霜原来那样的关心、帮助,很是难得。最后剧作者写成他经女儿撮合与原妻和好,也顺理成章,无可非议。可总是觉得好像少了点儿什么—什么呢?情感--商人最缺乏的东西,也是不能有的东西,不然就做不成生意了。 总之,这剧里所描写的人物,各有其味儿,各具其形。没有一个让人看着舒服的人,可也说不出令人讨厌的缘由;没有一个让人觉得可爱的人,可也没有特别可恨的根据。开始时,觉得那位总监的助理,丛芳菲的助手,叶霜的妹妹--叶寒还有些可爱,可她后来又跟丛芳菲的前男友柳大为搅到了一起,夹在柳大为和丛芳菲之间,让人觉得别扭。当柳大为跟丛芳菲结婚,后又因丛芳菲而丧命,叶寒的伤心、心痛,是可以理解的。可她还是在丛芳菲处于危难之时给了她无私的帮助,直到丛芳菲这条毒蛇被好心的农夫(叶霜夫妇)用自己的温暖救活后,狠狠地咬了农夫后,她还在劝其回公司工作,不要再纠缠自己姐姐和姐夫,--显得那么无能为力。 或许正是这样才让人觉得这些人物都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的、而且很有代表性的人物:没有一个是完人。从这一点上来说,作者对人物的塑造还是有成功的一面的。可我觉得,既然写成了一部作品,就应该源于生活,还高于生活,这样才能给人们以幻想、憧憬,给人们以鼓励和美好。 看完了前半部,就让希望:肖关鹏不要太受气包了—没了男人刚勇;叶霜不要太撒泼了—没了女人的温柔;他们俩的孩子肖娅不要太懂事儿了—没了孩子的天真;丛芳菲不要太放肆了—没了海龟的矜持;柳大为不要太粘人了--没了男人的骨气;叶寒不要太清纯了—没了百领的深邃;叶霜的母亲不要太不给人面子了—没了做妻子的贤淑;白主任不要太“随和”了—没了领导的风度;柳所长不要太小心眼儿了—没了警察的大度,毕总不要太贪娈了—没了商人的聪慧,。。。 剧终,肖关鹏与其妻叶霜终归和好,是个完好的结尾。 看完了全剧,还是觉得:肖关鹏太受气包了—窝囊得一塌糊涂;叶霜太没谱了—做了“善事”也没好报;他们俩的孩子肖娅太懂事儿了—早熟得过分;丛芳菲太放肆了—自私至极却还自以为有理;柳大为太粘人了—死得不值;叶寒太清纯了—天真无邪是得不到真情的;叶霜的母亲太不给人面子了—伤人害己;白主任太“随和”了—当领导的都是这样吧;柳所长太小心眼儿了—警察的境界也不过如此了,毕总的那点儿人情味—真希望能保持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