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正明
是“文学奖”还是“人学奖”? ――为“ 诺贝尔文学奖 ”正名 选自傅正明著《百年桂冠∶诺贝尔文学奖世纪评说》(允晨文化出版社,2004年) 二十世纪初叶,瑞典学院曾询问当时最著名的汉学家高本汉∶哪位中国作家可以提名诺贝尔文学奖?高本汉回答说∶大概是胡适和章太炎。他没有提到写小说的鲁迅等人。其实,这并不能作为当时的瑞典汉学家对中国文学无知的笑柄。因为,按照瑞典人的“文学”观,哲学和历史原本就包括在文学之内。 瑞典文的“文学”( litteratur )一词,与德文的 literatur,法文的 littérature,英文的 literature,均来自拉丁文的 litteratüra,这一词具有书籍、语言艺术、文字书写等多种含义。权威的瑞典文《小百科全书》在这一条目中解释如下∶ “文学这一概念经常用来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一个时代的全部手书或印刷的文化著作;属於古瑞典文的文学,人们通常不仅指诗作,而且指法律的、文献性的和思想性的著作。文学甚至包括 某些尚未写定的(如民间谣谚)作品。文学习惯於囊括一切书写品和印刷品┅┅。” 专指与艺术并称的文学,瑞典文有 skönlitteratur一词,这个合成词的前半部分 skön,意为“美”,所谓“美文学”,一般的瑞英词典解释为 fiction , 即虚构文体或小说,同时借法文词 belles-lettres来释义。这一法文词一般译为“纯文学”,但是,它不是英文所讲的“纯文学”( pure literature )或“纯诗”( pure poetry )那种意义上的纯文学。这种凭藉形象思维纵横驰骋的虚构的美文学,相当於英语所说的“雅文学”( polite literature)、“想像性文学”(imaginative literature )或“创造性文学”( creative literature )。与美文学相对的,瑞典人称为“知识性著作”(facklitteratur ),包括新闻报导和一切学术著作。 根据诺贝尔遗嘱的措辞和後来订立的诺贝尔章程,“文学”应当不仅指美文学,“而且必须包括那些在其形式和表现方面具有文学和学术价值的作品”。 1901年第一次颁奖给法国诗人普鲁道姆时,瑞典学院常务秘书维尔森在颁奖词中指出∶文学是文明之花 的极品,它也许是最精美的,它生根、开化在现实的坚实基础上。但是,“诺贝尔文学奖提出了它自身的问题。‘文学’是一个非常有包容性的术语,诺贝尔基金会的显要人物正确地表明∶这场角逐不仅包括美文学,而且必须包括那些在其形式和表现方面具有文学价值的著作。因此,这一领域已经延伸了, 难度也就复杂了。假如被提名的作者,其价值或优点不相上下,那麽,就很难决定究竟应当颁奖给一位抒情诗人、事诗人还是戏剧诗人。如果要在杰出的历史学家、伟大的哲学家与天才诗人之间作出选择的话,这项任务就更复杂了。”在1902年给德国历史家学忒奥多·蒙森的颁奖词中,维尔森进一步指出,文学奖评选对象包括哲学家、以宗教为题材的作家、科学家和历史学家,获奖要求是“他们的作品具有艺术上的杰出表达和内容上的高贵价值”。这里所说的科学家,是指以文学手法撰写科普读物的科学家。实际上,还从来没有这样的科学家获得文学奖。 2001年,诺奖颁发一百年之际,瑞典学院将本届诺奖颁发给奈保尔。现任常务秘书贺拉斯.恩格道尔在接受一位记者的采访 (《每日新闻》2001年 10月 13日)时,有这样一段对话∶ 问∶你在好几个场合透露说,未来的这项奖将不仅给美文学作家,後来,维斯特伯 (院士 )也特别关注,要把奈保尔提升为伟大的旅行纪实作家和报导的革新者。将来也会这样做吗? 答∶在一个有十五个人 (瑞典学院原有十八名院士,後退出四名增补一名)的学院里,这是很难预知的。但我个人认为,这是文学发展的 趋向。在虚构作品和知识性著作之间加以区分的意义已经愈来愈小。因此,我认为,今後会多次看到这类颁奖。这项奖必须追随文学的发展。 恩格道尔在颁奖之前不久曾透露,这项奖今後应当多给历史学家、散文随笔作家和旅行纪实作家。尽管在诺奖新闻公报中主要表彰奈保尔的小说 《抵达之谜》,但实际上,至少在一部分评委中,更看重的是奈保尔批评穆斯林(原教旨主义)的两部政治色彩浓厚的旅行纪实作品∶《在信徒中间 》和《难以置信 》。在奉行中立政策的瑞典,瑞典学院讳言政治是情有可原的,但实际上他们奖掖了许多有鲜明的政治倾向的作家,只是在理论上有所顾忌而不敢承认颁奖的政治色彩而已。因此,要奖给纯粹的政治学学者,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的启示就是,缺乏社会关怀的作家忌讳政治,尤其是谈到诺奖时讳言政治,实际上是浅薄、无知而可笑的。 在中国,两汉以前,文学与其他学术著作的界线并不明显, 秦汉时期的“文学”,含义甚广。孔子所说的“文”,是包括 “文章”在内的文化学术的总称。“文”者,“纹”也,作文即创造文字之美。“章”, 即讲究章法,作文的谋篇布局、起承转合。孔子讲的“诗”,指“诗三百”,才是创造性的美文学作品。魏晋以降,文学与其他学术著作开始畛域分明,诗也日渐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狭义的“文学”,终於与广义的文学即文化学术区别开来。 现代汉语的“文学”一词一般限於其狭义。在商务印书馆编辑的 《新华词典》中,“文学”的释义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以语言为手段形象地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艺术,包括诗歌、小说、散文、剧本等。” 可见,中国人所说的“文学”,仅仅相当於瑞典人所说的“美文学”。因此,瑞典文的 litteratur 一词,不宜狭义地译为“文学”。中文“文章”一词的现代用法,《新华词典》的主要释义是∶“用文字表达一定内容的成篇的作品。”可见这个词,与瑞典文的 litteratur更为吻合。诺贝尔设的这项奖,根据诺贝尔基金会的解释,就是“诺贝尔文章奖 ”。文学评论家钱谷融先生曾经写过一篇著名论文,他借鉴高尔基的观点,深刻地指出∶“文学是一种人学 ”。这里所说的 “人学 ”,与西方人所说的“ 人文学科 ”甚为接近,与瑞典文的 litteratur 的概念也比较接近。因此,诺贝尔所设立的这项奖,也可以译为“诺贝尔人学奖”。它仍然可以以美文学为重点,但它应当囊括与自然科学相对的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在中文媒体上,要矫正这一译名殊属不易,但那些想对这项诺奖评头品足的人,至少应当弄清楚人家的概念。比如说,当你批评人家有政治色彩时,瑞典学院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说∶政治著作原本就属於人学范畴。这样一来,那种批评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回顾百年诺奖,瑞典学院早就一再表明,评奖应当“回到遗嘱”,即力求阐明诺贝尔作为一位人文主义者所要求的“理想倾向”。值得注意的是,要“回到遗嘱”, 还得回到诺贝尔章程对“文学”这一概念的界定和阐释。 回顾二十世纪的文学和学术的发展,实际上并不缺乏伟大的人文学科的思想家,而是缺乏诺奖评选的眼光。瑞典批评家赫尔梅·龙格在《诺贝尔文学奖》(1984年 ) 一书为最初十年逐年列出了多位更值得奖掖的作家和学者,并给出了颁奖理由, 其中 1907年的人选为∶ 佛洛德(奥地利 ),克罗齐(义大利 ),柏格森 (法国),杰出的人文学者,由於他们通过艺术性的晓畅的理论给同时代的文学以重要的影响。 在龙格列出的这三位人文学者中,佛洛德是跨世纪的伟大心理学家,他创立的精神分析学大都是用美文学的语言来描述的。他是百年诺奖最大的疏漏之一。 哲学家和美学家克罗齐曾经被正式提名,但没有引起瑞典学院的重视。柏格森後来於 1927年获奖。在百年历史上,作为人文学者获奖的,除了柏格森和上文提到的蒙森之外,还有德国哲学家鲁道夫·C. 尤根 (1908年)和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 1950年)。此外,1953年,前英国首相邱吉尔可以说主要是作为历史学家和传记作家获奖的;1964年拒绝诺奖的萨特,可以说主要是作为哲学家入选的。如果在百年诺奖名单录上,挤掉一大批平庸的作家,而列上许多杰出思想家的伟大名字,例如马克斯·韦伯、荣格、卢卡契、阿多尔诺,本杰明、弗罗姆、鲁迅┅┅,“诺贝尔人学奖 ”才能名副其实。 综上所述,瑞典学院应当拓宽视野和胸怀,把眼光略多地转向具有“理想倾向”的人文学者,应当主动向全世界各国的学院或社会科学院,向那些具有推荐资格的人徵集杰出的人文学者的提名。优秀的哲学、政治学、伦理学、历史学、法律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人文学科著作,较之平庸的文学,更能如诺贝尔遗嘱所要求的那样,“给人类带来最大益处”。 ( 2001年 1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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