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古希腊的哲人记录的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一次关于什么是正义以及正义和非正义哪个更好的辩论。其中反方认为非正义比正义更强大也更有用,而正方则对之进行了反驳。本文重点将反方的论点摘录出来,主要是因为虽然正方的观点既符合当时的正统也符合今天的正统,但是很不幸地反方的论点却是当时及今天的民间普遍存在的观点。既然如此,不如让这些存在了数千年的被正统认为是上不了台面的观点见见光,由读者自己来判断这样的观点与今天人类世界的现状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如果这样的观点占据了主导的话,会将人类带向何方。让读者自己做正方或者裁判来看看是否能够或如何能够驳倒反方的观点(当然,前提需要是读者认为反方的观点是错的)。
。。。。。。。。。。。。 色:那么,听着!我说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你干嘛不拍手叫好?当然你是不愿意的啰! 苏:我先得明白你的意思,才能表态。可这会儿我还闹不明白。你说对强者有利就是正义。色拉叙马霍斯啊!你这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总不是这个意思吧:因为浦吕达马斯是运动员,比我们大伙儿都强,顿顿吃牛肉对他的身体有好处,所以正义;而我们这些身体弱的人吃牛肉虽然也有好处,但是就不正义? 。。。 色:难道你不晓得统治各个国家的人有的是独裁者,有的是平民,有的是贵族吗? 苏:怎么不知道? 色:政府是每一城邦的统治者,是不是? 苏:是的。 色:难道不是谁强谁统治吗?每一种统治者都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平民政府制定民主法律,独裁政府制定独裁法律,依此类推。他们制定了法律明告大家:凡是对政府有利的对百姓就是正义的;谁不遵守,他就有违法之罪,又有不正义之名。因此,我的意思是,在任何国家里,所谓正义就是当时政府的利益。政府当然有权,所以唯一合理的结论应该说:不管在什么地方,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 苏:现在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个意思对不对,我要来研究。色拉叙马霍斯,你自己刚才说,正义是利益,可是你又不准我这么说。固然,你在"利益"前面加上了"强者的"这么个条件。 色:这恐怕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条件。 苏:重要不重要现在还难说。但是明摆着我们应该考虑你说得对不对。须知,说正义是利益,我也赞成。不过,你给加上了"强者的"这个条件,我就不明白了,所以得好好想想。 色:尽管想吧! 苏:我想,你不是说了吗,服从统治者是正义的? 色:是的。 苏:各国统治者一贯正确呢,还是难免也犯点错误? 色:他们当然也免不了犯错误。 苏:那么,他们立法的时候,会不会有些法立对了,有些法立错了? 色:我想会的。 苏:所谓立对的法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所谓立错了的法是对他们不利的,你说是不是? 色:是的。 苏:不管他们立的什么法,人民都得遵守,这是你所谓的正义,是不是? 色:当然是的。 苏:那么照你这个道理,不但遵守对强者有利的法是正义,连遵守对强者不利的法也是正义了。 色:你说的什么呀? 苏:我想我不过在重复你说过的话罢了。还是让我们更仔细地考虑一下吧。当统治者向老百姓发号施令的时候,有时候也会犯错误,结果反倒违背了自己的利益。但老百姓却必得听他们的号令,因为这样才算正义。这点我们不是一致的吗? 色:是的。 苏:请你再考虑一点:按你自己所承认的,正义有时是不利于统治者,即强者的,统治者无意之中也会规定出对自己有害的办法来的;你又说遵照统治者所规定的办法去做是正义。那么,最最智慧的色拉叙马霍斯啊,这不跟你原来给正义所下的定义恰恰相反了吗?这不明明是弱者受命去做对强者不利的事情吗? 。。。 色:绝对不行,你怎么能认为我把一个犯错误的人在他犯错误的时候,称他为强者呢? 苏:我认为你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你承认统治者并不是一贯正确,有时也会犯错误,这就包含了这个意思。 色:。。。你真是个诡辩家。医生治病有错误,你是不是正因为他看错了病称他为医生?或如会计师算帐有错,你是不是在他算错了帐的时候,正因为他算错了帐才称他为会计师呢?不是的。这是一种马虎的说法,他们有错误,我们也称他们为某医生、某会计,或某作家。实际上,如果名副其实,他们是都不得有错的。严格讲来——你是喜欢严格的——艺术家也好,手艺人也好,都是不能有错的。须知,知识不够才犯错误。错误到什么程度,他和自己的称号就不相称到什么程度。工匠、贤哲如此,统治者也是这样。统治者真是统治者的时候,是没有错误的,他总是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种种办法,叫老百姓照办。所以象我一上来就说过的,现在再说还是这句话——正义乃是强者的利益。 。。。 苏:色拉叙马霍斯啊!在任何政府里,一个统治者,当他是统治者的时候,他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他的一言一行都为了老百姓的利益。 色:。。。告诉我,你有奶妈没有? 苏:怪事!该你回答的你不答,怎么岔到这种不相干的问题上来了? 色:因为你淌鼻涕她不管,不帮你擦擦鼻子,也不让你晓得羊跟牧羊人有什么区别。 苏:你干嘛说这种话? 色:因为在你想象中牧羊或牧牛的人把牛羊喂得又肥又壮是为牛羊的利益,而不是为他们自己或者他们主人的利益。你更以为各国的统治者当他们真正是统治者的时候,并不把自己的人民当作上面所说的牛羊;你并不认为他们日夜操心,是专为他们自己的利益。你离了解正义不正义,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简直还差十万八千里。因为你居然不了解:正义也好,正义的人也好,反正谁是强者,谁统治,它就为谁效劳,而不是为那些吃苦受罪的老百姓,和受使唤的人效劳。不正义正相反,专为管束那些老实正义的好人。老百姓给当官的效劳,用自己的效劳来使当官的快活,他们自己却一无所得。头脑简单的苏格拉底啊,难道你不该好好想想吗?正义的人跟不正义的人相比,总是处处吃亏。先拿做生意来说吧。正义者和不正义者合伙经营,到分红的时候,从来没见过正义的人多分到一点,他总是少分到一点。再看办公事吧。交税的时候,两个人收入相等,总是正义的人交得多,不正义的人交得少。等到有钱可拿,总是正义的人分文不得,不正义的人来个一扫而空。要是担任了公职,正义的人就算没有别的损失,他自己私人的事业也会因为无暇顾及,而弄得一团糟。他因为正义不肯损公肥私,也得罪亲朋好友,不肯为他们殉私情干坏事。而不正义的人恰好处处相反。我现在要讲的就是刚才所说的那种有本事捞大油水的人。你如愿弄明白,对于个人不正义比起正义来是多么的有利这一点,你就去想想这种人。如果举极端的例子,你就更容易明白了:最不正义的人就是最快乐的人;不愿意为非作歹的人也就是最吃亏苦恼的人。极端的不正义就是大窃国者的暴政,把别人的东西,不论是神圣的还是普通人的,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肆无忌惮巧取豪夺。平常人犯了错误,查出来以后,不但要受罚,而且名誉扫地,被人家认为大逆不道,当作强盗、拐子、诈骗犯、扒手。但是那些不仅掠夺人民的钱财、而且剥夺人民的身体和自由的人,不但没有恶名,反而被认为有福。受他们统治的人是这么说,所有听到他们干那些不正义勾当的人也是这么说。一般人之所以谴责不正义,并不是怕做不正义的事,而是怕吃不正义的亏。所以,苏格拉底,不正义的事只要干得大,是比正义更有力,更如意,更气派。所以象我一上来就说的:正义是为强者的利益服务的,而不正义对一个人自己有好处、有利益。 。。。。。。。。。。。------摘自《理想国》,作者柏拉图, 中译文链接:http://www.zhlzw.com/mzzz/lxg/002.htm 博客编者后记 这次辩论的结果是苏格拉底完胜。不过上面这段辩论是记录在《理想国》的第一卷中,而苏格拉底的的真正彻底完胜却是记录在《理想国》的最后一卷的最后结束之时。不仅如此,善辩的苏格拉底并不是如很多读者可能会以为的那样运用他所擅长的逻辑单纯地从色拉叙马霍斯所提出的物质利益的角度来取得反驳色拉叙马霍斯的完胜的。他不但首先一步步逐渐地把对于正义的力量与益处的论述从物质的层次提升到个人精神的层次,而且更在结尾时运用了超自然的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寓言来取得了他的最后的完胜。 这本身表明睿智的柏拉图或文中的主角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非常清楚地知道人们无法完全从物质的层次来论证正义的强大和益处,而是不但要从个人的精神的层次来讨论这个问题而且还必须要提升到超自然的灵魂的层次来论述这个问题,因为离开了超自然的意义,人类无法在完全在世俗的意义上来论证正义的强大和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