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是罗斯福以来最种族歧视、最反移民、最白人至上的美国总统。今天又发布总统行政命令,取消父母不是公民的在美出生婴儿的公民资格,立即生效,一圆他所谓的竞选诺言。
稍微对美国宪政与最高法院判例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忽悠愚民,拉拢选票的三流政治伎俩,除非美国国会废除掉《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否则川普的种族歧视新生婴儿新行政命令,不可能成功。 这类已经有了几十件判例的闹剧,是否能够再次挤进最高法院,还是个问题。总统行政命令,本身就是极具争议,美国法律的诞生,有其特定的立法程序,而总统行政命令是没有经过立法程序的个人意志行为,没有人包括总统在内拥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美国行政命令必须在法律范畴之内运作。 今天的行政命令,明显地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如果川普的命令能够得逞,美国的宪政将宣告死亡。最高法院裁决的行政命令违宪而不得执行的判例,随手皆是,举不胜举,笔者曾撰写过大量的案例,可供查阅。 为这条曾在最高法院被引用过数百次的《 美国 诉 黄金德案 》,为其保驾护航的,是我们在美华人无与伦比的骄傲,也是我们在美华人前贤对美国宪政的伟大奉献。逐一影响下,历年来在各类排华法案下的非法迫害,历年来在种族歧视下的不公平待遇,俱往矣。 笔者曾多次撰写与此类有关的最高法院判例,最近的是一年前的《 美国 诉 黄金德案 》,详细的案例与无法推翻的法理,将证明川普必然会挨告,也必然会在法院彻底败诉,命令无效。 务请参阅笔者撰写的: https://gaoshenghan.com/?p=4924 《 美国 诉 黄金德案 》。 立此存照。 高胜寒 2019年10月29日 www.gaosheng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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