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不會拿起火槍去保衛一個藐視我男子漢尊嚴的國家 ---禍國殃民偽法理與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驅逐黑人議員事件--- 在美國“重建時代”的政治舞台上,喬治亞州議會對非洲裔美國人牧師亨利.特納(Henry McNeal Turner)等三十三位當選議員的驅逐,是一場以法律之名行種族排斥之實的歷史暴行。 這件非法暴行不僅揭露了白人至上主義如何藉助種族“偽法理(pseudo‑jurisprudence)”包裝自身的統治欲,也讓世人得以直視民主制度在種族壓迫面前的脆弱與破碎。 “偽法理”在“重建時代”的美國南方十一州,可以肆無忌憚的禍害美國人民,然而,在經過了一個半世紀的苦難後,那麼到了目前的21世紀20年代,是否已經銷聲匿跡? 答案是否定的---“偽法理”在經過重新包裝轉型後,依然到處在呼風喚雨,例如“美國第一”“假新聞”“選舉盜竊”“不能公布個人財產”“讓美國再次偉大”“1月6日襲擊美國國會是愛國行為”等,都是些最佳“偽法理”實例。 “重建時代”指的是從1865年至1877年之間的十二年。 1865年“南北戰爭”結束,亞伯拉罕.林肯總統遇刺身亡,安德魯.約翰遜上台,“重建(Reconstruction)”美國南方十一州的法律與政治工程正式展開。 1876 年的爭議選舉導致“1877 年妥協(Compromise of 1877)”結果出台,美國聯邦軍隊撤出南方十一州後,全部叛亂州允許從新加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重建”政策終結。 所謂的“1877 年妥協”不是美國國會立法而是台底交易達成的非法腐敗暗盤。 1876年總統大選中,共和黨人拉瑟福德.海斯(Rutherford Birchard Hayes)與民主黨人塞繆爾.蒂爾登(Samuel Jones Tilden)之間,發生了選舉人票數爭議,難分勝負。 塞繆爾.蒂爾登獲得了184票,拉瑟福德.海斯則獲得165票,無人得到法定必須過半的185當選票,而剩下四個州共計20票卻懸而未決,成為成敗關鍵票源。 四個懸而未決、合計 20 張選舉人票 的州是:佛羅里達州的4票、路易斯安那州的8票、南卡羅來納州的7票和俄勒岡州的1票。 這些州的選舉結果因舞弊指控、暴力恐嚇、雙重選舉人團等原因而被同時提交兩套選票,最終由美國國會設立的“選舉委員會(Electoral Commission)”裁定全部 20 票歸於拉瑟福德.海斯。 實際情況並不是如此。兩幫腐敗不堪人馬在華盛頓的“沃姆利酒店(Wormley's Hotel)”舉行腐敗秘密談判,達成主要的兩大腐敗條件: 第一,塞繆爾.蒂爾登讓步,允許拉瑟福德.海斯勝選,先決條件是他只能幹一任,絕對不得連任; 第二,拉瑟福德.海斯上台後,立即將美國聯邦軍隊從美國南方十一州五大軍區無條件全部撤退。 “1877 年妥協”彰顯出來的是政治腐敗,和暴露出美國南方十一州對美國聯邦駐軍的懼怕和擔憂。 明明是非法的台底腐敗齷齪交易的暗盤,卻道貌黯然的宣布是選舉勝利的結果,無他,徹頭徹尾的“偽法理”也。 “偽法理”依然在禍害美國人民,只是從直截了當的種族歧視轉換成現代化的新畫皮而已,其瞞天過海伎倆依然一樣,其使用“偽法理”來公家權力換取個人利益依然一樣,較之一個半世紀前的美國南方十一州白人至上主義者的違法勾當,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筆者試圖用多個實際案例來論述現代“偽法理”的借屍還魂勾當,與及“偽法理”在美國人民用了兩百多年時間建立起來的司法獨立體系面前,無法不徹底破產的必然結局。 從這些實際案例中看出,這些現代化支離破碎“偽法理”的潰敗和不堪一擊,恰恰說明美國司法獨立的尊嚴性和功效性。 美國司法獨立依然是現代美國人民賴以存活的護法金剛,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制度又一次發揮了應有的衛國護法優越性。 今天筆者撰寫這篇一百六十八年前的重要歷史事件,既不是為了重述苦難,也不是為了筆伐歷史,而是為了要理解:當民主權利被剝奪、當公民權利被否定時,一個國家究竟失去了什麼。 “偽法理”在這件歷史公案中扮演了一個主導的角色,已經是歷史定論。 在似是而非的“偽法理”撐腰下,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與白人至上主義者政客,可以明目張胆的、肆無忌憚的將新當選的黑人議員,全數驅逐出議會。 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與白人至上主義者政客的核心“偽法理”有二: 第一,《美國憲法第15修正案》賦予黑人投票權利,但是沒有賦予黑人不得被州議會驅逐出局的權利; 第二,《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承認黑人是美國公民,但僅限於人身自由與民事範圍,不包括擔任公職的政治權利,黑人雖然可以投票,但不具有被選舉、就職、履職的權利;這就是三K黨經常掛在嘴邊的“有投票並不等如被選舉權”的“偽法理”。 喬治亞州白人至上主義者狡猾地不直接引用《美國憲法》原文,而是含糊其辭的扭曲《喬治亞州憲法》中“符合資格選民(qualified voters)與“有資格擔任公職(eligible for office)”的“偽法理”,再通過“偽法理”將黑人排除在公職資格之外。 有了這兩大所謂美國憲法授權的“偽法理”後,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與白人至上主義者政客拿着雞毛當令箭,一邊理直氣壯地將全部當選的黑人議員驅逐出議會,一邊興高采烈高唱他們是在執行了美國憲法權利。 在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與白人至上主義者的兩大“偽法理”忽悠下,強盜變成了英雄,毀憲變成了護憲,種族歧視變成了社會公義。 在美國近代的司法史上,大量的美國最高法院判例已經證明“偽法理”就像癌症一樣,只能控制,無法根除。 回顧美國最高法院大量的“偽法理”錯判亂判誤判案例,有助撥開至今為止依然在繼續禍害美國社會的“偽法理”毒霧,找到如何克服這些表面是富麗堂皇實質就是“偽法理”的策略。 在美國的司法史上,最有代表性的典型美國最高法院“偽法理”判例有十二件: 第一件,1857年的《德雷德.斯科特 訴 桑福德案(Dred Scott v. Sandford)》: 美國最高法院以7票同意2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裁決說:根據《美國憲法》規定,黑人永遠不是美國公民,甚至無權在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這是美國司法史上“偽法理”的巔峰之最,沒有之一; 第二件,1873年的《布拉德韋爾 訴 伊利諾伊州案(Bradwell v. Illinois)》: 腦袋灌了水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以5票同意4票反對的票數裁決說,美國女性不能成為律師,因為女性的天職是妻子和母親; 第三件,1873年的《屠宰場案(Slaughter House Cases)》: 這是美國司法史上最惡劣的“偽法理”案例之一,美國最高法院以5票同意4票反對的票數裁決後,塞繆爾.米勒大法官(Samuel Freeman Miller)在裁決書中來了幾段美國憲法新解說: 《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特權或豁免權(Privileges or Immunities Clause)”只保護美國聯邦公民的極少數權利,而不保護州公民的普通民事權利或經濟權利。 《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主要目的僅是保護新獲自由的黑人,而非普遍公民的權利。 《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是為保護黑人免受種族歧視而制定,因此,除非州法律針對黑人作為一個種族,否則不屬於《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適用範圍。 美國最高法院的“偽法理”裁決,導致《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被限制為僅適用於種族歧視、經濟權利與職業自由、一般的公民權利都被排除在外。 這個美國最高法院荒唐的裁決,置《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於被廢除邊緣長達一百五十年之久。 《屠宰場案》判例為美國為南方十一州的白人至上主義的“反重建運動”提供了法律工具與“偽法理”基礎; 第四件,1875年的《邁納 訴 哈珀塞特案(Minor v. Happersett)》: 美國最高法院以9票同意0票反對的全票票數,再度公開歧視美國女性,裁決說美國女性是公民,但女性公民權並不包括投票權在內; 第五件,1876年的《美利堅合眾國 訴 克魯克香克案(United States v. Cruikshank)》:1873年4月13日,美國三K 黨在路易斯安那州科爾法克斯(Colfax)屠殺了一百五十三名黑人,美國最高法院以8票同意1票反對的票數幸災樂禍的裁決說,美國聯邦政府無權起訴路易斯安那州屠殺黑人的三K黨,就是差一點沒有公開的拍手叫好; 第六件,1883年的《民權案(The Civil Rights Cases)》: 惡劣無比的美國最高法院,為了確保白人至上主義者能夠擁有私人藐視黑人的所謂憲法權利,以8票同意1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乾脆將妨手妨腳的《1875年民權法》打成違憲黑法而廢除; 第七件,1896年的《普萊西 訴 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 美國最高法院以7票同意1票棄權1票反對的票數裁決說:州法律規定的私人服務“平等但隔離”條款,根據“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是合憲的。 俗不可耐又無能無才又無德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亨利.布朗(Henry Billings Brown),為醜陋的種族隔離合憲合法化“偽法理”畫皮,起了一個詩情畫意的遮羞布名字叫“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 第八件,1903年的《賈爾斯 訴 哈里斯案(Giles v. Harris)》: 美國最高法院以6票同意3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推卸責任說,白人至上主義者政客在美國南方十一州剝奪黑人投票權的制度,是各州自己的州權,美國最高法院無權插手各州的內政; 第九件,1905年的《洛克納 訴 紐約州案(Lochner v. New York)》: 對美國工人老是爭取權利持着負面態度的美國最高法院,以5票同意4票反對的票數裁決說,勞動時長限制是一種侵犯“契約自由”違憲行為; 第十件,1918年的《哈默 訴 達根哈特案(Hammer v. Dagenhart)》: 在全球文明國家開始注重保護兒童權利的風潮下,美國最高法院以5票同意4票反對的票數居然裁決說,美國聯邦政府無權禁止童工產品的跨州銷售; 第十一件,1927年的《巴克 訴 貝爾案(Buck v. Bell)》: 無所不知的美國最高法院以8票同意1票反對的壓倒性裁決說,根據“優生學偽法理(Eugenics Pseudo Jurisprudence)”和“三代弱智已經夠了”的菩薩心腸,裁決將弱智婦女強制絕育是合憲又合法行為; 第十二件,1944年的《是松豐三郎 訴 美利堅合眾國案(Korematsu v. United States)》:法蘭克林.羅斯福總統用《美國總統第9066號行政命令》將十一萬在美日人關進集中營的勾當,美國最高法院的法棍們,以6票同意3票反對的票數,公然公開的為種族歧視背書,壓倒性地裁決說這件勾當是完全的合憲合法無誤。 這些案例在美國法學界被廣泛視為“錯誤法律(bad law)”和“偽法理”,因為它們的推理違背美國憲法文本、違背事實、違背邏輯更違背平等原則。 所謂的“偽法理”是指表面上看起來是法律範疇或司法實踐,但實際上並不符合真實法律體系或公認的法律原則的法理、主張或行為 , 它通常以法律或判例為名,但其依據是虛構的、錯誤的或被歪曲的法律概念。 “偽法理”不是法律錯誤,而是法律被故意用於種族目的的系統性策略。在美國的司法史上,這也是白人至上主義者對司法與立法掌控的拿手好戲。 “偽法理”並非歷史偶發,而是一種可複製的政治技術:它在“重建時代”用於種族排斥,在現代則被重新包裝用於政治動員與制度操控。 “偽法理”是一種虛構的法律基礎,聲稱基於普通法或其他法律體系,但與真實判例或法律條文毫無關聯,或引用了偽造的法律格言和虛假的歷史文獻。 “偽法理”的另一個特徵是違背公認的法律格言,如“不否認即承認”“沉默即同意”就是最佳的例子。法律史學界常用的“偽法理“有三大特徵: 第一,虛構性(fabricated legal principles); 第二,選擇性引用(selective precedent use); 第三,目的性法理(teleological jurisprudence for political ends)。 “偽法理”的三大政治功能:第一是合法化壓迫、第二是製造程序性迷霧,第三是將政治敘事包裝成法律論證。 “偽法理”的另一種例子就是內容空洞的狡辯成性,美國最高法院裁決說種族隔離是違憲,白人至上主義者的“偽法理”卻辯說 : 不是這樣的,這與憲法不憲法無關,因為這既是一種“神的旨意”也是一種美國憲法賦予公民“選擇的權利”。 於是乎“神的旨意”和“選擇權利”,就變成了白人至上主義者與三K黨有權堂而皇之作惡的“偽法理”。 在“重建年代”美國國會通過《重建法案》說民選議員依法不得驅逐,白人至上主義者的“偽法理”卻辯說 : 不,這是可以的,因為這是“地方自治權”與及“州議會有權決定州議員的資格”。 就在“州權”和“資格”的“偽法理”的保駕下,喬治亞州議會悍然驅逐了所有的新當選黑人議員。 在1890年代,美國南方十一州全以“州權”對抗《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1950年代,美國南方十一州全以“地方學校自治權利”對抗美國最高法院的《布朗 訴 托皮卡教育委員會案》判例; 2026年1月7日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年僅三十七歲的蕾妮.谷德(Renée Nicole Good) ,被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探員喬納森.羅斯(Jonathan Ross),近距離連開三槍斃命。喬納森.羅斯槍法其好,其中一槍準確地射進蕾妮.谷德的臉上。 事情還沒有弄清真相,美國總統、美國副總統、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美國司法部長就迫不及待地祭出“偽法理”說,蕾妮.谷德“已經”用汽車碾壓了喬納森.羅斯,屬於“本土恐怖主義分子”,喬納森.羅斯是一位除害英雄。 為了確保她的“偽法理”能夠有市場,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情急之下,連“喬納森.羅斯已經進了醫院療傷但在治療後恢復正常回了家”的謠言都炮製出來了。 現代的“偽法理”依然換湯不換藥,依然祭出“地方執法自主權”對抗美國聯邦政府的民權調查。 所有的這類“偽法理”的唯一目的,就是假借這些煙霧彈來達到白人至上主義者的種族秩序得以維持。 “偽法理”不是偶發現象,而是美國種族政治的結構性工具。它不依賴暴力卻為暴力提供合法性,它不需要明文種族條款卻能實現種族歧視目的,它的偽裝讓壓迫者看起來像守法者,它讓被壓迫者看起來像違法者。 最佳的現代版“偽法理”案例就是唐納德.川普的《司法武器化案(weaponization of justice)》。 唐納德.川普在訴訟中的倒打一耙主要“偽法理”有二:唐納德.川普本人受到了政治迫害,2021 年 1 月 6 日衝擊美國國會的參與者也受到了政治迫害,要求賠償他自己和2021 年 1 月 6 日襲擊美國國會的暴徒們一百億美元。 唐納德.川普在第二次入主白宮的首日,既頒布的2021 年 1 月 6 日襲擊美國國會的暴徒們“美國總統特赦命令”,暴徒們的監牢是可以不需要繼續坐了,但“美國總統特赦命令”並無權撤銷或改寫暴徒們的刑事暴力犯罪記錄。 民事訴訟的結果無權也無法改變刑事案件裁決的記錄,任何的“偽法理”努力只能模糊世人的幻覺,但改變不了2021 年 1 月 6 日襲擊美國國會的暴徒就是刑事罪犯的既成事實。 唐納德.川普要美國司法部賠償他自己和2021 年 1 月 6 日暴徒們一百億美元,目的就是造成事實來間接證明:在2021 年 1 月 6 日襲擊美國國會事件上,美國政府是錯的,選舉就是被盜竊了的,如果美國政府沒有錯,為什麼要賠償呢?這就是典型的是非顛倒指黑為白“偽法理”案例。 沒有任何主流的美國法官會有興趣去與唐納德.川普串假戲。《司法武器化案》絕對沒有機會進入任何正常的美國聯邦法庭審判程序,法理極其簡單:明顯的是在假借權力在謀取個人私利、濫用司法程序、浪費法庭資源與及確保“偽法理”在美國司法體制的繼續有效性。 這件從政治誣陷到司法索賠的脈絡是清晰的。2023年開始,唐納德.川普與他的律師團隊開始亂潑髒水,聲稱美國司法部、美國特別獨立檢察官傑克.史密斯(Jack Smith)、紐約州檢察官和喬治亞州檢察官正在“利用司法系統打擊政治對手”。 隨後,唐納德.川普將這一政治口號轉變為司法訴訟,是為新聞媒體慣稱的《司法武器化 訴 美利堅合眾國案(Weaponization of Justice v. United States)》。 《司法武器化 訴 美利堅合眾國案》是一個籠統性命名,在法院文件或檔案中不存在這個案名。 唐納德.川普是涉及“偽法理”最多的美國總統,他也是玩弄“偽法理”圖利自己腰包把戲的慣犯,從他的《川普大學詐騙案》《賭場破產案》《禁止焚燒國旗案》《司法武器化一百億美元索賠案》《國稅局泄密一百億美元索賠案》等,全是現代“偽法理”下的真產品。 連續多年,唐納德.川普和他的律師團隊不停地強調他的司法麻煩來自: 第一,選擇性執法(selective prosecution); 第二,政治動機起訴(politically motivated prosecution); 第三,美國司法部武器化(weaponized Department of Justice)。 在“美國司法部武器化”這個議題上,實在是最大的諷刺 : 如果唐納德.川普說是第二,沒有人敢說是第一。 唐納德.川普和他的律師團隊沒有提出任何可證明政治動機的證據、任何可證明檢方違反法律程序的證據、任何可證明唐納德.川普或 2021 年 1 月 6 日襲擊美國國會的暴徒們曾經受到非法迫害的證據。 2026年6月12日,維吉尼亞州東區美國聯邦法院萊奧妮.布林克瑪法官(Leonie Helen Milhomme Brinkema)下令,暫時阻止美國司法部繼續運作準備接受巨額賠款的“反司法武器化基金(Anti‑Weaponization Fund)”。 萊奧妮.布林克瑪法官的命令法理有三: 第一,原告沒有法律依據(failure to state a claim); 第二,沒有可訴權(standing); 第三,沒有事實基(lack of factual basis)三大法理駁回唐納德.川普的《司法武器化一百億美元索賠案》。 長期在處理國家安全與行政法案件中,素以嚴謹見稱的萊奧妮.布林克瑪法官的命令法理有四: 第一,程序瑕疵與潛在的越權問題; 第二,“反司法武器化基金”的合法性爭議; 第三,個人利益衝突問題; 第四,涉嫌以公權謀私利。 萊奧妮.布林克瑪法官下令,要求美國司法部在後續聽證中,提交更完整的會議記錄和法律依據。 萊奧妮.布林克瑪法官更強調其餘四大主要法理指出: 第一,2021 年 1 月 6 日襲擊美國國會的暴徒已被美國法庭依法刑事定罪,不具備索賠資格; 第二,訴訟缺乏任何可識別的法律主張,這是政治聲明不是法律訴求; 第三,刑事被告不能通過民事訴訟推翻自己的定罪; 第四,2021 年 1 月 6 日襲擊美國國會暴徒的刑事定罪繼續有效。 萊奧妮.布林克瑪法官的四大主要法理,猶如四座難以逾越的天山難關,在維護美國法律尊嚴前提下,毫不客氣的將唐納德.川普意圖使用“偽法理”來招搖撞騙巨額賠償的齷齪勾當,送進了垃圾焚燒爐。 唐納德.川普和他的律師團隊試圖提出上訴,被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裁定:確認萊奧妮.布林克瑪法官的原判正確無誤,拒絕進一步審理。 唐納德.川普和他的律師團隊再試圖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但被美國最高法院拒絕立案不予受理,《司法武器化 訴 美利堅合眾國案》在司法程序上徹底終結。 《司法武器化 訴 美利堅合眾國案》是美國近 代司法史上最大的“偽法理”案例,全案的徹底失敗彰顯着“偽法理”在美國司法體系中的再度徹底破產。 世人在《司法武器化 訴 美利堅合眾國案》中,又一次見證了美國司法獨立對於執政者濫權謀利勾當的有效制衡。 當然,唐納德.川普和2021 年 1 月 6 日襲擊美國國會的暴徒們一毛錢也拿不到,天理和法理都很簡單,美國的法律尊嚴不會也永遠不會墮落腐敗到要向“偽法理”下跪的地步---即使這種“偽法理”是來自現任的美國總統。 另外一件典型的唐納德.川普現代版“偽法理”勾當就是《美國出生公民權案》,也就是《美國總統第14160號行政命令案》,或美國最高法院2026年的《唐納德.川普 訴 芭芭拉案》。 唐納德.川普第二任上台第一天就簽署了《美國總統第14160號行政命令》,要在三十天后開始取消非合法移民在美國出生孩子的天然美國公民權,當然會被告進美國聯邦法院。 然而從各地的美國聯邦法院,到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沒有一場訴訟不是以敗訴收場,最後纏訴到美國最高法院,是為《唐納德.川普 訴 芭芭拉案》,亦是毫無起色,最後以6票同意3票反對敗訴。 《唐納德.川普 訴 芭芭拉案》啟動以來,沒有見到任何一位美國法學家公開出來背書唐納德.川普,也沒有見到任何一位美國政論家,認為唐納德.川普會在美國最高法院取得勝利,其中主要的法理就是唐納德.川普的《美國總統第14160號行政命令》就是典型的“偽法理”。 唐納德.川普的美國訴訟部長約翰.紹爾(Dean John Sauer),在美國最高法院口頭辯論的所謂法理如“《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只是為保護獲得自由的奴隸而建立”“並沒有說非法移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就有權自動獲得公民權”等陳腔濫調“偽法理”,毫無新鮮見解,全是來自1873年的《屠宰場案》判例。 塞繆爾.米勒大法官在《屠宰場案》裁決書中對《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狹隘解釋,客觀上使美國南方白人至上主義者政權得以繼續限制黑人權利;其司法哲學的效果與南方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政治利益高度一致。 1873年的《屠宰場案》判例,在法理上從未被任何判例所推翻,但被美國法學家將之定格為“殭屍判例(zombie precedent)”,實際上已經名存實亡。 “殭屍判例”這一法律史與法理學中的辭藻,並不是由某位歷史學家創造,而是由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在1993 年《蘭布教堂 訴 森特莫里奇斯聯合免費學區案(Lamb′s Chapel v. Center Moriches Union Free School District)》的“協同意見”中創造並首次使用。 《屠宰場案》判例的核心法理早就被嚴重削弱、架空、邊緣化,在實務中幾乎不再具有原始效力,已經沒有任何具有良知的律師會引用這個“殭屍判例”來作法理。 在2010年美國最高法院的《麥克唐納 訴 芝加哥案(McDonald v. Chicago)》中,連極度保守兼原教主義的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大法官,在他撰寫的裁決書中都說 :“《屠宰場案》的判決是嚴重錯誤的。” 靠前唐納德.川普刑事辯護律師的背景而撈到了美國訴訟部長烏紗帽的約翰.紹爾,在《唐納德.川普 訴 芭芭拉案》中,不但提不出任何服人的法理,只能靠炒冷飯來意圖奇蹟的發生。 唐納德.川普的美國訴訟部長約翰.紹爾,在《唐納德.川普 訴 芭芭拉案》中,居然還在拿着一百五十三年前的“殭屍判例”當作他的主打法理,其愚昧、無知和短視,可見一斑,難怪會輸得摸不到北了。 一百多年來,“偽法理”的幽靈一直在美國大地上遊蕩徘徊,一有機會就借屍還魂禍害人間。 最近“偽法理”又死而不僵,發作在唐納德.川普和他家族的《國稅局泄密一百億美元索賠案》集體訴訟上。 2026 年 1 月 29 日,唐納德.川普和他家族在佛羅里達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控告“美國國稅局”及“美國財政部”,索賠一百億美元,是為《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Trumps et al. v.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et al)》。 唐納德.川普與其家族索賠一百億美元的“偽法理”,是“美國國稅局”沒有保護好他們的稅務資料,被“美國國稅局”前承包商查爾斯.利特爾約翰(Charles Littlejohn),得以非法獲取這些文件,並將其泄露給了《紐約時報》。 這是一件超級的“偽法理”兼“利益衝突”案件,唐納德.川普是現任美國總統,等同自己告自己,上級告下級,徹底的違反了美國政治倫理,在利益衝突和權力威脅下,下級當然不敢和頂頭上司在法庭對抗。 更荒唐的是,代理美國司法部長托德.布蘭奇(Todd Wallace Blanche),居然代表“美國國稅局”與自己的前客戶、現在的頂頭上司唐納德.川普進行所謂的交涉。 托德.布蘭奇是唐納德.川普的前刑事辯護律師,是著名的唐納德.川普的聽話馬仔,但他不但沒有因為利益衝突而自我迴避,反而積極地介入這件一百億美元巨額索賠案件。 托德.布蘭奇只顧盲目效忠保飯碗,忘記了自己的職位臨時代理美國司法部,也是同案被告之一。 《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被分配給“美國佛羅里達州南區卡爾.阿特金斯美國聯邦法院(Carl Clyde Atkins United States Courthouse)”的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Kathleen Mary Williams)審理。 《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由美國聯邦治安法官(United States Magistrate Judge)恩喬利克.萊特(Enjolique Aytch Lett),負責處理證據開示與前期作業預審程序。 美國聯邦治安法官是美國司法體系的特點,在法理上,美國聯邦治安法官不是美國聯邦法官,更不是美國總統提名,無需美國參議院認可,因而不是美國憲法聯邦法官。 美國聯邦治安法官只需要美國聯邦法官提名,“美國聯邦法官大會”通過,即可宣誓連任。 美國聯邦治安法官沒有任期限制,只要“美國聯邦法官大會”通過,就可繼續連任。 在美國司法史上,在位任期最長的美國聯邦治安法官,是北德克薩斯州聯邦地區法院的菲利普.萊恩(Philip Richard Lane),他從1971年至2011年共在位四十年四個月,至今無人打破這個記錄。 美國聯邦治安法官是根據美國國會在1968年10月17日,為了疏解美國聯邦三款法官繁重工作量,通過的《美國聯邦治安法官法(Federal Magistrates Act of 1968)》而誕生的。 美國聯邦治安法官的人數由“美國司法會議(Judicial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按實際需要而決定。 美國聯邦治安法官分為全職八年和半職四年兩種,目前有五百一十七位全職與四十二位半職的美國聯邦治安法官,操作着90%的聯邦法院案件預審的先期作業,美國聯邦治安法官的薪水是年薪$181,120 美元。 美國聯邦治安法官體系建立五十八年來,已經深度融入了美國聯邦法院司法體系,成為無法分割的一部分。 美國聯邦治安法官擁有範圍有限的裁決權: 他們可以對某些民事與刑事事項作出最終裁決,但必須在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在無同意時,他們只能作出“非最終裁決(recommendations)”,由美國聯邦地區法官作最終決定。 然而,美國聯邦治安法官的“非最終裁決”、法理整理和建議,無可避免地會直接影響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對案件的最終裁決。 1991年,美國國會通過《美國法典第28章第636條》規定,美國聯邦治安法官不得審理重罪(felony)、也不能接受重罪的認罪協議(felony guilty plea),與及任何非經被告書面同意的 A 類輕罪(Class A misdemeanor)審判。 在美國司法史史上,共有一百一十位美國聯邦治安法官,因工作業績優異,而被美國總統提名為美國聯邦三款法官,但沒有被提名出任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和美國最高法院的案例。 根據統一的美國聯邦法院案件分配傳統,《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是佛羅里達州南區卡爾.阿特金斯美國聯邦法院標準的“隨機分案系統”抽籤系統產生的結果,並無任何公開記錄顯示存在特別指定或繞過隨機分配程序。 2007年喬治亞州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出身的恩喬利克.萊特,素以處理名人案件聞名於美國司法界。 在出任美國治安法官之前,恩喬利克.萊特法官是“格林伯格.特勞里格律師樓(Greeberg Traurig)”的名牌律師,這家律師樓以擁有三千一百名律師而在美國排名第七。 《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剛開始,就受到美國法官凱瑟琳.威廉姆斯的法理挑戰和懷疑索賠動機,更受到全國輿論和美國國會兩黨議員的抨擊,討論着要通過新的立法來制止這件明顯是以公權謀私利的貪污腐敗兼利益輸送勾當。 在案件幾乎無法正常運轉下去之際,美國主流媒體爆出了兩造已經達成庭外和解的新聞。 大局已定,唐納德.川普等原告很滿意這個安排,認為既然是庭外和解,誰也管不着,發財美夢快要成真,於是就歡歡喜喜的主動撤了案。 然而現實並非如此。事情的發展並沒有朝着唐納德.川普的一廂情的大發橫財意願方向發展。 首先,有實在看不過眼、以前美國第四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約翰.盧蒂格法官(John Michael Luttig)、前馬薩諸塞區前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南希.格特納(Nancy Gertner)與及前紐約南區美國聯邦法官希拉.沙因德林(Shira Ann Scheindlin)為代表的三十五位前美國聯邦法官,提交“法庭之友意見書”,表達對案件的憂慮和懷疑。 三十五位前美國聯邦法官在“法庭之友意見書”中,聯名致函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要求她重新開啟案件,調查唐納德.川普與美國司法部所謂達成的 17.76 億美元“反武器化基金” 和整個所謂和解是否構成欺詐法庭(fraud on the Court)嫌疑。 三十五位前美國聯邦法官在“法庭之友”中指出,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在結案命令中寫着“案卷中無和解記錄( there is no settlement of record)”,但美國司法部隨後宣布了巨額“反武器化基金”和解,這意味着美國法院可能被誤導。 三十五位前美國聯邦法官指出:他們認為該“反武器化基金”可能是利用虛假訴訟為掩護,從美國聯邦財政中掠奪美國納稅人的聯邦財政巨額資金。 三十五位前美國聯邦法官引用“美國聯邦程序規則”,指出美國法院可以在發現欺詐時撤銷判決。 三十五位前美國聯邦法官認為,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在尚未完成對案件是否具有真正“對立性(case or controversy)的憲法調查前,就被要求關閉案件,與美國司法程序不合,因此應當重新開啟。 三十五位前美國聯邦法官在“反武器化基金” 被美國法庭取消後表示,美國法院仍應繼續調查,因為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對已發生事項表達了擔憂 。 接着,多個民間團體與監督政府機構,採取不同法律行動試圖制止這件讓“偽法理”幾乎得逞的勾當。 2024年6月4日,唐納德.川普的大發橫財美夢,好像有點開始發酸發霉,也開始有點朝着玄乎傾斜: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突然下令要重開案件。 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同時下令:暫停兩造庭外和解協議,等待法庭的進一步審查。 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的法理是:她認為雙方宣布的所謂庭外和解缺乏美國法院監督,案件程序嚴重不當,沒有達到美國法律要求的最低下限,更嚴重地違反了《美國法典》條款的硬性要求。 兩天后的2024年6月6日,唐納德.川普更不喜歡的壞消息又來了: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再度下令,明確禁止雙方繼續進行任何形式的庭外和解,要求所有的所謂庭外和解,必須依法提交美國法院審查,並要求雙方提交完整的庭外和解說明,與及兩造會談程序的所有詳細會議記錄。 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的命令是依法裁決的結果:“美國國稅局”與原告律師的所謂庭外和解缺乏透明度,涉及超過一百億美元的巨額賠償,集體訴訟必須依法由美國法院監督,兩造繞過美國法院程序的黑箱操作,違反了《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3條》規則,非法的私下和解可能損害未參與談判納稅人的權益。 《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3條》是集體訴訟的核心條款,它是美國集體訴訟制度的憲法,它決定一個案件能否作為集體訴訟進行、如何認證、如何通知、如何和解、如何分配賠償等。 《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3條》要求:美國法庭必須深度介入所有的集體訴訟,每一階段都需要經過美國法庭的審查和批准,才可以繼續進行第二步。 更重要的是《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3條》:要求雙方在庭外和解之前,必須要經過由美國法庭主持的“公平性公開聽證(fairness hearing)”司法程序。 除了要舉行公開的聽證會外,《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3條》並確認庭外和解必須要滿足三大法定要求:公平(fair)、合理(reasonable)與充分(adequate)。 況且《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3(E)(3)條》更嚴格規定:禁止集體訴訟案庭外和解,所謂的庭外和解必須在法庭上公開進行。 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再度下令的五大法理是: 第一,“美國國稅局”和“美國司法部”與原告律師,無權私下宣布達成私下和解; 第二,私下庭外和解沒有事前提交美國法庭審查; 第三,沒有進行 《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3(E)條》硬性要求的公開公平性聽證; 第四,沒有通知所有受影響的納稅人; 第五,集體訴訟案沒有經過法律要求的美國聯邦法院的程序批准。 因而這個所謂的私下庭外和解是非法而無效,這是美國納稅人的錢,必須立即停止黑箱操作。 這些硬性規定的美國法律,沒有一條是唐納德.川普喜歡的,也沒有一條附帶條件是他能夠辦到的---根本交不出兩造律師的談判記錄,也交不出集體訴訟中其餘原告律師們的交涉過程記錄。 眼見事情即將鬧大,被嚴重挫敗的唐納德.川普沒有了選擇,當他知道了只依靠“偽法理”和美國總統傲慢權力,是絕對無法撈到這筆橫財後,只得宣布放棄索賠一百億美元的訴訟。 2026年7月13日,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在裁決書中說: “從訴訟本身的性質以及各方當事人及律師自訴訟提起以來的行為來看,顯而易見,這是一次試圖利用美國法院為某項協議賦予合法性的嘗試。 該協議旨在給予與總統有關聯的個人及實體豁免權,並指定數十億美元的美國納稅人資金,用於補償法律未予界定的訴求。 這是一件非法利用美國司法系統為自己及其政府謀取私利的案件。” 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仔細地將她的結論法理,建立在美國最高法院的案例之上。 她借用唐納德.川普自己的“我在自己起訴自己(I'm suing myself)”說: “這項和解協議相當於美國總統與其美國司法部之間的勾結。唐納德.川普之所以對美國國稅局提起一百億美元的訴訟,是因為在他第一任期內,一名承包商向媒體泄露了他部分納稅申報表。唐納德.川普的訴訟行為是出於惡意的不正當目的動機。 行政部門的相關人員能否私下達成協議,針對法律上未明確界定的申訴,給予其自身及前客戶全面豁免權並提供數十億美元的稅款,這一問題從未被提交至本院審理。 雙方之間從未存在敵對關係;從未有過任何案件或爭議;也從未有過勝負難料的問題。首席原告唐納德.川普和政府是實為一體的,擁有完全一致的共同利益。 本法院認定,原告不當利用本訴訟來證明其在本案中獲得特定裁決的合理性---即獲得動用納稅人資金以及免於審計和其他調查---而這一裁決是通過對被告的控制而實現的。 本案的訴訟目的並非在於尋求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法律問題或事實爭議,訴訟本身的性質以及各方和律師,從提起訴訟到最終撤案的行為都清楚地表明,這是企圖利用美國法院為一項協議提供某種合法性,該協議旨在賦予與總統有關聯的人員和實體豁免權,並從美國納稅人那裡撥出數十億美元來糾正法律中未定義的所謂冤屈。 唐納德.川普和其他原告在訴訟中,未能將他們尋求的數十億美元與適用法規授權的賠償金額聯繫起來,而且他們在提起訴訟中聲稱他們明知或應該知道這些索賠已超過訴訟時效,並且索賠金額沒有事實或法律依據。 本案的關鍵在於,當事方能否通過偽裝成對立雙方並利用司法程序的合法性來達成上述目的。答案是明確的‘不能’。 政府再也不得聲稱該協議是合法法律程序的結果。” 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在“腳註”中寫道:“即使是基金金額---17.76億美元---也體現了一種品牌塑造的努力,而不是對損失進行深思熟慮的計算。” 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結論說: “確保美國法院僅用於美國憲法所規定的特定目的,是每一位美國法官的職責;面對當前審理的案件,本院亦必須履行這一職責。” 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頒布裁決書後,代表三十五位退休美國聯邦法官在法庭上作證的兩位律師諾姆.艾森(Norm Eisen)和馬修.普拉特金(Matthew Platkin),發表聯合書面聲明說: “法院的裁決是美國法治的一次重大勝利。這場爭議之所以持續存在,是因為原告尋求的救濟並未得到政府的滿足,原告沒有收到任何賠償金,而且被禁止從現已解散的‘反武器化基金’中獲得任何賠償。” 《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亦即是《國稅局泄密一百億美元索賠案》結束了,然而後續的麻煩才剛剛開始。 因為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認為: 第一,唐納德.川普與“美國司法部”之間的兩造律師,根本不是真正的立場對立,而是一件陰謀詭計的“串通訴訟(collusive suit)”,他們利用美國法院程序達成對唐納德.川普個人有利的安排; 第二,唐納德.川普的訴訟存在惡意行為; 第三,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更指出,兩造律師是在互相配合着演假戲,雙方的利益尤其是一致---如何能夠去討唐納德.川普的歡心,如何會對唐納德.川普更加有經濟利益; 第四,唐納德.川普與“美國司法部”之間的兩造律師,並非真正的司法爭議,而是政治目的的安排; 第五,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下令 : 美國法院禁止兩造任何一方引用或執行和解協議的任何條款 。 根據這五大法理,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將《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定格為“濫用法院程序”案子,根據美國法律,任何“濫用法院程序”的律師,必須擔負法律責任。 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在2024年6月6日下令,將為唐納德.川普操作《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的兩名律師亞歷杭德羅.布里托(Alejandro Brito),和丹尼爾.愛潑斯坦(Daniel Epstein),移交“佛羅里達州律師協會”進行紀律審查處理。 這件意圖拿着美國納稅人的錢、假借“偽法理”去取悅美國沙皇的代理美國司法部長托德.布蘭奇,是《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除了唐納德.川普以外的第二號靈魂人物,他當然脫不了關係,因為他的律師執照是紐約州頒發的,因而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將他移交“紐約州律師協會” 進行紀律審查處理。 目前,托德.布蘭奇被唐納德.川普扶正,提名他出任美國司法部長,估計他在《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中扮演的幫凶角色,將會是他在美國參議院聽證程序的致命傷,或許就是栽在這個問題上。 為了保持客觀和公平,“紐約州律師協會”應該不會在托德.布蘭奇的提名,在美國參議院出結果之前有所動作。 是為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著名的“紀律移交命令(disciplinary referral order)”命令。 丹尼爾.愛潑斯坦涉案比較嚴重,凱瑟琳.威廉姆斯法官下令由即時開始,最少一年之內,他將禁止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南區卡爾.阿特金斯美國聯邦法院辦案。 《川普等 訴 美國國稅局等案》是“偽法理”在美國大地上最新踢到鋼板的案例。再一次彰顯美國司法獨立體系,對無良政客以公權謀私利勾當制衡性的重要。 只要有無良政客在,“偽法理”就會有市場。這些“偽法理”多次出現在美國特別獨立檢察官傑克.史密斯的兩件起訴書,與及兩件州級檢查官對唐納德.川普的刑事檢控中: 第一件,是2023年8月1日,傑克.史密斯入稟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美國聯邦地區法院的《美利堅合眾國 訴 唐納德.川普案(United States v. Donald Trump)》,案由是 :“妨礙選舉認證、共謀欺詐美利堅合眾國。” 第二件,是2023 年 6 月 8 日,傑克.史密斯入稟佛羅里達南區美國聯邦地區法院的《美利堅合眾國 訴 唐納德.川普案》,案由是 :“非法持有美國政府機密文件”。 第三件,2023 年 4 月 4 日,紐約郡曼哈頓地方檢察官辦公室高級檢察官馬修.科朗傑洛(Matthew Colangelo),入稟紐約州最高法院刑事部曼哈頓分部的《紐約州人民 訴 唐納德.川普案(People v. Donald Trump)》。案由 : 是三十四項一級偽造商業記錄(Falsifying Business Records in the First Degree)。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阿爾文.布拉格(Alvin Bragg)是《紐約州人民 訴 唐納德.川普案》的總體負責人,但他並不親自作為庭審中的主打檢察官。 《紐約州人民 訴 唐納德.川普案》的主打檢查官是紐約郡曼哈頓地方檢察官辦公室高級檢察官馬修.科朗傑洛。 2024 年 5 月 30 日,紐約州曼哈頓刑事法院陪審團裁定:唐納德.川普在全部三十四項一級偽造商業記錄罪名上有罪(Guilty on all 34 counts)。 2025 年 1月 10 日,紐約最高法院法官胡安.默坎(Juan Merchan)宣布量刑:無監禁刑期、緩刑、罰款七千五百美元、不得再犯刑事罪行、不得與證人接觸、需接受紐約州緩刑部門監督。 胡安.默坎法官強調指出:“被告的身份不能成為量刑的豁免理由,但監禁不符合司法利益。” 胡安.默坎法官的量刑是符合紐約州法律的。很少紐約法官會將這種E 級的偽造商業記錄罪名成立犯關進監獄,多是判刑但允許緩刑。 E 級刑事重罪最高入獄期是四年,判刑率大概不會超過一年,而且幾乎不可能是“連罰(consecutive)”而是“並罰(concurrent)“,因而三十四項罪名成立與一項罪名成立在刑期上沒有多少分別。 “偽法理”在《紐約州人民 訴 唐納德.川普案》中是在被告辯護中,而不是在檢方的法理里。 第四件,2023年8月14日的《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State of Georgia v. Donald Trump)》。 “偽法理”在《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中不是旁支而是核心變量。整件案子發展的成敗,幾乎是隨着“偽法理”的廢立而定型。 喬治亞州富爾頓縣(Fulton County)地方檢察官法尼.威利斯(Fani Taifa Willis),以《受敲詐勒索者影響及腐敗組織法(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等十三項刑事重罪, 向喬治亞州富爾頓縣高等法院公訴唐納德.川普等共十九名被告。 《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之吸引世人特別矚目原因之一是因為兩大原因: 第一,法尼.威利斯是喬治亞州富爾頓縣歷史上首位女性、尤其是首位非洲裔美國人女性地方檢察官; 第二,唐納德.川普是美國歷史上被地方檢察官提控刑事重罪的首位前總統。 《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的檢控法理有着嚴重法理缺陷。法尼.威利斯團隊在起訴法理、證據呈現、公開言論中使用的不符合《RICO》法理的擴張性解釋、不符合證據規則的因果鏈推論、將政治行為包裝成“犯罪共謀”的理論化敘述。 法尼.威利斯在公開場合發錶帶有偏見的“法律結論(prejudicial statements)”,這些被批評為法律形式上像法理,但實質上無法在審判中成立。 法尼.威利斯團隊的起訴法理被認為“過度擴張(overbroad), 法院雖然沒有直接稱之為“偽法理”,但在法律評論界普遍認為: 將政治策略會議視為敲詐勒索共謀、將法律備忘錄視為犯罪工具、將公開言論視為非法壓力等,這些理論在《RICO》 的傳統法理中非常薄弱,被認為是形式上是法律論證,實質上是政治敘事。這也是“偽法理”的一種表現。 法尼.威利斯原本握有一手好牌,但被她自己的傲慢行為變成一手爛牌,將自己手握的真實證據硬是演變成無法使用的“偽法理”, 最後得了個滑鐵盧的現世報結果。 法尼.威利斯親手用愚蠢的行為將自己的強勢法理轉變為公認的新版“偽法理”,一子錯滿盤皆落索,一夜之間,整件《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土崩瓦解,毀於一旦。 2024 年 1 月 14 日是“馬丁.路德.金紀念周”,法尼.威利斯被邀請在亞特蘭大有一百七十九年歷史的“大伯特利非裔衛理公會教堂(Big Bethel Af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講演。 在講演中,法尼.威利斯不停的炫耀和吹捧自己,她將自己定位為黑人女性檢察官,強調自己在美國司法體系中的代表性,她以宗教語言表達使命感,強調自己不會被嚇倒。 “他們攻擊我是因為我是一名黑人女性”“他們知道自己在撒謊”“被告的法律挑戰是不誠實和惡意”“被告的法律行為描述是攻擊而非正常程序”“內森.韋德(Nathan Wade)是有能力的黑人專業人士”“他們對內森.韋德的批評具有種族偏見”“無法不與黑人專業人士被貶低的歷史聯繫起來”“他們挑戰法律是基於種族主義攻擊” 法尼.威利斯將自己與社區的種族鬥爭聯繫起來,她使用宗教與民權運動的象徵性語言,大聲呼籲教堂的聽眾,“也不要被嚇倒!”。 這些口舌之快徹底違反了喬治亞州法律規定:檢察官不得公開發表可能影響審判的公開言論。也徹底違反了喬治亞州法律規定:檢察官不得在庭外對被告的動機作出不當的指控。 這是全美國法庭取消檢察官資格的傳統標準: 如果檢察官的行為造成不可接受的偏見性影響,則必須移除,以確保司法程序的完整性。 法尼.威利斯的“大伯特利非裔衛理公會教堂”講演,用競選式的語氣談論《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干下了所有檢察官都永遠不該犯的錯---在法庭外面談論案情與及攻擊被告。 2024年1月8日, 與唐納德.川普同案被告之一、所謂的“選舉日行動總監(Director of Election Day Operations)邁克爾.羅曼(Michael Roman)的辯護律師阿什莉.默錢特(Ashleigh Merchant),向喬治亞州富爾頓縣法庭遞交一份動議: 阿什莉.默錢特檢舉法尼.威利斯與她聘請的為同案辦事的內森.韋德之間有羅曼蒂克關係,使案件陷進“外觀上的不當行為(appearance of impropriety)”處境。 為唐納德.川普辯護的喬治亞州律師史蒂文.薩多(Steven Howard Sadow)是這份檢舉動議的聯署人。他就像一頭兇猛的獅子,緊緊盯住他對手---法尼.威利斯---的一舉一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使人尷尬的“羅曼蒂克事件”方興未艾,滅頂之災的“教堂事件”隨風而至。 2024年1月25日,史蒂文.薩多單獨遞交另外一份動議,附帶證據,檢舉法尼.威利斯在“大伯特利非裔衛理公會教堂”攻擊他的當事人唐納德.川普,違反了喬治亞州檢查官的職業道德規則。 兩周之內的兩份動議,從私德到公權,雙雙慘被摧毀,使法尼.威利斯完全沒有回手之力,立即落在下風,等待發落。 證據確鑿,無法抵賴。《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被喬治亞法院定格為“已被不可逆轉地污染(irreversibly tainted)”,這等如宣判了《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的死刑。 《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尚未開庭,檢方已經潰不成軍,無法繼續提控下去。 “已被不可逆轉地污染”來自三大板塊:法尼.威利斯的公開言論、團隊的錯誤起訴法理、她與內森.韋德的個人羅曼蒂克關係導致的“外觀上的不當行為”。 這些“已被不可逆轉地污染”使得證據鏈、證人可信度、起訴理論都無法在審判中恢復,這正是所有“偽法理”的必然後果。 這是《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必須撤案的核心法理:起訴必須基於可審判的法理、“偽法理”導致案件無法公平審理、因此繼續起訴不再符合喬治亞州的司法利益,這使得撤案成為法律上必要的結論。原本的起訴理論已經被喬治亞州法院視為“偽法理”而無法繼續使用。 “偽法理”在《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中的角色,是作為“程序性污染(procedural taint)”的來源,導致原檢方被取消檢查官資格,並使案件的起訴法理在法律上無法繼續維持,從而成為撤案時“司法利益不再實現”的關鍵法理之一。 “喬治亞州檢察官委員會”主席彼得.斯坎達拉基斯(Peter Skandalakis)的撤案法理基礎是:在檢察官被取消資格後,將會由“衝突檢察官(conflict prosecutor)”重新評估案件是否“符合司法利益(interests of justice)”。 2024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唐納德.川普 訴 美利堅合眾國案》中裁決,“美國總統在官方行為方面享有一定的豁免權”。 唐納德.川普的律師史蒂文.薩多辯說,《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就是涉及了美國總統的官方行為,因此應該暫停審理。 喬治亞州富爾頓縣法官斯科特.麥卡菲(Scott McAfee)裁定說:案件可以繼續,但必須先解決豁免權問題,《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目前處於“程序性停滯(procedural limbo)狀態”,因為喬治亞州法官必須等待美國聯邦法院進一步裁定豁免權適用範圍後,再做決定。 “偽法理”既是導致法尼.威利斯被取消檢查官資格的關鍵因素之一,也是彼得.斯坎達拉基斯宣布撤案時,用來說明案件已無法在司法上繼續進行的主要法理。 這也是在法尼.威利斯被取消檢查官資格成為頭條新聞時,多位美國法學家就斷定將是唐納德.川普的勝利原因。 法尼.威利斯個人法學修養與團隊素質都有着嚴重缺陷,無論是在起訴法理、證據呈現、公開言論中使用的語言都極度不專業,甚至可以說不及格,既不符合 《RICO》法理的擴張性解釋,也不符合證據規則的因果鏈推論。 法尼.威利斯使用《RICO》來起訴唐納德.川普等十八人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她不是違法,而是把《RICO》推到它從未被使用過的極限邊界。 這就是為什麼許多法律學者說:“法尼.威利斯的理論可能在審判中成功,但在上訴中非常危險。”法理在此。 《RICO》的打擊對象通常是經濟犯罪組織而不是政治行為。《RICO》的公訴對象多是涉及黑幫、洗錢、賭博的有組織犯罪集團。 政治行為是否能構成《RICO》的非法目的是有高度爭議的。美國法院沒有在政治性案件里使用《RICO》的案例。 《RICO》的重要先決條件之一,是被告必須形成“持續性犯罪模式(continuity)“。 2021 年 1 月 2 日,唐納德.川普從白宮打電話給喬治亞州務卿布拉德.拉芬斯珀格(Brad Raffensperger),要他“找出 11,780 張票”來證明喬治亞州的選舉結果是錯誤的,, 僅此一次,並沒有滿足《RICO》“持續性犯罪模式”基本條件要求。 即使法尼.威利斯在喬治亞州地方法院取得《RICO》勝利,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訴法院必定用“《RICO》不適合在政治紛爭行為案為法理基礎”而將之推翻。 法尼.威利斯團隊將政治行為包裝成犯罪共謀的理論化敘述,無法取得美國法學界認同,在公開場合發錶帶有偏見的、形同競選式的“法律結論(prejudicial statements)“,雖然在法律形式上像法理,但實質上無法在審判中成立。 言多必失,古有明訓。喬治亞州富爾頓縣斯科特.麥卡菲法官,他之裁決撤銷法尼.威利斯的檢查官資格是有法理根據的。 斯科特.麥卡菲法官認定法尼.威利斯這些極度不應該在法庭之外討論的話語,將使《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進一步政治化與種族化。 斯科特.麥卡菲法官認定:法尼.威利斯的“對被告們的動機與誠實性作出不當評判”言論,有着“具有不當的庭外影響”和“可能影響潛在陪審員”嚴重錯誤。 斯科特.麥卡菲法官更認定:法尼.威利斯的這些庭外言論具有偏見性影響,已經不僅嚴重性地污染了案件的廉潔性,更破壞了被告們的公平審判權,因此構成取消她檢查官資格的關鍵依據。 這是一件鐵證如山般的檢查官嚴重失職事件,斯科特.麥卡菲法官就像任何美國法官一樣,都不會有第二個選擇,他不僅下令將法尼.威利斯革職,還下令她的整個團隊解散。 2024年12月19日,喬治亞州喬治亞州富爾頓縣地方檢察官法尼.威利斯,因為“外觀上的不當行為”和“已被不可逆轉地污染”案件原因,被撤銷在《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中擔任檢查官的資格。 這個檢查官的資格撤銷對喬治亞州檢方來說無異就是致命打擊---全體檢方人員全部解體,證據處理鏈被質疑,證人名單與策略全部失效,這屬於典型的程序性缺陷導致案件無法公平審理狀況。 斯科特.麥卡菲法官下令,十四天之內必須委任新的檢查官,否則他就把案件駁回。 “喬治亞州檢察官委員會”主席彼得.斯坎達拉基斯約談了數位檢查官,都不願意淌這潭子的渾水。2025 年 11 月 14 日,彼得.斯坎達拉基斯沒有選擇,只得宣布自己上陣接任。 彼得.斯坎達拉基斯面對着一百零一箱文件,八個TB 硬盤的材料發愁,在沒有檢察官願意協助下,完全束手無策。 這是典型掉進起訴已無法實現公共利益或公平審判目的困境,更無法滿足美國憲法要求的迅速審判權利。 證據不足、程序缺陷、公共利益不再實現、公平審判不再可能,尤其是面對的是以極度難纏見稱的唐納德.川普總統,與及喬治亞州最拔尖的《RICO》辯護律師---史蒂文.薩多。 “埃默里大學法學院(Emory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高材生、有超過四十年法庭經驗的史蒂文.薩多,是美國拔尖的《RICO》辯護律師,他經辦的《RICO》大案,多與名人有關。他應該是唐納德.川普在喬治亞州辯護麻煩的最佳選擇。 彼得.斯坎達拉基斯沒有任何的選擇,他唯一能夠做到的就是全面撤案,於是宣布對包括唐納德.川普在內的全案撤銷公訴。 彼得.斯坎達拉基斯撤案的法理基礎是:在檢察官被取消資格後,應該由喬治亞州“衝突檢察官”重新評估案件是否符合司法利益。 彼得.斯坎達拉基斯依據喬治亞州法律,將會賦予“衝突檢察官”的獨立裁量權,認定繼續起訴是否符合喬治亞州的司法利益。 彼得.斯坎達拉基斯面臨的困境是他既找不到繼任的檢查官,也找不到願意出任“衝突檢察官”的人選。 報告法庭後,喬治亞州富爾頓縣法官斯科特.麥卡菲,就委任彼得.斯坎達拉基斯兼任“衝突檢察官”。 根據喬治亞州法院長期判例,撤案與否(nolle prosequi)是檢察官的專屬權力,法院不能強迫檢察官繼續起訴,法院只能拒絕撤案,如果撤案明顯違反司法利益,法院就必須接受。 彼得.斯坎達拉基斯非常清楚,包括他自己在內,喬治亞州沒有任何人有在極短時間內接手《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的能力,無需多做考慮就可以作出明智的決定:他認定繼續起訴不再符合喬治亞州的司法利益,因此撤案。 《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的經驗教訓是:任何形式的“偽法理”都不應該被正常的司法程序接受。 《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結束了,但是還有一個尾巴問題依然懸掛在那裡。 全案共有十九名被告,其中西德尼.鮑威爾(Sidney Powell)、珍娜.埃利斯(Jenna Ellis)、肯尼斯.切斯布羅(Kenneth Chesebro)和斯科特.霍爾(Scott Hall)四人,已經和喬治亞州富爾頓縣司法部達成了“認罪協議”。 《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的撤案並不能使四位認罪者的“認罪協議”自動消失。 然而“認罪協議”是一份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喬治亞州 訴 唐納德.川普案》已經不復存在,喬治亞州富爾頓縣司法部無法也無權履行“認罪協議”內容的許諾,在這種情況下,多數法官都會採取撤銷“認罪協議”為最佳選擇。 《司法武器化 訴 美利堅合眾國案》使用的“偽法理”,與“重建時期”喬治亞州議會驅逐當選黑人議員事件使用的“偽法理”如出一轍。 前後兩事件的唯一分別是: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在陰謀詭計瞞天過海後,還是將喬治亞州議會的黑人議員全數驅逐出議會,終於得逞; 唯一的進步是: 現代的白宮准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在陰謀詭計瞞天過海後,被美國法官驅逐出美國法庭和社會公義之外,無法得逞。 亨利.特納那句震撼後世的宣言---“我絕不會拿起火槍去保衛一個藐視我男子漢尊嚴的國家!”---不是憤怒的吶喊,而是對美國道德破產的冷靜判詞。 亨利·特納與當選的三十三位黑人議員在喬治亞州議會的被驅逐,是“偽法理”的典型案例,不僅是美國南方十一州,也是整個美國種族史的縮影。 “亨利.特納事件”在“重建時代”的更大脈絡中的位置,以及它如何成為美國種族政治史上反覆迴蕩的主題---權利的授予與剝奪、民主的承諾與背叛。 通過這段歷史,世人不僅看到一位被驅逐的經過民主選舉程序產生的議員,更看到一個國家在種族問題上反覆失敗的結構性真相,理解“亨利.特納事件”就是理解美國民主制度最深處的裂縫和齷齪。 亨利.特納與其他民選黑人議員在1868年的遭遇,必須放在“重建時代”的法律結構中去理解。 1868年7月28日開始生效的《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賦予所有美國人民公平的待遇,然而喬治亞州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的“偽法理”卻將之扭曲為“《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未明確規定“黑人可擔任公職”。 《美國憲法第15修正案》禁止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州以“種族、膚色或先前的奴役狀態”為理由剝奪或限制公民的投票權,然而然而喬治亞州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的“偽法理”,卻將之扭曲為“《美國憲法第15修正案》未明確規定黑人可被選舉”。 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據此聲稱 :“黑人只有投票權但是沒有任職權”這就是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膽敢公然公開驅逐亨利.特納與當選三十三民選黑人議員的核心“偽法理”。 喬治亞州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以資格審查之名行種族排除之實,“偽法理”常通過“資格”“能力”“適任性”等中性語言實現種族仇恨目的。 “重建時代”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政客聲稱:黑人不具備擔任公職的資格,理由包括缺乏文明經驗、不理解立法程序與不符合傳統公職標準,這些理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卻被包裝成“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的後續延伸並沒有因為時間變遷而改變,20 世紀初:美國南方十一州以“資格審查”排除黑人出任陪審員。 在上世紀50和60年代,美國南方十一州的白人至上主義者則以“學校質量標準”阻止黑人學生進入白人學校,現代則以“選民身份證要求”排除低收入黑人選民。 “偽法理”善於使用中性語言掩蓋種族歧視目的 ,也就是用法律形式掩蓋種族歧視行為。 “偽法理”將種族暴力合法轉化為維護治安,“偽法理”不僅用於排除黑人的憲法權利,也用於為暴力提供合法性假法理。 喬治亞州治安當局在“重建時代”,允許白人民兵組織以維護治安為名襲擊黑人選民,地方法官拒絕起訴暴力者,理由是“黑人挑釁在先”,連驅逐民選黑人議員都被描述為“防止騷亂”。 在“吉姆.克勞”時期:警察以治安名義逮捕黑人,強制勞役;民權運動時期:警察以公共秩序名義鎮壓和平示威;現代則以合理懷疑名義對黑人進行不成比例的執法,美國學術界稱為“種族化警務(racialized policing)”。 暴力被描述為治安需要,法律為暴力提供了所謂的正當性。“偽法理”以程序正義掩蓋不正義勾當,關鍵技巧是:程序看似公平,結果卻系統性地不公平。 在“重建時代”,喬治亞州議會公開驅逐民選黑人議員的程序包括:正式動議、議會投票、“資格審查委員會”報告、程序完備,目標明確:驅逐所有合法當選的黑人議員出喬治亞州議會。 選舉壓制:程序合法,結果排除了黑人。陪審團資格排除:程序合法,結果變成了全白人陪審團。學校分配:程序合法,結果變成了種族隔離學校。程序正義的結果是不正義 ,種族歧視目的被技術性隱藏。 “偽法理”的力量在於:它不依賴暴力,卻為暴力提供合法性,它不需要明文種族條款,卻能實現種族仇恨目的,它讓壓迫者看起來像守法者,它讓被壓迫者看起來像違法者。 在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驅逐三十三位民選黑人議員案例,得出這樣的三個結論: 第一,驅逐黑人議員並非法律行為,而是政治行為借法律語言偽裝後的結果; 第二,憲法的沉默被白人至上主義者利用為排除黑人政治權利的工具; 第三,亨利.特納的抗爭揭露了“重建時代”民主制度的結構性脆弱。 “亨利.特納事件”發生一百五十三年後,美國國會眾議院發生了一件驅逐民選議員出“委員會”的事件,雖然在本質上有所不同,但驅逐勾當則一。 2021年2月4日下午7點,美國眾議院的民主黨包括十一位共和黨在內,以230票同意199票反對的結果,將代表喬治亞州美國聯邦眾議員馬喬里.格林(Marjorie Taylor Greene),驅逐出“預算委員會”與“教育和勞工委員會”。 《美國憲法》授權美國參眾兩院有權制裁或驅逐觸犯議會規則的民選議員,但馬喬里.格林當選前的言論,不足成為被驅逐出兩個委員會的理由,而當選後馬喬里.格林在美國國會享有《演講或辯論條款》憲法權利保護。 何況馬喬里.格林在當選後,並沒有任何不恰當的言論,馬喬里.格林有的是不同意見,即使沒有《演講或辯論條款》憲法權利保護,她的不同意見並沒有觸犯任何的美國法規。 馬喬里.格林是一位充滿了種族歧視和宗教仇恨的美國南方喬治亞州第14選區民選美國聯邦眾議員,她是美國眾議院近六十年來最噁心最醜陋的美國眾議員,她的言行,可以使魔鬼看起來像天使,使強盜看起來像周日教堂查經班老師。 然而馬喬里.格林是經過民選的合法美國眾議院美國眾議員,可以反對她的政見,可以藐視他的德行,甚至可以公開羞辱她,但就是不可以將之驅逐出“委員會”,這不是為馬喬里.格林背書,而是對民主政治的尊重。 美國總統之所以不能開除民選官員,並不是因為某一條《美國法典》禁止,而是因為美國憲法本身就不給美國總統任何對民選官員的罷免權。 美國總統只能罷免自己任命的行政官員,對民選官員如國會議員、州長、州務官、地方民選官員,完全沒有法律或憲法賦予的罷免權。 美國國會參眾兩院議員的權力依據《美國憲法》第1條第5節產生,美國總統無權干預。各州的州級民選官員如州長、州議員、州務官等,權力來源於各州憲法,美國總統無權罷免。 美國價值之一的特徵就是遵奉《美國憲法第1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然而言論自由是有底線的,是有附帶條件的,世上沒有絕對性的言論自由權利。 絕對性的言論自由不是《美國憲法第1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那是惡霸強盜式的濫用自由。 將美國最高法院形容為“一瓶九蠍”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利弗.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曾為言論自由極限厘定原則說:“你就沒有在漆黑的劇院裡大喊失火玩笑的言論自由”,就是一種精闢的釋法。 這種言論自由標準是沒有國界的。美國如此,中國如是。中國文化界素有“北京四大不要臉”的說法:指的是郭沫若、馮友蘭、老舍和臧克家四個人。 郭沫若在1958年1月25日所作的詩《題毛主席在飛機中工作的攝影》中說:“難怪陽光是加倍地明亮, 機內和機外有着兩個太陽!” 這是毛澤東變成了“紅太陽”的源頭,郭沫若也因此榮獲“北京四大不要臉”之首。這也能夠說成是言論自由嗎?“紅太陽”當然與言論自由無關,因為這些是些歌頌貪污腐敗美化獨裁暴君的言論砒霜。 在等級上來說,馬喬里.格林就是美國的郭沫若,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馬喬里.格林在美國國會公開帶着“川普在所有事情上都是對的(Trump Was Right About Everything)!”的帽子,嘴裡念念有詞的重複着“美國優先(America First)”三K黨座右銘,毫無羞恥之心! 馬喬里.格林叫囂着“反移民”“反建制”“反墮胎”“反猶太”“反穆斯林”“反全球化”“挺槍權”,鼓吹“Q陰謀論”,把 1 月 6 日暴力襲擊美國國會暴亂美化成“只是騷亂”“推翻暴君的運動”,對於支持唐納德.川普的“邊界建牆”勾當與及對於“讓美國再次偉大(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的神話,比唐納德.川普自己還要積極,還要來得像是打了雞血。 叫囂“讓美國再次偉大”的結果,是使美國陷進空前的貪污腐敗,美國的民權記錄跌倒歷史性最低,美國人民最自豪的“美國價值”和“美國精神”已經變成了最大的諷刺語,使人羞於啟齒。 馬喬里.格林對唐納德.川普的個人忠心,較之郭沫若對“紅太陽”只多不少,唯一差的就是少了一句“唐納德.川普就是美國的紅太陽!”。 馬喬里.格林在成為唐納德.川普的郭沫若後,意氣風發,一時無雙。“讓美國再次偉大”的簡寫是“MAGA”,是一句原教旨主義式的魔咒,充滿了個人崇拜、政治陰謀、民粹主義、種族主義、白人至上主義,與及直接高捧貪污腐敗的唐納德.川普為現代美國人民的救世主。 馬喬里.格林正在意氣風發的造神之際,一件突發的事件將她和唐納德.川普逼進了翻臉成仇的死胡同。 2025年9月2日,代表肯塔基州第四選區共和黨美國眾議員托馬斯.馬西(Thomas Harold Massie),在美國眾議院提交強制繞過“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程序,向美國眾議院提出要求強制美國司法部公開所有“傑弗里.愛潑斯坦檔案”動議。 在托馬斯.馬西到處拉支持票時,馬喬里.格林公開為他背書,更與傑弗里.愛潑斯坦受害者一起出席新聞會上,她站在 傑弗里.愛潑斯坦受害者女性旁邊,稱自己是在為“被強姦、被販賣的美國女性”發聲。 唐納德.川普立即公開咒罵她是“叛徒”“瘋子”“共和黨建制派”“輕量級”等,並撤銷了對她的背書支持。 最後導致馬喬里.格林與唐納德.川普的徹底翻臉成仇,互相叫罵,就像所有唐納德.川普的盟友一樣,馬喬里.格林敗陣,以辭職自我了斷為結局。 馬喬里.格林與唐納德.川普兩人真正的矛盾不在風格,而在忠誠與議程的優先順序:她認為唐納德.川普已經背離了“讓美國再次偉大”原教旨,而唐納德.川普認為馬喬里.格林背叛了他個人,更重要的是,唐納德.川普要求的是對他個人忠誠必須凌駕一切之上。 美國最高法院有超過五次的裁決判例,對政府官員和公眾人物來說,指出不同意見的評論即使帶有羞辱性的抨擊,亦是一種不同意見,是受《美國憲法第1修正案》言論自由保護的言談,不得視為誹謗。 美國最高法院於1964年3月9日,在《紐約時報 訴 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中,做出9票同意0票反對全票一致的劃時代裁決: 政府官員與公眾人物,不得以誹謗罪提起訴訟和要求賠償,除非能夠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是有“實際上的惡意”,和已經受到“實際上的損失”,法理就是《美國憲法第1修正案》保護的不同意見言談權利。 因而馬喬里.格林的不同意見,不能夠作為被驅逐出兩個委員會的法理。美國最高法院的多次判例鄭重強調其法理 : 《美國憲法第1修正案》保護的正是那些聽起來使人反感、討厭甚至是震怒的言論,因為正常而溫和的言談不會引起爭議,也不需要《美國憲法第1修正案》的保護。 馬喬里.格林起家靠極端 MAGA 語言吹捧唐納德.川普;出局靠制度透明與保護弱者的語言反唐納德.川普。矛盾的本質是馬喬里.格林堅持議程,而唐納德.川普要求的是絕對忠誠。 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事件,標誌着南方對白人統治的全面反撲,是“吉姆.克勞”體系隆重登場的前奏。 黑人議員確實有試圖通過法院訴訟來恢復席位,毫無司法公信力的喬治亞州最高法院以2票用意1票反對的結論,裁決黑人議員勝訴,還特別聲明黑人擁有出任喬治亞州議員的資格和權利。 然而,所謂的裁決連喬治亞州最高法院的大門都出不去---白人至上主義者霸占的喬治亞州議會根本不搭理,更談不上去執行了。 被驅逐的黑人議員們後來確實在聯邦政府的直接干預下被短暫恢復。因為恢復黑人議員席位並不是司法途徑而是政治壓力的結果。 恢復席位不是黑人議員主動司法訴訟的結果,而是聯邦政府對喬治亞州的強制干預。恢復席位是華盛頓強行命令喬治亞州執行的---最強硬的武器是恢復黑人議席是美國國會允許喬治亞州加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的先決條件。 恢復議席時間很短,在忽悠着美國國會允許喬治亞州加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後,就故態復萌,假借各種理由再度將黑人議員驅逐出議會。 1868年的美國南方十一州司法體系仍由白人至上主義者掌控:州法院幾乎不可能支持黑人政治權利,地方法官、治安官、陪審團都由前美國邦聯勢力主導,法律程序本身被用來壓制黑人,而不是保護他們在這種結構下,黑人議員非常清楚:司法訴訟根本不可能成功,甚至可能帶來暴力報復。 喬治亞州驅逐黑人議員後,美國國會的激進共和黨人認為:喬治亞州正在破壞重建、白人至上主義者正在奪回政權、黑人選舉權和公職權被非法剝奪,喬治亞州已經違反了《重建法》,於是美國國會採取了強制措施。 美國國會拒絕承認喬治亞州已重建完成。喬治亞州原本在 1868 年7月被重新接納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但在驅逐黑人議員事件後,美國國會宣布喬治亞州的重建不完整,要求重新進行軍事監督,要求恢復黑人議員席位作為重新接納的條件之一,美國聯邦軍隊重新進入喬治亞州。 1869年年底至 1870 年初,美國國會命令:重新將喬治亞州置於軍事管制之下,要求州議會恢復黑人議員席位,作為允許喬治亞州重返美利堅合眾國聯邦的先決條件,這就是喬治亞州黑人議員“短暫恢復”的真正原因。 恢復黑人職位事件發生在 1870 年初,但黑人議員真正能夠在議會中履職的時間非常有限---充其量也只有大半年的時間。因此恢復只是短暫的政治插曲,而不是權利的真正保障。 被驅逐的黑人議員重返喬治亞州議會後,由於共和黨已經變成多數黨,開始發揮多少應有的議會功能,事實證明,美國黑人就像所有其他種族一樣,有着出任喬治亞州議員的能力和資格。 這是一場假戲真演,目的就是讓喬治亞州儘快返回美利堅合眾國。1870年7月15日, 美國國會偽善地宣布,喬治亞州已經“重建”完成,從新接納進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 喬治亞州得以重返美利堅合眾國聯邦之時,就是黑人議員在喬治亞議會集體覆亡之日,不到大半年光景,喬治亞議會再也見不到任何黑人議員的影子。 白人至上主義團體和三K黨對最初的三十三名成員,實施了尤為兇殘的迫害和報復。在隨後的幾年裡,他們中有三分之一的黑人議員遭遇了殺害、威脅、毆打或監禁。 由1871年開始到1872年為止,喬治亞州白人至上主義者已經全面掌控掌控政府,黑人的所謂政治力量迅速地被消弱,最後完全排除在喬治亞州政治之外。 從這件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強行兩度驅逐出議會事件來看,白人至上主義者耍奸使壞的陰謀詭計是成功的。 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所謂成功,要歸功於“救贖運動(Redeemers Movement)”的深遠影響。 在喬治亞州議會通過動議決定驅逐黑人議員時,黑人議員並不敢反抗,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不立即離開議會的後果,就會迎來議會外面蓄勢待發三K黨的暴力攻擊。 在後“重建時期”的美國南方十一州,除了白人至上主義者、三K黨外,還新興起一個叫“救贖者(Redeemers)”的政治團體,不出十年,“救贖者”居然成為了美國南方十一州的核心政治力量。 他們的“救贖(Redemption)”政策旨在排擠激進共和黨人、自由黑人、“提包客(carpetbaggers)”和“鱗片無賴(scalawags)”組成的野貓式聯盟。 “提包客”是美國南方十一州白人至上主義者羞辱來自美國北方的移民,諷刺這個族群說他們一無所有,提着地毯布做的廉價行李袋,就要來美國南方投機謀利撿便宜。 “鱗片無賴”是一句充滿了羞辱性的諷刺語,與中文裡的“王八蛋”一詞有點接近。 “鱗·片無賴”是“南北戰爭”後支持重建與共和黨的南方白人,他們因挑戰舊南方的種族與政治秩序,與“提包客”和自由黑人合作推動“重建”而被美國南方十一州的白人至上主義者視為叛徒。 在美國南方十一州出生的“鱗片無賴”,占美國南方十一州的白人至上主義者選民的20%,是共和黨在美國南方十一州的中堅力量。 “救贖者”通常由白人自耕農領導,並在19世紀70年代至1910年間主導了南方大部分地區的政治。在20世紀初期,“救贖者”已經用暴力加陰謀手段,成功地統治了整個的美國南方十一州。 “救贖運動”在控制住美國南方十一州後,就肆無忌憚的通過行政、立法和法院,強行剝奪黑人包括投票權在內的憲法權利,是為使美國民族蒙羞九十年的“吉姆.克勞法時代(Jim Crow laws Era)”。 1830年代開始,為了配合“救贖運動”,美國南方十一州的三K黨開始通過“私刑處死”黑人來製造恐怖氣氛,這種系統性的種族暴力大約持續了一百三十年,到了20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時期才基本結束,這是美國歷史上最長的種族暴力時期。 “救贖運動”是由美國南方十一州保守民主黨白人組建的嶄新政治團體,是沒有三K黨之名而有三K黨之實的暴力仇恨組織,他們的政見就是推翻“重建”派政府、剝奪黑人政治權利、恢復南方白人至上主義的絕對統治。 “救贖者”是一些披着羊皮的狼,帶着美麗畫皮的人間魔鬼。他們主要的成員除了保守民主黨白人外,還有前種植園主、前美利堅聯盟國軍官、律師、法官、商人、商業利益集團、白人至上主義組織如“白人聯盟(White League)”“紅衫軍(Red Shirts)”等。 “救贖者”毫不隱瞞他們自己的政治意圖,因此如果有人詢問什麼是“救贖者”的話,他們的統一標準答覆是 :“從重建政府手中拯救南方恢復白人的絕對統治。” 在1870年至1890年之間,阿拉巴馬、阿肯色、佛羅里達、喬治亞、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田納西、德克薩斯與維吉尼亞十一州,全是“救贖者”的天下。 “救贖者”有一種很邪乎的政治信仰,他們痛恨“重建”政府的理論,是因為“重建”政府是黑人統治、美國聯邦占領,當然,還有全是些腐敗的共和黨政權。 “救贖者”之飛快的在美國南方十一州形成一股不容忽視的政治力量,因為他們與三K黨的信仰是一個硬幣的兩面,他們採用通過暴力、選舉操控和法律手段奪取全面的權力。 “救贖者”對待美國黑人的態度遠比三K黨還要三K黨,他們堅定地要取消黑人選舉權、取消黑人擔任公職的權利、取消黑人陪審員資格、取消黑人民兵組織,與通過暴力恐嚇與一切邪惡力量阻止黑人投票。 1868年的喬治亞州議會強行“驅逐當選黑人議員案”,1875年的“密西西比計劃(Mississippi Plan)”、1875年的“南卡羅來納紅衫軍暴動(Red Shirts Riot)”、1906年的“亞特蘭特大屠殺(Atlanta Massacre)等,無一沒有“救贖者”的熱情參與和策劃。 “救贖者”遠比三K黨還要壞還要損,他們對美國南方十一州的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最大所謂貢獻,就是在美國南方十一州全面建立起種族仇恨和種族歧視美國黑人的大環境。 “救贖者”是橫行超過美國南方十一州一個世紀的“吉姆.克勞”種族隔離制度的原始設計者與執行者。 美國南方十一州“吉姆.克勞”的什麼“種族隔離法(Separate Car Acts)”“選舉稅(poll tax)”“識字測試(literacy test)”“祖父條款(grandfather clause)”和“白人初選(white primary)”“選舉官員的自由裁量權”等“吉姆.克勞”伎倆,無一不是來自“救贖者”的壞點子。 美國最高法院歷史上確實出現過多名與南方“救贖者”運動密切相關的大法官。 他們不是正式組織成員,但其政治立場、任命背景、判例傾向與“救贖者”運動完全一致,被歷史學界普遍視為“與救贖者立場一致的大法官們(Redeemer‑aligned Justices)”。 美國最高法院至今為止,共有十七位首席大法官,其中有兩位首席大法官是“救贖者運動“的支持者。 第一位:是美國最高法院第七任首席大法官莫里森.韋特(Morrison Waite) ,有些評論家不稱呼他的法院是“韋特法院(Waite Court)”而是“救贖者最高法院(Redeemer Supreme Court)”, 舉一反三,其餘的可想而知。 第二位:是美國最高法院第八任首席大法官梅爾維爾.富勒(Melville Fuller),他的最高法院有一個極其刺耳的外號叫“吉姆.克勞法院(Jim Crow Court)”,雖然難聽,卻是事實。 另外三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繆爾.米勒、斯蒂芬.菲爾德(Stephen Johnson Field)、約瑟夫.布拉德利(Joseph Philo Bradley),都是些美國南方十一州白人至上主義與“救贖者運動“的支持者。 了解了這些美國最高法院法棍的思想,再回頭去閱讀他們的裁決書法理,就不會有任何的驚訝之處了。 在美國的歷史上,除了“獨立戰爭”外,恐怕沒有任何一場運動可與“救贖者運動”相提並論,美國南方十一州的白人至上主義的“救贖者運動”戰略目標,幾乎全部完美的完成任務。 到了1910年,在美國南方十一州,“救贖者運動”的組織目標已經徹底的摧毀了“重建”政府、剝奪黑人政治權利、恢復白人民主黨對南方的絕對統治、聯邦政府不再干預南方種族政策、更重要的是《美國憲法第13、14、15修正案》,在美國最高法院“蠍子”們的緊密配合下,已經極度弱化,可有可無了。 “救贖者運動”功成身退,已經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因為它已經變成美國南方十一州的常態政權,於是自我逐漸的退出美國政治舞台。 “救贖者運動”作為政治運動的自然消失,轉化為制度化的南方十一州 “吉姆.克勞”專用政治體系。 就像“獨立運動”成功後就不再需要獨立一樣,“救贖者運動”也不再是“運動”,而是南方十一州州政府本身的代名詞。因此它的自然結束不是因為失敗,而是它成功到不再需要繼續存在。 1890年至1908年間的十八年間,在“救贖者運動”的催生下,美國南方有六個州:1890年的密西西比州、1895年的南卡羅來納州、1898年的路易斯安那州、1901年的阿拉巴馬州和1908年的喬治亞州,直接肆無忌憚的利用修改州憲的手段,來徹底的剝奪黑人的選舉權利。 以密西西比州為例,就可看出通過修憲手段來達到剝奪黑人選舉權的效果是驚人的:修憲前,有90%的黑人擁有投票權,修憲後只剩下2%。 1900年的阿拉巴馬州,在十四個“黑帶縣(Black Belt counties)”共有79,311名黑人選民,但是到了1903年,僅剩下1,081名。 1900年時,阿拉巴馬州全州的黑人選民共有181,315人,1903年,在三K黨和“救贖者”的暗盤操作下,僅剩下2,980名。 “救贖者”持續不停地散播一種謠言:黑人天資低劣,不適合擔任公職。然而路易斯安那州本身的實際狀況就清楚地證明這就是一種政治謊言。 1868年時,路易斯安那州擁有三位黑人副州長:1868至1877年的奧斯卡.鄧恩(Oscar James Dunn)、1871至1873年的副州長、代理州長平克尼.平奇巴克(Pinckney Benton Stewart Pinchback)、和1873至1877年副州長的凱撒.安托萬(Caesar Carpetier Antoine)。 安托尼.杜布克萊特(Antoine Dubuclet)是路易斯安那州1868至1878年長達十年的首席財政官;皮埃爾.德斯隆德(Pierre Gustave Deslonde)是路易斯安那州1872至1876年的州務卿;還有超過一百二十三名的黑人民選州議員。 事實勝於雄辯,誰也無法抹殺這些美國南方黑人的傲人業績。怎麼到了三K黨和“救贖者”那裡,這些優秀的黑人就全變成了“不及格”“不合適”“有問題”了? 然而到了1877年,這些人全部因三K黨和“救贖者”的暴力、欺詐和法律壓制而被逐出公職。在此後近一個世紀的時間裡,路易斯安那州再無任何黑人擔任民選公職。 直到1968年歐內斯特.莫里亞爾(Ernest Nathan Morial)的橫空出世,才打破路易斯安那州種族歧視的百年死寂。 歐內斯特.莫里亞爾是一位美國黑人政治家、民權律師,也是新奧爾良市1978年至1986年的首位非裔美國人市長。 作為一位打破種族藩籬的民權領袖,歐內斯特.莫里亞爾創下了多項先例:他是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法學院的首位黑人畢業生,“重建時期”以來路易斯安那州的首位黑人議員,以及路易斯安那州第四巡迴上訴法院的首位黑人法官。 在擔任新奧爾良市長期間,路易斯安那州擴大了平權行動的實施範圍,提高了黑人在市政職位中的代表比例,並推動了多項經濟發展項目。 歐內斯特.莫里亞爾於1989年去世,享年六十歲 。 “南北戰爭”結束後,美國南部各地有超過一千五百名黑人擔任民選公職。他們出任過州長、副州長、州財政官、州務卿、州議員、美國聯邦眾議員和美國聯邦參議員。他們起草憲法,興建公立學校,掌握着實際的權力。 隨後,在三K黨和“救贖者”的有預謀有計劃的迫害下,他們在一個又一個州被清除出局---手段包括暗殺、舞弊、誣陷、監禁、立法以及有組織的恐怖暴力。 隨之而來的並非逐漸衰退,而是徹底的抹除。在某些美國南部州,近一個世紀內沒有任何黑人擔任民選公職。 只要有支持“救贖者”的司法體系在,美國南方十一州的黑人司法反抗是徒然無功的。 1898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威廉姆斯 訴 密西西比州案(Williams v. Mississippi)》中,以9票同意0票反對的壓倒性全票,黑着良知裁決說:密西西比州的憲法沒有種族歧視,完全符合《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公平保護原則精神。 綜合美國學術和法學界對《威廉姆斯 訴 密西西比州案》的三大評價: 第一,形式中立(facial neutrality)掩蓋實質歧視(racial intent), 第二,為 Jim Crow 提供憲法合法性, 第三,確立“州權優先”對抗 《美國憲法第14 修正案》的框架。 顛倒是非,指鹿為馬,莫過於此。恥哉!美國最高法院。 這個判例宣布了一個政治訊息:美國聯邦正式放棄保護美國南方的黑人權利,間接宣布了美國南方“救贖者”的徹底成功。 “救贖者”的最突出成就是將白人民主黨變成美國南方十一州的永久執政黨,將剝奪選舉權、種族隔離、種族歧視和種族暴力轉成為天公地道的制度化常態。 1870年喬治亞州被重新接納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後:美國聯邦軍隊撤離,美國國會停止直接監督,“救贖者”迅速崛起,白人至上主義者重新掌控州議會、司法體系、地方政府,喬治亞州的黑人議員雖然形式上仍有席位,但在政治上已經被完全邊緣化。 1871-1877年間,喬治亞州與整個美國南方出現以下趨勢:通過選舉操控、暴力、恐嚇阻止黑人投票,通過法律技術如選區劃分、資格審查排除黑人候選人,通過暴力組織如三K黨、“救贖者”製造恐怖,全面阻攔黑人投票。 1890年時,最終在美國南方十一州全面地建立了“吉姆.克勞法”政治體系,這種畸形的政治體制,一直維持到20世紀60年代初期。 喬治亞州議會假惺惺的所謂恢復黑人議員席位,絲毫沒有阻止了這一進程速度。黑人議員被恢復席位時間極短,只有大半年左右的時間。 所謂恢復黑人議員席位假戲只是在應付美國聯邦強制的形式性動作;最終結果是白人至上主義者重新掌權,黑人政治權利被徹底摧毀。 黑人議員的恢復議席只是為了滿足美國國會對喬治亞州“重建完成”的形式要求,而不是出於喬治亞州政府對黑人權利的真正承認。 結果非常殘酷: 恢復黑人議席沒有改變任何結構性問題,最終的黑人政治權利仍然被系統性摧毀。 恢復黑人議員議席不是司法勝利,而是美國聯邦政治干預的結果;恢復黑人議席之後的政治現實,仍然由白人至上主義者來作決定。 馬喬里.格林美國眾議員被驅逐出兩個委員會事件,使筆者重溫一段在一百五十三年前發生在喬治亞州,使美國民主制度和人文精神蒙羞的一段典故。 1974年,時任美國喬治亞州州長、後來出任美國第三十九任總統的詹姆士.卡特,在為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州議會大堂挑選肖像,從三位非洲裔美國人的肖像中選一: 第一位是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博士;第二位是黑人牧師亨利.特納,第三位是黑人教育家露茜.萊尼(Lucy Craft Laney)。 詹姆士.卡特州長之所以挑選了亨利.特納,是有歷史的前因後果和歷史淵源的。 亨利.特納有一個傳奇的一生,他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位成為基督教主教(Bishop)的黑人牧師。 亨利.特納和所有經過合法選舉當選的黑人議員的兩個月後,被三K黨白人議員強行驅逐出喬治亞州議會時,曾有一句流傳極廣的名言 :“ 我絕不會拿起火槍去保衛一個藐視我男子漢尊嚴的國家!”從中可以看出亨利.特納的剛烈個性。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剛烈個性和偏激思想使亨利.特納敢於公開反抗喬治亞州白人暴政,但是也蒙蔽了他的理智,局限了他的遠見,成為全盤皆錯的“泛非洲主義”的犧牲品。 亨利.特納最後只能成為美國黑人反抗暴政的民間英雄象徵,無法成為率領全體黑人走出時代災難的領袖。 把持喬治亞州議會的三K黨徒們,祭出一條荒唐透頂兼自欺欺人所謂法理:《美國憲法第15修正案》賦予黑人投票權,但是沒有賦予黑人不得被州議會驅逐出局的權利,所以喬治亞州議會,有權將包括民選黑人議員在內的不受歡迎的議員們驅逐出局的權力。 美國“南北戰爭”開始,亞伯拉罕.林肯總統任命亨利.特納為美國陸軍神職牧師,“南北戰爭”末期,安德魯.約翰遜總統任命他為“喬治亞州美國陸軍黑人兵團”神職牧師。 1869年,尤利西斯.格蘭特總統任命亨利.特納為喬治亞州馬康郡郵政局局長,但是不到兩個星期,在三K黨為首的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暴力威脅下,根本無法開展工作,也沒有任何白人職員聽他指揮,只得憤而辭職。 1870年,美國國會介入這件喬治亞州白人議員驅逐黑人議員的醜聞,強烈要求允許被驅逐出局的黑人議員復職。 喬治亞州之允許被驅逐的黑人議員恢復議席,不是因為白人至上主義者承認錯誤,而是為了將喬治亞州儘快加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的權宜之計,可以派遣美國參眾兩院的議員赴任,為喬治亞州爭取合法利益。 雖然三十三名黑人議員全部得到恢復席位,但是在三K黨主導的抵制遊戲下,毫無作為,不到大半年,亨利.特納等黑人議員還是被逼二度退出喬治亞州議會。 亨利.特納1834年2月1日,在南卡羅來納州紐百里法院市(Newberry Courthouse)出生,父母都是黑白混血兒,因而亨利.特納的膚色是淡黑色。 亨利.特納的奴隸主外祖母愛麗絲.格里爾(Alice Greer)是一位白人,他的外祖父戴維.格里爾(David Greer),雖然是從西非被綁架坐着運奴船而來的黑人,但卻不是奴隸,因為綁架他的白人看到他手臂上有關西非曼丁哥皇族(Mandingo)的刺青,不願將之販賣為奴,於是將之釋放,任其自由。 戴維.格里爾與農場女主人愛麗絲.格里爾生了一個女混血兒,就是亨利.特納的母親莎拉.格里爾(Sarah Greer)。 亨利.特納的命運多災多難,莎拉.格里爾在生下他後沒有多久,自由黑人的丈夫就病死了,靠着寡母的微薄力量和外祖母的經濟支持,亨利.特納在十四歲前,勉強得以溫飽。 亨利.特納自小就聰明好學,奮發向上,十五歲時到南卡羅來納州艾比維爾市(Abbeville)一家律師樓干清潔工作,這家律師樓的律師們,驚訝於這位年輕人的好學與聰明,於是決定大力培訓之。 在眾多大律師的指導下,亨利.特納的閱讀、算術、地理、歷史、神學、法律等知識與日俱進,不出數年,儼然成為一位風度翩翩的青年學者。 雖然這些律師們對他有着極高的期望,可是亨利.特納自己卻發現,真正使他有興趣的,不是律師,而是要成為一位“非洲衛理公會教堂(Af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的基督教傳教士。 亨利.特納將在律師樓學到的知識,全部用在攻讀基督教神學上,並於1853年取得了美國傳教士執照。自此以後,亨利.特納的傳教足跡遍及美國南部各大州。 1856年,亨利.特納與南卡羅來納州哥倫比亞市建築業富商的女兒伊麗莎.皮耶策(Eliza Peacher)結婚,不但改變了他的經濟狀況,也改變了他的人生命運。 亨利.特納與伊麗莎.皮耶策育有十四個孩子,但只有四個長大成人,其餘的全部夭折在孩童時期。 1858年,亨利.特納與家人搬到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出任“非洲衛理公會教堂”的全職牧師。 這一年,亨利.特納除了任職牧師外,開始自修英文語法、拉丁文、希臘文和希伯來文,為自己以後的傳教事業奠定了有力的基礎。 美國“南北戰爭”在1861年爆發時,亨利.特納正在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和美國首都華盛頓傳教,親眼見證了戰爭爆發的歷史時刻。 亨利.特納就像許多基督教教徒一樣,認為奴隸制度是上帝允許存在的一種合理安排。雖然他並不支持美國政府的武力戰爭政策,也不認為戰爭能夠解決黑白平等與奴隸制度的問題。 當時的歷史背景,使亨利.特納不得不支持亞伯拉罕.林肯總統的武裝打擊南方叛亂州政策,不然的話,他將無法面對所有的非洲裔美國人。 亨利.特納下定決心參與軍事行動,他用自己教堂後花園作為訓練基地,組織了美國第一支純黑人兵團,自任軍中神職牧師,鼓舞士氣。 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亨利.特納將他的事業集中到兩件事情上: 第一件是 : 鼓吹“泛非洲主義”,認同“美國殖民協會(The Society for the Colonization of Free People of Color of America)”的理論,號召非洲裔美國人返回非洲大陸生活和尋根; 第二件是 : 要將他的“非洲衛理公會教堂”福音,傳播到全球各地去。 為了要證明非洲大陸就是美國黑人的天堂,亨利.特納從1891年至1898年之間,四次訪問非洲大陸。 “美國殖民協會”的創始人之一是羅伯特.范利(Robert Finley),一位基督教牧師和教育家,他曾在新澤西州“巴斯金里奇(Basking Ridge)長老會教堂”擔任牧師二十年,1817年10月3日謝世前,是“喬治亞大學”校長。 羅伯特.范利的生日已經無從查起,只知道他於1772年,在新澤西州普林斯頓出生,十五歲即從“新澤西大學”畢業。“新澤西大學”就是“普林斯頓大學”的前身。 有感於美國黑人與奴隸在美國的悲慘環境,羅伯特.范利、塞繆爾.米爾斯(Samuel Mills),與他的學生查爾斯.坎貝爾(Charles Campbell)等人,在首都華盛頓組織了“美國殖民協會”,協助着將自願的美國黑人返回到非洲,重新落地生根,最少不再受到因種族歧視帶來的人性羞辱。 美國南方的前奴隸主,亦懼怕自由後的黑人報復,與及未來進入美國聯邦政府工作的可能,因而“美國殖民協會”得到了多方面的支持,“美國殖民協會”鎖定了西非的利比里亞共和國為理想的殖民地目標。 利比里亞共和國於1847年7月26日宣布獨立,美國南方政客一直堅決抵制,設法擱置承認利比里亞共和國動議,直到1862年2月5日,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南方政客撤離後,美國國會才通過了承認利比里亞獨立的動議。 在1822年和美國內戰之間,有超過多一萬五千名獲釋和自由出生的美國黑人,以及三千一百九十八名非洲加勒比海黑人,被“美國殖民協會”安置到利比里亞共和國定居。 由於這是一個不切實際的政治構想,加之新爆發的熱帶疾病,以及缺乏衛生設施和基礎設施,實行“泛非洲主義者”的結果是大量的死亡,認同與回歸非洲的計劃,全盤夭折,無疾而終。 美國的極端激進偽回教組織“伊斯蘭民族清真寺(Nation of Islam)”,其高調唱的就是“泛非洲主義”,可是政治騙子們只說不做,都不願意真的回到非洲去生活。 亨利.特納就不一樣,他是又說又干,1895年和1896年他護送着五百名非洲裔美國人,坐船前往非洲利比里亞定居。 然而理論與現實之間,畢竟有着一道漫長的距離和道路。這五百名“泛非洲主義者”到了落後貧窮的利比里亞後,發現非洲大陸並不是他們心目中的天堂,而是失業、骯髒、落伍、暴力、病毒、迷信的人間煉獄。 由於生活困難,醫藥缺乏,工作無望,使他們無法繼續呆下去,只得紛紛返回一度曾經使他們厭惡不已的美國。 自此“泛非洲主義”自我破産,非洲是美國黑人天堂的謊言,再也無法作為政治騙子們從事招搖撞騙的口號。 自亨利.特納的移民非洲計劃徹底失敗以後,返回非洲大陸天堂長期定居的理論,只能成為少數非洲裔美國政客們油嘴滑舌的口頭空談,再也沒有人敢真的去推行了。 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亨利.特納返回喬治亞州,協助美國政府執行“弗里曼管理局”,安排獲得自由的黑人奴隸的生活和工作。 亨利.特納同時策劃着在喬治亞州建立“非洲衛理公會教堂”。除了傳教外,他主要的工作是通過演講和布道,建立非洲裔美國人的自尊和信心。 世無完人,亨利.特納的布道的理論並不全是有道理的,有些理論甚至是有點兒矯枉過正,有點近乎荒唐與可笑。 比如說,亨利.特納不停地在布道中強調說,上帝是一位黑人而不是白人。雖然沒有人能夠證明上帝是什麼人種,可是也沒有人能夠證明上帝就是黑人。這種超乎常理以外的歪理,是無法也不可能引起共鳴和支持的。 1867年4月,喬治亞州舉行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第一次的州長和州議會全面改選。 亨利.特納知道這是提高黑人政治地位的良機,他當仁不認,除了自己參選外,還號召喬治亞州的非洲裔美國人,踴躍參與競選和投票。 此舉得到了驚人的政治效果:包括他自己在內共有三十三位黑人---其中二十四位是基督教牧師---當選為喬治亞州州議會參議員和眾議員,他們全是在亨利.特納的宣傳大旗下順利當選。 喬治亞州議會參議院共設有四十四席位,新當選的黑人有三位。喬治亞州議會眾議院共設有一百五十三席位,新當選的黑人有三十位。 這次的選舉成果有着重大的歷史意義,這是“南北戰爭”後第一批美國黑人進入喬治亞州州議會。 曾任前美利堅聯盟國喬治亞州州長的約瑟夫.布朗聲稱,根據喬治亞州法,黑人公民有權投票,但無權擔任公職,開始為驅逐黑人議員勾當製造“偽法理”輿論。 前美利堅聯盟國餘孽白人議員則表示,黑人議員因其曾為奴隸的身份而不得擔任公職,這就是徹頭徹尾的典型“偽法理”---《美國法典》中根本就沒有這種“血統論”條文。 三十三位黑人的當選雖然改變不了喬治亞州參眾兩院的政治生態,但1868年的選舉結果,不僅突破了喬治亞州議會沒有黑人議員的零記錄,也突破了美利堅合眾國的零記錄。 這個結果證實了不是喬治亞州的黑人沒有資格或能力出任議會代表,而是喬治亞州的法律與社會制度完全禁止黑人參與政治。 奴隸制時期的喬治亞州黑人無選舉權、無公職資格。在“重建時期”階段,喬治亞州白人至上主義者掌控州政府,黑人雖獲自由但仍未獲得政治權利。 直到 1867 年的“國會重建(Congressional Reconstruction)”,喬治亞州黑人首次獲得選舉權,並在 1868 年選舉中大量的成功進入州議會。 新當選的喬治亞州參議院參議員三人:亨利.特納、圖尼斯.坎貝爾(Tunis Gulic Campbell)與亞倫.布拉德利(Aaron Alpeoria Bradley)。 新當選的喬治亞州眾議院眾議員三十人:詹姆斯.波特(James Porter)、尤利西斯.休斯頓(Ulysses Houston)、詹姆斯.西姆斯(James Simms)、托馬斯.比爾德(Thomas Beard)、亨利.卡特(Henry Carter)、喬治.華萊士(George Wallace)、威廉.哈里森(William Harrison)、蒙戴.弗洛伊德(Monday Floyd)、菲利普.喬伊納(Philip Joiner)、安德魯.威廉姆斯(Andrew Jackson Williams)、威廉.吉爾福德(William Guilford)、普里默斯.金(Primus King)、詹姆斯.史密斯(James Smith)、喬治.林德(George Linder)、塞繆爾.加德納(Samuel Gardner)、彼得.奧尼爾(Peter O′Neal)、約翰.沃倫(John Warren)、安德魯.霍爾科姆(Andrew Holcombe)、麥迪遜.戴維斯(Madison Davis)、詹姆斯.理查德森(James Richardson)、弗萊明.法爾(Fleming Fyall)、威廉.諾貝爾(William Noble)、卡爾文.摩爾(Calvin Moore)、約翰.科斯廷(John Costin)、威廉.戈爾登(William Golden)、詹姆斯.克勞爾(James Clower)、詹姆斯.布坎(James Buchan)、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和約翰.布萊恩特(John Emory Bryant)。 約翰.布萊恩是唯一白人共和黨人,他支持黑人的公民權利,但在驅逐黑人議員事件中被喬治亞州議會的三K黨白人至上主義者視為黑人議員的盟友,因而照樣將他也驅逐如故。 這個黑人當選的數字是史無前例的,就是因為這個史無前例的現象,才招惹了喬治亞州州議會裡屬於多數黨,以三K黨徒為主的民主黨之妒忌仇視,驚慌懼怕。 主要的原因是喬治亞州白人至上主義懼怕這次的選舉結果,會引起整個美國南方政治骨牌效應。 驅逐黑人議員是白人議會成員的集體政治行為,具有廣泛的白人政治共識,而非少數白人議員秘密策劃。 喬治亞州議會參眾兩院的驅逐行動,都是由白人民主黨人主導的集體投票行為,是奉喬治亞州三K黨首領約翰.戈登(John Brown Gordon)之命而執行的,而非由某個具體參議員或眾議員單獨領導。 在約翰.戈登幕後操作下,以白人民主黨人為主導力量,聯合部分白人共和黨人,共同發起驅逐民選黑人議員勾當。 並不是每一位喬治亞州議員都贊成驅逐黑人議員,喬治亞州參議院議長班傑明.康利(Benjamin Conley),就是驅逐黑人議員勾當的堅定反對者,然而孤掌難鳴,起不了作用。 白人民主黨人必須依靠部分白人共和黨人才能形成多數,因此行動本質上是跨派系聯盟而不是某個領袖的個人推動。 喬治亞州議會的三K黨暴徒,假借各種“偽法理”將亨利.特納與新當選的三十三位黑人議員全部驅逐出議會,一個不留。 這批封建而頑固的美國南方白人至上主義政客,無法調整如今要和昔日的奴隸,在喬治亞州州議會裡平起平坐議事的事實,居然霸王硬上弓,利用在議會裡是多數黨的優勢,緊急通過了將這批新當選的三十三位黑人議員全部驅逐出議會的非法動議。 在“南北戰爭”和“重建年代”的美國南方十一州,但凡與種族仇恨有關的勾當,幾乎沒有一件與三K黨脫得了關係,不是直接就是間接,三K黨總是美利堅合眾國種族麻煩的最大製造者。 約翰.戈登是喬治亞州議會驅逐新當選黑人議員事件的幕後總指揮兼靈魂人物,他不僅是一個典型的白人至上主義者兼種族仇恨者,他也仇恨天主教和猶太人---因為他就是喬治亞州恐怖組織三K黨的最高領袖。 1993年9月1日,拉爾夫.埃克特(Ralph Lowell Eckert)在他的新書《約翰.戈登:軍人、南方人、美國人(John Brown Gordon: Soldier, Southerner, American)》裡面記載了一段軼事,足可看出約翰.戈登種族仇恨的猙獰廬山真面目。 1868年在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那是一座黑人占多數的城市,約翰.戈登發表了一次演講。在演講中,他對台下的黑人說道: “如果你們願意與白人和睦相處,他們會向你們伸出友誼之手,但如果你們企圖挑起種族戰爭,你們將會被消滅。全能的上帝創造撒克遜種族,絕非為了讓他們去受非洲黑人的統治。” 喬治亞州議會為了爭取美國國會允許喬治亞州加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不惜擠出笑臉,假裝歡迎被驅逐的黑人議員返回喬治亞州議會。 這個臨時的政治決定觸怒了喬治亞州三K黨頭子約翰.戈登,他下令暴力血惺報復。 三 K 黨與白人至上主義武裝組織發動了系統性的政治暴力。在 1868年至1871 年間的喬治亞州黑人議員遭襲擊浪潮中:至少三名黑人州參議員被暗殺, 超過二十五名黑人眾議員遭到槍擊、毆打、綁架或家庭被焚毀。 約翰.戈登是一名心狠手辣殺人如麻的三K黨暴徒,已經是毫無懸念的青史定論。 在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後的十六天,為了達到對黑人議員殺雞儆猴威懾目的,約翰.戈登發動了一場二十死四十傷的“卡米拉大屠殺(Camilla Massacre)”。 約翰.戈登親自掌控住一支專以殺害黑人的“白人騎馬民兵”武裝力量,遍布喬治亞州每一縣,在“卡米拉大屠殺”時,這些騎着高頭駿馬的全副武裝“白人騎馬民兵”,在當地警長的授權下,在“白人公民委員會”的偽裝下,肆無忌憚的大開殺戒。 遊行示威的和平黑人隊伍,訴求的就是抗議喬治亞州議會的“凡是血統超過八分之一混血就是黑人”法理,就該被驅逐的勾當。 屠夫兇手們美其名為“警長召集的白人鎮民武裝隊伍(Sheriff′s posse of white townsmen)”,也就是三K黨暴徒。 在喬治亞州,尤其是在“白人騎馬民兵”來說,大事屠殺如此巨大數量的和平遊行示威黑人隊伍,如果沒有約翰.戈登的首肯或參與,是一件不可思議的、難以置信的事情。 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不是孤立的立法事件,而是白人至上主義者通過系統性政治暗殺與暴力恐怖製造的結果。三K黨在黑人議員驅逐案中,扮演了暴力基礎設施的角色。 在喬治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事件後十六天,喬治亞州眾議院眾議員菲利普.喬伊納,連同白人共和黨共同組織了一場從奧爾巴尼(Albany)到卡米拉(Camilla),全程二十五英里抗議遊行,抗議喬治亞州議會針對黑人議員的驅逐行動。 預定的計劃是1868年9月19日,抗議示威遊行隊伍前往“卡米拉法院”,舉行一場和平的共和黨集會。他們的目標是動員黑人選民,反對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暴力政治。 然而,他們最終沒能發表演講。當地白人居民被喬治亞州治安當局迅速授予“特別警官”身份,並從商店和街角向遊行隊伍開槍射擊。 這場後來被稱為“卡米拉大屠殺”的事件導致至少二十人喪生、四十人受傷。 這起流血事件充分暴露了白人至上主義者,為了阻撓黑人政治力量的發展,竟會採取何等極端的殘暴手段。 白人至上主義者、三K黨與當地“白人騎馬民兵”得知消息,開始集結。在屠殺事件前一天 : 1868年9月18日,次日要屠殺遊行黑人的陰謀已經敲定。 喬治亞州米切爾縣(Mitchell County)警長蒙福德.普爾(Mumford Poore)與白人“白人騎馬民兵”秘密會面。他們決定:“如果遊行抗議的黑人一旦進入卡米拉就開槍。” 這是大屠殺的預謀階段。三K黨磨刀霍霍,地獄之門已經打開,悲劇已定,等待的就是死神的來臨。 1868年9月19日上午9:00,大約有兩百名的黑人,攜帶着抗議橫幅、皮鼓、號角等樂器,在菲利普.喬伊納領隊下,從奧爾巴尼開始和平出發。 遊行隊伍按照原定計劃,沿着瓊斯伯勒路(Jonesboro Road)步行前往目的地“卡米拉法院廣場(Courthouse Square)”,距離約十四英里。 1868年9月19日上午11:00,示威抗議遊行隊伍接近卡米拉鎮邊界,全副武裝的“白人騎馬民兵”開始在道路兩側集結。 蒙福德.普爾警長阻攔住了遊行隊伍並警告說 :“你們不能帶武器進入卡米拉!“ 菲利普.喬伊納回答說 :“我們沒有武器,我們只是來聚會。” 1868年9月19日中午12:00 ,黑人遊行隊伍抵達“卡米拉法院廣場”,黑人隊伍進入鎮中心,準備開始演講。 約四十名白人騎馬民兵分布在法院廣場屋頂、商店門口、街道兩側、隱蔽在大樹與建築物後面,他們已提前裝填好步槍與霰彈槍。 這是一次預早就已經協調好的伏擊。1868年9月19日下午12:05,法院廣場北側屋頂上,爆發出由當地白人詹姆斯.約翰斯(James Johns)開的第一槍! 詹姆斯.約翰斯的射擊目標是黑人領隊菲利普.喬伊納,但是槍法奇差,並未擊中。 槍聲一響,“白人騎馬民兵”立即從四面八方同時朝着毫無武裝力量的遊行黑人開火。 1868年9月19日下午12:06 至12:20,大規模屠殺開始,“白人騎馬民兵”騎馬沖入黑人隊伍,近距離開槍,見人就殺,他們用步槍托擊打倒地的黑人,追擊試圖逃跑者,連樂隊成員鼓手和號手都不放過,一律格殺。 黑人遊行隊伍中,沒有一人攜帶武器,完全無武裝,唯有四散逃命,多人被當場擊倒,許多人被追擊到樹林中繼續射殺。 白人至上主義者“白人騎馬民兵”屠殺手無寸鐵的無辜者是英雄蓋世的,他們不僅在現場直接屠殺,連朝着四周逃命的黑人亦不放過。 1868年9月19日下午12:20至1:00的四十分鐘,“白人騎馬民兵”在松林里,在小溪旁,在大路前後,又擊殺了數名黑人。有倖存者黑人證詞說:“他們追殺我們追了兩英里。” 1868年9月19日下午1:00至3:00之間,卡米拉白人鎮民加入暴力,他們對於“白人騎馬民兵”沒有將所有黑人徹底殺死的成績很不滿意,決定自己來完成任務。 白人鎮民開始英勇地毆打受傷的黑人,有人用棍棒、刀具攻擊倖存者,多名黑人被拖到街上繼續毆打致死。 喬治亞州米切爾縣蒙福德.普爾警長是整場大屠殺的全程目擊證人,他袖手旁觀,無動於衷,任由“白人騎馬民兵”和白人暴民行兇,更不要說要保護無辜了。 1868年9月19日下午3:00,“白人騎馬民兵”鳴金收兵,宣布勝利。 “白人騎馬民兵”散去。 黑人遊行隊伍完全被摧毀。卡米拉鎮進入白人至上主義的全面控制。 當天死亡人數至少十二人,後續傷重死亡者總計二十人,受傷者四十人。史稱“卡米拉大屠殺”。 1868年9月19日是個禮拜天,卡米拉鎮的白人報紙紛紛指責“鬧事的黑人”,聲稱“黑人攜帶了武器”“黑人挑釁在先”,最後當然說出他們的“偽法理”邏輯推理:“白人騎馬民兵”是在合法“自衛”。 這些卡米拉鎮的白人報紙的“偽法理”真謊言,與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的法理依據如出一轍---顛倒黑白,是非不分。 “卡米拉大屠殺”使米切爾縣的黑人社區陷入恐慌。大量懼怕的黑人逃離米切爾縣,黑人選民登記活動停止,黑人政治組織者被迫轉入地下。 驅逐黑人議員案的靈魂人物不是喬治亞州議會內部的白人議員,而是喬治亞州議會外面的白人至上主義權力核心---約翰.戈登。 約翰.戈登是喬治亞州白人至上主義的政治與暴力雙重中心。約翰.戈登在驅逐案中的角色不是“議會投票者”而是“幕後指揮者”。 約翰.戈登不是州議員,因此沒有參與投票。但約翰.戈登是整個驅逐黑人議員案的政治策劃者、 暴力組織者、“偽法理”提供者、白人至上主義聯盟的領袖、 驅逐黑人議員案的靈魂人物。 約翰.戈登的目標是要徹底摧毀黑人政治權利、讓喬治亞州擺脫《重建法案》的約束、恢復白人民主黨對州政府的完全控制、削弱共和黨、摧毀黑人選民基礎。 約翰.戈登與民主黨議員密切協調、提供驅逐的“黑人不適任”政治理由、組織白人媒體製造輿論、通過黨內會議決定驅逐策略、讓議會內部的白人議員執行他的計劃、白人議員只是台前執行者,約翰.戈登是幕後總策劃者。 約翰.戈登是三K黨與“白人騎馬民兵”的最高指揮者,他的權力不僅在議會外,更在暴力組織內部。 約翰.戈登控制三K黨喬治亞分部、白山茶會(White Camellia)、白人男子俱樂部(White Men′s Clubs)、各縣的白人騎馬民兵(mounted riflemen)。 約翰.戈登在 1868 年選舉前後組織對黑人選民的恐嚇、默許或指揮“卡米拉大屠殺”的“白人騎馬民兵”、製造“黑人政治導致暴力”的假象。 約翰.戈登主動的製造暴力事件,再將暴力事件的禍源嫁禍給黑人,喬治亞州議會白人議員引用暴力作為驅逐的理由。這就是驅逐黑人議員案的暴力基礎設施。 約翰.戈登是“偽法理”提供者,是驅逐案的法律話語設計者,他不僅是律師,也是製造“偽法理”的政治天才。 約翰.戈登提供的“偽法理”邏輯如“黑人可以投票但不能擔任公職”“黑人議員的存在引發社會不穩定”“議會有權審查議員資格”“驅逐黑人議員是為了恢復秩序”這些論點後來被喬治亞州白人議員在議會辯論中逐字使用。 約翰.戈登提供“偽法理”框架,喬治亞州議會提供執行形式。 約翰.戈登是白人至上主義聯盟的領袖,是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案的權力核心。 約翰.戈登在喬治亞州權力結構中處於頂點:控制民主黨、控制三K黨、他製造 “卡米拉大屠殺”暴力事件作為驅逐的“偽法理”主要依據。 1904年1月9日,約翰.戈登在在佛羅里達州邁阿密去世,死因是“急性消化不良引發的胃與肝臟充血導致腎功能衰竭與尿毒症(uraemic poisoning)”,如此罪孽深重,如此禍國殃民,居然能夠活了七十一歲。 在喬治亞州議會投票驅逐新當選的三十三位黑人議員之前,亨利.特納用強硬的態度,來做最後挽救局面的努力。 1868年9月3日,在喬治亞州州議會眾議院開場前,亨利.特納率領着全部新當選的三十三位黑人議員,站在喬治亞州議會眾議院大廳前,發表了一篇義正詞嚴、擲地有聲的激情演講: “議長先生,在我們就這件事情開始爭鬧之前,我希望這議會的同事能夠了解我本人所站的立場。 我本人是這個議會的民選議員,因此先生,我要做出一個選擇,要麼卑躬屈膝的巴結奉承討好貴黨,要麼像個男子漢那樣伸張我的權利。 我的一些黑人同事為了妥協,故意的向反對他們的政黨乞求同情,與頌揚他們性格的寬宏與大量。 先生,這些行為使我回憶起那些被鐵鏈子拴住的非洲黑人奴隸的形象。老的格言說得好:與魔鬼打架鬥爭時,只得使用烈火為武器。 我在這裡要求我應得的權利,如果有誰膽敢攻擊或挑戰我的男子漢氣概的話,我將會用霹靂手段來對付他! 我希望在座的君子們知道,我從這件事情上觀察出一個規律,我之所以要如此做,不是因為本人好鬥,這只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在世界的文明歷史上,沒有人會披着立法、行政和司法外衣的同時,居然以膚色的理由來提案和驅逐他們的民選對手。 今天,在這間議會上所發生的事件,是一件與全世界的歷史無法平行的醜聞。可以推論出,從今天開始,我們已經倒退到上帝將第一口氣吹到亞當嘴裡的時代了。 我知道這些事件,已經在這個國家或別的國家的法院裡開始訴訟,但是沒有一件是類似於今天的這種案例的。 但是先生,沒有一個偉大國家的議會史上,會有因為不是犯罪或行為不檢而被議會驅逐出場的前例,這樣做就是對神的起訴和審判。 無論閣下任意從什麼角度來看今天的問題,只要太陽還是從天堂的東邊爬升起來,這個醜聞將不會自動消失,他會在我們後代的子子孫孫中間,永遠地流傳下去! 這是個什麼樣子的立法機構?是個白人的立法機構,還是個黑人的立法機構? 我們今天所遵守的《美國憲法》的規定,當年是誰去立的法?誰是推動國會《重建法案》的先鋒?是誰首先要求大家向喬治亞州效忠?是誰將這些訊息傳遍了喬治亞州的大街小巷? 是那些強壯的黑人武裝部隊,和有良知的白人精英分子! 先生,我在這裡應該領受這些表揚,因為我已經在這裡全力以赴地配合着美國國會的《重建法案》。 讓我們來看看事實。這是誰的立法機關?難道這個議會不是由半數的喬治亞人民選出來的嗎?難道不是他們全力以赴地支持出來的嗎?他們有反對嗎? 是的,先生,只因為我代表着喬治亞州的部分選民合法地選舉我來到這個議事廳,今天這個議會的有些人,運用他們手上的權力,要將毒水噴潑到我的臉上。 先生,我們要反對,的是就這沒有前例可循的種族權力壟斷!好比如有人衝進我的家裡,霸占了我的妻兒子女,然後叫我滾出去一樣! 換句話說,你們就是要告訴我們,如果黑人要說話就要通過白人的喇叭,如果黑人要表達點兒情緒就必須低人一等地,要通過白人來傳達消息。 如果黑人不這樣子去做的話,那就是反動,就要將之定位為無權執行《美國憲法》賦予的權利! 先生,這裡最大的問題是:我是否是一個人?如果是的話,我要在這裡做堂堂正正的一個人,難道僅僅因為我的黑色皮膚,就要將我驅逐出議會的大廳? 我今天要告訴同仁們,我有權在這裡議事。議長先生,我不認為這場運動僅僅是在排擠我,而是在排擠《聖經》,排擠萬能的神,創造人而不將他完美之,嘲笑耶和華是一個笨蛋! 先生,為什麼呢?即使我們不是白人,但我們有着貢獻,在這裡我們是文明的先鋒。 我們建立了你們的國家,在你們的田野里工作,為你們收割了兩百五十年的農作物,我們向你們要求過什麼回報嗎?沒有! 你們剝奪了我們先祖輩多少的生命,我們要求過賠償嗎?沒有!我們已經將死亡的過去埋葬掉,但是我們現在要求,我們正當的憲法權利! 你們手上擁有所有的條件和便利,你們擁有我們的一切,你們擁有我們的鈔票,擁有我們的教育,擁有我們的出生之地,還稱呼我們為外國人。 我們沒有食物,沒有教育,沒有幫助,生時沒有屋頂可以遮風避雨,死後沒有墓地可以掩埋屍骨! 你們有法庭的正義,有教堂的福音,有學校的教育,而我們沒有鈔票,沒有鐵路,沒有電報,有的只是對我們不公義的種族偏見。 你們知道我們黑人是敬視你們白人為具有教養和品行的上司的。你們白人可以驅逐我們黑人出去,但我現在肯定的告訴你們,你們將來一定要後悔的。 如果一個國家不保護黑人,黑人也無法保衛這個國家,若果明日戰火燃起,我絕不會拿起槍桿去捍衛一個藐視我男子漢尊嚴的國家! 在喬治亞州的傳統里,老是白人悠閒地坐着,而黑人辛苦地勞動着。 但是先生,我要告訴喬治亞州的黑人們,在喬治亞州重視和尊重你們的價值前,不要再動一根手指頭去捍衛喬治亞州。 拿我自己來舉例吧,我是在美國南方的棉花田裡長大的,像我的背景而要成為一個有用之人,是要需要加倍的努力的。我決定在工作之餘,自我進修來充實自己。 當奴隸管家坐在他舒服的搖椅上休息時,我立即藉機讀書、思考和學習。 當我在第二天早上,聽到集合工作的喇叭號時,我已經習慣性地聽到他發着誓說,如果他發現我有讀書學習的意圖時,他一定用皮鞭子把我抽打致死! 我絲毫沒有懷疑他會真的如此去干,但他一直沒有這個打死我的機會,因為我每天向萬能之神禱告,請他庇護我,允許我讀書學習,神也真的那麼做了,我是從內心和靈魂深處感恩的。 君子們,你們可以在今天用票數達到驅逐我們之目的,但是我要提醒你們,蒼天在上,用眼睛緊緊地看着壓迫者與被壓迫者,神是不會允許由他親手創造出來的人類,長此地遠離正義的!” 喬治亞州議會眾議院院長約翰.墨菲(John Murphy),是驅逐黑人議員的主要執行者。他冷靜的坐在議長椅子上靜聽亨利.特納的抗議講演,直到亨利.特納講演完畢,才若無其事的輕輕地下令:開始投票。 喬治亞州議會眾議院投票結果是:八十三票同意、二十三票反對、十七票棄權,驅逐黑人議員案依法通過。 第二天在喬治亞州議會參議院的投票詳細記錄已經遺失,只知道“驅逐黑人議員動議通過”的結論。 1868 年喬治亞立法會的原始“會期記錄(Journal of the Senate)”在 “重建”和“救贖者”交替時期出現大量缺頁、散佚。 投票剛結束,亨利.特納憤怒地從座位上猛然站起來,掉頭就走,不必號令,無需暗語,所有當選的三十三位黑人議員們,全部自動撤出喬治亞州議會! 這就是美國喬治亞州歷史上,為了膚色的緣故,非法地強行將黑人民選議員驅逐出州議會事件的始末。 有三位美國歷史學家是研究這段驅逐黑人議員事件的專家: 第一位是埃德蒙.德拉戈(Edmund Lee Drago),他是美國歷史學家,專攻美國南方重建史、黑人政治參與喬治亞州政治史。 埃德蒙.德拉戈的代表作是1992年出版的《喬治亞州的黑人政治家與重建:一次輝煌的失敗(Black Politicians and Reconstruction in Georgia: A Splendid Failure)》。 埃德蒙.德拉戈是研究喬治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事件的第一權威;他的書是所有後續學者引用的基礎史料; 第二位是大衛.普爾弗(David Benjamin Pulver),他是美國歷史學家,專攻喬治亞州“重建”史、黑人政治史、地方政治檔案研究三大領域。 大衛.普爾弗的代表作是《最初三十三人的生平與時代(The Life and Times of the Original 33)》。 第三位是鮑比.瑟蒙德(Bobby Lee Thurmond),他是喬治亞州歷史學者,專攻黑人政治史、地方檔案、“重建時期”縣級政治結構三大領域。 鮑比.瑟蒙德的代表作是《喬治亞州政治中的黑人(The Negro in Georgia Politics, 1865–1908)》。他的研究覆蓋驅逐黑人議員案前後的長時段的政治詳細變化。 這三位美國歷史學家的代表作里,都無法寫出喬治亞州議會參議院的投票詳細記錄,全以統一口徑的““驅逐黑人議員動議通過”寫之,看來只有等待未來出土的新資料了。 當時的喬治亞州政壇,並不是每一位都是白人至上主義者。時任喬治亞州第四十六任州長的魯弗斯.布洛克(Rufus Brown Bullock),就是最佳的例子。 即使是以現代的標準來論定魯弗斯.布洛克,他都稱得上是一位高瞻遠矚的政治家。 魯弗斯.布洛克於1834年3月28日在紐約州伯利恆(Bethlehem)小鎮出生,1857年因工作原因搬到喬治亞州奧古斯塔市(Augusta)定居。 “南北戰爭”時,魯弗斯.布洛克參加了南方美利堅邦聯國叛軍,官拜陸軍中校,在軍需處辦公室服役。1867年,在戰後返回喬治亞州出任“梅肯與奧古斯塔鐵路(Macon and Augusta Railroad)”總裁。 魯弗斯.布洛克庸後創辦“奧古斯塔第一國民銀行(Augusta First National Bank)”,自此發家成為一代富豪。 1867年以共和黨代表身份參與喬治亞州新憲法大會。 1968年被共和黨提名競選喬治亞州長寶座,居然擊敗了民主黨提名、前美利堅聯盟國陸軍少將約翰.戈登,而當選為喬治亞州第四十六任州長,他是喬治亞州第一位共和黨州長。 魯弗斯.布洛克宣誓就任後,立即在喬治亞州推動種族平權,為了保護黑人的安全與及有效執行《重建法案》,他要求美國政府派出維安部隊駐紮喬治亞州。 魯弗斯.布洛克到處宣傳要遵守《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人人公平原則,飽受喬治亞州白人至上主義者厭惡,將他稱為“喬治亞州最受憎恨的人”,更是喬治亞州三K黨頭子約翰.戈登的死敵,極欲除之而後快。 當魯弗斯.布洛克聞知喬治亞州議會已經決定強行驅逐當選的黑人議員時,他知道自己沒有能力應付危機,於是成了第一位向美國國會通報與求救的人。 約翰.戈登是喬治亞州一霸,雖然前後兩度當選過代表喬治亞州的美國參議員,與及喬治亞州兩任的州長,雖然他從來未曾在喬治亞州議會擔任任何的職位,但卻可以掌控喬治亞州參眾兩院的議員,整件驅逐當選黑人議員的勾當,從最初的策劃到最後的執行,全是出自這個三K黨頭子之手。 1871年10月23日,在約翰.戈登幕後策劃下,假借“貪污腐敗、濫用職權、財政舞弊、操控鐵路合同、非法動用州民兵”等名義,暗中策劃將魯弗斯.布洛克彈劾下台。 在約翰.戈登掌控下的喬治亞州議會參眾兩院,是不難將魯弗斯.布洛克定罪趕下台的,何況還有背後的人身和生命暴力威脅。 研究三K黨和“重建時期”的美國歷史學家一致同意,這些所謂的彈劾理由指控,認定為政治迫害、種族主義反動勢力的藉口,主要的原因就是魯弗斯.布洛克積極保護黑人公民權、支持黑人投票、支持美利堅合眾國聯邦“重建”政策,因此他成為三K黨與“救贖者”推翻“重建”政府的首要目標。 1871年10月23日,任期尚且未滿,在三K黨決定要使用暴力將他拘捕或者殺害的前夕,人身安全和險惡環境處處受到威脅之際,魯弗斯.布洛克突然辭職,並在當天夜裡偷偷的逃離喬治亞州,避禍紐約。 連一個堂堂的州長都被約翰.戈登嚇得要摸黑逃命,這個三K黨頭子的殘暴程度,可想而知。 1907年4月27日,魯弗斯.布洛克病逝紐約州阿爾比恩(Albion),享年七十三歲。 亨利.特納在喬治亞州眾議院的抗議講演中大聲質問:“這是誰的立法機關?” 亨利.特納不是在要求把全體當選黑人議員留下來,而是直接說明在本質上,全體的喬治亞州參眾兩院議員,都是一些赤裸裸的種族歧視分子。 喬治亞州當選黑人議員在 1868 年被驅逐後,並不肯俯首認命,以亨利.特納為主導骨幹,發動了一場跨越州議會、州法院、聯邦政府、軍區司令部的多層次的政治和法律抗爭。 亨利.特納與眾黑人議員們直接向美國聯邦政府發出抗議函,要求立即介入這件非法驅逐當選黑人議員事件。 亨利.特納與眾黑人議員們的訴求有三: 第一,喬治亞州參眾兩院強行驅逐合法當選黑人議員事件違反了《重建法案》; 第二,喬治亞州參眾兩院強行驅逐合法當選黑人議員事件剝奪了黑人公民的政治權利; 第三,亨利.特納與眾黑人議員們要求美利堅合眾國聯邦政府、美國第三軍區總督兼總司令、與美國國會介入調查。 對亨利.特納與眾黑人議員們有利的客觀大環境是:當時的喬治亞州依然在聯邦軍區總督兼總司令阿爾弗雷德.特里將軍(Alfred Howe Terry)管轄之下。 喬治亞州屬於美國南方十一州五大軍區、總部位於亞特蘭特的第三軍區總督兼總司令阿爾弗雷德.特里將軍的管轄。 阿爾弗雷德.特里將軍從1869年12月22日開始,也就是美國國會拒絕承認喬治亞州已經滿足《重建法案》,並通過決議要將喬治亞州重新置於美國聯邦軍事管轄之下時,出任了第三軍區總督兼總司令。 阿爾弗雷德.特里將軍是“南北戰爭”名將,他最大的個人特色就是極度痛恨禍國殃民的三K黨,他是白人,但極度反對白人至上主義者。 阿爾弗雷德.特里將軍一直近距離的觀察着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的胡作非為,並安排好了隨時採取必要軍事行動的部署。 阿爾弗雷德.特里將軍堅定地認為驅逐當選黑人議員勾當,是喬治亞州議會參眾兩院三K黨議員的卑鄙勾當,他握有大量證據指出,喬治亞州三K黨是一些兇猛的殘酷暴力分子,他們不僅恐嚇黑人選民,還非法選舉操縱。 1870年1月初,美國史學家聲稱的“特里清洗行動(Terry′s Purge)”在阿爾弗雷德.特里將軍軍事命令下,全副武裝的美國陸軍採取鐵腕政策清除: 第一,全副武裝的美國陸軍採取強硬軍事手段,直接撤職、拘捕和驅逐所有包括前美利堅聯盟國議員在內的二十八名喬治亞州議會參眾兩院的三K黨議員; 第二,任命在選舉中得第二最多票的共和黨人,填補三K黨議員留下來的空缺; 第三,於1870年1月10日執行喬治亞州最高法院裁決,全面恢復被三K黨非法驅逐的當選黑人議員席位,這使共和黨立即成為喬治亞州議會參眾兩院的多數黨。 在亨利.特納與眾黑人議員恢復議員後,首先就是通過了《美國憲法第15修正案》的認可程序。 或許“特里清洗行動”是軍事行動而不是司法程序,因而沒有起訴書,沒有庭審,沒有裁決書,有的只是實際軍事行動帶來的實際結果。 筆者查不到被撤職或驅逐的喬治亞州議會三K黨議員名單,只知道目標是清除所有仍然掌握政治權力的前美利堅聯盟國議員、三K黨黨員和以暴力、威脅和作假當選的兩院議員。 這是美國國會在《重建法案》裡授權阿爾弗雷德.特里將軍的權力,完全合憲合法無誤。 然而合憲合法是一回事,現實政治又是一回事。喬治亞州的白人至上主義者強大實力,使復職後的黑人議員徹底的被孤立、抵制和不合作,雖然人在其位,但極難有所作為。 在三K黨的暴力威脅下,或自動退出政治,或銷聲匿跡,或被暗殺死亡,或被關進監獄,不到一年光景,所有黑人議員徹底的在喬治亞州參眾兩院清零。 喬治亞州議會最後一位非裔美國人議員威廉.羅傑斯(William Henry Rogers)於 1907 年辭職後,直到 1962 年勒羅伊.約翰遜(Leroy Reginald Johnson)的當選,喬治亞州的黑人才再次在州議會擁有代表,這中間相隔了五十五年的歷史時空。 除了直接要求美國國會和美國第三軍區總督兼總司令直接介入驅逐黑人議員事件外,亨利.特納和被驅逐的黑人議員決定採取法律行動---明知道在白人至上主義者掌控的喬治亞州法院,去控告白人至上主義者的結果是什麼,但還是堅持依法處理,是為美國近代史上著名的《懷特 訴 克萊門茨案(White v. Clements)》。 1869年6月,喬治亞州最高法院以2票同意1票反對的結論,裁決說喬治亞州的黑人公民,有權擔任喬治亞州議會兩院議員職位的權利。 投同意票的是喬治亞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瑟夫.布朗(Joseph Brown),與大法官海勒姆.華納(Hiram Warner),投反對票的是道森.沃克(Dawson Walker)。 喬治亞州最高法院的正義裁決是出爐了,但在喬治亞州白人至上主義者眼中就是個笑話,根本沒有人尊重,也沒有人去執行,唯一的功用,就是給美國國會增加一個干預喬治亞州議會暴行的口實。 自此以後,亨利.特納對喬治亞州的政治心灰意冷,不再過問政事,專心布道。 1880年,“非洲衛理公會教堂”委任亨利.特納為主教,開創了第一位美國黑人出任主教(Bishop)職位的歷史紀錄。 “非洲衛理公會教堂”是一個多主教制度的教會,亨利.特納是第十二位主教,目前的“非洲衛理公會教堂”就同時擁有二十一位主教共同治理教務。 “非洲衛理公會教堂”在全球五大洲三十九個國家、七千一百三十間教堂、兩千七百八十五萬信徒。 亨利.特納本人對美國民主制度徹底失望,並且放棄了幻想。他後來仍繼續發聲,但他越來越認為:偽善的美國白人永遠不會允許黑人獲得真正的政治權利。 因此亨利.特納轉向:倡導黑人移民非洲,推動黑人自立、自治,批判美國民主制度的虛偽性,亨利.特納的思想轉向,本身就是對美國南方“重建”失敗的直接回應。 亨利.特納自小就染上抽煙的習慣,終於在老年時,為這個惡習付出了沉重的健康代價:他的身體完全被尼古丁摧毀。 亨利.特納在臨老之年,告訴朋友們說,他不願意死在一個對黑人充滿了惡意的國家!他以多病之身,執意請人用擔架,把他從密歇根州底特律市,抬到了加拿大的溫莎市。 剛到加拿大的溫莎市,亨利.特納就得了嚴重性中風,1915年5月8日,在加拿大溫莎市去世,歸葬於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享年八十一歲。 亨利.特納一生為非洲裔美國人的尊嚴和地位而奮鬥,其歷史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亨利.特納的功,在於他是美國黑人宗教領袖中最激進、最具思想原創性的民族主義者之一,是美國南方“重建時代”黑人政治權力的象徵。 亨利.特納的黑人移居非洲主張在當時與後世都備受爭議,他對美國政治體系的悲觀判斷被部分學者認為沒有必要的過度絕望。 亨利.特納是“黑人神學”先驅,“上帝是黑人”就是一種革命,黑人自決論與黑人民族主義的確鼓舞了黑人的意志和信心,但是他的“泛非洲主義”理論,明顯的是一種失敗主義輻射下的逃避主義。 亨利.特納一生最大的敗筆,是他把“黑人移居非洲(Back‑to‑Africa)”當成黑人解放的主要戰略,並為此投入巨大精力,但該計劃在現實中幾乎完全失敗。 更重要的是,“黑人移居非洲”計劃正是美國白人至上主義者精心設計的陰謀詭計,亨利.特納無意間中了白人至上主義者的圈套而不自知。 亨利.特納是美國黑人歷史中極具原創性、極具力量的思想家與宗教領袖。他的功在於思想的深度與政治象徵意義,他的過在於策略的不可行性與對美國政治的悲觀主義。 亨利.特納不是一位完美的抗暴英雄,但絕對是一位不可忽視的時代巨人。 作為一位時代的黑人宗教領袖,亨利.特納缺乏的---也許是他最大的致命傷---就是他內心充滿了仇恨和報復欲望,他最缺乏的就是耶穌基督宣傳的那種大愛。 耶穌基督甚至鼓吹不僅要愛他的鄰居,也要愛他的敵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臨死之際,還在禱告請上帝原諒釘死他的儈子手,“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亨利.特納每天握着《聖經》在傳道,但把基督教最重要的大愛精神忘記的乾乾淨淨。 再證之於印度的莫漢達斯.甘地和美國的馬丁.路德.金,就不能找出亨利.特納為什麼必然失敗的因果關係。 亨利.特納臨死都沒有悟道,都要寧願死在加拿大,也不肯死在為他提供時代大舞台的美利堅合眾國,即使他已經不能走路了,也要找人把他抬到加拿大。 諷刺的是,天從人願,他的確是死在了加拿大,但屍體還是要運會喬治亞洲亞特蘭特埋葬。 這說明了亨利.特納內心累積的怨恨,已經到了無法調和的程度---這些都是宗教家不該擁有的狹隘心態。 無論是在宗教的領域還是人文的視野,亨利.特納都無法與莫漢達斯.甘地與馬丁.路德.金相提並論---他們之間相差着不知多少個境界和檔次。 如果了解當時的美國客觀政治大環境,或許會對“亨利.特納事件”更增加洞察力。 “在南北戰爭”前,美國共有三十四個州,其中十五個是蓄奴州,十九個是自由州。 由於奴隸制度的意識形態和利益衝突,導致蓄奴州和自由州的矛盾逐日加深,水火不容,最後無法共存,唯有武力解決。 1861 年 2 月 4 日 ,南卡羅來納、密西西比、佛羅里達、亞拉巴馬、喬治亞、路易斯安那六個州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宣布成立“美利堅聯盟國(Confederate States of America)”,美國分裂,已成定局。 1861年4月12日清晨 4:30,“南北戰爭”第一槍在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港的薩姆特堡(Fort Sumter)打響,內戰正式爆發。 這時已經有七個美國南方州宣布脫離北方的“美利堅合眾國”加入南方的“美利堅聯盟國”, 開戰後又有德克薩斯、維吉尼亞、阿肯色、田納西和北卡羅來納四個美國南方州宣布加入“美利堅聯盟國”。 1865年5月26日,美利堅聯盟國七名陸軍上將之一、“跨密西西比戰區”總司令埃德蒙.史密斯(Edmund Kirby Smith)投降,“南北戰爭”正式結束。 亞伯拉罕.林肯總統已經在1865年4月15日遇刺身亡。 1865年,腦後見腮的安德魯.約翰遜新總統向美國國會建議,讓美國南方十一州自動恢復在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的代表權。 安德魯.約翰遜總統的法理有三: 第一,美國總統有權簽發《美國總統行政命令》,直接恢復美國南方十一州的美國國會參眾兩院議員席位權; 第二,美國總統擁有《戰爭權(war power)》和行政權; 第三,更有效更快速的恢復南方十一州政府的美國國會議席權,強調寬赦與和解。 然而這種所謂的法理被美國國會悍然拒絕。美國國會拒絕安德魯.約翰遜試圖讓南方迅速恢復原狀,因為: 第一,美國南方十一州新政府仍由前“美利堅聯盟國”精英掌控; 第二,美國南方十一州新政府通過了《黑人法典(Black Codes)》,到處限制黑人自由與權利; 第三,美國南方十一州新州議會拒絕批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 據此,美國國會在1866年 拒絕承認美國南方十一州代表的議席資格。 在喬治亞州議會強行驅逐黑人議員後,引起美國國會震怒。1869 年 12 月 20 日與21日,班傑明.巴特勒(Benjamin Franklin Butler)在美國國會眾議院發表關於驅逐事件的重要講演。 班傑明.巴特勒直接揭穿了南方十一州白人至上主義者使用的“偽法理”: 黑人可以投票但不能任職、黑人不具備議員資格、州議會有權審查資格、驅逐是護憲的程序正義。這是對白人統治的恢復,是對“重建”的破壞,是對美國聯邦權力的挑戰。 班傑明.巴特勒的干預使黑人議員得以短暫恢復,也使喬治亞州成為唯一一個在“重建”後被重新置於軍事統治的南方州。 班傑明.巴特勒指出:喬治亞州的驅逐行為違反《重建法案》、違反《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精神、違反美國國會對南方重建的條件、喬治亞州不應被視為已“重建”完成之州。應重新置於軍事管制之下。這是美國國會干預的正式起點。 班傑明.巴特勒作結論說 : “我希望提請本院注意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當本屆立法機關此前召開會議時,其中有許多成員是黑人,而他們僅僅因為是黑人就被驅逐了。喬治亞州並未誠心誠意地進行‘重建’,美國國會絕不能允許叛亂分子對該州的美利堅聯邦支持者肆意妄為。” 這兩句結論辭,是美國聯邦進行干預喬治亞州的法律基礎。 以美國眾議員班傑明.巴特勒為首的美國國會領袖領導下,連同薩迪厄斯.史蒂文斯(Thaddeus Stevens)、喬治.鮑特韋爾(George Sewall Boutwell)、美國參議員奧利弗.莫頓(Oliver Hazard Perry Throck Morton)和後來成為美國總統的詹姆斯.加菲爾德(James Abram Garfield),於1867年通過了《重建法案(The Reconstruction Acts of 1867)》。 1867年3月2日,美國國會通過《重建法案(Reconstruction Acts, 1867)》, 安德魯.約翰遜總統當天就將之否決,美國國會速度更快,當天在參眾兩院反否決成功,使之立即成為《美國法典》。 “重建”不是一個社會工程,而是一個 政治忠誠測試。在刺刀加利益統治下,美國南方十一州沒有任何的選擇,只有滿足了美國國會“重建條件(Radical Re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後,美國國會才會重新承認其州政府並允許其美國國會代表入席。 1869年初,由激進共和黨人主導的“美國國會調查委員會”成立,調查重點是:驅逐事件是否違反聯邦法律?黑人議員是否依法當選?白人議員是否使用暴力或威脅?喬治亞州是否仍處於叛亂狀態的延續? “美國國會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結論:“確認驅逐黑人議員行為非法,喬治亞州的行為違反了《重建法案》,應重新置於軍事統治之下。” 1869 年初,美國國會拒絕承認喬治亞州已完成“重建”,美國國會宣布:喬治亞州的重建“不完整”、不允許喬治亞州的美國國會代表就職、要求美國總統重新派遣軍事力量監督喬治亞州,這是極為罕見的美國聯邦對州的否定。 1869 年底,軍事統治喬治亞州重新啟動,美國國會命令:軍事總督兼總司令重新進入喬治亞州、監督州議會運行、以軍事行動手段恢復黑人議員席位、要求州政府遵守《重建法案》,這是黑人議員恢復的直接原因。 1870 年 1至2 月,在軍事壓力與強行執行下,被驅逐的喬治亞州三位參議員和三十位眾議員黑人議員,得以全面恢復席位,允許他們宣誓就職、暫時停止對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暴力縱容。 這是一場以詐騙美國國會為目的的猴子戲,三十三名黑人議員的恢復席位極為短暫。 1870 年 7 月 15 日,喬治亞州被美國國會重新接納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 美國國會宣布:喬治亞州重建完成,軍事管理結束並撤離。白人至上主義重新掌權。 黑人政治權利再次被系統性摧毀。 《重建法案》硬性規定美國南方十一州允許重新加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的先決條件有七: 第一,美國南方十一州曾叛亂,不能自動恢復權利; 第二,美國南方十一州必須防止前“美利堅聯盟國”舊勢力重新掌權; 第三,在美國南方十一州設立五大軍區,全盤軍事統治直到美國國會下令撤軍為止,五大軍區司令獲授權任免任何包括民選的州級官員; 第四,美國南方十一州必須批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任何南方十一州若不批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就不能重新獲得美國國會席位代表權; 第五,美國南方十一州必須重寫州憲,廢除所有有關奴隸制度的文字,必須將允許黑人男性擁有選舉權條文寫進州憲里; 第六,美國南方十一州建立忠誠共和政府, 第七,美國南方十一州必須效忠美利堅合眾國。 在只有滿足了美國國會七大“激進重建的要求(Radical Re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先決條件後,美國國會才會允許美國南方十一州參眾兩院議員宣誓就任,亦即是重返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公平地得到美利堅合眾國聯邦保護和福利。 喬治亞州第一次被美國國會認定已獲重新加入聯邦資格是在 1868 年 7 月,但由於隨後發生驅逐黑人議員事件,美國國會在 1869 年取消其加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資格,並重新實施軍事管制。 喬治亞州直到 1870 年 7 月 15 日 才最終、正式、合格地重新加入美利堅合眾國聯邦。 在美國國會遏制喬治亞州政治暴行的,是代表馬薩諸塞州的美國眾議院班傑明.巴特勒。 班傑明.巴特勒是一位充滿爭議的美國政客。他於1818年11月5日在新罕布什爾州迪爾菲爾德(Deerfield)出生,在馬薩諸塞州洛厄爾(Lowell)長大。 班傑明.巴特勒沒有進入正規的法學院接受司法訓練,他跟着本地的多名執業律師學習法律,1840年通過律師執照考試,開始成為職業律師。 “南北戰爭”時,班傑明.巴特勒參加美國聯邦陸軍,參與戰役十餘場,積功升為美國陸軍政治少將(political major general)。 由於當時大部分的南北軍隊將領都是出身“西點軍校”,因而不是軍校出身的班傑明.巴特勒只能升為美國陸軍政治少將。 從“南北戰爭”退役後,當選為代表馬薩諸塞州第6選區的美國眾議院眾議員,連任四次共八年,後當選為馬薩諸塞州第三十三任州長。 班傑明.巴特勒在1862年的“收復新奧爾良”時,發生了一件“處死威廉.蒙福德事件(Execution of William Bruce Mumford)”。 這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因為褻瀆美國國旗罪名處死美國公民的案例。 新奧爾良是在政治上親美利堅聯盟國的路易斯安那州重鎮,已經戰敗,但還沒有正式投降。 美國海軍上將大衛.法拉格特(David Glasgow Farragut)派遣軍人,將“新奧爾良美國鑄幣局”前面的美利堅聯盟國國國旗降下,換上美利堅合眾國星條旗,遭到新奧爾良民眾反抗。 大衛.法拉格特警告,任何破壞或褻瀆美國國旗者,將被交付軍事審判。 新奧爾良市民威廉.蒙福德不顧軍令,獨自將美國星條旗撤下,供圍觀者踐踏,然後拖拉着破爛的美利堅合眾國星條旗到市政府,要交給約翰.門羅市長(John Monroe)時,那面星條旗已經是一塊破爛不堪的爛布。 美軍在占領新奧爾良後,以軍法審判威廉.蒙福德,被判處死刑。依法需要管轄區軍事長官班傑明.巴特勒的簽批,才可以執行死刑。 威廉.蒙福德的家人和他本人,都希望班傑明.巴特勒能夠網開一面,赦免他的死刑,雖然被班傑明.巴特勒拒絕,但他許諾兩個條件: 第一,允許威廉.蒙福德在1862年6月7日執行死刑前,無限時的作出自由講演; 第二,照顧威廉.蒙福德的家人。 班傑明.巴特勒對於兩個諾言都做到了,他將威廉.蒙福德的房貸和債務全部清還,在戰後,安排他妻子瑪麗.蒙福德(Mary Mumford)一份豐厚的美國政府工作。 班傑明.巴特勒被美利堅邦聯國將軍皮埃爾.博勒加德(Pierre Gustave Toutant-Beauregard)戲稱為“野獸巴特勒”。 在美國眾議院擔任眾議員期間,作為“美國眾議院重建委員會”主席,班傑明.巴特勒是1871年《三K黨法案(Ku Klux Klan Act)》主要提案人,並並參與起草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1875年《民權法案》。 最為世人熟悉的是班傑明.巴特勒在“彈劾安德魯.約翰遜總統案”的角色。這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次美國國會彈劾在位美國總統。 班傑明.巴特勒也是彈劾安德魯.約翰遜的早期倡導者之一。1868年初安德魯.約翰遜遭彈劾後,班傑明.巴特勒作為美國眾議院指派的彈劾案主控官,在美國參議院的彈劾審判程序中擔任首席檢察官。 1868年3月5日,美國參議院作為“彈劾法院(Court of Impeachment)”正式開庭,首日程序包括全體美國參議員宣誓成為陪審團、由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薩蒙.蔡斯(Samuel Chase)主持。 站在全體美國參議員的陪審團面前,慷慨激揚地朗讀彈劾安德魯.約翰遜總統法理開場白的,就是班傑明.巴特勒。 憲法的沉默被美國南方十一州白人至上主義者,利用為排除黑人政治權利的工具。亨利.特納的抗爭揭露了“重建時代”民主制度的結構性脆弱。 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事件,標誌着美國南方十一州對白人統治的全面反撲,是“吉姆.克勞”體系時代來臨的前奏曲。 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案的核心策劃者是約翰.戈登。他於1832年2月6日在喬治亞州中西部的厄普森縣(Upson County),他父親扎卡里亞.戈登(Zachariah Gordon)擁有十八名黑人奴隸的農場裡出生。 1860年,二十八歲的約翰.戈登,購買了一名十四歲的黑人少女為奴隸---在那個年代,人人皆知目的是什麼---買他總共擁有三十名黑人奴隸。 約翰.戈登家族來自蘇格蘭和英格蘭血統移民,因而是純正的所謂純白人血統。 約翰.戈登畢業自喬治亞大學,靠自學取得律師資格,在喬治亞州亞特蘭特為執業律師。 約翰.戈登的確參加過“南北戰爭”,並自吹被美利堅聯盟國冊封為三星中將,但是沒有歷史學家承認他這個說法,因為找不到可以核實事實包括美國陸軍在內的政府文件。 約翰.戈登出版過一本自傳《內戰回憶錄(Reminiscences of the Civil War)》自我吹噓,沒有什麼價值。 民主黨、奴隸主、農場主、喬治亞州三 K黨頭子,他在喬治亞州犯下的種族暴行,可謂罪行累累,磬竹難書。 約翰.戈登的身份:前美利堅聯盟國將軍、後來1886至1890與1891至1897年兩度的美利堅合眾國美國參議員、1886至1890年喬治亞州兩任州長、喬治亞州最有權勢的白人至上主義者。 約翰.戈登是“南北戰爭”時期南方美利堅聯盟國陸軍統帥羅伯特.李(Robert Wdward Lee)最信賴的將軍之一。 約翰.戈登在暴力之外,還通過政治權力推進白人至上主義:約翰.戈登在第一任美國國會參議院參議員任期中,極力反對聯邦的民權保護,使喬治亞州政府得以繼續壓制黑人公民權。 約翰.戈登在第二任美國國會參議院參議員任期中,持續推動所謂的州權,以限制美國聯邦對喬治亞州的民權監督。 《喬治亞新百科全書(New Georgia Encyclopedia)》白紙黑子的指出約翰.戈登是“重建時期”喬治亞州三K黨的最高領袖“巨龍(Grand Dragon)”。 約翰.戈登本人在政治上進一步鞏固白人至上主義制度,是“吉姆.克勞”體系的關鍵奠基者之一。 約翰.戈登的授意下,喬治亞州三K黨實施了系統性的恐怖暴力:私刑、槍擊、鞭笞、性暴力、焚燒黑人機構、住家、教堂、選舉恐嚇與政治暗殺。 約翰.戈登是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事件的靈魂人物。他是喬治亞州白人至上主義政治網絡的核心。他直接控制三K黨的暴力。他與民主黨議員密切協調整件的驅逐黑人議員策略。 約翰.戈登在擔任喬治亞州州長期間,他的三大施政政策是:維持種族隔離學校、強化黑人選民壓制和縱容地方白人暴力組織。 約翰.戈登公開宣稱黑人不應擔任公職。他在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事件後,成為喬治亞州暴力政治的最高權力者之一。 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事件是他“重建白人統治”的第一步。驅逐黑人議員案不是法律事件,而是白人至上主義政治與三K黨暴力共同運作的結果。 約翰.戈登在“重建時期”被廣泛認為與大量暴力、恐嚇、選舉干預、對黑人和白人共和黨人的襲擊事件有直接關聯。 在約翰.戈登領導下的喬治亞三K黨實施:夜間騎行恐嚇(night rides)、毆打、鞭笞黑人選民、槍擊與謀殺自由民與白人共和黨人、焚燒黑人學校與教堂、襲擊登記選民的官員與治安官、阻止黑人投票的武裝封鎖、強迫黑人在槍口下宣誓放棄政治參與。 這些暴行在 1872 年美國國會《KKK 調查報告》中有大量的證詞記錄。 約翰.戈登的三K黨組織在 1868至1871 年間的主要目標是:阻止黑人投票、推翻共和黨州政府,和旨在擊敗共和黨並維持絕對白人至上主義統治政策。 喬治亞州的白人暴力通常與約翰.戈登的政治陣營有關。1868 年的對黑人選民的恐嚇、對共和黨人的襲擊暴行,往往與約翰.戈登的政治盟友白人暴力浪潮、前美利堅聯盟國網絡、民主黨地方頭目有關。 約翰.戈登直接促成“吉姆.克勞”制度的建立與黑人選民的長期剝奪。 沒有任何的直接資料證明,驅逐喬治亞州議會黑人議員的靈魂人物是約翰.戈登,但是研究三K黨和“重建時期”的現代美國學者如科默.伍德沃德(Comer Vann Woodward)、艾倫.特里利斯(Allen William Trelease)、伊萊恩.帕森斯(Elaine Frantz Parsons)、大衛.查爾默斯(David Mark Chalmers)、南希.麥克萊恩(Nancy MacLean)、埃里克.方納(Eric Foner)、威廉.卡里根(William Carrigan) 、邁克爾.牛頓(Michael Newton)和李.福姆沃爾特(Lee William Formwalt)等,都異口同聲的指證,約翰.戈登就是喬治亞州議會驅逐黑人議員的幕後元兇。 科默.伍德沃德是“美國南方史”與“重建史”的權威人物。他的著作奠定了現代學界對白人至上主義、三K黨、南方民主黨以及“重建”後政治暴力的理解。 1955年,科默.伍德沃德出版了他的代表作《吉姆.克勞的奇異生涯(The Strange Career of Jim Crow)》, 被譽為“南方史學中最具影響力的書之一”,他是公認的“美國南方史之父(Father of Southern History)”。 馬丁.路德.金美譽《吉姆.克勞的奇異生涯》為:“吉姆.克勞制度的聖經(the Bible of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科默.伍德沃德是美國德高望重的歷史學家,他曾是“耶魯大學”歷史系的“斯特林歷史學教授(Sterling Professor of History)”,那是“耶魯大學”全校最高榮譽頭銜,最具聲望的終身教授稱號,它不僅是“耶魯文理學院”的最高榮譽,也是整個美國學界最具分量的教授頭銜之一。 科默.伍德沃德是1982年度“普利策歷史學獎”得主。他的另一項值得驕傲的1964至1965年度“美國歷史協會主席(American History Association)”。 美國歷史學界的最高象徵性職位的“美國歷史協會主席”,是一個美國學術界的最高榮譽之一,僅授予對美國史學有決定性貢獻的學者,代表美國學術界對其終身貢獻的最高認可。 科默.伍德沃德最大的學術貢獻,是他在《吉姆.克勞的奇異生涯》中指出:法律化的種族隔離並非南方自古以來的傳統,它是 19 世紀90年代之後才逐步建立的政治產物,其形成與民粹主義運動失敗、南方精英的政治重組密切相關。 這一觀點顛覆了美國史學家們長期以來種族隔離制度的“古老傳統論”,為19 世紀 50至60 年代的民權運動提供了歷史論證基礎。 通過《吉姆.克勞的奇異生涯》徹底改變了美國對種族隔離制度起源的理解,使民權運動獲得關鍵的歷史與思想支持。 馬丁.路德.金博士稱《吉姆.克勞的奇異生涯》,為“揭示了種族隔離並非不可改變的制度。”此書已成為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的思想資源之一。 1954年,“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的瑟古德.馬歇爾,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論《布朗 訴 托皮卡教育委員會案》時,科默.伍德沃德為他提供了美國種族隔離方面的歷史研究,作為法庭辯論的法理基礎。 科默.伍德沃德溫文儒雅,但是極有道德原則,他拒絕在任何種族隔離或種族歧視的學府或社團,參加會議或學術講演。 科默.伍德沃德已經於1999年12月17日,在康涅狄格州哈姆登(Hamden)謝世,享年九十一歲。 伊萊恩.帕森斯在2016年出版的代表作《三K黨:重建時期三K黨的誕生(Ku-Klux: The Birth of the Klan during Reconstruction)》, 使她成為現代研究三K黨的領軍人物。 艾倫.特里利斯在1971年出版的《白色恐怖: 三K黨陰謀與南方重建(White Terror : The Ku Klux Klan Conspiracy and Southern Reconstruction)》,是美國學術界公認的“重建時期”三K黨研究的奠基者。 這些歷史學家共同指出美國南方十一州的白人至上者的一貫種族誣陷伎倆:這是“偽法理”的典型運作:白人製造了暴力,再用暴力作為理由排除黑人。 “卡米拉大屠殺”是驅逐黑人議員案的直接暴力背景;屠殺是白人至上主義者預謀的伏擊,不是衝突,更非黑人挑釁。 屠殺的目的不是殺人,而是摧毀黑人政治動員。喬治亞州議會白人議員在驅逐辯論中,就引用屠殺作為“黑人不適任”的理由。 三K黨的“偽法理”就是在製造屠殺是解決“黑人不適任”議題的良方之一,為暴力屠殺增添一層道德的說辭。 暴力屠殺黑人與強行驅逐黑人議員案是同一政治行動的兩個階段:暴力加“偽法理”的結果。 菲利普.喬伊納在“卡米拉大屠殺”中被長槍擊中受傷,但沒有死亡。 菲利普.喬伊納於1835年在維吉尼亞州梅克倫堡(Mecklenburg)出生,1850年被賣到喬治亞州多爾蒂縣(Dougherty County),1867當選為喬治亞州憲法大會代表,1868年當選為喬治亞州眾議員,被驅逐;1870年重返喬治亞州眾議院,1870年在奧爾巴尼繼續從政與勞動組織活動,大約在1876去世。 1904年1月19日,一幫子懷念前美利堅聯盟國所謂美好時光的餘孽,聚集在喬治亞州議會大廈舉行會議,首先成立了“約翰.戈登紀念碑協會(John Brown Gordon Monument Association)”, 主要目的是為約翰.戈登立一尊“約翰.戈登騎馬銅雕像”公開籌款。 “約翰.戈登紀念碑協會”很快就慕得了一萬美元,剩餘的一萬五千美元則由喬治亞州政府負責。“約翰.戈登騎馬雕像”是喬治亞州政府接管並以公費完成的項目。 “約翰.戈登騎馬銅雕像”由美國藝術家索倫.博格勒姆(Solon Hannibal de la Mothe Borglum)---一位素以雕刻印第安人和牛仔聞名於世的藝術家---創作,大理石基座則由亞歷山大.布魯斯(Alexander Campbell Bruce)設計和監製。 1907 年5月25日,在亞特蘭大喬治亞州議會大廈(Georgia State Capitol)草坪上,樹立了一座二十三尺高、四尺寬的“約翰.戈登騎馬銅雕像”。 截至 2026 年為止,已經噁心喬治亞州人民尊嚴一百二十九年的“約翰.戈登騎馬銅雕像”,仍然在原處,並沒有被拆除或遷移。 隨着美國民族的民權意識高漲,現代文明的洗禮,越來越多的喬治亞人民對這座“約翰.戈登騎馬銅雕像”有着異常的反感,包括約翰.戈登自己的後代在內。 2020年6月19日,約翰.戈登自己的四十四位後裔,聯合發表了一封給喬治亞州州長布賴恩.肯普(Brian Porter Kemp)的公開信,要求將代表三K黨醜陋形象的那座“約翰.戈登騎馬銅雕像” 從喬治亞州議會大廈廣場移除,並指出: “這座雕像的主要目的是頌揚並神話美利堅邦聯國的白人至上主義者,約翰.戈登在‘重建’後重建白人至上主義政治結構,而“約翰.戈登騎馬銅雕像”的目的就是頌揚這種意識形態。 作為喬治亞州州長,我們的先輩在重建和延續白人至上主義的政治和社會文化以及對黑人公民的壓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這座“約翰.戈登騎馬銅雕像”的主要目的和效果,是頌揚和神化南方美利堅聯盟國的白人至上主義事業。 這座“約翰.戈登騎馬銅雕像”繼續矗立在公共場所,無異於否定和破壞喬治亞州人民過去和現在為克服和扭轉奴隸制和對黑人壓迫的遺毒而進行的鬥爭,並削弱喬治亞州克服奴隸制遺產的努力。” 2019年3月28日,喬治亞州議會種族歧視潛意識形態老毛病發作:喬治亞州議會眾議院通過《SB77》動議,即《禁止移除美利堅聯盟國紀念物法案》; 2019年3月28日,喬治亞州議會參議院通過《SB77》動議,即《禁止移除美利堅聯盟國紀念物法案》; 2019 年 4 月 26 日,喬治亞州長布賴恩.肯普,將《SB77》即《禁止移除美利堅聯盟國紀念物法案》,簽署成《喬治亞州法典》。 看來喬治亞州人民要徹底的走出白人至上主義的後三K黨潛意識形態,尚需要數代人時間的努力。 “約翰.戈登騎馬雕像”代表着喬治亞州人民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恥辱、野蠻、殘暴和赤裸裸的種族歧視邪惡勾當,它羞辱了人性尊嚴,羞辱了美國文明,羞辱了美國價值,一天不將之拆移,喬治亞州人民的羞辱就不會自動消失,也就永遠的繼續存在。 詹姆士.卡特州長將亨利.特納的肖像,掛在曾經將他掃地出門的喬治亞州州議會大廳上,除了對他遭受不公平的非法待遇加以政治平反外,更重要的是用行動來肯定了亨利.特納對整個時代的貢獻和教育。 只有獨裁暴政體系裡是一言堂,意見雜亂正是民主自由體制的常態,尤其是在民主廟堂里,對於不同意見,可以駁斥,可以否定,可以譴責,但不可驅逐。 亨利.特納的歷史典故和經驗教訓告訴世人,隨意找個理由就將民選議員驅逐,是一件無法被文明社會接受的非法勾當。 《權利法案》所保護的,正是那些為世人討厭而無法接受的雜亂聲音,而不是世俗的美言麗語,正常的言論根本不需要《權利法案》的保護。 雜亂而刺耳的聲音,是民主議會的常態,美國設有包括行政助理在內保護民選議員在議會裡言論免責的《聯邦法典》,目的就是在此。 民主與自由固然重要,但容忍異己與允許不同聲音存在更為重要,容忍異己不僅是現代文明精神的升華,也是文明社會公義與普世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勝寒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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