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鶯歌燕語的《華裔美國人,把自己當主人吧!》,以及其他幾位網友(椰子,阿妞不牛,蘆鶴,等)的相關文章,隨即寫了個評論,卻越寫越長,越離題。乾脆獨立分割開來,自己接受被拍磚吧。 這個議題遠比那無休止的左右對罵要現實得多,有意義得多!!! 我對華裔在美國的融入和地位問題也常有思考,但因水平有限且不用心,寫出來的東西只能觸及皮毛。所以,真誠地感謝鶯歌及各位有見地的萬維朋友的好文及所帶動的熱烈討論! 根據我個人膚淺的觀察,我們華人在國外大多是“自掃門前雪”,知識、經濟條件再好,寧願在家裡打麻將,也鮮有主動融入主流,反饋社會的。不知道這其中的原因是自私,還是不自信。對此,我在一篇即興小文里曾有提及: “我認為我們應該入鄉隨俗,儘快融入當地社會,凡事多考慮周圍族群的感受,經常參加一些義工,將我們的“財智”回饋給adopt我們的國家,......”(請見《瀟灑些,海歸就海歸,海不歸就海不歸》 偶爾,我也對自己的一些不良習慣進行鞭策(還好,因點擊率不高,沒受到“左”派們的圍攻。請見《文明不文明,曬曬自己的劣跡》) 這裡再講個例子:我兒子讀小學時,曾有不少 Volunteer 的機會,但從來就沒見過任何其他同胞參與學校的事務,儘管該校有十幾位很優秀的華人孩子。更有甚者,學校 fund-raising 聚會時,常有一對夫婦帶孩子來,但每次吃過飯輪到要掏錢時就開溜了。是因為囊中羞澀嗎?非也,他們可都是大學裡的教授,家庭收入在我們這個小小的 college town 里應該是 >top 5% 的(人家開的車可都是“別摸我”級別)。 當然,這只是一個特例,有愛心的同胞更多(汶川地震時有幾百位同胞及當地美國人捐了>2萬。其它的如 Katrina 海嘯,9.11 恐襲,我們華人都慷慨解囊過)。 Volunteer 好不好呢? 我的觀點是“有百利而無一害”。這方面,我自己的收益就很多。例子: (1)在我當中文校長期間,有一段時間借用的教室被突然整修,沒了。我利用 Volunteer 時認識的小學校長和當地的教會負責人,很快就得到了3個免費的 offer。 (2)我們家剛養雞時,有人告發,拿到了 ticket,經過幾番交涉後,County Attorney 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合法地”將 ticket 撤消了。(嚴格來說,我們家占地 < 1 acre,是不可以養的,但因整個 subdividion 的 acreage 平均每家 >1 acre,又是可以養的。對此,我的解釋是因為我在 Volunteer 中認識一些人而得益了。) 簡單地說,我覺得華裔美國人要真正“翻身”做主人,就必須從小事做起,為我們的“新國家”盡一點微薄的貢獻,而不是斤斤計較,play victim, 跟“人家”要平等,要地位。換言之,要想得到,必須先學會給予! 相關文章: 《瀟灑些,海歸就海歸,海不歸就海不歸》 《文明不文明,曬曬自己的劣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