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暴動者的免稅收入
香港社會連日暴力示威,大量的香港青年“入局”,是為了錢還是信仰?是誰在幕後持續“輸血”?
500至5000塊——這是普通學生參與暴亂的酬勞。錢多少,取決於參加遊行的規模、在隊伍中的位置、暴力程度、是否襲擊警察等,女性示威者的酬勞高於男性。
3萬——這是一個13歲小暴徒參加幾次暴亂活動後所獲酬勞。這些錢,幫助他換了新款iPhone手機、遊戲機、名牌運動鞋等。他打算叫親弟弟一起做……
1.5萬——這是《反蒙面法》出台以後,為避免“勇武”暴徒可能退縮的情況,參加暴力活動者的酬勞,大幅提高至每天1.5萬塊。
500萬——這是“勇武”核心成員收到資金以後,通過網絡或街頭招募的形式組織激進青年加入,將佣金的小部分給下面的“勇武”暴徒後,自己獨占的“大頭”。兩個月,淨賺超500萬。
2000萬——這是“招募死士”計劃所提供的“撫恤金”。“死士”需執行包括殺警、假扮警員殺人後嫁禍、縱火等一系列極端任務。 例如行刺何議員的無業游民, 明知後果是終身監禁,不給大價錢安家是不會有人幹的。 還有其他被捕坐牢的人,至今已達4000名,都要給犯法津貼,不然就後繼無人。
五個月的“修例風波”,暴力活動領薪酬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地下錢莊”的老闆都有誰?
這個“地下錢莊”主要有“一大四小”五個“股東”。
“一大股東”即為各國各方的非政府組織(簡稱NGO),以及不滿政府的金融資本集團。 “大股東”在香港物色具體的組織及合適的人選,充當其“經理人”,構成了其龐大繁雜的“股權體系”,香港是中介之都,只要有錢,什麼經紀人都能找到。
“四小股東”分別為專門成立的人道支持基金會、香港的各大學學生會、香港教會、小團體募捐會。 大學學生會一向資金充裕,會長哪個都掌握幾百萬,所以學生政治積極性高漲。現在300個中學組織恐怕也錢財大大的,所以取代大學,成了勇武主力。 NGO組織在香港“修例風波”中,扮演了暴力活動“操盤手”的角色,還為沖在台前的“泛民”進行策劃、培訓、資金、物資供應、輿論造勢等一條龍服務。
發揮核心作用的是民主基金會。採用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向香港“經理人”源源不斷輸送資金。資金主要輸往三個組織:“香港職工會聯盟”、“民間人權陣線”、“香港人權監察”。
“香港職工會聯盟”,自1994年以來就收受該基金會旗下的組織,每年5萬—10多萬美元。截至2019年,已接受近200萬美元(折合約1600萬港元)的金援。頭頭李卓人六四就運錢上北京,為防止公安發現,曾丟了一麻袋現金在廁所。
“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成立於2002年,幾乎所有香港民主派成員都參與其中。其活動資金大部分是該基金會間接提供的。僅2018年一次,就收到撥款20萬美元。
“香港人權監察”,1995年成立,是此次支持“反修例”運動的主要團體。至今合計收受該基金會金援超1500萬港元。
由於“捐贈”模式太過明顯,幕後“金主”必須用更隱蔽的方式輸送“黑金”,通過資本運作的方式。金融資本集團在“修例風波”初期,通過買入集團股票,使股票不足兩周暴漲了131.71%。再高位拋出,操作多次,然後以捐款名義向亂港組織輸送“黑金”,操控反對派政黨和暴力分子,總金額早已過億。
還有更大的收入,來自不法商人,和逃港大陸貪官,他們最怕被抓回大陸,因此捐錢最大手。民間報道兩位名商,一個出了3億元,另一個兩億,其中一人逃罪在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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