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作《皇姑屯事件遇难人数、爆炸次数、另一处炸药位置》, 基于资料分析,得出如下推断: 1。不仅三孔桥上设置有炸药,张作霖元帅专列上也放置有炸药; 2。皇姑屯事件不仅是里应外合的谋杀,而且是一次双重暗杀。
第一个问题:两处炸药,先爆炸的是哪一处?
当事人之一,大帅府密电处长周大文在《皇姑屯事件亲历记》一文中对爆炸的描述是:“我进入包房,尚未坐定,即闻轰然一声巨响,刹那间又是一声,比前一声更大,车才煞住,我被震昏倒在地下”。
如果此处周大文没有说谎,那么前一声巨响应该是专列内的爆炸发出的,之后更大的巨响才来自三孔桥上的爆炸。也就是说,车内的炸药先爆炸,而三孔桥上的炸药后爆炸。
如果是这样,那么谋杀团队事先很可能作了如下约定:在专列到达三孔桥时,先由车上谋杀者引爆专列上较为小型的炸药(弹),爆炸发生后,车外谋杀者随即引爆三孔桥上的炸药。以这种方式,车外谋杀者根本不需要识别张作霖元帅所在车厢,专列上的爆炸就是车外谋杀者引爆炸药的信号。
第二个问题:专列上的炸药在哪一个车厢,什么具体位置?
皇姑屯事件中,张作霖元帅所乘列车共20节车厢,其中被毁车厢为第9至第12节车厢(由车头算起),共四节。这四节车厢中,毁坏最严重的是第10车厢和第11车厢。放置炸药的车厢,应该就是这二个车厢其中之一。
可能性最大的是第10车厢。该车厢是张作霖元帅的包厢,按主流的说法,爆炸发生时,两位事件遇难者--张元帅和吴俊升同在此车厢内。以下是该车厢的两张现场照片。
第10车厢,拍摄位置在三孔桥东,自东向西拍摄。
第10车厢的另一个视角,拍摄位置在三孔桥上,自西向东拍摄,这也是列车行进的方向。
从这两张照片看: 1。除底座和前门外,第10车厢其它四个方向上的毁坏彻底而一致。外部开放空间的爆炸造成的破坏效果应该参差不齐,轻重有别;所以,实际的破坏结果极可能是内部封闭空间爆炸叠加了外部爆炸,合并产生的。这意味着车内炸药就在第10车厢。 2。两张照片中的两侧车厢厢板,都是内侧向上倒地的(车厢内皮为浅色,外皮为蓝色或灰色),如果仅有来自三孔桥的爆炸(炸药设置于北桥洞南侧石垛上方,北桥洞就是专列正穿过的桥洞),那么,右侧(南侧)的厢板倒塌或倒落时,大部分应该外侧向上,而且车厢底座上也应该散落有部分厢板,而不是空空如也。这也说明,第10车厢先发生了内部爆炸,车内炸药就在此车厢。 3。车厢底座唯一的毁坏处位于中部右侧,即南侧。
车厢底座的毁坏应该是外部爆炸产生的。如果它碰巧也是内部爆炸的痕迹,那么,专列内炸药就放置在:第10车厢中部南侧,靠近厢壁的位置,车厢底座毁坏处的上方。或者放置在地板上,或者离地放置。
如果它在第10车厢的其它位置,那么,它一定是离地放置的,如放在一张桌子上,或放在行李架上,或安装在车厢顶篷上。
与第10车厢紧邻的第11号车厢,是专列的饭车(餐车),它在皇姑屯事件中毁坏更为严重(见下图),车内炸药不是更应该放置在第11车厢吗?
第11车厢现场图,拍摄位置在三孔桥西,自西向东拍摄。
爆炸发生时,第10车厢正穿过三孔桥,恰处于车外炸药侧下方,而第11车厢尚在三孔桥外侧,离车外炸药还稍有距离。第11车厢之所以反比第10车厢毁坏得更为严重,是因为它在爆炸后着起了大火。调查科长关庚泽、安祥呈交给东三省交涉总署署长高清和的“现场调查书面报告”(28年6月4日或5日)中说:第11车厢“炸后复被火焚”。也就是说,重创第11车厢的是大火,而非车内炸药(弹)。
大火中的第11车厢,拍摄位置在三孔桥西北侧,自北向南拍摄。
当年,专列上所载的,不只是包括张作霖元帅、吴俊升在内的四百多名乘客;一同自北京向关外转移的,还有中华民国“安国军大元帅”的印、旗(代表张作霖元帅中华民国元首地位);国务院的印信;政府、外交部的重要档案、文件;27年4月初搜查苏联使馆所得的秘密文件,及稍后印制的《苏联阴谋文证汇编》等等。
炸死张作霖、吴俊升,只是皇姑屯计划的目的之一;策划者还要将车上的档案、文件、机密资料,也都炸成碎片或付之一炬。第11车厢很可能就是档案、文件的放置地,大火即因这些档案、文件而起,而且,存在人为纵火的可能。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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